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
在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原则上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如果没有确凿证据或者理由表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显著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可以将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视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果无法可靠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基本方法如图10−1所示。
图10−1 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基本方法
在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资产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其估计顺序为:公平交易中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处置费用是指可以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但不包括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应建立在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之上。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1)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2)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3)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企业应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传统法和期望现金流量法两种。
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主要应当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2)资产的使用寿命;(3)折现率。其中,资产使用寿命的预计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准则等规定的使用寿命预计方法相同。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如图10−2所示。
图10−2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