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融资研究综述

二、农村融资研究综述

近几十年来,农民工“返乡”已成为一种新型的“返乡”,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更是加速了一大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步伐。创业离不开资金,农民工返乡创业也必然离不开融资。早在19世纪初期,德国信贷合作社的发展呈现迅猛之势,不少学者便开始关注并研究农村融资的问题,并且长期以来都是将农村融资问题划分到农村经济范畴中进行研究。但农村融资问题与农业融资问题并不能混为一谈,农村融资问题也包含着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其他资金问题。除此之外,农村融资与农村金融也是同中有异的。具体来说,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正处于不断发展创新的阶段,主要由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组成,其中正规金融占主导地位,具有一定的商业性质,民间金融形式多样,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郑椒瑾,2023)。农村金融从属于农村融资,是农村融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综上可以发现,农村融资研究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不仅包括对农村资金融通问题的研究,也包括对农村融资运作机制、管理体系、融资机构和融资工具等各方面的研究。本书将从农村融资现状与问题、农村融资路径与对策、农村融资体制与机制3个方面的研究着手,对农村融资问题进行综述。

(一)农村融资现状与困境研究综述

1.农村融资渠道分类及发展现状研究

从广义上来看,融资也称为金融,其实质就是货币资金的一种融通方式,即通过各种手段对外筹集或贷放资金的一种行为过程。融资渠道,也就是资金的来源和通道。根据资金来源方式,可以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渠道(Konrad E D,2015)。内源融资的资金一般来源于个人和家庭储蓄,而外源融资则包括各种正式、非正式或混合式融资渠道。其中正式渠道包括向银行贷款、政府项目补贴或专项资金等,非正式渠道则是向亲人朋友或合作伙伴筹集资金(蔺楠等,2020)。根据资金来源的属性,可以将融资渠道分为正规融资渠道和非正规融资渠道两种形式,且两种融资渠道之间具有替代效应(胡沁婷,2023)。对于我国农村融资问题的研究,目前多数学者都是从正规和非正规两种金融渠道进行考察,这也是由当前我国农村融资现状以及农村金融体系的特征所决定的。

(1)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共存

当下发展经济学广泛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即正式金融机构与非正式金融机构并存于农村金融市场中。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既相互平行又交叉重叠,非正式金融的出现更早,正式金融是由非正式金融经过法制固化而来的产物。在正式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充当着信用中介的角色,以促进借贷双方的资金融通;而在非正式金融市场中,资金的融通更为灵活自由,非正式金融是由农村自发形成的社会性金融,主要表现为个人通过向农村合作基金会、亲朋好友或熟人等民间借贷的方式募集资金,这种形式通常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18]由此可以看出,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可以最大程度上缓解农民返乡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但通过银行等正规融资渠道获取资金不仅对农民的信用资质有着严格的要求,而且办理流程繁琐、利息费用较高,这就使得农民承受更重的心理压力和成本负担(刘相阁,2021)。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融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但由于农民本身还款能力有限、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创业风险也相对较高,所以多数正规金融机构出于综合考虑最终会选择放弃对农民工的资金支持。在此背景下,非正规金融形式应运而生,其中农村合作基金会这一非官方金融组织是农民募集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但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严格来说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极大的金融风险,对农村金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陈佳伟,2022)。

在我国,传统的融资供给主体就是正规的金融机构,但是近年来的大多数研究都表明,我国农村地区的正规金融形式占比较小,而非正规金融形式却逐渐成为解决农民工创业融资问题的有效点(孙贺乾,2023)。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叶,政府对非正规金融一直是默认甚至支持的态度(宗一鸣,2023),比如在1984年和1985年相继出台关于“允许农民和集团的资金自由地或有组织地流动,不受地域限制”“放活农村金融政策,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益,适当发展民间信用”等政策。因此,非正规金融逐渐成为农民工创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而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正规金融并没有起到金融支撑作用。[19]在这一形势下,农村非正规金融能够较好地弥补农民工试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的资金缺口,填补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供给缺位(龙柯宇,2023)。高晶晶、史清华(2023)通过研究浙江省十村农户的金融行为变迁发现,在2016年以后,借贷行为中的民间非正式借贷份额超过了正式金融借贷,无息借款的比重在逐年增加。这是因为私人借款的约束性普遍不强。

尽管农村民间借贷行为能够有效缓解农民创业的融资压力,但由于非正规金融借贷形式所具有的自身特征,借款方将会面临比正规金融形式更高的借款利率,或是支付某些隐形报酬,即体现为人情债的隐性成本。[20]除此之外,非正规融资还具有融资风险高、制度约束不规范等缺陷。刘旭伟(2019)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山西省130家民营企业的融资状况进行了调研,结果发现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特别是中小企业对民间借贷的依赖程度较高,融资成本也一直居高不下,其中民间借贷的融资定价高达10%左右,使得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限。可见,选择农村非正规形式融资以解决资金问题更多的是一种被动行为。因此,如何弥补我国农村正规金融的不足,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目前已成为我国农民工返乡创业融资问题的一个重要课题。

(2)金融体系创新发展的现状与研究

“三农”问题自提出以来,一直都是新农村建设任务中的重中之重。在我国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已经很难适应新时代下“三农”建设的迫切需要,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也存在着政策性银行对农业支持力度不强、金融保障制度不够完善、金融服务产品单一等问题,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创新刻不容缓。[21]冷丹(2023)认为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仍然缺乏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对突发风险的应对能力也较为欠缺,这无疑会影响农村金融市场的业务发展,构建完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创新发展农村金融市场迫在眉睫。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深入改革以及国家政策的支持,现已形成“政府+银行+担保”三方合作的金融服务模式,在此基础上还衍生出更多的诸如“政银保”“政府性债券+银行”“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以此分散各主体的信贷风险,大大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费璐瑶,2023)。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当地的农业经营主体,也包括非农经营主体(张珩,2022),可以有效缓解农村融资过程中经常发生的金融排斥现象(张亦潍,2023),且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仅能够带动周边接壤县的经济发展,还可与数字金融协同发展,有效推动县域经济增长(宋科,2023)。

金融能够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金融创新可以有效提高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投放的积极性,但这一效果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并未凸显,在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民的融资意识薄弱、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较少,政府对金融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够、农村金融创新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且农村资金流动不稳定、金融创新成本高、风险具有不确定性。[22]面对金融体制的深化改革,国有银行也在逐步精简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造成了农村金融贷款更加困难的局面(相龙飞,2021)。加之农业信贷担保的服务质量亟待提高,信贷产品的多元化以及担保的规模仍需优化升级(吴婷婷,2021)。农村农业保险太过于公益化、形式化,在具有一定风险性的前提下并不能获得相应的利润,多数金融机构对保险进行投资的名额数量也十分有限,且保险产品种类单一,无法满足绝大多数农民的产品需求。[23]农村金融体系问题繁杂,创新发展也愈加重要,学者们针对这一问题,结合农村融资理论,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刘祚祥等(2023)认为农村金融创新应当从两个方面同时入手,即制度创新和技术进步,不仅可以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效率,还可以缓解农民融资困难的问题。王玉静、阚立娜(2023)从农村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主张政府应当和金融机构共同构建多层次的风险防范体系,以此降低农村金融创新风险。通过将更多社会资金引入农村,建立多元化的、更为便捷的融资渠道,更新完善农村征信系统,联合政府构建信息服务平台,打通信息传递渠道,从而有效推动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发展(吴婷婷,2021)。李若羚、赵海峰(2021)从农户融资路径的角度进行研究,主张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及其他正规金融组织的主导作用,辅之非正规金融的补充作用,致力于帮助农民走出“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困境。

对于政府在农村金融体系创新过程中应该发挥何种作用,学术界长期存在争议。张建波、孙子淳(2021)主张政府应当率先承担农村金融机构的“拓荒成本”,并将改革重点放在构建农村信贷体系、建立多元化的金融供给模式等方面。谢柳芳等(2023)认为政府审计可以监督检查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强化农村金融的风险防控能力。赵笑航(2023)指出政府应当用法律手段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合理规范,推动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共同发展。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创新应当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的同时,政府应当做好全面统筹协调的工作,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补充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短板(欧阳文杰等,2023)。

2.农村信贷发展现状及研究

研究农村融资必然要深入分析农村信贷。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信贷市场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我国农村信贷主要体现为需求多元化、主体多样化等特征。多年来,农业贷款的发展水平逐年提高,但从2003年开始,农业贷款的增速总体上有所下降。对于农村信贷融资问题的研究,当今学者们主要从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耦合以及将普惠金融与数字科技相结合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1)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耦合

当前农村信贷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将其与农业保险结合起来,通过构建“银保联动”机制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并对农村信贷的服务方式及信贷产品进一步升级优化。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通过耦合相互补充会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二者资源共享可以有效破解农户融资困难的问题,有利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发展,推动减贫工作开展。[24]从理论上看,农村信贷能够为农村注入流动资金,具有一定的资金融通能力,而农业保险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将其结合起来可以高效推动二者的协同发展(杨梓艺,2022)。但我国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的协调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协同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和完善的问题。胡璇(2021)认为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之间缺少规范的联结机制,农业保险覆盖面极为有限制约了其在农村信贷支撑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张天琪(2021)指出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不足,保险公司与信贷公司之间的合作往往是浮于表面,二者缺乏深入合作,不能很好地达成“保信农”三方共赢的局面。同时,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的耦合效应也缺乏金融监管,二者合作机制尚未稳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风险性。

(2)普惠金融与数字科技相结合

以数字普惠金融为切入点,将普惠金融与数字科技有机融合,可以有效破解农村信贷信息不对称和金融排斥的局面,促进我国农村信贷的创新发展(孙琪梦,2022)。到2021年底,我国已经基本实现各行政村“村村通宽带”的目标,农村地区的互联网覆盖率已经达到了59.2%。数字普惠金融拓宽了传统金融的服务范围,缩小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一定程度上为农村信贷服务提供了便捷。[25]数字化普惠金融可以增加农民信贷的可获得性(蔡宏宇等,2021;周利等,2021)。目前,政府已经将农村金融数字化发展提升到“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数字化普惠金融的发展已经成为农村地区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在解决城乡金融信息不对称、信息获取时效滞后等问题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能够为农村信贷服务的质量提供保障(赵彦军,2023)。胡超、孙继国(2022)实证检验了乡村数字化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影响,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在缓解我国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等信贷约束方面、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夏志禹(2022)基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实证研究了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信贷的影响,结果发现农村的数字化普惠金融能够显著提高农村信贷供给的比例,降低金融排斥的可能性、缓解消费信贷配给。但目前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信贷影响的空间异质性较为显著,农村地区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各区域的数字金融高水平空间聚集效应存在较大差异(段一为,2022)。

3.农村融资面临的困境

因历史原因,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产业结构单一、区域发展不平衡已成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阻碍,而由此引发的农村融资困难、农民获取资金受阻等问题也亟待解决。现有文献大体上从普通农户和返乡农民工两类主体出发,研究我国农村融资所面临的困境问题。

(1)普通农户融资难的问题研究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经济、农业建设、农民收入”是工作重心。针对普通农户融资困难这一问题,曹明宏等(2019)采用间接量化的方法来说明我国农村融资困难的现状,结果发现72.68%的农户都处于融资困境之中,同时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农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手续繁杂、门槛较高、融资渠道单一是农户融资困难的最显著表现。随着农村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农户获取资金的压力,但随之而来的潜在风险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李彩霞,2022)。现阶段我国普通农户面临着融资交易成本高、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备、信贷抵押遭遇瓶颈、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26]而当前的金融支持体系不健全、政策性金融支持有限、主要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已大大减弱是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之一(陈诗,2022),但农户自身的金融排斥现象也较为严重,制约着农户的融资需求(游奕婷,2022)。陈雨丽(2020)认为当前我国农户融资困难的原因主要在于农村缺乏金融机构且设施落后,土地产权划分不清晰导致农户缺少合格的抵押物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且普通农户自身的金融素养不够、对正规融资渠道认知模糊。

(2)农民工返乡创业融资难的问题研究

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已逐渐成为一种趋势。2020年初,新冠疫情蔓延全国,就业市场起伏不定导致不少农民工下岗失业,农民工就业难的现象日益凸显,也因此促使了一大批农民工选择返乡创业。目前,国内学者们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民工融资难的矛盾点上。创业需要资金,但农民工普遍储蓄不多,返乡创业就不得不选择融资。如何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融资难题,促进其发展壮大已成为创业者和管理者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高红贵等,2021)。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由于受到城乡二元金融结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直存在着较为严格的信贷约束问题,使得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从正规金融机构中很难获取充足的信贷资金支持(董玉华,2021)。史苏、王天楠(2020)认为资金不足、环境不佳、技术瓶颈、经验缺乏等都是农民工返乡创业所需面临的制约因素,其中资金问题是贯穿始终的最主要的问题。彭莹莹、穆红莉(2021)指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个人或家庭出资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除此之外,返乡创业资金需求多、初始启动资金较大、农民工金融素养不高、创业经济效益较低、有效抵押财产不足且风险较大等因素都增加了农民工进行融资的难度,金融机构服务的信贷产品数额小、期限短也进一步阻碍了农民工创业的脚步(周美玲等,2020)。

(二)农村融资的路径与对策研究综述

1.农村金融创新的路径研究

大多学者认为农村金融创新是有效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抓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多元化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机构风险管控能力、推动农村地区互联网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普惠金融的发展。[27]

在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国内学者们从农村金融制度的调整方向和完善创新(李成才,2023;刘梦媛等,2020)、新型农村金融合作体系架构(崔长彬等,2022;董治国,2020)、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促进乡村振兴的发展路径(杨依山等,2020[134])以及绿色金融助力农村发展的路径(李苏等,2023;陈佳伟,2023;陈玉涵,2023)等角度进行深入研究。杨婷(2022)认为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将臃肿冗杂的金字塔形组织架构扁平化,注重业务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结算方式创新,为农村地区提供更优质的融资服务。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则表现出更好的支农支小效果,为农村金融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农村金融创新改革根植于“三农”,以灵活的经营机制、简短的决策流程更好地助力农村经济发展(花弘毅,2022)。除此之外,政府要注重金融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创新改革(刘雪娟,2023),应当支持区块链技术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运用,使之成为农村金融创新的内在源泉,降低金融合约缔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性(刘祚祥等,2023),完善有关金融创新的法律法规、注重金融创新的普惠教育、提高农户的金融素养(王玉静等,2023)。

2.农村融资难的破解路径及对策研究

从宏观角度来看,破解我国农村地区融资困难的关键在于金融立法。农民法律知识欠缺,关于融资抵押担保法律的规定不够细致,融资法律监管制度存在弊端等都是造成我国农村地区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28]供销合作社的产业链优势、信息优势和组织体系优势可以为农户融资难提供经验借鉴(黄克强等,2023),“农业产业链+小额信贷”的发展模式能够降低农村信贷的风险,精准有效地解决农村融资困难的问题(张倩等,2021)。“政银保”“政融保”“农保贷”的合作模式可以缓解农民面临融资难的现实压力(龙文军等,2020)。区块链技术在农村金融中的运用将扩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助力形成去中心化的金融服务模式(陈华等,2020)。

从微观角度来看,我国农村融资难的关键影响因素在于农民的抵押品不足、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机制不够健全。牛荣、张倩(2019)认为抵押品不足是农民融资受阻的关键原因,要准确把握农村借贷抵押的特点,扩大信贷抵押的资产类型,且农村地区的信贷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尖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解决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是破解融资难的重要一环(周静等,2022)。张龙耀,许玉韫等(2018)研究发现实物融资对银行信贷存在替代作用。姜长云(2022)指出要跳出金融谈金融,解决农村经营主体融资难的老大难问题,需要在农村金融之外找出破解密码。于波涛(2022)强调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多元化,充分发挥其在担保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农业保险进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为破解农村信贷约束提供了新思路。在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体系中,建立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互动机制是十分有必要的(王宁,2018)。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保险能够代替融资的抵押物,以此分散信贷供给方所要承担的风险,进而促使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郭学军等,2019)。

(三)农村融资的体制与机制研究综述

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的老大难问题,离不开体制的健全以及机制的完善,机制与体制决定了金融的导向与行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已历经几十年的改革,金融服务背农离农、金融供给矛盾突出等问题仍是当今改革的焦点。[29]龚关(2021)认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无从真正建立,在政府主导下的农村金融体系中,政、农、商三者的角色错位,这违背了农村金融的内在逻辑要求,需要政府从主导和管制的角色转变为有限监管。刘静、孙丽丽(2019)认为对新型金融服务机构给予金融支持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发展以及金融市场的创新发展,但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规范及引导,为农村金融体制注入新的活力。此外,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农村金融机构,其改革问题已成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助力其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农村金融主体任重道远(宋海等,2022)。

从金融供给与需求的角度来看,要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包括4个方面:建金融资金顺向流动体制、构建数字农村金融技术体制、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群体建设体制、健全金融机构的考核监管引导体制等。[30]鉴于农村金融环境的不断改变,如果仅仅依靠对金融供给端进行重构和改进,或者只对金融体制和机制进行改革完善,将无法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中供求失衡的问题,应该将金融市场自发的修复功能与政府的有机监管结合起来,以此适应农村金融市场的不确定变化。[31]李鑫(2022)认为传统的农村三大金融微观发展模式已无法适应农村市场的需求,应从供应链金融等角度出发,创新农村金融微观发展模式。任明鑫(2022)在剖析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需结构失衡的原因后,分别针对金融供给侧和需求侧给出了不同的对策建议,提出创新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等可行性措施。农村金融改革应坚持从扶贫金融向“普惠金融+产业金融”、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从支持生态扶贫向服务乡村绿色发展、从传统金融扶持向金融科技赋能的四重逻辑转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