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经典”——“十七年”文学与“文革”小说

第二节 “红色经典”——“十七年”文学与“文革”小说

按照约定俗成的文学史理解,1919年新文学诞生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三十年间的文学发展进程是“现代文学”,“当代文学”则是指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延续至今的文学发展进程。两个历史时期的划分,甚至鲜明地形成了两个科学研究的领域。不过这种分法虽指称便利,但也有着对历史的人为割裂。所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便不断提出“20世纪中国文学”“百年中国文学”以及用“现代文学”来涵盖整个“五四”以来中国文学等概念和说法。如钱理群、黄子平和陈平原等人便提出“20世纪中国文学”的概念,强调把“20世纪中国文学”视为一个“由古代中国文学向现代中国文学转变、过渡并最终完成”的进程:一个方面是从研究的对象出发,从各自具体的研究课题出发,寻求能够更好地说明这些课题的理论框架,先后发现了一些总体特征,然后上升到总体性质;另一个方面,就是从方法论的角度,寻求一种历史感、现实感和未来感的统一,意识到文学史、文学批评、文学理论三者的不可分割,这样就有可能使文学史的研究成为一门具有“当代性”和“实践性”的学科。(41)这种分期和定位,使中国文学自“五四”以来发展演变的研究和理解,获得了更大的“阶段完整性”即“整体意识”,以及更为广阔的思考空间和学术可能。因此我们在理解和支持“20世纪中国文学”概念的同时,还进一步强调任何“整体”都必须依存于“个别”,而“个别”的意义则又必然体现在“整体”的存在当中,而我们关于每一个特殊历史阶段的认识,都是这样一种“整体意识”下的“阶段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