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案例分析题
2025年09月26日
七、案例分析题
【案例】启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公司”)为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发电类设备及零配件的设计、生产、安装和销售。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销售价格及提供劳务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启明公司2×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启明公司2×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19年3月31日。注册会计师在对营业收入进行审计时,发现以下情况:
(1)2×18年12月23日,启明公司销售一批发电设备给宏达公司,双方约定,该批商品由宏达公司到启明公司的仓库自提,提货时宏达公司支付相应的款项,与此同时启明公司开具销售发票。至2×18年12月31日,该设备尚在运输途中,尚未到达宏达公司,因此在2×18年财务报表中,启明公司就此业务不确认销售收入。
(2)2×18年11月3日,启明公司与兴盛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由启明公司向兴盛公司销售一批零配件,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A市,启明公司应负责将货物运达A市,货物由A市至兴盛公司仓库的运输由兴盛公司自行负责,兴盛公司在A市验货合格后,启明公司应立即向兴盛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兴盛公司应立即向启明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启明公司在2×18年12月15日发货,预计将于2×19年1月5日运抵A市。启明公司在2×18年12月15日发货时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3)2×19年9月16日,启明公司销售一批发电机的零配件给兴旺公司,购买方指定了专门的运输机构H运输公司进行运送,并且由购买方兴旺公司承担全程的运输费用。启明公司在该批商品运送至兴旺公司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问题】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请逐项指出(1)~(3)各事项确认收入时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指出正确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