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本的作用
最初的选本可以追溯到孔子删诗以成“诗三百”,“删”即是一种有意识的选择行为。选本有别于单篇或别集等传播形式,它一方面受编选者主观意图的左右,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活动,自然受到社会政治因素的影响,因此选本的编选与传播也可以反映特定时代的问题。总而言之,选本具有“以诗存人”和“标榜垂范”的意义,正如《文选序》所揭示的昭明编纂的动机,“余监抚余闲,居多暇日,历观文囿,泛览辞林,未尝不心游目想,移晷忘倦。自姬汉以来,眇焉悠邈,时更七代,数逾千祀……自非略其芜秽,集其清英,盖欲兼功,太半难矣。”[32]《文选》的编纂不仅体现了萧统“纯文学”的观念,将“篇什”从经、史、子、传中剔除出来,更是为了“略其芜秽,集其清英”,以便更好保存,更便于“泛览辞林”“心游目想”。
(一)以诗存人
“古之君子,不耻其身之不见庸,而耻其言之不立。古之为友者,不惧其友之亡,而惧其亡而无所传于世。”[33]自古以来“立言不朽”观念一直承袭于中国古代士人心中,而随着传播手段的改进,士人对于“言传”概念的认识也在逐步加深,能够将自己的诗文作品结集出版是“立言”并“言传”最为直接的方式。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士人都有为自己诗文作品结集出版的机会。这首先是由于传播成本的限制。诗文作品不像小说等通俗文学作品那样具有较高的商品属性,因此,书坊组织刊印的诗文集多是颇具市场潜力的前代诗文大家或本朝诗文领袖的作品,对于一般士人来说,将自己的诗文作品付梓刊刻、刷印需要耗费大量的财力、人力,或者是得到他人资助;否则,便只能甘于“言已立,而不得传”,久而久之便销声匿迹了。其次是有些野老隐士,即使诗文造诣颇高,但无意于传播,他们作诗为文只为了抒发即时的情感与感悟。但如果无人加以记录、传播,将会有许多优秀的诗文作品同那些野老隐士一般,永远地“隐逸”于诗文的世界。
为此,有些有志之士深表惋惜,为有所弥补与挽救,致力于诗文的编选工作。屈大均编选《广东文集》的目的便在于“文存而其人因存”[34]。
《诗持》的编选者魏宪曾道:“廊庙山林,体分固殊,语以风雅,初无差别。但缙绅诸公,已成之名,不难远播,草野隐沦,毕世沉吟,或艰于剞劂,或窘于舟车,至有湮没名山,肮脏以老者,余甚为之扼腕。”[35]《遗民诗》的编选者卓尔堪也道:“诸君子固无意于流传,而彼为造化者,岂肯闭塞所禀受之气,而使其所蕴之英奇,泯没于天下后世乎?”[36]虽然由于物质条件的限制,不能为那些“艰于剞劂”或“无意流传”的士人单独刊刻诗文集,但为了不使优秀的诗文作品泯没于后世,将多人的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汇集出版,既可以解决成本的问题,又能达到传播诗文的目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选本不失为一种有效的传播诗文作品的手段,也正是由于诗文作品的传播,才使这些诗文作品的作者能够留名于诗界文坛,成就其“立言”的追求,这便是著名编选者沈德潜所谓的“以诗存人”[37],魏宪也同样指出其进行编选工作的目的在于“存其诗以存其人”[38],而岭南后学凌扬藻在其所辑《国朝岭海诗钞·凡例》中也表示是继承屈大均编选之志,选诗以“存人”[39]。
虽然经历了跨越两朝的文字狱迫害,屈大均的诗文作品仍然流传下来,但在后人的重编、重刻版本中,仍有一些作品散佚在外。而对于屈大均诗文作品的完整重构,各家的选本具有非常重要的补遗作用,从中辑录出来的诗文作品可以有效地补充士人的诗文集。如《又寄朱十》是由朱彝尊编选的《明诗综》中辑录而来[40];《阊门曲》《题妆台》《寄陈恭尹》《简魏耕》《候潮门眺望》《南越王祠》是由曾灿编选的《过日集》中辑录而来[41]。199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屈大均全集》是至今为止收录屈大均作品最为全面的版本,然而仍不完整,依旧有些作品散佚于其他士人的诗文选本或集子中,有待于进一步辑录。如朱彝尊《曝书亭集》卷三《东官客舍屈五过谭罗浮之胜时因道阻不得游怅然有怀作诗三首》后附屈大均《过朱十夜话》(即《篁村逢朱十》)[42];徐釚《本事诗》卷十二收录的《大小怜歌(华阴伎)》第二首“素手相将入暮林……”;钱肃润《文瀫初编》卷十八收录的《中录集引》、卷十九收录的《书石连禅师册后》[43];释大汕《离六堂集》卷首的屈大均《供母图》题辞和《离六堂集序》[44];王煐《忆雪楼诗集》卷首的屈大均《忆雪楼诗集序》等,这些屈大均的诗文作品均未被《屈大均全集》收录在内,另外陈永正《屈大均诗词编年笺校》、徐信符藏《翁山文外·逸文》也未见辑录。
可惜的是,还有一部分屈大均诗文作品即使曾被他人选录或引用,也未逃脱禁书之苛,仍在细致的查缴中被删削。因此,屈大均的这些诗文作品还是在书籍禁毁的过程中亡佚了,现在我们只能从他人的叙述,甚至是清朝官员上呈的禁书折子中得知其名目,其中包括:
屈大均所作王煐《田盘纪游》序文。王煐《忆雪楼诗集》卷下《丙子仲夏余将入蜀,屈翁山病剧,贻诗六首,道诀别之意。情词凄切,不忍多读,数日后遂已长逝。卜葬有期,因次其韵挽之》诗有:“悲悼从今夏,追欢记去秋。诗篇能细序,草决许频求。”自注云:“翁山去秋为余作《田盘纪游》、《忆雪楼诗集》二序,又赋长歌赠行。草书入妙,数索书之。”[45]可知屈大均曾为王煐作《田盘纪游》《忆雪楼诗集》二序,其中《忆雪楼诗集序》收录于王煐《忆雪楼诗集》卷首,而《田盘纪游序》则在乾隆禁书时被抽毁。据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初八日两江总督萨载奏准应缴书籍折云:“《田盘纪游》宝坻王煐稿。内有屈大均序。应请抽毁。馀书仍行世。”[46]
屈大均所作王隼《大樗堂初集》序文。据乾隆四十五年八月初四日《浙江巡抚三宝奏续交应毁书籍折》云:“(《大樗堂初集》)卷首有屈大均序。”[47]但《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66册影印收录清道光二十年庚子(1840)南海伍氏诗雪轩刻粤十三家集本《大樗堂初集》只有梁佩兰序文,不见屈大均序,可见已被抽毁。
屈大均所作汪天舆《藼圃录》序文。据乾隆四十七年六月初四日具文,六月十七日准奏之《署理两江总督萨载奏续缴应禁书籍折》云:“(《藼圃录》)徽州汪天与编辑。内有屈大均、王仲儒诗序,应行销毁。”[48]
屈大均所作两淮《盐法志》序文。乾隆四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江西巡抚郝硕奏准抽毁书籍折云:“《盐法志》两淮盐法司等同辑,内有屈大均序,及钱谦益跋语,均应铲除,馀书仍行世。”[49]
诗文流传过程中的散佚现象原属正常,但禁书运动是对书籍破坏最为严重的人为方式,许多士人的作品同屈大均的一样,有些得以残存,有些则被彻底销毁。但选本在保存士人作品方面的作用还是很突出,使士人一些散佚在外的作品最大限度地流存下来。基于此,许多文人士子非常注重与肯定选本“以诗存人”的意义,也希冀自己的作品能够出现在选本之中,这样,即使自己的诗文作品由于某种原因散佚、失传,也可以在这些选本中寻得些许言语,这也是利用多种传播手段以增加自身诗文、思想的传播机会。正如邓之诚在为卓尔堪所选《遗民诗》所作跋文中道:“所录皆置身枯槁,寂寞自甘之士……今其本集多半不传,赖此尤得见其梗概,裒集之功过于标榜风骚,藉通声气者远矣。”[50]因此,广大士子对于编选者的选辑工作十分支持,主动投赠的现象很多:如邓汉仪在编选《诗观》之时,虽然“适当极乱极治之会,目击夫时之屡变。而又舟车万里,北抵燕并,南游楚粤,中客齐鲁宋赵宛雒之墟”,仍有许多“以专稿赐教者”为其提供编选材料,以至“日盈箱笥”[51]。
(二)标榜垂范
虽然选本的存在可以为士人提供更为多样的传播作品的机会,但选本本身更有标榜垂范的意义。诗之有选,首先是诗歌发展繁盛的标志,有繁才有选。历代统治者都是将武功与文治相结合,清代亦是如此,“今圣天子右文好士,敦尚风雅,共庆人才辈出。其发于诗者,……讽咏之余,诸美毕集,诚足以鼓吹休明,而为不朽盛事。夫汉魏四唐之诗,雄视百代。而我朝人才蔚起,诗学大兴,较之曩时,何多让焉。……以见圣天子右文好士,敦尚风雅,有此人才辈出之盛,即继汉魏四唐而起,亦庶乎可也。”[52]于是,“海内之士,喁喁向化,莫不心慕手追,揣摩合律,藉以歌咏太平,摛写性灵。文教之隆,蔑以如兹。”[53]然而,“诗之盛也,莫今日若。诗之滥也,亦莫今日若。”[54]随诗歌繁盛而来的滥造现象亦是选本流行的重要原因。诚如清代编选《四库全书》是包含“删汰繁芜,使莠稗咸除,菁华毕出”[55]之使命。所以,“善选诗者,宁损其多,无益其少”,“意存矜慎,不求备也”[56],繁中有选,才能从中体现标榜垂范之意。正所谓“诗之有选,犹物之有权衡也。无权,则衡百货者无以得轻重;无选,则言六义者无以定优劣”[57]。
首先,“诗之优劣”表现在其是否有利于政教人心,之如“诗言志”“文以载道”。最初选本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孔子删诗而成《诗经》。孔子所处的春秋战国时代,王权旁落、诸侯割据、文化衰落,时代需要一种精神来拯救。孔子所做的编选行为,便是通过对各种形态的诗歌进行删汰,树立一种诗教的典范,通过“选”与“汰”的区分,让士人从所选诗歌中表现出的或赞美、或怨刺之内容体悟孔子所要阐发与传播的仁爱、礼义之精神。因此,孔子的编选行为是彰显“诗之义”的一种方式,何谓“诗之义”,即诗歌中的美刺精神。
然而,诗之义亡矣。“诗之为道,美刺而已。故《诗》之教,与《春秋》同其权。而《诗》之未亡,与《春秋》同其用。”[58]《诗经》与《春秋》同样担负着教化之用,前者是通过言辞之美刺,后者则是通过历史之褒贬。但诗文与史书对统治者的劝诫、对人民的垂范作用,只有在政治开明的时期才能实现,否则便是“美刺不复上闻,此王者之迹熄,而诗之所以亡”[59]。明清鼎革之际严酷的政治形势,造就了一个“诗之义”丧失的时代。作为异族统治政权,清朝贵族通过武力夺取政权,并对其他民族士人实行高压民族政策,企图从行动到思想对其征服者进行统治。为此,清朝统治者一方面镇压各地武装反抗力量,一方面大兴文字狱对反抗者进行思想压制,甚至是士人的批判思想,统治者都予以极力扼杀。在如此高压的文化氛围之下,许多仁人志士或屈服,或隐匿,不敢论及政事,以免触及文网。反映在诗歌创作中,便表现出“只谈风月,不及政事”的内容倾向,美刺精神在诗歌中骤然消逝。
有清一代,在华夷之辨思想的影响下,存在着一大批遗民坚定地抵抗着清政府的高压统治,更为重要的是,遗民还有着存续华夏文化的信念。同许多藏书家突破传统的藏书观念,以大力刻书、扩展流通来增加传统文化延续之机会一样,诗文的编选者也具有维系、传承文化的精神旨归。在这样动荡的时代,通过选本的典范作用,也不失为重振诗教的一个有效途径。所以,选辑者之如《诗观》编选者邓汉仪、《诗持》编选者魏宪、《国朝诗的》编选者陶煊与张璨、《遗民诗》编选者卓尔堪、《清诗别裁集》编选者沈德潜等坚决发扬孔子删诗之微言大义的精神,坚信:“夫乱固暂耳,徐当自定。铅椠吾业,敢自废乎!……此予所以当人情骚动时,而选事未尝或辍也。”[60]正是由于他们的不懈努力,“裒辑国朝之诗,为艺林诵法”[61],“以张诗人之鹄,以风示当世”[62],才使“风雅名篇,不至散漫无纪”[63],“使当代之知所宗,而后起之知所守”[64],其“所宗”“所守”之义便是诗文所代表的一个时代的精神。因此,“故代必有作,作必有选。选也者,非仅汰芜收华,取悦世俗已也;要必无悖宣圣删订之旨,使读者见其美足以兴起,见其刺足以垂戒,其庶几于人心世道有所裨益”[65]。正如鲁迅所总结的:“凡选本,往往能比所选各家的全集或选家自己的文集更流行,更有作用。册数不多,而包罗诸作,固然也是一种原因,但还在近则由选者的各位,远则凭古人之威灵,读者想从一个有名的选家,窥见许多有名作家的作品。所以自汉至梁的作家的文集,并残本也仅存十余家,《昭明太子集》只剩一点辑本了,而《文选》却在的。读《古文辞类纂》者多,读《惜抱轩全集》的却少。凡是对于文术,自有主张的作家,他所赖以发表和流布自己的主张的手段,倒并不在作文心,文则,诗品,诗话,而在出选本。”[66]
仁人志士可以利用选本的垂范意义引导时代精神、传承文化内涵,统治者也可以利用选本的意义为其树立有利于统治的思想规范。清朝统治者最为著名的编选活动莫过于《四库全书》的编纂。《四库全书》的编纂活动中包含着筛选、删汰的行为,想要囊括天下群书在操作上实为不可能,在思想上亦是不可能,因为统治者不允许含有抵触其统治的违碍思想存在与传播,所以必将对所搜集的群书详加审阅,对其中包含违碍思想的书籍或全部销毁,或挖削篡改。在这一意义上,《四库全书》便不可谓之“全”,而是“选”本了。又如沈德潜选辑《清诗别裁集》,其目的是“取诗品之高也”,“合乎温柔敦厚之旨,不拘一格也”[67],但乾隆审阅之后,对其中有些入选诗文的作者持反对态度,他认为“夫居本朝而妄思前明者,乱民也,有国法存。至身为明朝达官而甘心复事本朝者,虽一时权宜,草昧缔构所不废,要知其人则非人类也。其诗自在,听之可也。选以冠本朝诸人则不可。……且诗者何?忠孝而已耳。离忠孝而言诗,吾不知其为诗也。”[68]因此,乾隆“命内廷翰林为之精校去留”[69],对此选本进行了再一次的删汰选择,留下的是其所谓忠孝者,去掉的便是其所谓“乱民”也。乾隆此举同样发挥了为其统治思想树立典范的作用,而且,如沈德潜所选《清诗别裁集》一样命运的选集还不在少数。因此,孙勷在为陶煊、张璨所选辑的《国朝诗的》所作序文中对于这种通过对选本的限制达到钳制思想、维护统治的行为予以抨击,“彼天地之气尚且不纯,而况九有之大,万民之众,秉赋风土之互殊,刚柔习尚之交变,乃欲心无异思,思无异言,必不得之数矣。故夫太史陈风,虽闬里歌谣,悉贡天府,亦何尝以其异思异言而不采也?要惟察其词之指归,以验为邦之醇醨而下政令以整齐之而已。自诗教不行于上,而草野之夫,以为无关于家国也,故所思所言愈庞杂而不可纪。噫,诗竟如斯而已乎。抑亦不得善扬风雅者,一起而振之耳。……其有补于诗教为何如,而国家右文之盛,亦于斯并见焉。”[70]正所谓“诗以言志,人各有其志,即各有其言。性情遭际,断不相袭,而欲执一格以绳之,岂通论哉!”[71]对于当时诗坛被统治阶层高压统治,致使士人不得不被“一格以绳之”的现象,许多士人都持以无奈的批判态度。
其次,“诗之优劣”随选择标准的不同而具有相对性,而选本这一特殊的结集形式可以很好地体现不同标准的典范意义。有清一代的文学领域,“宗唐”与“宗宋”的论争、“古风”与“近体”的角逐一直绵延不绝,正如唐之选本可以反映唐代诗歌初、盛、中、晚的风格特征一样,清代各种诗歌选集的内容也体现了编选者之间的不同文学思想倾向。如邓汉仪之“宗唐”的诗歌审美与评论思想便体现于其编选的《诗观》一集之中,对于当时诗坛“厌弃唐人”,“转入宋人之流派”的倾向,邓汉仪企图通过编选诗歌选集的方式扩大宗唐一派的力量,因此“其收入集者,一循唐人之风格,有入于宋人丽厉之习者,皆屏弗取”,其“感人心而端世教者,其功诚不容没也”[72]。而魏宪在编选《诗持》时,同样有着倡导“古风”的意图,他认为“今日词坛习近体者多,习古风者少。……寥寥千载,谁复进而求诸三百篇乎?进而求诸汉魏乐府乎?故是选所载,于古风尤多”[73]。
其实,唐诗也好、宋诗也罢,都是诗歌发展史上的一个存在阶段,不同风格与旨趣的存在是时代烙印的结果。所以,清代有些文人学者开始突破宗派的藩篱,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对待诗歌创作,追求风格的多样性。而且许多诗人的创作风格也是丰富多样的,而非单一的,且随人生阶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因此,单一的选择标准会使一些文人的作品难以归类,正如魏宪所说:“高廷礼之选唐诗也,曰初,曰盛,曰中晚,本世运之递降,而诗亦随之。若必一以正始之音,则青莲飘逸,已启中唐门户,少陵钻研,早辟晚唐蹊径,俱可置不录矣,奚可哉!”所以,魏宪认为,“诗有才与情焉,有法与调焉,骋于才者轨以法,有其情者协以调。……则无论其为汉魏,为三唐,为宋元明,皆可以入正宗”[74]。在突破了宗派的限制之后,越来越多的士人认识到诗歌创作的主旨在于性情,“神韵说”“性灵说”等诗歌主张随之兴起,其体现于诗歌选集中便是“必得真学问真性情而后采之。否则,廊庙之诗,虽绚烂勿录也。山林之诗,虽高华,勿取也”[75]。以性情为出发点,突破宗派的限制,才能创作出风格多样的诗篇,亦能使诗歌领域更加繁荣,正所谓“夫诗出于性情之真……务而欲必出于同,曾何界别之,拘而必欲尽趋于一也”[76]。而正是由于回归于诗歌蕴含的性情,才使“诗之义”亡亦不亡,“诗本性情,诗亡而性情实有不与之俱亡,是诗之亡,亡其诗之用,而诗实未尝亡也”[77]。“然则《诗》虽亡,果可得其用,虽亡不亡也。”[78]
可见,诗歌选本既是不同时代文学取向的表征,又是编选者文学思想的体现,“由梁萧统氏以来,诗于是乎有选。……唐有选而未成巨观,宋无选而各行专集。后之从事于斯者,恒有矣,或以寡,或以多,或以人收,或以代举,其要归诸去取者之心目而已”[79]。然而,编选者通过编选诗歌选集以表彰自身审美标准的同时,也考验着编选者自身的审美高度。对于选集的编选者而言,“目明则不眩于妍媸,心公则不移于憎爱。然非有论世之具,谈艺之能,独造之功,兼到之识,则亦不能审其第而定其衡也”[80]。因此,“或谓作诗难,操选政者尤难”[81],“韦布之士,伏处衡茅,取海内之篇章,丹黄甲乙,出己意以论定之,似无关斯世轻重之数。然选在一室,而风行乎十五国。选在一日,而观感夫千百年,责綦重矣。盖选诗更难于作诗,作诗不过一时之兴会,选诗则存乎生平之学识。识不精不能辨析毫芒,学不深不能会通渊奥。求其学识兼优,一书甫出,举世奉为金科玉律,诚戛戛乎其难之”[82]。
选辑之难,更见选本以诗存人,标榜垂范之非凡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