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选注》

第二节 《管子选注》

《管子选注》由《管子》注释组撰写,吉林人民出版社1975年9月出版。

《管子》注释组的写作单位,包括长春新华印刷厂、吉林化肥厂、国营长春机械厂、中国人民解放军三〇三六部队、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

此本首为《前言》,次为《目录》,次为《管子》篇文。

在《前言》部分,《管子》注释组主要考察《管子》的性质,说明注释和评价《管子》的方法。《前言》说:“《管子》是我国古代一部重要的法家著作汇集,基本上是战国时期齐国一些佚名法家的作品。这部书,内容极为丰富,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哲学以及自然科学等领域。它在我国历史上,曾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今天,我们必须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对《管子》进行重新注释和评价。”认为《管子》一书“与管仲有着思想渊源”,是“春秋战国社会大变革的产物,同当时齐国的阶级斗争有着密切的联系”。

根据目录,本书收录《牧民》《权修》《立政》《八观》《任法》《重令》《法禁》《正世》《君臣下》《禁藏》《七法》《参患》《乘马》《治国》《国蓄》《乘马数》《海王》《度地》《形势》《心术上》,共20篇。

在《管子》篇文中,首先是“说明”部分,以阶级分析法说明本篇的主旨和本篇的主要内容,对作品的思想性进行判断。

以第一篇《牧民》为例,此篇在“说明”部分,著者说:

《牧民》是一篇阐述法治思想的政治论文。作者根据新兴地主阶级建立和巩固封建政权的需要,提出了治理国家、统治人民的理论和原则。

它的主要内容是:

一、从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提出了“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理论,要求统治者必须“务在四时,守在仓廪”,致力于土地的开垦,发展农业生产。

二、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上,采取教化和赏罚并行的措施,加强对“四维”(礼义廉耻)的整顿,实行“严刑罚”“信庆赏”的法治政策,以确立封建统治秩序,加强对人民的统治。

三、为了适应社会的变革,要求统治者“顺民心”、“量民力”、从民“四欲”,实行“予之为取”的剥削统治方式,争取人心,壮大新兴地主阶级力量,以便战胜奴隶制,确立封建制。

四、要求统治者掌握“治国之道”,打破奴隶制统治下的同姓、地域界限,“以天下为天下”,任用新兴地主阶级人才,掌握国家政权,以巩固君主的统治地位。

作者适应当时社会的变革,提出了一些比较进步的主张。这些思想和主张,反映了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确立封建制,建立封建政权的愿望和要求。但作者并没有完全摆脱奴隶制旧思想的影响,仍然把“孝悌备”“六亲固”“恭祖旧”等旧观念,作为自己思想主张的一部分,特别是过于强调“礼、义、廉、耻”的作用,把“四维”与国家的存亡联系起来,反映了本篇的法治思想还不够鲜明,不够彻底。

在“说明”之下,是本篇的原文,在当页下作注,对原文进行注释。不常见字用拼音和同音字进行标注。参考其他典籍对《管子》原文进行校改,有的注释之下,还对篇章中的观念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