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2025年09月26日
三、判断题
1.企业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计入当期损益。( )
2.出口企业取得的増值税出口退税款不属于政府补助。( )
3.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政府购买企业的服务所支付的对价属于政府补助。( )
4.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条件,但是并不能表明政府补助是有偿的。( )
5.企业对于政府补助的两种核算方法可以随意变更,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也可以同时采用两种方法核算。( )
6.与资本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可以根据经济业务实质,满足一定条件时都可以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进行处理。( )
7.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选择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时,选择总额法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计“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
8.企业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
9.“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的摊销额。( )
10.与资本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时,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冲减该固定资产的折旧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