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金融机构资金支持现状
(一)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单笔数额少、期限短、贷款门槛高
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出于对资金风险的考虑,一方面对返乡创业农民工惜贷;另一方面对贷款金额有限制,一般贷款额度较少,且期限较短。从调查数据可知,鄂皖大别山地区农民工获得的实际信贷金额中,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在10万以下的占比为32.22%、10万—20万元的占比为30.02%、50万元以上的仅占8.32%。虽然创业资金单笔贷款金额少与创办企业的类型等因素有关,但贷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下,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杯水车薪,远远满足不了创业的需求。
从贷款期限来看,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能够获得的信贷期限一般都较短。鄂皖大别山地区的调查数据显示,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的占比为24.53%,2—3年的占比为46.78%,而能够获得5年以上中长期贷款的仅占3.74%。对于多数企业来说,创业贷款期限短严重限制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前期投入成本还没有收回,企业就要偿还贷款,而企业想扩大再生产,又要面临资金短缺问题。特别是对于农业生产来说,生产周期长,只有贷款期限为中长期才能真正解决创业融资难的问题。
农民工返乡创业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除了数额少、期限短之外,还普遍存在申请贷款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在调查中,当问到“从银行、农信社贷款最困难的是什么?”选择“贷款提交资料繁琐、手续复杂”的就占到了54.68%;选择“审批时间较长、获得贷款时间较久”和“缺乏有效担保”的占比为28.69%和26.20%;认为“抵押物不足、信用等级低”的占比为20.17%。由此可知,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门槛较高,使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对银行贷款望而却步。
对比返县城和返乡村的这一调查数据发现返乡村创业的农民工获得银行贷款的占比为28.32%,而返县城创业的农民工获得银行贷款的比例仅为11.86%,可能的原因是乡村企业的总体规模小于县城创办的企业,其单笔借贷需求数额较小,银行的贷款额度可以一定程度上满足其资金需求。此外,乡村创业中多数为农业或与农业相关的产业,银行在贷款业务中有一部分是涉农贷款,因此,乡村企业比县城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
(二)农村合作金融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挥的作用不强
为了解决农村融资中存在的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很多国家常采取合作金融模式。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农信社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支持也未能发挥重要作用。从调查数据来看,鄂皖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愿意获得农信社资金支持的仅占2.93%。其中,县城中的该调查数据占比仅为1.89%,乡村中该调查数据占比稍高于县城,占比为4.05%。由此可知,虽然农村中对农信社的贷款期望比县城高,但总体占比仍然较低,农信社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支持发挥的作用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