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寻求资金避险办法

二、积极寻求资金避险办法

战事影响币值,战争期间通货膨胀也在所难免。各种因素叠加,币值急剧下降与通货膨胀相生相伴,但是人们对于实物资产的信仰从来没有改变。出于资产保护的需要,众多银行都开始采取措施规避战事与法币贬值可能带来的损失。金城银行面对通货膨胀,提出了“维护股东权益,保全资产价值”[37]。对于银行来说,保全资产就是采取措施防止金融资产的严重缩水。实际上,这就是“重物轻币”的心理,法币流通速度迅速加快,因为人们对手中法币缺乏信心,在一定程度上,手中所持法币越多,未来损失就会更加增大。当然,汪伪政府发行的“中储券”也面临同样问题,发行速度激增导致货币贬值。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也认为抗战时期通货膨胀导致畸形经济,“养成商业界一般巧利投机浮夸恶习,影响所及,侵蚀我行风气”[38]

与民众恐慌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的“重物”行为选择途径要远多于民众,因而即使有焦虑和担忧,也远不如民众的恐慌。他们的实际行为与普通民众也有相同之处,表现为对实物的大量囤积,尤其是棉纱和棉布等重要民生物资。“八一三”事变后,周作民说:“现在战争打起来了,我们要想尽各种办法充实我行力量,法币维持不了多久,物价必定上涨,我们的出路要多拉存款,少做放款,以吸收进来的存款多囤物资,多购外汇。物资方面可由通成公司进行囤积。”[39]同样,陈光甫更是一直坚持“物的信用”,所谓“物的信用”,即银行抵押标的为实物。自1915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成立之后,他就认为金融业应该多与工商业联系,并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浙江兴业银行、盐业银行等一起组织成立“银行公栈”,实行贷款押款。[40]虽然说陈光甫的“坚持物的信用”并非就是投机囤积,但这反映了抵押物资作为硬通货的思想。

本质上来看,这与其说是寻求资产保值的过程,倒不如说是金融资本寻找最高收益率的出处。由于战事影响,金融业正常放款业务难度越来越大,特别在是通货膨胀形势下。银行主营业务是进行贷款发放,以赚取丰厚利润,一旦这一通道被人为截断,自然会促使银行家思考资本的时间价值,从而在心理上就会认可存款必然贬值。与其资金被困,倒不如投机或者囤积,或者是自己创办企业以打开资金的出路,为资产保值增加寻找机会。

为了论证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下1939年至1941年间上海主要银行放款与存款的对比数据,即银行的存贷比数据。选择表2-6中的12家银行,理由是所选银行数据比较充分,在《银行周报》以及《中外经济汇报》上能够完整地找到资产负债表数据,这12家银行总部在上海或是在上海设有分支机构。主要考察三个数据,即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贷款和存款总额,再通过两者的比值计算得到存贷比。该指标反映银行的盈利能力,对于银行来说,存贷比越高越好,也就是贷款数量越多,可以收取更多的放贷利息,从而增加银行利润;反之,则盈利能力相对较低。其实,存贷比并非随意增减,而是受到宏观经济状况和资金需求条件的约束。一般来说,存贷比都会小于100%,如2015年中国取消商业银行存贷比硬性要求之前,我国银行存贷比上限是75%,即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近代中国关于银行的立法相对较晚,自1904年开始由清廷颁布《试办银行章程》,一直到1931年才由国民政府颁布完整的《银行法》,该法总计51条,规定了普通银行的主要和附属业务。[41]其中,对于存款总额有确切的规定,银行对任何个人和团体的放款总额,都不能超过银行实收资本和公积金的10%。同时又规定,如果贷款总额超过上述比例,但是有易于自理的担保品或者有稳当票据作为担保,可以不受10%的限制。虽然《银行法》历经修订,但都没有存贷比上限的相关规定,因而民国银行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通常会选择大量放款,从而造成较高存贷比,存贷比超过1的情况并不少见。如中国银行1940年资产负债表显示,当年12月31日该行活期存款数额达到1 226 690 901.41元,定期存款数额为1 871 159 738.36元,而总放款数额为2 606 022 219.23元,存贷比达到104.71%。[42]更有甚者,1939年上海统原商业储蓄银行存贷比高达205.18%。[43]表2-6显示了1939年至1941年上海12家银行的存贷比情况。

从表2-6的存贷比数据可以看到银行之间差异显著。以著名的“南三行”为例,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以及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这三家银行的存贷比都偏低,明显低于上海其他银行。在1939年至1941年间,浙江实业银行存贷比明显高于其他两者,但最高也仅为64%,浙江兴业银行存贷比最高仅有44.56%。从《银行周报》统计数据来看,在这段时期,上海大部分银行存贷比都在60%左右,平均存贷比约为64%。存贷比数据高于100%的只有民孚商业储蓄银行,其最高值为160.37%,即该行贷款数量远高于存款数量。

表2-6 1939—1940年上海12家银行存贷比 单位:法币元

图示

而金城银行存贷比约为60%,总体放贷比例较低。存贷比之所以较低,原因是物价飞速上涨,放款风险增大,银行家存在一种心理,也就是放款之后能够收回的钱数虽然增长,但是购买力却极不一样,“其购买力,较前为减,利息之收益尚不足弥补其所失。”[44]在这种形势下,周作民曾在抗战期间对徐国懋说过,“金城的生命线在外汇”[45],也就是从全面抗战早期开始,由于根本不看好货币的心理,金城银行就开始大量收购外汇和黄金。据当事人徐国懋回忆,周作民多次要求他装运现钞到香港套购外汇,其方法也比较简单,并没有复杂的程序,就是带着几大皮箱的现钞奔赴香港换回美汇。[46]杨培新在他的《中国通货膨胀论》中也提到,抗战期间由于中国政府统制外汇,所谓的大豪门和资本家都希望能够维持外汇自由,因为他们对抗战形势同样抱悲观态度、缺乏信心,害怕法币或“中储券”贬值,从全面抗战一开始就大量购买外汇。[47]金城银行在抗战刚全面爆发就开始大量购买外汇,当时的外汇管理政策比较宽松,国民政府没有管制外汇,客观上为银行购买外汇提供了便利。

同时,与其放款,倒不如利用已有资金拓展自身业务。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诸多金融机构开设其他事业机构,比如附属公司,金城银行的附属公司为通成公司,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开设成立了大华保险公司和中国第一信用保险公司,等等,这些新设机构本质上来说都是银行资本的衍生发展,特别是通成公司实现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通成公司是金城银行最重要的附属机构,也可以视为其实行非金融投资或投机的关键组织。金城银行于1920年成立通成公司,最早叫通成货栈公司,主营业务为储运和代办押款业务。周作民认为战时金城银行工作重心是尽量多拉存款,少做放款。从表2-6中可见,金城银行1939年至1941年间的存贷比率大幅低于同业水平,这也正好体现了周作民的心理。对于更多的存款,金城银行将之用作实物投机,类似于陈光甫的“物的信仰”,其主要投机对象是棉纺业相关物资和产品。

金城银行选择成立通成公司,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就是国民政府的战时物资管制政策。战时物资紧缺属于常态,诸多物资和商品投机行为日益盛行,经济部于1939年12月25日颁布《取缔囤积日用必需品办法》,要求合省政府及各地商会遵照办理。其中,该办法中所指的日用必需品,主要以人民衣服、食用必需品为限。[48]毫无疑问,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必需品成为政府取缔囤积的重要对象。而周作民认为最重要的物资就是棉纺织品,恰好属于此法令明文禁止的对象。

另一方面,在银行界也同样存在一部法令。财政部颁布了《非常时期管理银行暂行办法》,该法令对于上海租界内的银行经营具有较强约束力,其中对金融机构进行了界定,只要经营存放款业务、票据汇兑、押款各业业务之一者,不管其名称中有没有“银行”,都一律视为银行。[49]同时,要求钱庄、信托公司、银号和钱兑庄等都均须照章办理。上海银钱业在政府和同业公会的双重监督下,所有金融机构都必须禁止囤积投机和自办商业行为。相关法令的出台,对于金融机构的投机行为起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作用。然而,虽然有法令的限制作用,很多金融机构却有着自己独特的投机方式,可以“巧妙”地规避法令约束,例如金城银行便是选择成立通成公司。

第二个原因在于业务操作便利,可将投机行为内部化,即利用子公司从事多元业务,从而大大减少交易成本,使得投机变得更加容易。周作民认为“物资方面可由通成公司进行囤积”,他的理由比较充分,因为通成公司作为金城银行附属公司,其实也就相当于一家子公司,可通过垂直管理实现通成公司的投机经营。金城银行资金可以很容易地流向通成公司,从而解决后者投机囤积所面临的资金问题,这也就是周作民所构想的愿景,即“公司所得利润怎么分配,随后再谈。好在是一家,内部的事好商量”[50]

这两个原因,为通成公司成为专门投机机构提供了可能。通成公司成为金城银行实现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传递和渗透的重要环节,它的资金全部来自金城银行,总公司可以随时得到各地金城银行的贷款,而且在发货到外地时还可以向金城银行办理押汇业务。不仅如此,通成公司甚至还可以在货物出手之后交由金城银行代为套汇,以尽早获得放款,实现资金快速周转。[51]可见,通成公司可谓受金城银行“万千宠爱于一身”。

金城银行与通成公司的内部交易,可以利用通成公司所获放款占金城银行总放款的比重来说明,放款比重见表2-7。

表2-7 1939—1945年通成公司所获放款占金城银行总放款比重 单位:元

图示

数据来源和说明:金城银行战时对通成公司各项放款总额表[G]//金城银行史料.610—611.根据篇幅和研究需要,对部分内容已作调整。

表2-7中,1939年至1945年间,仅通成公司获得的放款就占据了金城银行总放款的10%左右,就1944年稍低,但也占到了6.8%。值得一提的是,从1939年到1945年间上海各民营商业银行放款结构来看,金城银行对通成公司的放款比例可谓不低。其对通成公司的放款属于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具有信用放款的性质,与银行对外抵押放款性质完全不同。因而,只要对比一下当时其他银行信用放款占总放款的比重,就可以近似地看出通成公司所获放款比重程度。这里以浙江地方银行为例,这家银行在1939年至1940年间放款结构如表2-8所示。

表2-8 1939—1940年浙江地方银行各项放款结构 单位:元

图示

数据来源和说明:浙江地方银行近四年来各项放款余额比较[J].浙江经济统计,1941,(12):161.本表对原表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并且删除了与本书无关的统计数据。

浙江地方银行的放款结构具有一定参考对比意义,因为两家银行成立时间相差不远,浙江地方银行成立于1909年,稍早于金城银行。[52]两家银行成立时都具有官督商办性质,其业务发展也具有一定共性,所以选择浙江地方银行作为对比对象。可见,在浙江地方银行1939年至1940年的四期放款统计数据中,绝大部分都是抵押放款,信用放款比重仅占16%—20%;而金城银行仅对通成公司的放款就占到了6.8%—12.87%。显然,对通成公司的放款确实占据了金城银行总放款的大部分,从另一个侧面也可反映金城银行对通成公司业务的重视程度,其中原因也不难理解,还是根源于周作民对通货膨胀的判断。在他看来,货币贬值是必然趋势,“法币迟早不值钱”[53]。用他的话说,金城银行在战时的主要生命线在于外汇,因而主要业务之一就是大量购买外汇。而通成公司则主要是收购囤积物资,以棉纱、布匹为主。正是出于这种心理和理念,通成公司被赋予极为重要的投资或投机责任。随之而来的自然就是通成公司购买物资的资金来源,据徐国懋回忆,资金“当然是金城银行自己尽量供应……其他银行酌量做一些押款,不过数量较小”[54]

1941年是金城银行投机的转折年份,该年7月26日罗斯福总统宣布冻结日本在美资金,英国和荷兰等国及其海外殖民地也采取相同制裁措施。而国民政府考虑到只冻结日本资金,沦陷区外汇还有被日方套取的威胁,因而主动请求英美同时冻结中国在美资金。因此1941年中日资金被冻结之后,凡是要提取外汇的银行必须按照两项暂时办法进行,一是中日银行及商人需要提取外汇者,美商银行只付以纽约的汇票,能否兑现取决于美国财政当局的决定;二是中日银行及商人有提取美金存款的,不再提供美元而是以法币结算,英商汇丰、麦加利以及有利银行也采取同样行动。[55]时人都认为冻结制裁手段对于防止外汇套取是有利的[56],因为资金冻结有利于保护有限的外汇,外汇资金不能顺利应用,外汇投机也相应减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金城银行寻找到新的投机出路,即以房地产和证券为主。

前文已对上海房地产投机作过论述,由于外汇政策转变,金城银行对房地产投机逐渐增多,早在1938年,周作民就认为购买房地产是“适应时势之需要”[57]。其时上海颇多银行都从事房地产投机,“各银行主营业务大半趋向于地产事业,现沪上各大银行莫不拥有巨数不动产,而正在兴筑中之行址或市屋,便正方兴未艾。”[58]金城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有一个“房地产器具”科目,在1937—1945年中一直维持在4%左右,相对于其他资产来说,房地产所占比重变化最具稳定性。

金城银行经营地产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购置,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主要城市都有房产布局。1938年,金城银行香港分行致总行函中提到:“拟在港购置房屋一、二所,当经择妥本港干德道房屋一幢。”[59]在上海,金城银行拥有较多房产,如购买爱多亚路[60]与福建路转角的金玉里,连同房屋以及一切装修共计国币2 675 000元。金城银行购买房产,很多时候具有短线投机性质,比如1941年购买的永亨银行董事长施肇曾的洋房,占地面积约为17亩,包括3套洋房和单栋西式房屋共计20多套,其总价为260万元,但是在房屋还没有正式交割时,这一房产就已经被金城银行转卖给第三方。[61]另外,金城银行还与其他银行实行联合经营。1923年1月,金城银行与盐业银行、大陆银行和中南银行组织成立四行储蓄会,实现“北四行”之间业务的紧密联系,成为一个联合营业的机构。[62]该会也购置多处房产,在天津、上海和汉口等地都置办及抵押大量房产,在抗战期间为金城等银行带来丰厚的房租收益。

除了直接购置,第二种方式为投资房地产公司。根据金城银行1945年6月公布的决算表,它投资于房地产领域的资金数量见表2-9。(https://www.daowen.com)

表2-9 金城银行投资房地产情况 单位:“中储券”元

图示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金城银行史料[G].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620.

表2-9的数据显示,在1945年6月,金城银行通过投资房地产公司实现投资多元化。表现形式与之前存在一定差异,不是直接购置地产,而是通过投资房地产公司实现间接投资或投机,既可以实现资本增值,避免通货膨胀造成损失,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经营风险。

除了房地产,另一投机项目则是证券。自从全面抗战开始,金城银行管理层就意识到通货膨胀的威胁,一直就有心理准备,“将来通货价值未可知,已蒙之损失如何抵补?……经与同人迭次会商彻研办法,其结果惟有厚集资力,购存外币或国外证券。”[63]在外汇统制之前,金城银行特别设立了一个账户,号称“第一特户”,这个账户专门用来购买外汇和国外证券,使用币种包括美元、英镑和比利时法郎,资金存放国外同业或者直接购买有价证券。其中,国外证券投资账面金额于1945年6月达到9 362 137元,主要包括外币债券、铁路债券和美国股票,三者占该行国外证券投资的比重分别为19.9%、23.84%和56.26%。[64]其中美国股票投资占比最高,股票投资的具体情况见表2-10。

表2-10 金城银行外币股票情况 单位:元

图示

数据来源:金城银行外币债券及外国股票明细表[G]//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金城银行史料.580.

此外,金城银行还投资国内证券。外汇冻结政策实施之后,金城银行考虑到各分行于香港的存款均被冻结,出于谨慎心理,担心所付款项都会被港府查封。同时,他们也审时度势,考虑到战事与损失的关系,认为“对于业务愈益审慎,应付而谋收支之平衡已属匪易”[65],由于外汇冻结造成“第一特户”外币资产不能正常调用,因而“不得不就国内方面设法开源……由各行经营货物、房地产及证券”[66];甚至认为之前仅靠通成公司经营货物,在当下显得不合时宜。早在1939年4月,周作民就提议建立信托部,因为他认为随着银行业务扩展,对于四行储蓄会中已经发生的单独或共同信托事项,“现须设一专部,以便集中处理。”[67]于是特别成立信托部,于1939年9月正式营业,设置了一个特殊账户,称为“第二特户”。根据金城银行1942年12月27日公布的《董事会议事录》,截至1942年11月,“第二特户”资产负债表上有价证券投资占该行资产比重为31.18%,占比仅次于同业放款。信托部与金城银行上海总行共同经营丰大号,丰大号是金城银行在1921年于北京成立的一家专营证券买卖的机构,并于1923年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从周作民的心理来看,“以丰大号名义对外经营各项公债证券,较本行直接买卖,略为便利。”[68]利用丰大号从事证券业务,总行要求分行所有的有价证券业务都要通过丰大号办理,从而确立了丰大号在金城银行证券事业中的核心地位。丰大号为金城银行带来不菲收益,比如1943年11月信托部致金城总行的函中提到“每日客户交易约三十万元”,11月19日至24日,丰大号佣金数约为一万元,除去手续费以及佣金回扣等费用,“尚余四千余元,至于该号资金,除付现金保证外,计余七十五万元。”[69]

从金城银行的案例,可以看到金融业面对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时的应对措施。以周作民为代表的银行家,对于物价、汇率和经济形势,具有比较全面正确的判断;从心理上来看,他们也同样具有恐慌情绪,对于货币的信心也是逐渐走弱的。也正是避险情绪的增长,刺激他们必须要找到合适的投资甚至是投机出路。所以,金融业也出现了比较奇特的现象,表现为银行通过专业机构囤积货物,这是由银行家的“重货轻物”心理所致。对货币不信任的心理,一直贯穿始终,因而在不同阶段,即使外部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银行家们对“物的信仰”一直不变。这种信仰是基于不再相信货币的社会心理,看似多元化经营,其实经过细致分析不难发现,对于他们而言投资固然重要,但其中也兼有许多迫不得已的无奈选择。

在抗战期间,政府实行过三次外汇管制,第一次是1938年3月间实施的外汇管理,将汇率从之前的每100元法币可兑换30元美汇调成可兑换18元。第二次是1939年6月间政府停止供给上海黑市外汇,外汇缩水,每100元法币只能兑换美元5元半。第三次是1940年5月2日,由于市面谣风突起,每100元法币只能兑换美元4元多一点,法币对外价值逐渐趋低。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组织就是外汇平准基金。外汇平准基金成立于1939年3月,其目的在于维持法币对外币值和购买力,通过平准基金外汇买卖使市场上的外汇不至于暴涨暴跌,从而平衡汇价,起到稳定汇市的作用。早期的外汇平准基金,是国民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的外汇平准协定,即所谓“君子协定”,该基金总共1 000万英镑,分别由汇丰银行出资300万英镑,麦加利银行出资200万英镑,再由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合出500万英镑。此项基金由中英双方组织设立的外汇平准基金委员会管理,由上述四个银行依照当时外汇价格8又1/4便士的汇率供给外汇,借此稳定汇市。而在1941年4月25日,中、英、美三国在美国华盛顿特区签订新的中英、中美平准基金协定,其中各包括5 000万美元和500万英镑。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银行家的货币信心严重不足,但也有部分银行家对于外汇波动有不同的心理和看法。他们对于外汇剧烈波动也心存恐慌,但是仍寄希望于政府能够实行统制,典型的如聚兴诚银行,其上海分行在与总行的通函中特别提到自己的看法,从这封信函可以看到一些银行家对于外汇变动的心理:

查战后政府对于外汇之统制,因上海情形特殊,取渐进缓和政策,中央银行挂牌英金一先令二便士半,美汇三十元维持战前原价不变,采取请核办法,而黑市之行市则大相径庭,变动极钜(巨)!本年三月一千万镑外汇平准基金委员会成立以后,汇丰银行出面维持黑市场行市挂牌,英金八便士,美金十五元六二五,暗盘市价站在八便士二五和十六元六二五关口,由动荡之局面转入稳定状态。

本周三(六月七日)上午十时汇丰和麦加利等银行接香港平准会来电停止供给外汇,一时人心浮动,谣言四起,有谓平准基金一千万镑已用去大半,所言新贷款未获成功,甚至疑及法币基础动摇,而谓英法以停止经济协助为调停战事之先声,有此各种恶意谣言,散播人心莫知所言。有资者纷纷争购外汇赤金及各种货物,于是外汇行市暴缩,赤金货物价格飞涨,一切均创空前之纪录。

本行认为战时金融外汇波动实为不可避免之事实,而上海环境特殊政府权力不及,统制外汇难有收效,加之奸人暗中破坏,投机者肆意播弄。

不能因外汇波动而动摇自堕信心,只要政府政策之施行对大局有利,大体有益,不能尽顾一隅之利害。[70]

上面的史料是聚兴诚银行上海分行于1939年6月10发往总行的函件,当时其对于政府统制外汇尚存信心,提出不能“自堕信心”。而在第二年,即1940年,外汇暴缩导致物价普遍上涨,该分行将上海物价行情如实转告总行时,则心理完全不同,从中可以读出其对上海金融形势的恐慌。以下是该行上海分行1940年5月4日致总行的通函[71]

近月来之投机狂潮日甚一日,物价高涨,人心不安,最易受各方刺激而震动,大金融方面四底帐(账)期前后市面银根告紧,拆息高昂,钞水日升,外汇扒吸者众多,已显剧变之征兆。五月一日英金尚稳定,美金已入六元关口,五月二日市场即大起变动,传欧战形势严峻,地中海交通阻塞,汇丰对于外汇有放弃维持之说,并传平准基金告尽,宋氏出长(掌)财政不再维持上海外汇或对于上海金融又有新令须颁布等,传说纷纭,人心恐慌,市况混乱不堪,投机家及银行界争先扒进外汇,售者绝迹。一度停市及至九时半,汇丰挂出行市英金三便士二五,美金四元六八七五,各方始做出交易,而行市则较前大缩。

钞水[72]:由15元逐步升腾至25元。

赤金:上涨剧烈,由5 728元冲近7 000元大关,中间起伏达六七百元之巨。

纱布:本已飞黄腾达,受外汇剧变影响,更见狂涨。廿支双马由1 425元升至1 675元,其他各纱一同激涨。

布匹:各种白胚涨超五六元,龙头细布55元各牌,阴丹蓝布闭不开价,加上染水看开80元。

米煤:洋米上涨二三元,西贡一号48元,二号47元5角,四米不随之跟涨,白煤涨四五十元。

百货:各商店一律提高三成。[73]

上面这则史料,有很多心理描绘的词汇,包括“人心不安”“传说纷纭”“人心恐慌”等,也提到银行界争相购买外汇作为风险对冲等。综合上述引用的两则史料,可以看到金城银行对于外汇波动形势的心理变化,其在1939年还存在较高信心,相信政府只要统制到位,似乎一切都在掌握之中。但是到了1940年,由于战事变化,人心恐慌,外汇震荡以及物价飞涨,“市况混乱不堪”,包括银行金融在内的诸多行业都普遍存在恐慌。比如聚兴诚银行考虑到法币贬值过快,为了避税而确保收益,于1938年起将所做黄金外汇收益存于暗账中,该款项除1939年拨永聚公司股款50万元外,又于1940年初拨款至总行增资股款24万元。[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