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对货币信用的心理变化
将货币信用单独作为一个部分论述,原因在于沦陷区内货币发行具有特殊性,民众对货币的态度存在变化过程,需要解释以下几个重点:
首先是认可、接受敌伪货币,民众迫于外在压力,使用敌伪货币,比如“联银券”“华兴券”和“中储券”等。其次,敌伪货币形式和与法币的兑换比率多次发生变更,兑换率变化直接影响民众购买力,甚至造成对财富的直接掠夺,民众社会心理因而发生变化。最后,敌伪货币与外币的汇率也不断发生变化,其购买力随着时间变化出现较大差异,而物价起伏是币值波动的直接反映。
此外,还需要了解当时的外汇波动以及外汇管制情况,在沦陷区,除了商品物资之外,外汇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投机对象。民众对货币的态度以及对币值的预判,都会影响其未来的经济行为。这一部分论述以汪伪政府的“中储券”为中心,原因在于“中储券”是最重要的敌伪货币,在沦陷区影响力很大,其流通区域也是当时中国经济金融实力最强的区域。
(一)对敌伪货币从不信任、排斥到接受
1940年12月21日,汪伪政府于南京市交通银行旧址成立了伪中央储备银行,其目的在于通过“中储券”实现金融掠夺。按照伪政府的规定,“中储券”就是“中华民国”的所谓“新法币”。伪中央储备银行成立之初,上海民众并不看好这家银行,特别是对其即将发行的“新法币”——“中储券”,更是持怀疑态度。
华北和华中地区自沦陷之后,曾通行多种伪币。以上海为中心的华中地区,也曾流通过“华兴券”,与华北地区的“联银券”一样都遭到民众抵制,另外还有日军发行的军用票,其作用是供日军发军饷。敌伪政府对于法币的态度存在区域差异,在华北沦陷区,敌伪积极排斥法币,希望将法币全部逐出。而在华中,法币不仅可以自由流通,而且一度与“中储券”等价交换。对法币的不同态度,其实是由于敌伪不同集团的利益博弈。华中地区是英、美两国的重要市场、原料来源地以及投资目的地,法币自然是通用货币,因而对于敌伪具有特殊意义。其次,敌伪出于套取外汇的需要。当时中国政府支持外汇黑市政策,日方通过“联银券”和军用票,已经套取大量法币,因为法币信用越坚,在上海市场上的汇率越高,则日方就能用法币换取越多的外汇,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太平洋战争爆发。
在《申报》上曾有一则关于“中储券”座谈会的报道,可以看出民众对伪币的态度是显而易见的。有人将伪币形容为“三种纸”,其中“联银券”是“第一种纸”,“华兴券”是“第二种纸”,“中储券”即为“第三种纸”;众人都嘲笑日伪纸币是“一代不如一代”,甚至认为“中储券”的命运也会和“华兴券”一样,因为“幽灵一般的‘华兴券’,发行之初也是和法币等价联系的,但法币还是法币,‘华兴券’终究逃不出“幽灵”的命运而夭折。‘第三种纸’的命运,也不外乎此”[79]。从这些言论可以看到,“中储券”并不被看好,从发行第一天就注定了失败的结局。
但是需要作出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仅仅从国民政府与汪伪政府的相关媒体报道来看,似乎很难区分民众的真实心理。因为这两大阵营都有自己的媒体,对于“中储券”的发行存在完全不同的立场和态度。比如沦陷区重要刊物《中央经济月刊》[80]极力鼓吹“中储券”发行的“信用基础”,并多次重点强调伪政府的相关法令条例。再如《妨害新法币治罪条例》规定,故意妨害“新法币”流通或破坏其信用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5 000元以下罚金,拒绝使用“新法币”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 000元以下罚金;还要求所有的银行银号钱庄典当及其他公司行号如有违反者,除犯人依各该条治罪外,并吊销其营业执照。[81]此外还有《中央月报》[82]等,这些报刊都属于汪伪阵营,在论及“中储券”时,认为它“对于中国整个的金融,奠定了更大的民生基础柱石……信用更为增强,各方需要极为殷急……以便调整通货,安定民生”[83]。
同时,国民政府的刊物,却有着极为不同的报道和评论,如著名的《经济汇报》[84]和《财政评论》[85]。这些报刊与汪伪阵营的报道截然相反,它们认为沦陷区民众根本不接受伪币,对伪币信任度极低。[86]同样,也主张对使用伪币的行为加以惩治,认为这是汉奸或卖国行为,“现财部特电令各省府,一体知照,如有违者,即将伪钞没收,由各地方政府依照《修正惩治汉奸条例》治罪,其有甘心卖国、代理伪行推行伪钞,查有实据者,并应依法从严惩处。”[87]
正因为报道的天壤之别,我们在看待民众心理时,也需要客观和理性,需要全面综合时代背景,深度挖掘民众心理特点。那么,面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事实”,如何判定到底哪一方更客观呢?难道只能莫衷一是吗?其实,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需要抛开意识形态立场,从细微之处和特定历史时空中发现民众的真实情绪、看法和态度。实际上,有关民间心理报道并不少见,而且有些材料非常生动,是不可多得的研究史料素材,其可贵之处是真实,因为从民众生活点滴中所透露出来的情绪,较少受到政治的影响和干预。比如,在沦陷区的《中美周刊》[88]“读者信箱”栏目曾刊登过一篇文章,就非常具有代表性。一名普通市民给编辑写信,认为伪币发行的形势已经很严峻,希望各方想办法阻止伪币的继续发行:
编者先生:
近来僭钞的流通程度似乎是很普遍的样子,这是非常令人痛心的一种现象。我们看到这种现象,更明白防微杜渐的重要。
记得起初时大家对于僭钞总是一致拒用的,后来因为某方设法把法币的角票尽量收买,以致法币角票的数量大为减少,不够市面上流通的需要,于是僭钞便乘机而入,它想利用人为的手段,来劫取法币原有的地位。
大家对于僭钞本有一种非常坏的印象,认(为)它是无准备金的纸币,花纸一张,不值什么钱。不过,后来因为法币的角票既缺乏,零找毫无办法,有些不肖的店家便把僭钞的角票用出来,大家以为角票所值无几,又因如拒绝接受损失太大,所以都勉强接受下来,不料这一接受,却把僭钞的流通范围扩大了。
现在问题越来越严重,以前还亦是僭钞角票的流通,近来却已经渐渐看到一元僭钞了,如果大家也怀着和从前一样的心理,则僭钞一元票恐又将被达到流通的目的,这是非常可怕的事。先生,你能替大家想一个好办法,来阻止僭钞的流通吗?[89]
这封写给《中美周刊》编者的信,可谓人们对“中储券”心理的真实写照。僭钞,也就是伪币“中储券”。汪伪发行伪币,不仅颁布法令进行恐吓,动辄就是治罪,而且还利用各种手段将辅币收回,迫使民众接受“中储券”。
所谓的法令方面,主要有以下几条:1942年3月30日伪财政部公布《修正整理货币暂行办法条文》及《新旧法币实施办法》。伪府“修正”1935年11月3日颁布的《整理货币暂行办法》第3、4、6条条例,其中,第6条修改成“凡人民完粮纳税及其他对于政府之支付,一律行使中央储备银行发行之法币”[90]。而其《实施办法》则特别强调“中央储备银行发行之钞票为唯一法币,所有旧币非经本部长特准不得正式使用”[91]。加上上文所述的“法令”,汪伪政府通过强硬手段迫使民众使用“中储券”。
但事实上,民众拒绝使用“中储券”。据陈存仁回忆,“中储券”发行后,大家推来推去不肯使用,后在周佛海软硬兼施的手段下,“中储券”才在租界推行开来。[92]陈氏提到的“软硬兼施”,是指汪伪政权为了让“中储券”尽快排挤法币所用的各种伎俩,正是因为民众的不信任,伪府才会采用各种手段迫使民众使用。(https://www.daowen.com)
“软”的方面是停收法币,强制流通“中储券”,比如在上海租界内华商百货公司、旅馆、电影院、饮食店以及丝业、人造丝和毛织品批发商等,全部改以“中储券”交易。[93]但是收效不大,并没有他们在报道中所吹嘘的那样。实际情况是,即使市民不得不使用“中储券”,但都很快又购买物品或者换成法币,以致周佛海在日记中也写道:“旧法币头寸日益减少,而来源枯竭,实可虑也。因嘱同人研究限制兑换旧法币及吸收旧法币之新方法。”[94]显然,就连周佛海也承认强制兑换法币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与目标存在巨大差距,民众抵制程度也远超出预想。
伪政府总结兑换失利的原因,意识到民众心理的力量,他们认为人们对“和平运动”不了解[95],其实这是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而已。在杭州也是如此,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交易全都被迫改用“中储券”,包括购买车票、支付水电费等,企业工资发放也被要求采用“中储券”。但即使这样,到1942年3月末,市场货币调查显示“中储券”在杭州市区的流通份额也仅为三分之一[96]。“中储券”在城市遇到抵制,在乡下也同样遭遇拒收尴尬。比如《苏讯》非常关注江苏沦陷区民众的生活,它在湖南和上海出版发行,主要报道江苏地区的新闻消息,为大后方江苏同乡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交流平台,在1942年曾报道江苏乡下民众对“中储券”的态度:
蒙骗民众使用“中储券”,但是老百姓都是另眼相待,而且在乡下竟拒绝收兑。去年,伪府下令非用伪府钞票不行,于是成千的法币都被老百姓当宝贝地藏起来了。当时暗中掉换的价钱,竟有出伪币二元掉换法币一元的。现在法币突然被禁用,人民虽敢怒而不敢言,但灭除敌伪,光复河山之念,益沸腾于每一个人民之心中,而无时或忘矣。[97]
人们虽然生活在沦陷区,但是爱国之情依然深厚,对“中储券”的厌恶可见一斑。周佛海多次在公开场合声明以“中储券”代替法币流通的立场,其陈词滥调无非就是鼓动民众兑换“中储券”:“本人曾经一再声明,政府刻正草拟关于禁止旧币流通法令,先从南京及上海两特区两地开始实行……自禁止流通旧币后,该区域如仍有以旧币为通货彼此收付者,一经发觉,除将其所使用之旧币全部没收外,尚须予以相当之处置。至处置至何种程度,正在考虑中。至于此次禁止旧币流通,其目的虽仅在禁止人民使用旧币为通货,但旧币既不能流通使用,人民持有旧币,实无利益可言,不啻自己抛弃其资财。故深盼于收兑期间,迅速兑换新法币。”[98]周氏如此言论,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煽动性,当然也不乏威吓语气。但相对于枪杀恐怖事件来说,这些言论都只能算是“软”的方面。民众不为所动,依然不愿接受“中储券”,伪中央储备银行杭州支行在给南京总行的报告中这样写道:“杭市市民意存观望,交换额极微;市面交易购买货物,商民竟有将新币贬折收受,甚至有拒收新币者。”[99]
起初人们是抵制拒绝“中储券”,但是后来由于目睹了伪政府强硬手段所造成的血案,心理上产生了恐惧,而不得不逐渐承认“中储券”存在的事实,这就是“硬”的手段的结果。
至于“硬”的方面,是借助武力和恐怖手段,这就涉及了1941年初的系列银行惨案。围绕“中储券”的发行,重庆国民政府军统局与汪伪政府银行之间展开了一场场血腥的枪杀较量。首先是上海伪中国银行专员季翔卿被暗杀[100];1941年1月至3月,汪伪政府与金融相关的多名人士遭到暗杀或袭击,包括调查处专门委员李明达被军统特务暗杀、伪中储银行上海分行本部被两枚手榴弹袭击、伪中储银行理会事调查处楼侗被刺杀等。暗杀行动也刺激了汪伪政府的神经,双方暗杀报复升级,开始增加上海银行业的恐慌。其中,最为惨烈的是江苏农民银行职员被杀一案,据《苏讯》题为《江苏农民银行惨案纪详》一文中的详细描写,1941年3月21日深夜11点50分许突有暴徒8人,“均身佩手枪,乘坐自备汽车两辆……驶至该行宿舍门前……闯入二楼宿舍……打死六名行员。”[101]此外还有中国银行集体绑架案和定时炸弹案等,这些案件都曾轰动一时,中国银行被“76号”特务报复,被抓走职员的人数共有128人,其中3人被处死。
上述这些血案,着实让民众产生畏惧和恐怖心理,国民政府与汪伪政权之间展开的货币战争,直接引发血雨腥风,不仅对市民心理造成极大压力,而且使银行家也心有余悸,比如聚兴诚银行上海分行在1941年3月26日对总行的函件中提到:“近数日来本市暗杀绑案层见不穷,金融业备受威胁。”[102]人们即使有极高的爱国热情,也不得不从人身安全方面考虑,逐渐接受伪币的流通和使用。
(二)不合理的兑换率与物价快速上涨
“中储券”与法币的兑换率并非一成不变,最早“中储券”与法币等值流通,但汪伪政府与日方合力打压法币,恶意贬低法币价值,到1942年5月,其值更是进一步走低,走势见表1-5。
表1-5 1942年3—5月百元法币兑换“中储券”数

数据来源:币跌一半,货涨一倍[N].申报,1942-06-01(6).
表1-5中的数据展示了法币兑换“中储券”的比例走势,可谓直线下跌,最终跌到每百元法币仅兑换50元“中储券”。在上海,人们在日常消费中,发现物价发生变化,按照常理来说,既然已经实施2∶1的兑换比例,则以“中储券”衡量的物价应该是原来法币时期的一半,比如原价100元法币,现在只要付50元“中储券”即可。但是实际物价是在“中储券”基础上增加一倍,这不禁引起民众的埋怨与愤怒,比如这一则发表在《申报》上的文章,即可见一斑:
生活指数好像飞机,愈飞愈高,薪水阶级者则似乎是一条蜗牛,无论怎么爬,都是爬不到天上的。……自从币制变动后,虽曾严禁物价抬高,并命令一切货品以上月26日至28日的标价打对折以“中储券”计算,但不也原价加一倍后,再付以“中储券”?[103]
“中储券”与法币兑换比率快速下跌,导致上海和商品金融市场处于疯狂高涨之中,从而影响民众心理,造成人心惶惶的局面。到1942年6月1日,“中储券”成为上海唯一“合法”流通货币。民众对汪伪政权所鼓吹的“中储券”能够平抑物价的说法,普遍持质疑态度,《银行周报》“商情”栏目就经常有对物价走向的评论,比如“今日一般物价的走势,恰与此背道而驰,‘中储券’币值虽经提高,而物价涨势比例则尤高。如以最近‘中储券’标价之一般商品,折算上月中旬之旧法币价格,莫不涨速数倍,此种逆势之表演,实为从来所未有之现象”[104]。
在法币被禁止流通之后,上海投机商将目光从商品转移到黄金,“商情”栏目还报道,对于黄金投机,“买户既不惜高价以求,因之涨风之烈,竟亦超越其他货物,在上月终市价,虽已迫近老法币四万元,但求者犹以为未足,六月上半月内,无日不在求过于供之状态。”[105]除了黄金,在货币换成“中储券”之后,棉纱和纱布再次成为投机对象,1942年6月上旬,上海双马牌厂单涨到6 770元,如果换回法币,则为13 540元。12磅龙头细布涨到244元,合法币488元,时人认为这种涨价“实为开天辟地以来未有之纪录,而反观社会经济渐形薄弱,普通阶级均在生活负担增重中力求节约”[106]。
“中储券”从诞生那一天开始,就定位于为日军侵略中国提供军费,并且成为支撑汪伪政权政费支出以及日军大肆搜刮华中物资的重要工具。[107]因而,在人为压低与法币的兑换比率之后,再行涨价之事,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