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运行机制及保险流程设计
(一)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保险运行机制
设立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保险的初衷是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融资难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商业银行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资金支持问题。银行之所以不愿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贷款,其原因一方面是返乡农民工创业存在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是贷款需要提供的可抵押担保物缺乏。因此,本书提出:可以通过由返乡创业农民工、商业银行和政府共同出资购买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保险,三方以一定的比例分摊总投资保险的金额,以此起到为创业融资分担风险的作用,同时又能够解决返乡创业农民工贷款难的问题。因此,设立该保险主要涉及的主体包括返乡创业农民工、银行、保险公司和政府。保险运行机制见图8-2。
图8-2 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保险机制设计
1.返乡创业农民工
返乡创业农民工为了能够在银行获得无抵押贷款进行创业,可向保险公司购买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保险,为其可能发生的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一份保,也为能够偿还银行的创业贷款投一份保。投保的总金额以银行可贷款金额为准。需要说明的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所分担的投资保险费用占比不宜过高,总体上应低于银行和政府的占比率,以免抑制返乡农民工购买创业保险的积极性。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作为投保人之一,将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以标的形式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进行投保。从单笔贷款看,银行因为向保险公司支付了一定比例的保费而增加了成本,这有可能抑制银行贷款和参保的积极性。但是从长期看,如果贷款人数增加,利息收入就会增加。同时,购买保险也减少了银行因呆账而遭受的损失。所以长期看,银行是收益大于成本的。因此,银行可实施动态激励机制,减少审批等繁杂手续,如对贷款额和期限进行分阶段累进制,贷款利率分阶段递减制,即前期贷款额度以改善性质借贷,贷款额度不高,如果能够按时按数还款,则再次贷款额度会逐步增加,以此增强返乡农民工信用度和信用意识,减少银行因首次贷款额度过大引起的道德风险。通过此办法吸引更多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向银行贷款,拓展潜在客户市场,进而增加总量利息收益,以弥补保险费的成本支出。
因为是无抵押贷款,银行需要运用现代数据管理技术,对借款人的征信情况进行科学缜密调查,挖掘对信用状况和评价有用的信息,及时判断、洞察和发现借贷人风险状况,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保险公司可在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中,也可规定需要银行定期提供相关贷款人的信用信息情况,以防止银行因购买保险而放松对贷款人的监管。
3.政府
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保险能否成功实施,政府的支持是关键。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保险提供财政方面的大力支持
如前文所述,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面临着抵押担保不足、贷款金额少和期限短等融资难问题,而创设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保险的初衷是银行向无法提供可抵押担保品和可信的信用报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数额较大(50万元以上)、期限较长(3年—5年)的贷款。对于返乡创业农民工而言,为了防止因创业失败而产生的负债风险,可通过购买保险来规避此风险;对于银行而言,由于是无抵押贷款,为了规避融资风险,银行可通过向保险公司对贷款金额进行投保,从而将风险转移。虽然银行将贷款风险进行了转移,但无抵押贷款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具有公益扶持性质的,保险费率要比一般的保费低,否则会抑制返乡农民工的贷款积极性和保险积极性,因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是一项获利较少的业务。因此,返乡创业投资保险离不开政府在财政方面的鼎力支持。
首先,在保险费方面,政府应给予返乡创业农民工一定的财政支持,以减轻他们的贷款负担,可以采取政府、银行和返乡农民工共同分担保险费率的方式,其中政府承担多一点,返乡创业农民工承担较少部分。
其次,为了降低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政府应在保险公司对贷款的最终理赔中,承担一部分理赔份额。
最后,政府可以为保险公司实行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保险业务的税费减免,或者为保险公司提供一些优惠政策,以激励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
政府部门在政策引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以及信息共享方面提供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保险的实施需要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通力协调配合。首先,政府可设立专门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保险监管部门,负责相关工作;其次,由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保险是要农民工先向银行申请无抵押贷款,因此对银行来说首先需要核实申请贷款人的身份,即贷款者确实是返乡创业农民工;最后,当农民工返乡创业借贷行为发生恶意拖欠等违约事实时,银行就要立即永久式地终止对该客户的贷款,并立即将失信用户的信息录入银行征信系统,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如给予行政、司法处罚,停止向失信人提供任何形式的针对返乡农民工的优惠政策等,以此来甄别出真正需要获得贷款的返乡农民工。
4.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最终进行理赔的机构,因此,在承保过程中,首先要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和银行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的再审核。为了降低违约风险,保险公司要与银行共同对贷款人实施防风险监管。其理赔的方式是根据合同规定,替已经购买了创业投资保险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偿还银行贷款,而不是直接理赔给农民工个人。
(二)保险流程设计
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保险的流程一般可分为4个步骤。
1.返乡创业农民工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同时购买保险
返乡创业农民工首先向银行申请无抵押创业贷款资金。银行等金融借贷机构对贷款方进行贷前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对可贷款项达成一致后,贷款人需要购买投资保险,由银行代收保险费,随后银行为贷款人提供创业贷款资金。同时,双方签订借贷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具体贷款金额、期限、贷款用途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银行等金融借贷机构向保险公司再投保
完成借贷工作后,银行将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作为标的向保险公司再投保。保险公司仍然需要进行审核,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和银行承保。双方签订合同,投保方支付保险费。
3.银行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贷款生效之日起,银行就应做好对贷款方的监督和管理以及催收贷款工作。借贷方按照借贷合同规定,严格执行贷款资金的使用事项,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按时按数地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
4.保险公司按合同对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进行赔付
如若借贷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可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进行展期。展期后仍无法偿还贷款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和银行便可向保险公司索赔。经保险公司核赔后,可依据保险合同规定,替返乡创业农民工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同时向政府申请风险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