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四节 结论与政策建议

商业银行较高的净稳定融资比率目标水平和稳健的调整速度将有利于银行保持稳定性、降低银行对系统性风险的冲击。

结合国内外相关学者研究,本书分析认为:未来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应着重建立三道流动性风险防范的“防火墙”,具体如表5-3所示。

表5-3 降低流动性风险的防火墙建设

图示

数据来源:作者整理。

(1)“第一道防火墙”,继续实施一定水平的“银行流动性缓冲”。该防火墙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正在大规模实施的,即自身构建的一定水平的净稳定融资比率缓冲,以应对银行的潜在流动性危机。结合已有的研究,本书认为:各商业银行自身建立净稳定融资比率缓冲虽有必要,但是如果超过合理水平,第一容易造成资源浪费,第二会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造成银行长期经营负担较重,故“第二道防火墙”的实施必不可少。

(2)“第二道防火墙”,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Diamond and Kashyap(2015)提出一定的流动性缓冲必不可少,但如果无法将银行的真实流动性水平传递给公众,不仅会造成流动性浪费,还无法消除潜在挤兑者的担忧。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质量差异巨大,部分银行的信息披露较为完善,大部分银行信息披露完善性较差、质量较低[5]。这不利于增强公众对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和抵御潜在危机能力的认识,从而会产生很多误解、曲解,造成银行需要用很高的净稳定融资比率缓冲来防范银行挤兑风险,进而增加了银行的运营成本,加重银行的经营负担。因此,增强并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改善公众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认识、了解,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潜在流动性危机显得非常必要,这也是成本最低的一道防火墙。

(3)“第三道防火墙”,继续完善“存款保险[6]制度,建立并完善“银行破产清算”制度。建立该防火墙虽然短时间内会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但是它的建设将银行所需承受的防范流动性危机的责任制度化、集约化。这有利于降低银行“流动性缓冲”过高所造成的经营负担,故也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火墙。(https://www.daowen.com)

【注释】

[1]该指标能度量金融机构对系统性风险的边际贡献。

[2]该指标能度量单个金融机构对金融危机的绝对风险贡献。

[3]该指标从银行的期望资本短缺角度来研究系统性风险。

[4]“集中-脆弱”假说,也叫“concentration-fragility”假说。

[5]信息披露质量低的主要原因是数据基础及信息系统建设滞后,无法全面满足巴塞尔委员会和(原)银监会更高层次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李文泓、徐洁勤,2014)。

[6]我国在2015年2月17日已颁布《存款保险条例》并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