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明崇祯四年(1631)三月三日,离明朝灭亡只剩下13年,浙江绍兴府有一批士绅[1]在刘宗周(号念台,世称蕺山先生,1578—1645)、陶龄(号石梁,1565—1640)[2]的率领之下,成立了一个讲会组织,取名为“证人社”,这是明代最后一个以宣扬心学为主的讲会组织。[3]
本章主旨在于以证人社为观察对象,审视明亡前夕江南地方的知识精英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由此窥看当时江南的一批地方精英在日常生活、道德实践以及思想取向等方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通过观察,我指出,黄宗羲(号南雷,世称梨洲先生,1610—1695)指责证人社中石梁一派的人物有两大弊端:一是涉入佛学,一是袒护逆党。这个说法并不全面,有失偏颇,与刘蕺山对石梁及其追随者的充分尊重与热切期待,存在着相当大的落差;蕺山与石梁在证人会上主要宣讲的仍是一套心学理论,他们的观点主张虽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取向:以为通过正人心可以改变世风,进而重整社会秩序;所以在个人的道德实践问题上,都非常看重“迁善改过”的手段。另外,这个讲会组织还起到了凝集地方士绅力量、形成地方舆论的重要作用,在地方发生突变事件(如灾荒、民变等)之际,这个组织的大多数成员扮演了维护地方公众利益的知识分子角色。
总之,我们可以发现,证人社作为一个讲会组织,既不同于当时在江南苏松地区异常活跃、具有操纵政治舆论、遥执朝政之特征的复社,[4]也不同于当时开始出现的以读史穷经为主的读书社;[5]它一方面仍然具有心学式的玄谈色彩,另一方面又非常注重切身的“改过”实践;它一方面非常关注于如何提升个人的道德生活,另一方面又积极涉入社会,竭力推行“万物一体”、“与人同善”的社会实践。基于本章的考察,我认为历来以为明亡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心学末流之玄谈,对于这个观点有必要加以重新审视与评估,至少就明代最后一个“心学”的讲会组织“证人社”的实际状况来看,他们并不是一群整天热衷于高谈阔论的玄谈家,他们经常会在探讨了某些抽象的玄理问题之后,马上着手探讨具体的地方事务,从各种迹象来看,他们同时也是一群具有十分强烈的社会关怀意识的活动家或实践家。
以往有关证人社的专题研究并不多,以我之管见,似乎仅有两篇专题论文:郑吉雄的《黄梨洲恢复证人讲会在学术史上的意义》、[6]孙中曾的《证人会、白马别会及刘宗周思想之发展》。[7]郑文的重点在于阐述黄梨洲之于证人会的关系,与本章主旨相距较远;孙文指出蕺山思想之发展与“证人会”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这是该文的一个贡献,然孙文所取的文献主要是蕺山、梨洲方面的记录,这是由于陶石梁的文献所存有限,[8]而石梁的几位主要门人均无文集等资料传世的缘故。本章除了蕺山、梨洲等人的文献以外,将大量使用祁彪佳“日记”中留下的第一手资料,试图从一个新的侧面来重新考察“证人社”活动的多元面相。
“证人社”作为一个地方性的讲会组织,成员不算少,在二百人左右;[9]活动范围不广,大致以绍兴府山阴县为中心,辐射区域主要是邻县的会稽和余姚,可能还会旁及嵊县及杭州、宁波等其他区域。所以,本章所说的“江南”,是一个狭义的特定地理概念,这是首先需要说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