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传播:自编诗文集

一、个体传播:自编诗文集

“言传”的观念随着印刷技术的普及和发展,到明清时期,即印刷出版业进入鼎盛阶段时,也已臻于成熟,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十分注重书籍的编刊传播,正所谓“题之板,不如刊之石;刊之石,不如墨诸纸”“传之久远者,则纸本尚矣”。[48]虽然当印刷出版已然成为产业时,出现了书籍生产者与传播者的分离,但作为生产者的作者也已突破了创作领域,进而关注作品的传播领域,表现为对自编文籍的重视。因为,自己编刊诗文集流布于世,是“立言不朽”最直接、最便利的实现手段。

屈大均自幼受其父熏陶,对书籍是非常重视的。屈父澹足公“课大均至严,日诵不问何书,必以数千言为率,亲为讲解,弗以诿之塾师也。家贫,每得金,必以购书。谓大均曰:‘吾以书为田,将以遗汝。吾家可无田,不可无书。汝能多读书,是则厥父播,厥子耘耔,而有秋可期矣。’”[49]这种影响一方面表现为屈大均对书籍拥有量的追求及阅读量的提升,有利于其丰富自身才学;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屈大均对书籍本身及书籍流存作用的认知。屈大均对自己作品流传于后世,是充满信心的,他曾说过:“长生但向文章得,不死何须药饵持。”[50]文籍作品的流传意味着一个人思想内容的流传,它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同时代或后世的其他人,尤其是作为明遗民,他们担负着“明道”“传道”“继道”的责任,因此,对待书籍的创作与传播都十分谨慎。正如顾炎武所说:“文之不可绝于天地间者,曰明道也,纪政事也,察民隐也,乐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来,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51]

据邬庆时《屈大均年谱》统计,屈大均的著作包括:《广东文集》《广东文选》《道援堂集》《广东新语》《十八代诗选》《李杜诗选》《今文笺》《今诗笺》《皇明四朝成仁录》《永历遗臣录》《论语高士传》《岭南诗选》《诗略》《诗钞》《广东丛书》《骚余》《文外》《易外》《诗外》《翁山六选》《军中集》《文钞》《四书补注兼考》《闾史》,被称为“屈沱二十四种奇书”。[52]虽然屈大均著作颇丰,但他对自己的作品还是区别对待的,自谓“仆之千秋大业,其可传之其人者,惟《诗外》《文外》;藏之名山者,惟《易外》;若《广东新语》则亦一奇书也。”[53]在屈大均看来,对于著述的流传,只有《诗外》和《文外》可以传于后世,只有《易外》可以与同好分享,而对于《广东新语》他只用“奇书”二字定义,并没有提及其可传性,其他更是无所提及。足以见得,屈大均对于著作传播的谨慎而负责的态度。

为此,屈大均采用了随作随刻,亦随时删改抽换的方式进行文籍编纂。康熙二十五年(1686),屈大均应汪右湘之征作《嘉莲诗》二章,还因此被誉为“嘉莲榜眼”,随后在《复汪栗亭书》中,屈大均称将此二章“刻入《诗外》”。可见,作品的反响与评价是影响屈大均进行编选、刊刻的因素。同年,屈大均刻《翁山文外》十六卷,据康熙刻本所示,该刻本每文皆为散篇,每卷首页标题“翁山文外”卷几,次行“番禺屈大均撰”,其余各页每文标题下署“屈大均”三字,每页字体大小不一,似为每卷先刻若干篇。这显示屈大均《诗外》与《文外》的刊刻都是随作随刻,这样他既作为作者又作为编订者,可以在文籍最终刊定并进入流通领域之前充分地修改、删定,以臻于完善,这种做法虽然延长了文籍的编订、刊刻时间,但可以有效地提升文籍品质,以保证流存质量。

另一方面,屈大均对于已有作品还进行反复修订,以求最佳版本流传于世。

《翁山诗外》即是将原已刊行过的《道援堂集》和《翁山诗略》两种诗集汇编而成,并益以集外诗,最终选编刻为定本诗集《翁山诗外》十五卷。[54]

《翁山文外》的修订体现在《翁山文钞》的编订上。在《翁山文外》刊行后,屈大均又认为“予所著有《翁山易外》《广东新语》《有明四朝成仁录》《翁山文外》《诗外》凡五种,号曰《屈沱五书》。五书中,自视唯《文外》最下,未能尽善,辄欲弃而不录。”[55]然而,“二三友人以为,此非予之文,乃予之心所存”[56]。在友人的劝阻下,屈大均的《翁山文外》才得以留存下来,但屈大均还是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编订,即在《翁山文外》刊行八年之后,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屈大均六十六岁垂暮之际,手定《翁山文钞》十卷付梓,将《翁山文外》中的43篇文章重新编订后收入《翁山文钞》,另外收入66篇文章,构成收文109篇的《翁山文钞》。因此次编订过程之精细,所以薛熙在为《翁山文钞》所作序中将屈大均比作当世之欧阳修:“传公(欧阳修)每一文成,必粘于壁,回环朗诵不辍,苟言辞与声音有未协者,必数易草焉。然则谓文可以信笔而书,无俟于增删更易者,虽其天资甚高,亦必为欧阳子之所鄙弃,即不能有合于贤人之教。……翁山先生,今之欧阳子也。其为文能如其所以然,皆本乎六经、子、史以立言,而又精思出之,沈构得之,序、记、志、传,既无不伦,名之曰《文外》,行于世久矣。予过广州,与之论文有合,因出其集,属加评次,得其尤者丹黄之,甲乙之,名曰《文钞》,先生又手定之。或一篇之中,有增者、删者、更易者,或数字或一二句,亦有不必增删更易,而已无不协者,将以之为定本。”

为了能够专心著书、流播后世,屈大均曾婉拒吴兴祚与王士禛的疏荐,道:“家有老母,况所著《诗外》《文外》《文钞》《广东新语》,与近述《易外》《四书补注》《广东文选》《广东文集》《十八代诗选》《李杜诗选》《今文笺》《今诗笺》《翁山六选》诸书未竟。余之笔砚未可辍也。”[57]拒绝好友疏荐,当然有坚持民族气节拒不出仕的因由,但对于转而专心著述“立言”的屈大均来说,两次抗清活动使其“立功”之路陷入“绝境”,他希望这最终选择的“立言”之路会给他带来精神上的“出路”。因此,直至屈大均弥留之际,他仍对自己的未竟之作念念不忘,“所恨《成仁书》,未曾终撰述”[58]

从屈大均著书立说的行为与亲自编订文籍的细致中,体现出来的是他的著述思想。所谓著述思想,就是人们对著述这种文化行为的看法与思考,诸如著书立说的意义和价值、著述的动机及目的、著述在空间上的流布与时间上的留存等问题。的确,中国古代士人早已提出了“立言不朽”的思想,但屈大均及其所处时代其他士人的著述行为被放置于明末清初的特殊社会、历史环境中,还有其特殊的思想动机。中国古代士人追求精神不朽的行为,有司马迁式的完成史官使命的责任,有曹丕式的建立在速老忧患意识之上的警悟,但对于清初的遗民文人来说,尤其是像屈大均这样曾经积极参加抗清斗争,将民族气节置于首位的企图通过建功立业来实现个人价值的士人,与其说著述是身体力行的斗争遭遇绝望的无奈选择,不如说是其致力于维护道统的自觉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