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

三、农民工返乡创业

由于本书研究的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群体,因此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概念需要在前述相关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本书将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类型和创业行业的选择类型两方面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概念做进一步界定。

根据返乡创业的缘由可将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分为3种类型:主动返乡、被动返乡、自然返乡。主动返乡是指农民工的主观因素发挥作用,将外出打工与返乡创业进行主观衡量后,认为返乡创业的收益较大,其中主观想法主要涉及政府及社会鼓励创新创业和为了实现自身价值等;被动返乡是指由于特殊原因而迫使农民工返乡创业,包括个人家庭原因、城市生活成本高、受歧视受排挤等;自然返乡是指老一辈农民工由于年龄和身体状况已不适合在外务工,而自然地返回家乡创业。

返乡农民工创业选择的类型可分为两大类(农业和农业相关的产业以及非农产业),五小类。[10]第一类是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种养殖业。一些老一辈农民工和掌握了一定农业技术的新生代农民工,秉承着对土地的热爱,同时又怀揣着科技兴农的梦想,利用规模经营优势和农业特色产业广阔的消费市场的优势,实现了成功创业的梦想。第二类是农产品加工业。返乡农民工依靠邻近农业相关资源的优势,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采用先进技术、创建品牌优势、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第三类是创建服务型企业。农民工返乡创办的服务型企业多数是科技含量较低的服务业。第四类是进入产业园区创业。一些地区,特别是县城地区拥有创业产业园为有条件的返乡农民工提供产业园创业平台。第五类是创办资本密集型中小企业,如建筑业、矿产业等,这些行业的入驻有较高的门槛。资金雄厚、政策优惠、有合资入股企业等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只有少数返乡农民工有能力创办这样的企业。

综上所述,本书认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是指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人员由于种种原因或主动,或被动地选择返回户籍所在省的县城、乡镇、村进行农业或与农业相关的,或者非农产业的活动。这种创业活动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风险性和价值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