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本在禁书流传中的作用

三、抄本在禁书流传中的作用

抄本作为一种凝聚文化形式的传播方式,具有其特殊的文化含义,即使是在雕版印刷技术得到广泛普及的明清时期,抄本仍在传播事业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然而,在清朝文网叠织之际,抄本还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使许多遭到禁毁的书籍得以流存下来。

首先,抄本是一种个人性的行为,也就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可以实现禁毁书籍的持续传播。抄本无需印本一样进行刻板、刷印等多重工序,而只需一纸一笔即可。除了最初印刷技术发明之前,书坊为盈利目的而制作的抄本之外,大部分抄本是为了满足文人士子的自身需求,因此,是一种个人性的书籍制作行为,较印本具有隐蔽性。这在清代的禁书运动中,抄本可以有效地避开查办官员查缴。虽然有些抄本在禁书运动中也难以幸免,但许多文人士子出于文化传承的自觉责任感,对于无意得见的残存禁毁书籍往往会进行及时抄录,以期流传后世。尤其是被禁文人的亲友,更是会主动抄录其诗文作品,以待文禁稍弛之后,作为继续传播的底本。

其次,抄本的制作成本低廉,在严苛的文化政策之下,更有利于文人士子作保存底本之用。明清时期,雕版印刷事业已经达到兴盛的阶段,印本书籍制作周期短、数量多的背后则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在禁书运动期间,被列为禁毁的书籍在官方出版系统中是断然不能付梓刷印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坊刻也大多因文禁的严苛而深感畏惧,只有有些私家刻书业者出于对文化的承续,敢于刻制、刷印少量的违碍书籍,但其成本之巨也是难以承受的。如清代李瑶于道光八年(1828)偶然得到一部温睿临《南疆逸史》的抄本,对其详加整理,并改书名为《南疆绎史》,于道光九年(1829)夏天进行排版工作,雇佣十多个工匠,用泥活字排版,耗时二百四十多天,至当年秋天终于印成《南疆绎史勘本》30卷、《南疆绎史摭遗》18卷,共刷印了80部,总共耗资30万钱;福建人林春祺耗费21年时间,至道光二十六年(1846)完成正楷体大小铜活字四十多万个,耗资白银二十多万两;道光三十年(1850),广东佛山唐姓书商铸成扁体字、长体大字、长体小字三套锡活字,约有二十多万个,耗资一万元。[29]由此可见私家刻书成本之巨,着实不是一般文人士子所能担负得起的。

因此,抄本的制作虽然耗时长,且讹误难免,但相较于印本来说却价格低廉、制作简便。这在严苛的文化制度之下,更适于文人士子保存被统治者禁止进入流通领域的书籍,也使此时能够流传下来的抄本更显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