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18年8月5日,甲公司以应收乙公司账款438万元和银行存款14万元取得丙公司生产的一台机器人,将其作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核算。该机器人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400万元,当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400万元,增值税额为52万元。交易完成后,丙公司将于2×19年6月30日向乙公司收取款项438万元,对甲公司无追索权。
【问题】
判断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说明理由,并编制甲公司取得机器人的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