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度建设
住院医师规培的相关文件见表3。这些文件内容主要是对规培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包括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组织管理、培训医院和基地认定、培训标准、质量控制、培训考核、培训对象招录、人事管理、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学位衔接、户籍和居住证管理、经费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1.培训基地(医院)
经卫生部授权,由上海市卫生局委托上海市医学会组织专家按照卫生部培训基地的标准评估认定培训基地,并对有培训基地的医院实行动态管理。未经认定的医院不得开展住院医师规培工作。
表3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培配套文件汇总(截至2015年)
续 表
为培训基地设立可依据的客观标准,才能更好地规范管理[37],使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在培训条件上尽量维持在相似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住院医师技能水平由培训环境因素引起的差异,确保“同质性”。
2.培训对象(住院医师)招录
住院医师规培每年的招录计划数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本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和需要,结合医疗机构用人的实际需求测算,编制年度培训对象招录计划。这既结合了未来基本医疗的保障和行业需求[38],也调动了不同学历背景、不同临床经验的住院医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39]。培训医院按下达的计划数,参照原有的招录用工方式,实行住院医师自行申请、培训医院择优录用的招录方法。
3.培训内容及时间
培训对象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3年,毕业研究生根据其已有的临床经历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硕士至少培训2年,博士至少培训1年。对不同学历背景的学员设定了不同的培训年限[40],避免了一刀切的培训方法,合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了住院医师的培训积极性,有利于引导培训对象走出“重学历,轻实践”的误区,强调临床技能培训;同时也作为对于医学学制改革的引领,为完善我国临床型与科研型医学人才的不同培养途径,最终建立适合我国的医学学制体系做好准备[41],对专科医师规培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的实际,西医类的培训分19个临床学科开展;中医类在征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同意的情况下,按专家建议的8个中医学科开展。培训科目和方法既趋向于与国际上毕业后医学教育接轨,同时又考虑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培的历史发展过程和未来医学发展的需求。
4.培训考核
住院医师规培的目标是为上海市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为保证住院医师规培的培训质量,保障规培住院医师的专业技能素质,2010年颁布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沪卫人事[2010]14号)。规范严格和形式多样的考核办法有效保证了培训人员的培训质量[42]。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培采用多种考核类型,主要包括公共科目考试、日常登记、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综合考核5个方面。规定培训对象必须按照培训计划完成全部培训后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试,如不能通过考试则需继续培训,第二次考试仍不合格则由个人承担后续培训费用。凡是不能通过规培出站考核的医学生不能就业从事临床工作。
结业综合考核全市统一组织。2012年1月上海市住院医师规培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了《2012年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方案》(以下简称《2012年考核方案》)规定其中两站采用计算机考核的方式先行实施,两站均通过者才能参加其余4个考站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的依据。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作为公立医院新进人员聘任临床医学类初级医师岗位和晋升临床医学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5.培训对象人事管理
由培训医院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劳动关系委托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培训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这将过去固定的职工化培训转变为具有流动性质的毕业后职业技能培训[43],住院医师变为卫生行业的“流动层”,趋向于与国际上毕业后医学教育接轨。国际上普遍实施的是住院医师的短期聘用制[44],上海是我国最早全市统一开始施行住院医师的社会化培训的省市,住院医师在规培期间并非医院正式职工,而只有完成规培且考试合格者才可以参加医院的职工招聘,进行“二次就业”。通过这种短期的聘用,医院可以对医师的能力与素质有一定的了解,形成竞争机制促使住院医师增强知识与技能。
6.培训对象的工资福利待遇
为保障住院医师的利益,上海市创造性地提出并探索了住院医师保障机制,培训对象的工资待遇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其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同工同酬。培训期间计算工龄。培训期间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上海的高房价、高消费与住院医师规培学员的收入待遇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相关配套服务也成为毕业生选择是否进入上海住院医师规培的重要影响因素[45]。完善的保障制度是顺利推动上海市住院医师规培实施的重要方面。
7.执业考试与执业注册
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后,执业注册在培训医院。培训合格被用人单位录用后,不再另设试用期,执业注册地点变更为录用医院。
8.外地生源的户籍和居住证管理
为吸引外地优秀住院医师生源,上海市制定了优惠的规培政策。外地生源可以按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本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同时,鼓励优秀临床医学毕业生下沉到郊区基层工作,对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到郊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其培训年限视作在郊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年限,并可按规定优先申请办理居住证转户籍手续。
良好的配套户籍政策是吸引外地优秀医学毕业生的重要因素,同时,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单位工作,有利于人力资源结构优化。
9.培训工作及人员经费保障
培训经费按照多元化投入的原则,由政府、培训医院和用人单位等共同承担:政府承担或垫付培训对象的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等费用,并对培训医院开展住院医师规培所需相关设施设备等予以适当补贴;培训医院承担培训对象的绩效奖金和单位福利等;用人单位录用培训对象后按照培训成本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