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文学传播研究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屈大均诗文集“传播—禁毁—再传播”的过程,作为清代文学传播研究的个案,是基于文学与传播学的结合。无论是屈大均在其所处时代享有的文坛地位,还是他在当时与后世对广东地域文化的构建所发挥的持久的影响力,都是他所创作的文学作品、所参与的文学活动中渗透的思想的传播效果之显现。社会地位、文坛盛誉的建立,不仅仅来源于一位文人或标新立异,或系统深刻的思想内涵,更需要这种思想得到广泛的认可,而这需要经过“传播”这一过程才能完成。屈大均本人在清初文坛享有“南海第一人”[1]的赞誉,其所在的文学团体“岭南三大家”更是被认为具有与当时著名文学团体“江左三大家”相匹敌的实力,而在“岭南三大家”内部,屈大均则多被推为其首。一般而言,良好的传播环境有利于文人士子作品和思想的传播,也有助于声望的建立;反之亦然。而在中国古代社会中,限于传播技术的初步发展,传播手段相对简单,因此,传播渠道的阻隔对于文人士子作品或思想的传播影响至巨。作为一位从思想到行动都以“明遗民”自居的清初士人,屈大均的诗文作品在清代异族统治的严厉政治氛围下,遭到最为严苛的禁毁,也是意料之中的结果。历史的际遇总是存在许多的偶然性,又受必然性的牵引。屈大均诗文集禁毁一案,虽属偶发,受到吕留良、曾静一案的牵连,继而又被统治者利用,作为发动大规模查缴、禁毁违碍书籍的契机,其中的必然:一是作为明代遗民在权力更迭、民族矛盾突出之际,言论、思想传播所面对的困境;一是统治者,尤其是清政府作为异族政权建立之初,为了巩固统治所采取的思想钳制措施的必然之举。因此,在清代文网叠织的时期,屈大均诗文集禁毁一案由于其严厉性、持久性及其被利用之意义,足以在这段历史中被记录为特殊的单元。
屈大均诗文集的禁毁是本研究的重要部分,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被严厉禁毁的诗文作品的传播过程。因为即使是遭遇了最为严厉的禁毁,屈大均的绝大部分诗文作品还是流传了下来。正是由于这一传播过程,才使之前所述关于屈大均的一系列地位、赞誉及其对后世的影响成为可能。这是作为文学传播个案研究的意义,但可以推广、扩展为一种文学传播学研究。文学本身具有传播的属性,而传播作为一种连续、动态的活动,它可以涉及有关文学研究的各个方面,同时通过链条上的特殊环节来追溯影响传播过程的因素,并且研究这些因素如何通过那些环节而发挥作用。
何谓“文学传播学”?它不仅仅是对文学作品、思想传播过程的梳理,更应是从传播学视角所进行的文学研究,即以文学传播者、文学传播内容、文学传播渠道、文学接受者、文学传播效果以及社会对文学传播的影响为研究主体,运用传播学集纳而来的各种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对文学传播现象进行系统的观察分析,从而得出规律性的结论,以使人们对文学传播现象及规律有一定的认识,最终用于指导人们的文学实践活动。[2]文学活动本身不仅是创作、总结,更是一种传播活动,因此,文学传播学是从传播的角度重新审视文学的存在和发展,既是对传播学研究内容上的拓展,又是将传播学方法引入文学研究领域,为传统文学研究提供新鲜的视角和方法。运用传播学研究方法探讨文学的目的就是向人们解释和揭示文学传播活动的本质、规律以及诸传播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使人们不仅获得对文学作品的认识,也获得对整个文学传播领域的系统的认识。[3]
作为一种文学与传播学相结合的研究探索,有些问题是在研究中及后续研究中值得注意的。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在西方传播理论主导国内传播学研究的现实下,希望能够对传播学的中国化进程起到一定的促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