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资金供求结构失衡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资金供求结构失衡

(一)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失衡

近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大规模压缩县域以下基层经营机构,造成农村地区信贷服务规模严重不足。调查显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相对单一,大部分乡镇只有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体量等原因很难大规模扩展,导致农村金融市场化程度低、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不到位。另外,由于我国金融管制相对较多、农村金融产品比较单一、农业保险等金融产品较为匮乏,金融在农村地区的资源配置作用未完全发挥。因此,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存在较为严重的结构失衡现象。

(二)信贷额度和信贷期限失衡

目前,我国资金供给总体相对充足,特别是中大型企业贷款供给相对充足,但是小微型企业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小额信贷却相对短缺。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战略的实施,农村地区的龙头企业比较容易获得各种贷款,但是农村地区的小微型企业由于信用、抵押等各种原因获得贷款普遍存在一定困难。农村金融机构的这种“喜大恶小”的心理,使得农村信贷额度结构失衡。同时,由于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特点,对贷款期限要求与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期限要求存在较大矛盾,如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经济林等种植业一般需要5年左右才能见效益,其贷款期限一般也需要5年左右,而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期限很难达到5年,导致农村信贷期限结构失衡。我国这种不是以生产周期来确定贷款期限的制度必将造成不少返乡创业的贷款逾期,进而使得农村金融机构更加惜贷,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