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处置与报废

三、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处置与报废

(一)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原则

无形资产初始确认和计量后,其后在使用期间内应采用以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计量。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有限的无形资产需要估计其使用寿命,在估计寿命期限内进行系统合理的摊销,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需要摊销。

(二)无形资产后续计量的核算方法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摊销。应摊销金额,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残值之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1)由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无形资产;(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可能存在。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期限内系统合理地分摊其应摊销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企业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核算时,对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如果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根据可获得的相关信息判断,如果无法合理估计某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应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不需要进行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其减值测试的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当计算出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即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

(三)无形资产的出租

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属于让渡资产的使用权取得收入。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时,按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发生的相关支出,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因为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所以不需要结转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四)无形资产的出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了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出,并将出让所得价款和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并同时冲减已摊销的金额,借记“累计摊销”账户;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账户,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产处置损益”账户。

(五)无形资产的报废

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例如,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或超过法律保护期,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则不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将无形资产报废并予以转销,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当期损益。转销时,应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账户;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账户;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账户。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也一并结转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