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财富之母。”怎么才能让土地生出财富?

4 “土地是财富之母。”怎么才能让土地生出财富?

陈定模到任不久,县政府决定将宜山区的沿江、龙江、湖前、白沙四个乡划归龙港镇。一个月后,又将海城乡划归龙港。龙港镇下有五个乡,辖区大了,人口多了,经费却没有。陈定模来之前,县里拨的六千元开办费犹如三伏天杯子里的水,没喝几口就没了。

有人要打报告跟县里要,陈定模却派人到河底高村借来三千元,以解燃眉之急。借钱毕竟是权宜之计,哪能“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镇政府又不是企业,没有产值,没有利润,拿什么还?这三千元用完后怎么办?继续借?谁来还?要是借不到呢?难道镇政府就停摆了吗?

“灵溪事件”犹如不散的幽灵,在苍南徘徊着,萦绕着。这股势力不可小觑,他们生怕灵溪被僭越,怕失去县治地位。龙港建设成为敏感问题,谁也不想刺激那股势力。

“龙港建设靠什么?”陈定模寄希望群策群力,能找到更好的点子。

干部都恨不得一天就建成罗马,讨论起来有热情,有激情,甚至有豪情,有时通宵达旦。不过,他们书读得不多,有的小学毕业,有的读过初中但没读到毕业,学历最高的就是镇长陈萃元。

“我们这些小不拉叽的镇委书记、镇长没有什么本事。我们是‘挑鲜’干部。‘挑鲜’就是把海鲜挑到菜市场去卖。县里怎么说,我们回来怎么卖。县里传达的也是中央的东西。中央一号文件讲得很清楚,农民可以到城镇去务工经商。”在采访时,陈萃元略有几分激动地说。

镇机关讨论了几天,大家还是难以绕过“拨款”这个坎儿。

“当下龙港什么都缺,没人,没钱,也没物。我认为在人、财、物这三要素中,人是最重要的。没有人就形不成城镇,有人就有办法,没有企业也可以有企业,没有钱也可以有钱。龙港首先要解决的是人的问题。”陈定模说。

“在那个会议上,我说龙港镇第一要人,第二要人,第三要人。”陈萃元回忆说。

看来在这点上他们的认识是一致的。

“陈定模和陈萃元两个脾气都比较硬,陈萃元也是很有主见的。”在采访时,刘晓骅说。

书记与镇长犹如夫妻,往往要一刚一柔,一强一弱,两个都很强势很容易产生矛盾和冲突。

“至少是陈定模说了算。”刘晓骅补充说。

陈定模说:“按中央一号文件‘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我们要动员农民进城集资建设龙港,走出‘人民城镇人民建’‘谁出钱,谁受益’的新路子。过去,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圈地运动,把失地农民赶到城市,成为廉价劳动力。城市人口密集,推进了繁荣。我们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我们动员农民进城,不仅有利于龙港建设,也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商品生产和专业分工。”

有人若有所思,有人觉得不可思议,也许有人想,陈定模不愧为“陈铁嘴”。

陈定模又提起《资本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的一句话:“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接着,陈定模讲了一个故事。上海南京东路板块还很萧条时,犹太人欧斯?爱?哈同吃进了大批土地,接着投入六十万两银子,用名贵的铁藜木铺设路面,导致南京东路两边房价暴涨十倍多,那里成为上海滩最繁华的黄金地段。然后,哈同以年租金五万两银子把一块地皮租给了永安公司建百货大楼。合同租期为三十年,哈同可获一百五十万两银子,合同期满还可坐拥那幢大楼。

陈定模想把龙港的那些渔村、滩涂和荒地变成像南京东路那样的黄金地段?这怎么可能?哈同如果没有那六十万两银子,不可能把南京东路铺成铁藜木路,那里的房价会上涨吗?绝对不会的。我们龙港当下缺的不就是这“六十万两银子”吗?没这笔钱那就没有马路,没有桥梁,没有上下水,没有商场,没有学校医院、影剧院,也没有公园和绿地,只是一个拥有九个小渔村的大村子而已,谁会来呢?

这就像乡村的手压井,你得有一瓢水,把它灌到压井里,才能把井里的水压出来,压多少都没问题。你要没有那一瓢水呢?别说一担,连一瓢也别想压出来。龙港上哪儿去找那“一瓢水”?

“土地可不可以作为商品,让它生出钱来?”陈定模说。

“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那是高压线,谁敢去碰?”有人说。(https://www.daowen.com)

“不行,不行,不行,我在港区修了五条路,为道路用土地,1983年11月份我到省农业厅批了五亩地,那是最高限。”陈林光说。

江滨路、龙翔路、龙跃路、镇前路和海港路都是陈林光修的。确切地说那不是五条路,而是五段路,有的因拆迁问题没解决还没修通。陈林光嘴上说“不行”,心里却对这位文化不高、个子不高的书记有了几分敬佩,他善于学习和琢磨,思路比较清晰,有点子,胆子大,说干就干,毫不拖泥带水。

拥有“财富之母”,财富会像韭菜似的不顾一切地从泥土钻出来吗?不会的,还要有阳光雨露和适宜温度,东北气温零下三四十度肯定是不行的。

陈定模想,土地不能买卖,能不能租赁?土地是国家的,单位个人也不能无偿使用啊。他要为“财富之母”寻找催产素。讨论后,陈定模又寻找理论依据,这是他在县委宣传部任理论科科长时养成的习惯。

《政治经济学辞典》对“地租”一词的解释是“土地所有者凭土地所有权而获得的收入”。土地归国家所有,镇政府属于基层国家行政机关,是否有权代表国家收取地租?

马克思说过,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一切形式的地租都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自己、增值自己的形式。马克思认为,根据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三类: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

级差地租!陈定模太喜欢这个词了。《政治经济学辞典》解释说:“级差地租是根据土地的优劣等级相应的收取地租,建立的基础是对土地的私营垄断。”作为县经济中心,可不可以根据地段不同收取不同的地租?马克思认为级差地租是资本主义地租的普遍形式,没讲过是否适合社会主义。

用资本主义地租的普遍形式,套用到社会主义是否合适,这不仅是个学术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不要说龙港镇,哪怕苍南县,甚至温州市也不见得有人说得清楚。市、县机关干部会有多少研读过《资本论》?估计是寥寥无几,不妨冒一下险。

陈定模又查宪法,读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他当即感到沮丧,好不容易找到一条路又给堵住了。

县长刘晓骅说过:“碰到红灯绕道走,变通、变通就是把本来不通的变成通的。”苍南县有家生产泥巴棋子的校办工厂,后来转产油田用的气压表,因“出身低微”产品难以打开销路。刘晓骅知道后,让县里投入二十万元,并把这家校办工厂更名为“地方国营苍南仪表厂”,产品销路一下就打开了,没过多久一个厂变成两个厂,年产值高达十来亿元,成为苍南的纳税大户。

变通是有风险的,搞得好是变通;搞不好,搞不对就是违法乱纪,就是玩火自焚。可是,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变通,还有办法吗?没有啊。变通不仅需要智慧,需要知识,需要吃透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还需要有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勇于担当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刘晓骅完全可以不去变通,作为县长,那家企业的产品能否打开销路,能否成为纳税大户跟他有关系,不过没到为之冒险,为之顶雷的地步。陈定模也是如此。

陈定模绕了一圈儿又撞上了红灯,还得再绕。土地买卖不行,出租不行,有偿使用呢?土地是国家的,国家的就是大家的,长期以来,只要是大家的,那就“不占白不占,占了也白占,白占谁不占”,很多“白占”的土地被撂荒,浪费十分严重。

土地使用需要改革,应该有偿使用。土地有偿使用与土地出租和“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有什么区别?能不能理解为土地买卖和出租的另一种形式?看来红灯还没绕过去。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许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有关土地收费的道全部堵死了。

难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土地——“财富之母”就孕育不出财富?土地不能生钱,国家不拨款,这个龙港还怎么建?基础设施决定了一座城市的品质。龙港迫在眉睫的是要建两条大街、十条小街,铺设水泥路面就要289.2万元;铺设11200米的排污管道和排水管道要157.84万元;建十三座桥,需要78万元;为三座7200立方米的污水储积池购置抽水机、建泵房需要15万元,总共要540.04万元。这相当于哈同在南京东路的投资。

计划经济下,市政配套设施由国家包揽,龙港走的是“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新路,既然市政配套设施国家不能包揽,就得“谁受益,谁出钱”,如此看来收取市政设施配套费是合情合理的。

陈定模到龙港前,县政府转发过《苍南县“二户一体”到两镇落户工作会议纪要》,上边提到“二户一体 ”到灵溪、龙港两镇落户的用房“采取集资联建、购买商品房、租赁房和借地等形式解决。临街营业用房每间应交公共设施费1200元”。

不是不可以收费,关键的是以什么名目收费,看来这下绕过了红灯。

级差地租,真是个讨人喜欢的专业术语,要把它发挥得淋漓尽致。可以根据土地的优劣等级相应的收取地租,可不可以按此来收取市政设施配套费?

有什么不可以呢?地段不同市政设施配套也可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