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紧急处理办法》的颁布与金圆券的发行
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理办法》,禁止民众持有金银外币与外汇,金银外币限期收兑,外汇限期申报登记并移交中央银行,商品和劳务价格(包括薪金和工资)全部冻结在8月19日的水平,此即为“八一九”限价,这是抗战胜利后政府第二次实行严格的限价冻结政策。其中,《金圆券发行办法》是紧急处理办法的重要内容,规定了金圆券每1元含金量为纯金0.222 17公分,而当时1市两纯黄金为31.25公分,也即1市两黄金值金圆券140.658元。[82]规定以金圆为本位币,十足准备发行金圆券。限期收兑已发行的法币和东北流通券,折合一定比例换成金圆券,前者以30万元兑换1元金圆券,而后者则为300万元。
所谓紧急处理办法,初衷和目标与过去所颁布的法令大同小异,即打击金钞投机、查禁囤积居奇和限制银行设立[83]。对于政府而言,其实也有一定苦衷,由于内战仍在继续,生产与消费间以及货币与商品间的矛盾都无法解决。迫于财政压力和物价形势,除了严格限价和印制钞票之外,似乎已经没有其他更好选择。政府试图打击投机和囤积,但是效果并不理想。这项紧急办法中,政府目的非常明确,即通过金圆券稳定物价。经济部部长王云五认为实行币制改革考虑到了民众的信用心理,“由于通货膨胀,渐达恶性时期,原有法币之贬值,愈演愈烈,物价随而愈涨愈速,于是人民对于原有法币之信心,愈益薄弱,而对于新的交易媒介,需要愈殷。”[84]发行一种新的货币取代法币则是水到渠成之事,金圆券成为替代法币的新币种,“金圆券不特是用来稳定物价安定民生,而且都望把物价稳定到抗战以前的水准上去。”[85]
但结果却是造成了世界经济史上罕见的恶性通货膨胀。金圆券10个月的贬值程度,竟然比法币14年总共的贬值程度还要超出100倍。[86]政府所设想的稳定物价手段是限价政策,在实际上却造成民众生存的艰辛和企业经营的困难。民众的怨言和企业的经营压力,一直贯穿于币制改革和限价政策的始终。
在发行办法中,金圆券原计划发行总额以20亿元为限,这一条规定加上“十足准备”,在《金圆券发行办法》中规定发行准备必须有40%为黄金、白银及外汇,其余部分以有价证券及政府指定的国有事业资产作为补充,给民众和社会的感觉是金圆券不仅有发行准备,而且发行额也有限制,看似可以保证不会重蹈法币覆辙。但是,金圆券发行数量很快就超过了20亿,据发行准备监理委员会的权威数字,仅仅过了40多天到9月底,金圆券的发行数量就已经超过9.56亿元,约等于法币和东北流通券发行累计的5倍弱。[87]而到1949年5月上海解放,金圆券发行的数量更是达到天量,表5-9展示了其发行额及增长指数情况。
表5-9 金圆券发行额及增长指数(https://www.daowen.com)

数据来源:转引自金圆券发行额及增长指数[M]//洪葭管.中国金融通史(第四卷),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543。
表5-9呈现的是金圆券发行的惊人增长速度,原办法中计划发行20亿元,在10月底就已经达到18.5亿元,仅仅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已经接近所谓的发行控制目标。由此可见,币制改革从开始就没有准确定位,或者用洪葭管教授的话说就是“无论选哪种货币制度,对他(指蒋介石)来说都是无所谓的”[88]。
金圆券发行具有先天不足,虽然规定了含金量,但实际流通的并不是含有黄金的硬币。虽然金圆券发行经过较长时间准备,并且还成立了准备监理委员会,但是所拟方案过于草率。早在7月29日的莫干山会议中,对发行事实的研究和探讨就可看出其准备得极为不充分,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竟然提出建议,金圆券来不及印刷,完全可以采用中央银行几年前印制的1元、5元、10元、50元和100元5种钞券,民众即使没有看到“金圆券”字样,也同样会接受新币。[89]因而金圆券甫一发行,民众就怀疑其含金量和币值稳定性,“甚至连票面都看不到‘金圆’二字。”[90]民众对金圆券的讽刺,也可以预示该货币未来的大概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