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伟成《管子通释》

第六节 支伟成《管子通释》

支伟成《管子通释》,民国十三年(1924)出版,上海泰东图书局发行。

此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研究之部》,主要是管子研究介绍,下篇是《解释之部》,是《管子》的内容。

上篇《研究之部》,首先是《管子学说研究大纲》部分。本部分从“法理学”“政治哲学”“伦理学”“经济学”“心理学”“地质学”“军事学”方面进行研究。

其次为《管子之救时政策》部分。作者从“三民主义”“地方自治”“国际联盟”“振兴水利”“尊法重令破阀”方面进行论说。

其次为《管子略传》部分。作者说:“管子事迹,具见《左传》《国语》及《管子》书中《大匡》《霸形》诸篇,其行事次第可按而考,盖周庄王时人也。约在民国纪元前二千六百年,西历纪元前七百年左右。《史记·管晏列传》记《管子》之身世、学说,及为政大纲,言简而意赅;后之作者,无以加焉!摘录如次。”后摘录出自《史记·管晏列传》的内容。

其次为《管子之沿革》部分。作者说:“《管子》旧书,凡三百八十九篇,汉刘向校其重复,定为八十六篇。嗣是相传,纪于历代史籍,爰撷录之,以考其沿革。”著录《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郑樵《通志》、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的《管子》图书文献。

其次为《管子之考证略述》,主要内容是:

《管子》一书,刘歆《七略》、班固《汉书·艺文志》均倡言为管仲所作。后之学者,常举疑义,辨之甚众。伪作之处,诚不能免。兹折衷古今诸说,就其大端而略述之,聊资考证,至必欲指定某篇为真,某篇为伪,是在学者自得之焉。

管子政纪之纲,简明易行。《牧民》之篇,要言宏旨,历世无弊,洵得治国之道,当为管子之言。

《白心》《心术》等篇,未免影附道家。管子生于老子之前百余年,或未能阐言详尽,然道家远宗黄帝,管子学有本原,安知其神理所至,不与后之老子相协哉?

《大匡》《霸形》诸篇,决为后人所追叙,然其说似粉饰以夸功矣。

《海王》《山国》《国蓄》诸篇,琐屑而多术,盖为桑孔之徒,见《乘马》《轻重》诸篇之名存而言灭,因以附会成文也。

《侈靡》《宙合》等篇,皆刻斫隐语以为怪,管子责实之政,安有虚浮之语?使果出于管子则亦谬为之以欺世,殆权术之施于文字间耳,非管子之情也。

《立政》篇、《法法》篇及《立政九败解》多排斥“寝兵”“兼爱”之说,是系反对墨子远在管子以后,疑为伪托。

《小称》篇记管仲将死之言,又记桓公之死,年代不符。又称毛嫱、西施,则距管子死后将一百七十年矣。

《形势解》言“五伯”,《七臣七主》篇言“吴王好剑,楚王好细腰”,亦均管子以后事,决为伪作。

《内业》篇似以后儒家之心理学,《弟子职》似曲礼,亦有可疑。

《法法》《明法》《禁藏》诸篇,所论之法治主义,发挥甚尽,非管子时代所能发生,或又以为法家者流启自管子,故能言之详备也。

以上诸端,大抵以学说思想之系统,及事实时代之先后,有不相符,遂有疑义也。至于文字文体,亦可作证。盖上古文体简奥,《管子》多长篇大论,且各篇之文体各不相同,可决其非一人之笔,一时之书焉。

其次为《参考书举要》,著者说:

古今评注《管子》者甚多,以房玄龄(或谓尹知章)、刘绩、朱大复、赵用贤、黄震最著且详。其关于训诂校勘者,则以下列诸家之书为佳:

《管子义证》清洪颐煊撰

《管子杂志》清王念孙撰

《管子校正》清戴望撰

《删定管子》清方苞撰

《管子札迻》清孙诒让撰

《管子平议》清俞樾撰

《管子余义》章太炎撰

《管子纂诂》,日本安井衡撰

下篇《解释之部》,收录《管子》二十四卷七十六篇。著者在现存的七十六篇中,对原文加标点,附注释。以卷一第一篇为例,标为“管子之研究卷一”,下为本卷第一篇,篇名序号“牧民第一”,下为章节小标题“国颂四维四顺士经六亲五法”。《管子》正文句后,做出解释。有的是对一句话的解释,有的是对个别文字的解释。

支伟成(1899—1929),民国学者,江苏丹徒(今镇江市丹徒区)人。先后肄业于上海省立商业学校及大同大学,师从蒋维乔,获文学学士学位。清史馆协修。1925年任江苏省立第一图书馆主任。1928—1929年,受江苏省长兼督军韩国钧聘,主纂《吴王张士诚载记》,正编脱稿而卒。有《清代朴学大师列传》。[5]

支伟成的《墨子综释》于1925年在泰东书局出版,全书包括“研究之部”“解释之部”上、下两篇。其中,上篇的“墨书考证”“墨家论理学”以及下篇“经”“说”“取”之解释部分,颇多涉及逻辑理论与逻辑史的问题。支伟成的《楚辞之研究》有1923年泰东书局本。全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研究之部”,下篇为“解释之部”,加标点,附注释,作品包括屈原赋二十五篇。

支伟成的《墨子综释》《楚辞之研究》的研究方式、典籍结构与《管子通释》接近,可进行对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