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狂欢——网络时空与“虚拟传奇”
对于网络文学的质疑可以说是与网络文学的诞生相同步的,多数的研究者指出,网络文学存在着过于随意与良莠不齐的特征,这种写作方式与传统意义上的文学似乎有着较大的差异。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网络文学与传统的文学一样,都是用文字构筑一个虚拟的空间,只不过载体不是书籍,而是互联网平台。这个虚拟的空间也会带有现实社会的痕迹,就像南派三叔《盗墓笔记》中的盗墓团伙的行事规则在现实中便可以找到,这便是网络文学与传统意义上的文学的类似之处。尽管社会性的创作动机被网络文学极大地消解,但它同样也表达着作家的情感。因此,尽管网络文学确实存在着诸多异于传统文学的特征,但我们还是有足够的理由将其定义为文学。“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不妨给网络文学作一个比较宽泛的定义:所谓网络文学,是指由网民在电脑上创作,通过互联网发表,供网络用户欣赏或参与的新型文学样式,它是伴随现代计算机特别是数字化网络技术发展而来的一种新的文学形态。这一定义包含几层意思:第一,网络文学是借助计算机网络形成的一种新的文学形态,它可以写网络生活、体现人与赛博空间(cyberspace)的虚拟审美关系,也可以写日常的其他生活,但无论写什么,都必须是借助电脑完成的原创之作;第二,网络文学应该是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印刷文学电子化’不能算是网络文学;第三,网络文学应该是为网络受众即广大网民创作的,读者需在网上浏览或欣赏,并可能形成网民之间的互动,网络就是这种文学生动鲜活的空间。这样的界定基本上可以囊括目前互联网上广泛流行的网络文学,也能够为更多的人所接受。”(31)
这种趋势可能不利于文学的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个崭新的文学时代已经到来,这就是大众文化背景下的“泛文学”时代,曾经的专属于精英的文学被急剧边缘化,大众狂欢成为新的写作热潮。这种文学的泛化趋势一方面是由于市场经济带来的文学生产环境的变化,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大众媒体的兴起。大众媒体大举侵占着传统媒体的传播覆盖面,而依赖于传统媒体的传统文学自然地面临着危机,“文学失去轰动效应而走向边缘化,快餐文化抢占了文学市场,视听霸权对文字媒介的接受性挤压,使得世纪之交的中国文学宿命般地走进了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迫使文学在新的选择面前寻找新的活法。”(32)但是文学面对着危机所找的“新的活法”并不尽如人意,大众化带来了“去精英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变为“去文学化”,传统文学的处境如“阳春白雪”的曲高和寡,受众锐减,很多纯文学刊物也陆续停刊,而那些具有传奇性的网络文学则收获了越来越多的大众读者,占据更多的市场。
网络平台现在成为网络文学作家扬名立万的场所,过去那种依靠纯文学发表阵地一举成名的机会越来越小,例如当年在青年读者中影响甚广的《鬼吹灯》便是发表于起点中文网,连续多月高居网络小说搜索榜第一位,这说明了大众化是当前网络文学的核心特征,且不但是内容的大众化,还有书写平台的大众化,以及创作群体的大众化。可以说,越是现代化的社会里,大众“倾诉”的欲望会越强烈,想方设法寻找一个可以倾诉与宣泄的平台,而互联网无疑符合这一要求,特别是网络文学创作的“低门槛”乃至“无门槛”特征确保了大众可以轻松地参与到创作当中,在自由散漫的空间中尽情挥洒,而大众读者在网络平台上可以自由地选择题材进行阅读,甚至与作者互动,文学的创作与接受在这种模式下成为一种大众的狂欢。
从创作主体看,网络文学的创作者中既有专业性的职业写手,又有业余的写手。职业写手有些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作家,只不过创作的目的与方式有所不同,包括很多对文学具有浓厚兴趣的学生、教师、公务员等,他们或许同时还有着其他固定职业,但文学也是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且始终热爱文学写作。业余的创作群体文化水平相对不高,也没有太多的写作经验,但一样热衷于文学,尽管作品的文学性难以得到肯定,但他们是事实上的网络文学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上述哪种类型,都意味着文学的话语权从精英向大众的转移,使得作家成为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而且这些网络写手也常具有某种非文学性的经历,比如创作《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痞子蔡(原名蔡智恒)原是台湾成功大学水利系的一名博士生,另外一个知名网络写手宁财神(原名陈万宁)则是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国际金融专业,他们显然带有更多业余性。
网络写手还呈现低龄化的特征,当然这与网民的低龄化相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的占比由2018年底的98.6%提升至99.1%;我国网民以10—39岁群体为主。截至2019年6月,10—39岁群体占整体网民的65.1%。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24.6%(33)”。网络文学在起初以35岁以下的写手为创作主体,而这一年龄均值在近来呈现出下降趋势,甚至有不少中学生参与到网络文学创作当中。可以说,网络文学的创作群体有以下两个特征,即年轻化与非专业化,这也都是大众化写作的特征。他们当中的大多数没有接受过传统的文学理论的学习,在青春之际,以不羁的姿态登上文坛,其想象力也不会接受任何形式的束缚。
写作主体的大众化也决定了题材上的大众化,对于他们所依赖的网络平台来说,意识形态的规范是较为薄弱的,题材上的限制不多,题材类型主要就是大众所乐于接受的,如言情、玄幻、武侠、恐怖等,这也就不难理解网络文学的广泛流行性。一些写手也会基于其自身经历进行写作,甚至包括一些私密性的话题。
写作群体与写作题材的大众化必须要建立在传播方式的大众化之上,这也是网络成为当下最时兴的文学载体的原因之一。互联网使得文学不再仅是依赖于传统的纸质媒体,在电脑、手机上借助网络就可以写作与发表,形成“泛文学”的文学转型,甚至可以在文字中安插图片与视频。而网络阅读也具有便捷与成本低廉的优势,特别是网络文学中很大一部分为免费的分享,或网站阅读费用低廉,这些比起纸质书籍无疑要经济许多,这也就不难解释网络文学巨大的吸引力与传播范围。
之所以如此铺陈网络文学的大众化特征,就是为了阐明网络小说叙事模式的一个作为背景的重要元素,也就是说网络文学大众化的特征必然会带来网络小说在叙事上的大众化。既然是大众化的文学,就要用大众化的方式进行书写,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述故事,这也就决定了带有新异特征的传奇叙事会成为网络文学普遍采用的叙事模式。尽管网络文学在表面上形式各异,比如众多平台同时存在,其内部也各有特色,篇幅长度差别也十分明显,但其中一个共同的特征便是,作品都会采用具有强烈吸引力的传奇故事来满足大众读者的心理期待。读者在阅读不同的网络文学作品时也会存在不同的期待,但对传奇故事的渴望却是相通的,这些都决定了传奇性在网络文学叙事中的重要意义。
网络文学不只是依存于互联网平台,我们可以看到,当前越来越多的网络文学作品也采取了纸质版的发行方式,特别是一些在网络上获得了极高人气的作品,在实体书店中均可见到,如《盗墓笔记》《明朝那些事儿》的纸质版图书都取得了销售佳绩。除了纸质发行之外,影视剧改编也是网络文学跨界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如网络小说《后宫·甄嬛传》《步步惊心》等都被改编为了电视剧,此外,还有以《东北往事之黑道风云20年》《鬼吹灯》等为代表的有声读物也在手机平台上收获了良好的点击效果。综观这些具有较高人气而获得跨平台传播的网络文学,其一个基本特征便是传奇叙事的印记明显,这也就再次证明了传奇对于大众阅读趣味的适应性。《盗墓笔记》《鬼吹灯》《后宫·甄嬛传》《步步惊心》《东北往事之黑道风云20年》所描写的都是关于现实或是穿越的传奇,甚至可以说,《甄嬛传》电视剧的热播很大程度上便是因其传奇性的叙事结构,这也是几乎所有的热点网络小说的共有特征。“认为‘网络文学=网络爱情故事+网络侠客传奇’的观点有其内在的根源:网络文学的作者大都是青年人,爱情和侠义本就是青年生活中重要的主题。以网为伴的人们又多属于单身贵族,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遇到一位红颜知己就和古代书生们期待美女从工笔画里走出来一样充满诱惑;而在网络这个出身平等、不究根源的地方装作自己身怀绝技、行侠仗义更是轻而易举。许多人在网络上扮演着与生活不同的角色,就像我们读小说的时候不知不觉会拿自己和小说的主人公比照一样,网络文学在成就梦想方面比传统文学更有力。”(34)
网络文学普遍具有的“虚拟时空”为传奇叙事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施展空间,这也是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重要区别之一。众所周知,传统文学观中现实主义的根基强大,“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一直以来都是传统的文学创作者的创作动机,要求作品具有社会意识与使命感。但是多媒体平台上的文学则呈现了一种彻底释放自我的大众狂欢,并由此追求着某种重新建构自我的“虚幻性”满足,这就带来了对传统文学观的强烈消解与重构。网络文学可以说是主动放弃了文学的社会意义,这种传统意义上的文学性的淡化也意味着可以参与文学的群体的扩大,创作不再是职业作家的专属,几乎所有人都可以成为网络平台上的作家,不受年龄、行业、文化知识水平的限制,也不受传统的文学观的限制,他们的创作不是针对社会的,而是实现个人的发现与宣泄,并不是探究现实的社会,而是表达彻底的个人。这就形成一种两极间的文学特征,在社会价值上看,这些作品不关注政治与时势,是超功利性的;而从个人的角度上看,这种彻底的个体化又是无比地功利,这也是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观的根本性对立。(35)
也正因如此,这种虚拟性与个人化色彩浓重的文学形式就带来了文学价值观的深刻变化。严肃文学所秉承的“文以载道”被网络文学的“大众狂欢”所替代,文学的价值不在于生存与思想层面上的启示,而是作为一个可以狂欢的场所提供给读者,建立起了一种娱乐性的文学价值观,“把神圣化作笑谈,将崇高降格为游戏,用喜剧冲淡悲愤,以笑料对抗沉重,这便是网络写手渎圣化思维的常见套路。网络文学天然地隶属俗物,所以从不装扮高尚和伟大,它拒绝高尚和责任,结果必然与传统的价值理念格格不入。”(36)网络文学不是对于社会价值的追求,而是关于个人的“自娱与娱人”,属性是充满诱惑的想象性空间。有人认为这是失去主体承担意识的一种困顿:“我想每个人都很迷茫,到底自己在网络里寻求些什么呢?寻求心灵的安慰?寻求情感的寄托?寻求一刹那的刺激?寻求不变的承诺?或许是孤独时想上网找个人消磨自己的寂寞;或许是悲伤时想上网找个人发泄自己的痛苦;或许是失意时想上网找个人倾诉自己的落魄。大家都在这个虚幻的网络里寻找各自永不凋零的塑胶花。”(37)既然是一种娱乐性与个人化的文学价值观,那么文字的诱人就成为这些作品的制胜之道,通过构思新奇、悬念迭出,同时又富有笑料的叙事技巧来构建符合大众接受意愿的虚拟空间,这无疑就是传奇传统的一种延续。但网络小说中的传奇技法与传统文学中的传奇传统也是有所不同的,传统文学中传奇依然重视“载道”与“言志”,几乎每一个传奇故事都要讲述一个道理,或是蕴含作家的某种思想,虚构的故事中都有现实性的创作动机。但在网络小说当中,娱乐性与经济功利性的文学观决定了故事远离现实,而成为彻头彻尾的虚构,或者说某种意义上的真正的传奇,大众读者对网络小说中的传奇的接受就像是一场“虚幻的满足”。因此,网络小说中爱情不是传统的才子佳人、郎才女貌的相对合理的爱情故事,而是“灰姑娘”式的历尽曲折的奇迹般的爱情,在这里,网络小说倒是与“新历史主义”具有了契合之处,但不再遵循所谓的传统历史叙事,而是对历史人物与事件的“戏说”“歪说”“反说”,形成一种戏仿的文本样式。如问天所著的《无奈三国》、南派三叔的《大漠苍狼》等便都是通过“戏说”历史来满足大众的猎奇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