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资冻结政策与民众和企业家的心理变化
《方案》的第三项规定了物价与工资的计算安排,其中对民众生活影响最大的是冻结生活指数,“各指定地区职工之薪工,按生活指数计算者,应以本年一月份之生活费指数为最高指数,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增加底薪。”[39]在此需要准确区分两个概念,即生活指数和物价指数。生活指数是为了测量生活费用变动,通常以某时期为基期,也就是用这个时期的生活程度为标准,展现物价变化对生活费用的影响,为物价指数的一种。本节选择考察的上海生活指数,由上海市政府研究室主持编制,分为职员生活指数和工人生活指数两种。其中,职员生活指数根据93种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计算,工人生活指数选用其中54种。物价指数一般包括趸售物价指数和零售物价指数,与民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是零售物价指数。为了显示生活指数与物价指数的差别,这里将1946年1月至1947年5月指数解冻期间上海的一般零售物价指数与生活指数数据列于表5-4中,从中来对比两种指数的变化速度。
表5-4 1946年1月—1947年5月上海生活指数与零售物价指数变化(1937年1—6月=100)

数据来源:转引自张嘉铨.生活指数的总检讨[J].中国劳工,1947,7(8):11—12。
表5-4中可见,从1946年1月至次年1月,上海的一般物价零售指数从19 432增长到1 042 325,后者约为前者的54倍;1947年1月的工人生活指数和职员生活指数分别同比增长6.48和6.36倍,很显然,生活指数增速远慢于物价增速,因而以生活指数计算工资会远远落后于物价水平。况且,在1947年2月开始冻结生活指数,对于工人和职员的生活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所以他们有怨言和愤怒也就不难理解。
虽然在《方案》中还进行了补充,即工厂可以按照当年1月的价格将食粮、布匹和燃料等配售给职工实行补贴,2月19日国防最高委员会也通过《日用品供应细则》,宣布对公教人员和工厂职工等人员供应五类物品,包括米及面粉、纱布、燃料、食盐、食糖和食油,但仅限于公教人员和产业工人[40]。该《细则》规定公教职员每人每月配售中熟米八市斗或二号面粉两袋,布匹每半年配售一次,职员每员每人夏季漂白布五丈、卡其制服料一丈五尺、冬季蓝布五丈、棉质制服料一丈五尺,等等;但是对于工厂职工,配售标准却存在较大差异,工人每人每月配售食糖五市斗,煤球一百市斤,布每人每年仅两丈。上述物品分别由相关主管部门执行,其中经济部主管纱布、燃料及食油,粮食部主管米及面粉,财政部主管食盐,资源委员会主管食糖。
但是政策并没有顺利实施,原因在于物品储存地点、数目、转运配给地点以及配给机构等问题都没有做到具体规划,“生活指数冻结以后,政府将配给实物以代替,又说是将实行差额补贴制度,但这些制度到了2月28日还只是一‘说’,不见‘做’。”[41]这里需要对差额补贴制度进行说明,据社会局统计,按照1947年2月上海生活指数计算薪津的工厂职工,人数约为21万人[42]。社会局考虑到人数众多,如果全部供应实物,数量极为庞大,而且手续繁琐,因而在具体实施中采取补贴差额金制度,即依据配售物品的市价与1月平均价格,由厂方算出差额发给现金补贴。以2月为例说明该种差额金计算依据,社会局在2月28日公布上述6种日用必需品1月和2月平均价差额为7.296万元,为了计数方便,社会局决定以7.3万元计算发放。一个职工的最终工资包含了两个部分,一是按照1月生活指数的若干倍计算数额,工人为7 945倍,职员是6 640倍[43];二是由厂方补贴每人7.3万元。那么,这7.3万元是怎么计算而得到的呢?计算相对简单,其差额金构成见表5-5。
表5-5 1947年1月和2月上海职员工资差额金构成 单位:元

续表

数据来源:工资差额实行补贴[J].财政评论,1947,16(3):114.
表5-5是对上述差额金即补贴构成的详细说明,表中计算了1947年2月与1月上海的物价差额,通过差额与配售数量的乘积,比如籼米每石价格差额为43 700元,配售数量为8斗,因而这一项津贴数为34 960元,依次类推,可以算出各种物品的津贴数额,最终计算得到每名职员每月应补贴数额。
这种折合现金发放的方法,得到时任上海市市长吴国桢的肯定,他认为此方案“极为公允”[44]。在具体实施中,此方案存在很多问题,虽然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价上涨压力,但是对于一些群体是不公平的,所谓的7.3万元差额金,是按照一家3口标准计算,据社会局的解释,由于童工没有家室,仅以三分之一核算,自然属于对童工群体的剥削和待遇歧视。另外,配售物品种类和数量也有严格限制,比如工厂提供膳食者,需要扣除贴补中的米、煤球、油、盐、糖各项差额折合数,只发给棉布一项,其余情况依次类推。[45]
在物价飞速增长时期,对工资增速进行单边冻结,一方面是物价激涨,而另一方面是工人工资冻结,两者间的差距无疑愈加增大。工人生活难度更加增加,即使提供配售和补贴,薪水阶层福利损失也尤为明显。对此政策,存在劳资双方两种完全不同的心理,立场对立必然造成这一矛盾无法调和。接下来,将分析劳资双方的典型心理,解释他们对于《方案》中工资规定的态度和相应行为。
(一)工薪阶层的极力反对与权益争取
对于薪水阶层而言,1947年2月之后的工资按照1月生活费指数进行冻结,工资数量不再增长,明显远远落后于物价增速,自然引起他们对于政策的质疑和反对。他们认为“当局挽救经济危机的紧急措施,并没有针对事实的症结,相反的却把血淋淋的事实装饰成美丽的花样”[46]。反对声音的焦点在于工资冻结的不合理,民众生活处境更加艰难。
1.公务员生活困难和其心理特点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先来看一下1947年前5个月公务员生活费指数的增长情况,相关物品和服务价格变化趋势见表5-6。
表5-6 1947年1—5月上海公务员生活费指数(1937年1—6月=100)

数据来源和说明:上海市公务员生活费指数[J].上海市经济统计简报,1947,2(12):6.原表是统计1月至10月,本书只选取前5个月。
表5-6中的数据,按照与生活直接相关的物品类别分成五大类,每一类物品价格指数都呈上涨趋势,总指数从1月的999 449增长到5月的2 087 184,增长了108.83%,短短5个月内物价翻了一番。显然,如果生活指数依旧保持在1月的水平,翻番之后的物价,自然极不合理。“在白米涨到三十万大关时,工人的生活指数仍冻结在三个月前白米五六万一石时的阶段,这又怎是合理的?”[47]《申报》对此问题颇为关注,一直跟踪报道相关进展,不仅刊登学者文章,也不定时开辟“编读往来”栏目,从中可以发现时人对此问题的情绪和态度。下面这段引文很具典型性,代表了当时最真实的民声:
最近两星期以来,米价疯狂飞涨,其他一切物价,也无一不直线上升,涨势之猛,实在太惊人了,使人人的生活都感到威胁,尤其是一般靠薪水或工资收入的人们,几乎要惶惶然不可终日。自二月中旬政府实施经济紧急措置办法以来,生活的指数是被冻结了,但是物价不仅没有抑平,而且日涨夜大。以米价一项而论,两个多月来,就涨了二三倍:在这种物价与薪给不平衡的状态下,要求解冻生活指数的呼声,也就跟着物价的飞涨而日益高涨。[48]
对于生活指数冻结,民众最普遍的心理就是不信任和无法接受,认为政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物价上涨,因而很难达到预期目的,即使有实物配给或差额补贴,也无法弥补物价快速增长所带来的额外支付,况且配售物价种类和数量有限,难以满足生活需要,对抑制物价上涨毫无意义。(https://www.daowen.com)
经济学家赵迺抟对于紧急措施方案中的物价问题心存忧虑,其认为从抗战时期的经历来看,限价都具有悲惨苦痛的教训,因而“已无信心,在通货膨胀生产缺乏的现状下,漫谈议价与限价,直等于痴人说梦”[49]。时任香港劳动协会理事长的朱学范也持大致相同观点,他认为该方案硬性规定职工薪资固定于1月最高指数,实属极不合理之办法,因而主张在物价未稳定之前,应仍继续按月依照生活费指数调整的办法。[50]
全国邮务总工会对物价生活费冻结的看法颇具代表性,也代表了当时最常见的心态:
一年来物价为何高涨?谁都知道这主要是为了内战,增加了通货发行,致使币值贬落,物价飞腾,及至此次金钞风潮发生,一切物价均被拖高,靠着低微薪工过活的职工们正恐惧于这物价高潮的冲击,谁都感到来日的大难,不料《经济紧张措施方案》,不但不曾给予职工们一些生活保障和安慰,反而硬性地冻结了生活指数,限制了今后工人的生活,薪工既未刺激物价,更根本与金钞风潮无关,我们为什么要遭受这一种生活的重压?[51]
这段文字已经涉及对物价涨势真正原因的剖析,内战自然是物价飞腾的关键原因,政府却以限制薪资增长为手段企图抑止物价。关于薪资与物价的关系,政府的做法完全是本末倒置,最终却由普通民众来承担内战导致的物价后果。
而在民国期刊和报纸上,相关的讽刺文章或者漫画则随时可见,这是一般民众对于冻结政策的反应,从简单的漫画中透露出他们的反对情绪,可以直观地看到物价上涨与工资冻结双重困境下的民生状况。图5-1这幅漫画就能够反映当时民众的一种心态,即物价与收入差距悬殊之下人们对政策的极度不满。
2.民众与工会的权益争取
上海总工会理事长水祥云多次召集理监事联席会议,要求政府维持每月生活指数,以免工人生活受到威胁。在2月22日,总工会向经济部部长王云五请愿,请求政府增加工界参政员名额及延纳有关工人福利的部门(如社会部)参与议会,以使其决策不至过远偏离劳工权益。[52]

图5-1 生活指数冻结与物价飞速上涨[53]
2月26日,水祥云和社会局局长吴开先先后到南京请愿,希望能够解决生活指数冻结的问题,以平息各地职工的反对声音。虽然尚未制定妥善有效办法,但是在差额金方面的决策取得了进展,即核定配售物品当月与上月价格差,将此作为补贴的依据。上海总工会对此问题进行过多次讨论并商讨解决方案,希望能够推进指数解冻进程。3月1日,水祥云再次主持理监事会议,认为政府根本不了解上海工人生活状况,所制定的指数冻结政策并没有事先征询工会意见,因而对于工人生活造成严重打击。但是政府方面暂时无法解冻指数,总工会只能退而求其次,“惟念及政府现正遭受严重经济困难,对于政府经济紧急措施方案,暂予忍痛接受。惟希望今后每三月调整生活指数一次,期能解除工人长期之痛苦。”[54]这是工会的一次妥协,三个月调整一次生活指数对于缓解生活压力无疑好过长久冻结,工会的心理容易理解,相对来说,短期冻结实为一种折中甚至是妥协的方案,综合考虑了政府政策的意图和工人生活的压力。
但很快他们发现即使是三个月调整一次也很难解决人们生活困难的问题,于是以水祥云为代表的工会组织又多次请求尽快重新恢复工人生活费指数。从水氏多次向参议大会提出的提案,可以看到他对于冻结指数问题的心理,其对问题的看法也越来越深入,很多提案不仅涉及民众生活压力问题,还提到生活指数冻结的其他弊端,比如他认为若不恢复生活指数,必然造成过多的劳资纠纷,非但影响生产事业,更使社会动荡不安。此外,他还对生活指数编制存在较多疑虑,指数统计口径中包括54种物品,而差额金只按照其中6种计算,其他48种涨价,工人却并未获得差额贴补。如表5-5中所示,1947年2月凡以生活指数计算者,一律贴补7.3万元,其中忽略了一个重要因素,即技术高低差异并无差别,从根本上来说并没有奖励工作效率,一刀切的做法令工会难以接受。[55]
各种请愿活动一直在进行,但是收效甚微。劳资纠纷案件不断增加,据社会局调解科3月的统计,该月共发生劳资争议案件186件,其中属于改善待遇者35件、增加薪资者12件、解雇复工者72件、停业遣散者16件、怠工者7件、差额金者11件及其他33件。[56]到了4月,劳资双方纠纷数量更加增多。据社会局4月统计,因拒发差额金引起纠纷的行业,已有修造民船业、广东腊味杂货业、笔墨文具业、篾竹业、袜针造业等二十多个行业。[57]许多行业都因为生活艰困要求资方以增加生活附加费等形式提高待遇,但都被社会局以变相增加生活费指数为由而驳斥。
各业工会活动方式开始发生改变,由之前的请愿发展到怠工或罢工。5月5日,第四区机器业产业工会继三区棉纺之后,举行全体代表大会,作出三点决定,一是由全体工人联名呈请总工会,转呈政府要求解冻生活指数;二是如无满意答复,全体停工1小时,以示坚决态度,待解冻后以2小时工作补足之;三是如再不获答复,发动全体工人游行请愿。[58]当日,该区黄浦铁厂工人已实行罢工,源丰机器厂工人也开始怠工。不仅中小公司采取怠工方式抗议生活指数冻结,大型国有公司如中纺公司所属工厂工人也怠工半天,中国纺建第一总厂及第一分厂700余职工也一度怠工,后经工会劝导后才复工。
由于职员和工会一直的努力,到了5月6日,终于有了解冻生活指数决定的消息,社会部部长谷正纲在上海与各方商议生活指数解冻方案。5月10日,经济委员会物价会议修正通过上海市工资调整暂行办法,规定自1947年5月开始,各业工人工资按月根据指数分别依该办法计算发给,但不允许更改底薪,如果有更改者,则也被强行要求恢复到原来的水平标准。其中核心内容是对不同底薪的处理方案,底薪在30元以下者,全部依指数计算;底薪在30至100元者,除30元部分按照指数全额计算外,其余部分以每10元为一级,逐级递减折扣。[59]具体计算方式见表5-7。
表5-7 生活指数解冻折扣方案

数据来源:生活指数解冻决定折扣方案[J].纺织染工程,1947,9(3):56.
表5-7中列出了各种底薪职员的工资发放折扣标准,只有每月底薪不到30元者才能十足发放工资,其他级别底薪者都实行折扣政策,而最终工资依据底薪与生活指数的乘积来决定。
民众通过自己和工会的努力,最终使生活指数得以解冻。实行折扣政策,在高涨的物价面前,其所得工资投入生活,仍然显得窘迫,但是相比冻结在1月的情况来说,已实属不易,这是劳方所争取到的合法权益。对于另一个经济主体,即资方来说,他们无疑要面对生产成本的增加,其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与民众存在较大区别,接下来分析他们的心理与反应。
(二)资方对于生活指数冻结的复杂心理
对于劳方而言,冻结生活指数意味着工资与物价差距越来越大。而对于资方,他们则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和态度,他们必然与民众存在对立和利益冲突,使劳资双方纠纷成为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生活指数冻结与解冻时期,劳资纠纷特点并不完全一样,反对主体发生转变。主要表现为冻结时期,民众呼声更高,因为冻结直接危害到他们的生活;而解冻之后,则是资方要反对政策,因为他们的生产成本无疑会增加。正因为这种对立立场,只要两者间的心理博弈存在,纠纷发生也在所难免。
1947年5月,社会局在公布解冻方案之后,虽然规定“如资方确实无力负担者,得由劳资双方自行协商后,另订发给工资标准,呈报主管当局备案后实行”[60],但是,由于双方协商很难达成一致,该项规定也是有名无实。
生活指数都由上海生活指数审议委员会编制公布,5月解冻时的工人生活指数为23 500倍,职员生活指数为16 357倍。这两个指数相对1月来说增长很快,1月工人生活指数为7 946倍,职员生活指数为6 614倍。[61]由于工人和职员工资都以底薪为基础再乘以指数,即使是实行表5-7中所列的折扣政策,资方所付工资的绝对数额也是迅猛增多的。所以,指数解冻之后,资方,包括企业主、企业协会或者同业公会都有矛盾的心理,即一方面支持解冻,而同时又抱怨解冻之后的成本压力,从而导致行为上的差异,劳资双方冲突也呈显性化和多样性趋势。需要补充的是,从资方立场支持解冻的声音虽然存在,但是远小于反对声音,也即资方反对解冻的声音一直居于主流地位。
1.资方主动要求解冻生活指数
物价是影响工潮的最主要因素之一,生活指数冻结之后,民众购买力与物价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巨大工潮在所难免。社会部为了处理全国各地劳资纠纷事件,在重要城市设置了劳资评断委员会,主要以当地主管官署及参议会、商会和工会的负责人担任。1947年1月至6月间,各大城市上报的劳资纠纷案件达965件,上海数量最多,为788件,所有案件中关于工资与待遇的占了40%。[62]这一比例在所有原因中占据第二位,仅次于解雇纠纷的45%。在生活指数冻结期间,一些资方代表并不同意冻结,其原因在于担心工潮形势恶化。全国工业协会上海分会是其中的代表,他们认为冻结只会继续引起工潮事件,该会总干事田和卿甚至认为冻结生活指数,实属掩耳盗铃,政府要达到抑平物价和安定民生的目的,应注意从促进生产方面入手,而不应该只采用冻结指数的治标方法。[63]该组织还于4月底去南京请愿,向政府提出解冻工人生活指数的请求。5月3日,社会局召开上海各工业同业公会代表会议,当时发言的各业代表,比如机器业颜耀秋、造纸业金润庠、纺织业汪竹一和刘靖基、肥皂业潘星煜等,都一致认为生活指数冻结而物价不冻结,极不合理,应该进行调整。其中,颜耀秋在会议发言中指出,政府仅将生活指数冻结,而无法控制物价,既不合理,也不公道;而且认为差额金应由政府补贴工人,现在事实上却由厂方负担,此种不合理之措施亟应加以改善。同时,他还考虑到在百物飞涨中工人生活感受到压迫,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且工作上之种种流弊,亦因之而生,故当今指数之解冻,属刻不容缓!”[64]金润庠发表意见称,“工资冻结,物价上跑,致造成工资与物价间之甚远脱节,使社会增加不安因素,间接影响生产。鉴于目前趋势,生活指数之冻结,势非予以调整,不能消灭危机。”[65]纺织业刘靖基也认为“在当前实际情形下,指数冻结,已不合理,政府自应及时予以调整”[66]。
其实,大多数民营资方对于工人都表示出一定的同情。工业协会所关注的重点是发展生产,这是解决物资短缺和缓解通货膨胀的根本手段。曾有很多企业家表示:“在外货倾销下,即使工人不拿工资,民族工业也难以维持。在外货倾销之外,还有一个全国内战的局面,严重影响了国内市场和原料来源。”[67]这种心理比较客观,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各种因素,认为内战和倾销是最主要的两个原因。
从民营工厂或公司来说,生活指数冻结也许并非福音,甚至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主要体现在工人“情绪极坏,效率低下,不如解冻”[68]。该协会还曾提出生活指数解冻方案,即分区间和分阶段实现解冻,在给政府提的建议中,其希望底薪在30元以下者全部解冻,而在30元以上者则分阶段实行,比如5月按照新指数的50%计算,6月按照60%计算等,以最终实现无条件解冻。从1947年5月9日政府实施的解冻方案来看,虽然没有实行分阶段实施政策,而是采用打折方案,但仍与工会协会的方案具有一定的相似点,比如以底薪30元作为一个区间标准等,可见他们的意见还是比较合理的,具有一定可行性。
虽然有些团体或组织要求解冻生活指数,也许并不是为维护劳方的利益,而是担心越来越多的工潮影响工业生产,但在客观上有利于缓解工人群体的生活压力。
2.资方对解冻生活指数的异议
资方心理复杂并充满矛盾,他们同时又对生活指数解冻心存异议。工人的工资是构成生产成本的重要要素,解冻必然会造成资方所付工资数量增加。上海1947年5月的生活指数中,工人为23 500倍,职员为16 357倍,两个指数相当于1月的3倍,这意味着如果按照其时指数发放工资,总数将是之前的3倍。据当时银行报道,较多厂商感到难以应付,因为他们希望生活指数能够控制在2万倍以内,突然增加的倍数使得企业难以支付多出的工资。[69]另如棉纺业,据六区棉纺业同业公会声称,20支棉纱在生活指数解冻之前的工资成本约为40万元,之后要涨到120万元。[70]
自此指数公布之后,资方顾虑最多之处为成本压力造成企业负担过重,上海机器业、内衣业、西服业、铅印业、染织业、机器缝纫业、民船业和针织业等业同业公会先后表示不能遵照官方公布的指数[71]。他们考虑的原因主要是工厂产品在生活指数冻结期间接单价格都依照原倍数(7 900倍)计算,成本陡然增加至23 500倍,多数接受订货的工厂因此而难以维持。由于成本增加,特别是小型工厂,只有通过缩减生产规模或者停工方式来应对,而这种行为势必造成更多工人失业,因此工资和物价问题已然成为棘手的恶性循环难题。如上文中提到的机器工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颜耀秋,他的心理和行为具有明显代表性,他既认为物价指数冻结有不合理之处,但又反对解冻措施。他与其他行业同业公会理事长一起拜谒社会局局长吴开先,陈述困难,并通过同业公会向新闻界呼吁。颜氏对记者言,自己并不反对生活指数,亦不反对底薪高,但工厂已经无法承担如此激增工资。并以自己经营的工厂为例,指出生活指数解冻前,其厂发给工人的工资数额为7 000万元,按4月指数要1.4亿元,而到了5月则增加到2亿余元。[72]一些工厂则完全不能接受23 500倍,于是选择自己可以接受的倍数支付工资,如上海一部分机器工厂发薪时,因无力负担23 500倍之数,改为按照4月指数即14 800倍发给[73]。之所以可以按照较低标准支付,是因为社会局考虑到生产企业压力,特别允许劳资双方协商解决。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是消极方式,由资方邀同劳方代表商议,并公开账目以证明资方确实不能负担,而将指数打一折扣;二是积极方式,由工人增加生产提高工作效率以弥补资方开支,或延长工作时间而不另支付额外工资,如六区棉纺同业公会理事长王启宇认为“工作时间应当延长,则劳资双方可互受其益”[74]。另外,上海市政府还专门颁布《上海市工资调整办法》,其中第5条规定:“资方如因生产及营业情况不佳,确难负担,不能照本办法三至五条规定发给工资时,得由劳资双方协议减少之。如议不能成立时,由劳资评断会评断之。”[75]6月7日,上海工业协会召开各业同业公会会议,集中讨论生活指数解冻问题,各方发表意见颇多,归纳内容包括:(1)生活指数根据1936年基数,因而底薪也应恢复至同年基数;(2)抗战胜利后底薪相对战前增高,是在劳方恐吓威胁或欺骗状态下促成;(3)社会局负责人大都出身工运,对工人颇多袒护之处;(4)工商界弱点是没有团结精神,今后大家应决心团结一致,步伐整齐。[76]会议结束并推出胡伯翔、田和卿和颜耀秋三人作为代表,晋谒经济部部长陈启天,并面呈请愿书,希望经济部考虑工厂生产和经营的困难,主要有两个诉求,一是恢复1936年的底薪,二是在没有合理解决前,当月份工资依照上月份发给。他们向陈启天陈述厂方生产压力和痛苦,包括工人工作效率低落,比如战前工作11小时,而现仅工作8小时至10小时;战前工业为料重工轻,现恰恰相反,料轻工重,即工资所占比重超过原材料,工资占到70%比重;原料限制进口,制成品限制出口,另一面生活指数无限制上涨。[77]
从此时上海工业协会的反应和言论来看,其非常强烈地反对生活指数解冻。其中,一些理由完全站不住脚,最明显的就是生活指数依据1936年计算,此理由极为不充分。笔者认为即使是政府公布的生活指数,其实也不完全正确。即使指数准确和底薪较战前为高,这也算是对工人和公教职员的一种补偿,的确没有理由将他们的工资固定在战前某一种水平上,工业协会的理由缺乏理论依据和道义支持。另外,其提到资方将劳方底薪提高是基于后者的恐吓,这完全颠倒了双方的实力和相对地位,无论在工资待遇协商还是谈判中,劳方均处于弱势地位,根本没有对等力量与资方进行抗衡。
需要在此作一澄清,笔者在查阅档案史料时,发现资方前后出现截然不同的心理和态度,他们既支持又极力反对解冻生活指数。笔者对这些自相矛盾的心理相关史料,在使用过程中极为小心谨慎,十分顾及史料的真伪。为此,对来自不同出处的史料进行了横向对比,以《大公报》《申报》和《社会月刊》为主,发现它们对此报道具有一致性。同时,又进行了纵向对比,将1947年5月4日前后的相关报道进行梳理,发现事件报道具有连贯性。从这种一致性和连贯性方面,笔者才敢肯定上海工业协会主要代表人物心理的矛盾特点,也从侧面验证了劳资双方博弈的复杂性:资方既害怕劳方怠工和罢工,又怕自身所承担的成本骤然加重,可谓面临两难选择,也正因为如此,两者间的矛盾一直存在,无法调和,资方的反对态度进一步激化了双方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