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3万年前

约3万年前

中国人发明弓箭 弓箭是古代以弓发射的具有锋刃的一种远射兵器。最初的弓仅用单片木材或竹材弯曲而成,缚上动物筋、皮条或麻质的弦。最初的箭只是削尖了的细木棍或细竹棍。后来衍生而成的复合弓由三部分组成:木、角及腱。1963年,在对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遗址的考古挖掘中,考古人员在山西省朔县附近的旧石器遗址发现了一支早期人类制造的石镞。该石镞由长片薄燧石制成,长2.8厘米,镞尖锋利,这表明当时制作的镞尖已非常精致。经放射性碳同位素测定,其制作时间大约在28945年前,这是中国迄今为止出土年代最久远的石镞。未上弦线的复合弓向外弯曲,弓背(面向目标的一面)为木制。弓背亦包括三部分:一对弓臂及一个弓弝。木制部分大多采用槭树(枫树)、山茱萸或桑树,或同时采用多种木材。弓箭的发明和改进使得人们能够在较远的距离准确而有效地杀伤猎物,而且携带、使用方便,可以预备许多箭连续射击。而《易·系辞下》中“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的记载,亦是从文字层面印证了上古时期中国人制造和使用弓箭的情况。山西朔县旧石器遗址的出土发现,说明华夏民族的祖先在距今约3万年前便已经进入研制和使用弓箭的时代。恩格斯说:“弓箭对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和火器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如此评价弓箭,仍嫌不足,因为即使在“野蛮时代”,也没有任何一种青铜或钢铁兵器(包括铁剑)能与弓箭的作用相匹敌。可以说,直至火器诞生,弓箭都是决定性的武器。

约26400年前

中国人发明飞石索 飞石索是把石球与绳索或皮带结绑在一起制成的复合远射器具。在距今约26400年的丁村文化遗址中,考古人员发现了数以千计、质量从90到2 000克不等的用石英岩、火成岩或石灰岩制作的石球。从考古鉴定来看,这种石制球形弹丸是原始人的抛射武器——飞石索。此外,距今75万—100万年前的蓝田人,已经懂得打制和使用石球;距今50万年前的北京猿人,也有打制和使用石球的历史。根据现有的考古发现,原始人主要使用三种形式的飞石索:单股索绳飞石索、双股索绳飞石索和带柄飞石索。其中,单股索绳飞石索的操作如下:由抛射者紧握一根皮制或麻制索绳的一端,索绳另一端拴系一个弹丸,将索绳的另一端绕头顶急速旋转后突然松手释索,依靠惯性离心力将索绳所拴系的弹丸掷向远方的目标,石球引索而出飞向野兽,可以将它击伤或打倒。双股飞石索则是用两根索绳分别系在一个盛放石球筐兜的两侧,其中一根索绳的端头有一个环,供盛石球之用。具体操作:抛射者将一只手套在有环的索绳上,另一只手抓住另一根索绳,在急速甩动中突然松开无环的索绳,筐兜中的石球借助惯性离心力而甩向远方的目标。用这种飞石索,既可以投掷出一个大石球,也可以同时掷出几个小石球。带柄飞石索则是将带环的索绳和筐兜用一根短棒代替,其抛射的原理和方法与双股飞石索相同。作为远古中国人使用的早期武器,飞石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直至新石器时代晚期才逐渐为专用的抛射兵器所取代。飞石索的出现,与旧石器时代晚期出现的石制箭头狩猎工具相比,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飞石索

约10000年前

欧洲人使用投矛器 投矛器(spear-thrower)是一种由投掷板、矛两部分构成的装置,用于加大矛或投枪的投掷距离、打击力量及准确程度。从外形上看,投掷板是一条扁平、狭长的木板或骨板(长0.3~1.5米),形制各有不同,但大体由牵掣机构、矛杆托架及握把组成,握把上有指槽,牵掣机构可以是挂钩、卡槽或是皮绳。在使用投矛器前,使用者将矛尾端置于牵掣机构处(投矛器所使用的矛长度为1.2~2.7米,一般装有尾羽,从而提高稳定性与飞行距离,与一般的标枪不同),将矛身放置于光滑的矛杆托架上,使用投矛器时,使用者握住投矛器的握把,手臂用力向前上方挥动,此时投矛器成为手臂这一杠杆的延伸,矛的初速度与投掷距离皆得到了大幅度提升(速度可达150千米/时),杀伤力也相应得到增强。投矛器的发明至少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其发明时间要早于弓箭。考古学家曾在欧洲马格德林(Magdalenian)遗址和B.C.1万多年的地层中发掘出各种投矛器。澳洲土著居民、因纽特人、太平洋西南部美拉尼西亚(Melanesians)人、美洲(巴西)印第安人以及其他一些部族也曾把投矛器作为狩猎武器,中国古代尚未发现过类似的装置。

投矛器使用示意图

中国人发明斧、钺 斧是一种由一根木棍把手接着一块梯形刀片构成的一种武器或者伐木工具。石斧的历史可追溯到几十万年以前。那时人们用磨制粗糙的石斧砍斫器物、捕猎禽兽,可谓是当时不可缺少的劳动工具之一。考古工作者在多处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遗迹中均发现石斧,从出土石斧的情况看,其长度约10厘米,少数超过20厘米,斧身多为梯形或长方形,横截面呈长方形或准椭圆形,其中部分斧身存在穿孔的情况。依据考古鉴定,石斧在安装过程中,需要将斧头安入木柄的卯眼内,与木柄垂直正交,而构成横柄状斧形,柄头则呈现前粗后细,便于握持和操作。斧、钺通常被联称,二者的形制相似,都是用来劈砍的长兵器。二者的区别:钺是一种大斧,刃部宽阔呈半月形,更多地用作礼器或兵器;斧则是一种用途极广的实用工具。伴随人类对自然界材料的认识和利用水平的提升,铜斧、铁斧相继出现。斧舞动起来,姿势优美,风格粗犷、豪放,可以显出劈山开岭的威武雄姿。斧的主要用法有劈、砍、剁、抹、砸、搂、截等。斧、钺在上古不仅是作战的兵器,更是军权和国家统治权的象征。

铁 斧

钺为中国古代武器及礼器的一种,为一长柄斧头,质量也较斧更大。从考古的情况看,在河姆渡、仰韶、大汶口等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中均发现有石钺。从形状上来看,石钺与石斧有很多相似之处,但略显扁薄,在形体上则呈长方形、梯形、圆盘形、内形、亚腰形和胆形等多种样式。从发掘出土的样品来看,在钺身的上部存在有穿孔的情况,一般是一个穿孔,但也有上下并列的两个穿孔或呈三角形排列的三个穿孔的情况,钺刃部分则普遍呈现半圆形,弧度较大。伴随人类对自然界材料的认识和利用水平的提升,玉钺、铜钺、铁钺相继出现。钺作为一种象征意义,只在祭祀等特定的场合还有所保留,或者作为一种刑具仍在少量使用。

约B.C.4200年

原始人发明骨匕首 骨匕首是一种比剑更短小的适合近距离搏斗的刺砍两用兵器。考古工作者在大汶口文化遗址发掘了一件短柄骨匕首,它长约18厘米,大致呈现扁平或三角形状,匕首的两侧磨成利刃,收聚成锋,后部则有一个大方形孔,便于使用者操持。一般说来它的长度介于小刀(knife)与短剑(short sword)之间,但其实很难明确地区分三者。匕首长度短,几乎只能对近身的敌人使用,但危急时也可以作投掷攻击。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匕首短小锋利、携带方便而成为近距离刺杀的重要武器。《战国策》记载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中“图穷匕见”的“匕”指的就是匕首。作为杀敌的利器,匕首历来为兵家和情报人员所重。西方至今用“斗篷与匕首”式的人物来形容间谍。美国特种部队的徽记就是两支交叉的箭,中间一把匕首。

骨匕首

约B.C.3500年

中国人发明矛 矛是中国古代一种用于直刺和扎挑的长柄格斗兵器。在殷墟侯家庄曾出土成捆的青铜矛,由此推测出其制造量在当时相当大。殷王的禁卫兵多装备这种铜矛。商代,青铜矛不仅量多而且制作工艺水平已相当高,当时所制的矛形体宽大,双面有刃,且雕镂精致,式样美观,不仅是实战的兵器,也堪称艺术珍品。到了周代,矛的刃部加长,锋部更为厚实,銎部减短,两侧的环被去掉,形式简化,实战性增强。从商朝到战国时期,一直沿用青铜铸造的矛头,只是在形制上,由商朝的阔叶铜矛发展成为战国时的窄叶铜矛。伴随人类对自然界材料的认识和利用水平的提升,骨矛、石矛、金属矛相继出现。古人根据矛的长度和形态将矛分为蛇矛和长矛。B.C.484年(周敬王三十六年,鲁哀公十一年),齐军侵犯鲁国,鲁季孙氏家臣冉求帅三百徒卒参加战斗,“用矛于齐师,故能入其军”,可见矛已是步兵同车兵战斗的有效兵器。

石 矛

B.C.3000年前

苏美尔人使用驴战车 驴战车是在B.C.3000年前由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使用的战车,多为两轮车。苏美尔人驯养中亚野驴(Equus Onager Pallas)的时间要早于驯养马匹,因而中亚野驴也比马匹更早应用于战争当中。苏美尔人用轭牛的方式使用中亚野驴来牵引战车与客车,而中亚野驴的体型及力量较弱,战车往往需要四头野驴来牵引。从特勒·阿格拉布(Tell Agrab)遗址中发掘出的铜车上可以大致看出驴战车的基本形制,车体为连接辕杆的一个中心板,驾驶者两脚分开站立,脚置于车轴前的一个架子上,车轮为实心轮,直径约1米,在操作与机动性上与后期战车相比较为笨重。除单人驾驶的战车以外,在被发掘出的石碑上还记载了乘有一名驾驶者及一名武士的双人战车。该车为四驴并驱的四轮战车,车厢主体据推测为树枝的编织物,车厢后有敞口,前部有挡泥板防护,挡泥板上还配有放置长矛的容器,辕杆水平横穿过车厢底板并上弯至车轭处,这一设计同后来的古埃及双轮战车类似。

苏美尔人使用的驴战车

B.C.2600年前

中国商代工匠发明甲 甲是一种用于防护人或马的躯干的防具,又叫作介或函。甲作为一种古老的防具,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由皮革、藤木等原材料所制作的简甲。据说可以称为“甲”的防护装具是夏朝的第六代国君抒发明的。甲主要用皮革制作,披戴在前胸后背、腰腹等部位,既不影响四肢的格斗活动,又能使身体主要部位免受兵器的损害。先秦时期的古书中以甲、介、函等名称冠之。据《三国演义》描述,曾经被诸葛亮七擒七纵的南蛮首领孟获,在作战时,“身穿犀牛甲,头顶朱红盔,左手挽牌,右手执刀,骑一头赤毛牛……”从考古发掘的材料来看,自商代起,中国就开始使用皮甲做防护装备。这一时期的皮甲,已经不再是原始的整片皮甲,而是根据防护部位的不同,从整片皮甲中选取合适的部分制成形状大小各异的皮甲片。为了加强保护效果,一般将多层皮革片叠合在一起。同时,皮革片表面还经过了涂漆处理,多片皮革片通过穿孔并用绳编联在一起,以达到美观、耐用的效果。伴随人类对自然界材料的认识和利用水平的提升,到西汉时期,铁铠甲逐渐取代了皮甲和青铜甲。在车战中,甲是主要的防护装具,几乎每名武士都配套铠甲,所以军中兵员实力又往往以铠甲数目表示,如“披练三千”“带甲十万”等。铁甲出现以后,皮甲、藤甲仍是少数民族军队的主要防护用具。

约B.C.19世纪

夏代工匠发明了戈、刀 戈是我国古代特有的一种主要用于勾、啄格斗的曲头兵器。最早发现的青铜铸戈头,出土于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遗址,距今约4000年。在广东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遗址中,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以千层岩和灰岩为材质制作的石戈头,形状类似于鸟喙或兽角。这些石戈头的后部装有长柄,方便安装木棍而作为啄击或钩割敌方的武器。一般而言,戈作为一种制式装备在军队普遍使用,但从距今4000年前的二里头文化和凌家滩文化中出土的玉戈来看,它也可作为一种特殊的仪仗器具使用。戈一般分为三种类型:直内戈、曲内戈和銎内戈。戈头分为援、内、胡三部分。直内戈出现在商周时期,初期其援和内之间没有明显的界线,但为了防止戈头掉落,在商以后加添了阑和胡。曲内戈是中国商周时期的一种戈,其援和内之间没有明显的分界,没有阑,装上柄以后容易脱落,商以后被淘汰。不过有些曲内戈具有一定的美学价值。銎内戈的制造方法比曲内戈和直内戈复杂,是在“内”部铸成圆套,把柄装在銎内防止脱落,使用时安柄方便,直接把上端穿入銎中即可。西周早期曾有一段时间出现短胡一穿式的銎戈,是以缚绳辅之。其间形制虽有变化,但几个基本部位仍大致相同,分为戈头、冒和末的鐏。商代及西周时的冒大多为木质,青铜铸造的极少。鐏是东周时才发展起来的。战国晚期,铁兵器的使用渐多,铁戟逐渐取代了青铜戟,同时也逐渐淘汰了青铜戈。在古代历史上,戈与战争的密切关系已经超出了兵器的意义,而上升至文化的层面,作为一个重要的部首,“戈”字构成了与战争有关的“战”“伐”“武”等文字,繁体的国字甚至将“戈”包含其中。

刀为单面长刃的短兵器。作为一种古代常用的切割工具,刀在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等多处遗址中普遍存在。在远古时代,刀的形状有较大的变化,仰韶文化的刀呈长方形,龙山文化时期的刀呈直刃弧背的半月形。山东省日照市各文化遗址中出土的石刀则呈长方形或船底形,刃口有单面或双面、微呈弧形或平直形。北京昌平区白浮西周木椁墓出土两把青铜刀:一把刀身长41厘米,刀背微弓;另一把长24厘米,类似冰刀形。刀由刀身和刀柄构成,刀身较长,脊厚刃薄,适于劈砍。伴随骑兵的发展,利于劈砍的刀逐渐取代了剑的地位,到两汉时期,刀已经成为中国军队的制式装备之一。刀不仅用于战场上,而且在官场上地位同样尊贵。汉朝时,自天子至百官无不佩刀。这种佩带用刀,从外形上要求精致美观,刀身通体雕刻花纹,刀环铸有各种形态的鸟兽图案。

约B.C.17世纪

迈锡尼人发明了迈锡尼青铜匕首 匕首是一种比剑更短小的刺砍两用兵器。其外形与剑相似。由于它短小易藏,多用于近身格斗、贴身防卫或暗杀。迈锡尼是位于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东北阿尔戈斯平原上的一座爱琴文明的城市遗址,位于科林斯和阿尔戈斯之间。它是《荷马史诗》传说中亚该亚人的都城,由珀耳修斯所建,在特洛伊战争时期由阿伽门农所统治。迈锡尼的青铜匕首在希腊特别引人注意,不仅因为它独特的基本构造,还因其拥有上好的锥形刀身,镀金的铆钉连接着角制或象牙握柄。刀身上镶嵌着各种精美的金银装饰,其中一些展示了航海生活,另外一些则描绘狩猎或战争的场景。迈锡尼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中是希腊大陆最重要的城市,统治着爱琴海南部广大的地区,迈锡尼青铜匕首代表了当时希腊文明的军事技术发展水平。

迈锡尼青铜匕首

商代工匠采用了版筑法 版筑法是中国人发明的一种古老筑城方法。打夯的动作名筑,进而打夯的工具(夯杵、夯头)亦名筑。所谓版筑,就是筑墙时用两块木板(版)相夹,两板之间的宽度等于墙的厚度,板外用木柱支撑住,然后在两板之间填满泥土,用杵筑(捣)紧,筑毕拆去木板木柱,即成一堵墙。《孟子·告子下》中便有“傅说举于版筑之间”的记载。直到今天,有的地区仍然使用这种办法筑墙。考古工作者在对郑州商城遗址的考察中推测,商代已经开始采用版筑法建筑城墙了。版筑施工,须先立挡土版。两侧的挡土版名榦,又名栽;前端的挡土版名桢,在汉代又名牏。古代为了防止挡土版发生移动,在版的外部立有桩,并用绳绕过桩而将版缚紧,再将桢、榦等物缚植完毕后,即可填土打夯。夯杵多为木制,夯头有石质、铁质。夯完后,砍断缩绳,拆去墙板,这道工序称为斩板。夯筑高墙时,须搭脚手架,要在夯层中安置插竿。施工完毕,拆去脚手架,压在夯土中的插竿还能起到加固作用。郑州商城的城墙,在主墙与各夯层之间采用一种“榫卯式结合”的方法,使较深的两层夯窝互相嵌接,以增强主城墙的坚实度。我国战国时期发明了砖,但直到秦汉,砖是用来砌筑墓室和铺地面的,不用于造房。用砖来砌墙造房是比较后来的事,而且应用范围有限,一般百姓民居仍用版筑技术建造。直到今天,有的地区仍然使用这种办法筑墙。

版筑法示意图

青铜戚

商代工匠发明了青铜戚 青铜戚是一种在形制上小于钺的武器,因此又称为“小钺”。其引申义为亲属,这是由于古代氏族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血缘组织,氏族首领也是军事首领。在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早商遗址中,考古工作者曾发掘出青铜戚。商代后期和西周前期出土的青铜戚一般重为0.25~1千克,长为10~20厘米,部分青铜戚表面雕刻有花纹。戚属于体形比较窄小的钺;其体窄长,钺刃略呈弧形,后有方形的枘,比钺体略窄,在钺体与钺内之间有微凸的阑(横挡),因其刃较长而常用于做斩首的刑具,有时做仪仗用,但它在格斗中的效果不如戈、矛。在古代氏族社会中,戚与斧钺一样被氏族首领视作军权的象征。大氏族的首领用大号斧钺,小氏族的首领用小号斧钺,也就是戚,因此“戚”也就衍生成兄弟亲族的意思。“戚”的引申义,表明了古代氏族组织军事与血缘合一的特点。

商代工匠发明了盾 盾是古时抵御对方用刀、剑和矛等兵器来攻击自己而使用的防御性武器。盾可以掩蔽身体,防备敌人的兵刃矢石的杀伤,通常和刺杀格斗类兵器,如刀、剑等配合使用。原始的盾牌由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简易藤牌、木牌和蒙有兽皮的皮牌演变而来。根据考古发现,商代的盾高度不超过1米,宽60~80厘米,盾身呈现梯形,盾面微凸,内以木框为骨干,表面有漆绘纹,并蒙覆多层织物和皮革。西周时期的盾比商盾稍大,上缘宽约0.5米,上底宽约0.7米,高约1.1米,盾面有黑褐色漆。古代的盾种类很多,形体各异。从形体上分有长方形、梯形、圆形、燕尾形,背后都装有握持的把手。按制作材料的不同又可分为木牌、竹牌、藤牌、革牌、铜牌、铁牌等。其中用木和革制作盾牌的历史最长,应用也最普遍。盾通常用单手握住,挡住身体避免敌人的兵刃矢石的杀伤。在中国古代文献中,盾也称为“干”,与攻击性兵器“戈”并称“干戈”,成为战争的代名词。

约B.C.1600年

战 车

商朝军队使用战车 战车是青铜时代用以乘载将士作战的木质车辆,以畜力(多为战马)牵引,由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简易有轮运输车演化而来。据《吕氏春秋·仲秋纪·简选》记载,商汤在郕之战中用战车七十乘大败夏军,此为关于战车作战的最早记载:“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以戊子战于郕,遂禽推移、大牺,登自鸣条,乃入巢门,遂有夏。”从殷商至春秋时期,战车成为战争的主力,也成为国家实力的一个标准,在此期间战车的基本结构也处于演变与发展之中。商朝战车从形制构造上由独輈(车辕)、两轮、方形车舆(车厢)、长毂等部分组成,车辕后端压制在车舆后端的车轴之上,辕尾露出车舆后,车辕前端安置一根横木,在横木上缚上马具用以驾驭辕马。车厢门开在后部,有的车厢内置有皮质矢箙(盛箭器具),两侧插有戈、矛等兵器,箱身不高,便于士兵立于车上持械作战。车前一般驾有两匹或四匹马,中间两匹称为“两服”,左右两边称为“两骖”,四匹马合称为“驷”。战车车轮轮径在130~140厘米之间,安辐条18~24根,车厢宽130~160厘米,进深80~100厘米,车毂长约40厘米,轴头铜軎13.5厘米,总长度达53.5厘米。从历史发展来看,战车两轮之间的轨宽逐渐减小,车辕与车轴也呈现逐渐缩短的趋势,车轮上的辐条数量则逐渐增多,这种演变提高了战车的行进速度以及在战场上的灵活性。一乘战车通常编有三名乘员,按照左、中、右依次排列,具有明显的等级差别:左方甲士持弓主射,为一车之首,又名“甲首”,所配备的兵器铠甲品级较高;右方甲士执戈或矛负责击刺,又名“车右”“参乘”等,其所持的长柄武器长度往往三倍于人的身高(计2.8米以上);居中者负责驾驭战车,仅配备普通卫体兵器。除三名乘员外,每乘战车还配有一定数量的步卒进行协同作战,一般情况下,一乘革车配备步卒75人,一乘轻车配步卒25人。战车在实战中一般使用横队冲击的战术,由于每乘战车需有步卒协同且需为第二列战车留出冲击空间,两横列战车往往呈“品”字形排列。由于战车车体高大且笨重,其机动性受到地形的道路条件的限制,在战国初期,步骑协同逐步取代了步战车协同,不过这一取代过程较为缓慢,直至汉武帝时期骑兵在战场上才完全替代了战车的作用。

青铜剑

商代工匠创制青铜剑 青铜剑是青铜时代制造的用于近战刺劈的直身尖锋两刃兵器。它由剑身和剑柄组成,剑身修长,两侧出刃,至顶端收聚成锋,后装短柄,常配有剑鞘。我国青铜剑的制造,可以追溯到商代。考古部门曾在河北省青龙抄道沟、山西石楼后蓝家沟、山西保德县林遮峪等地,发掘出晚商的青铜剑。这些剑的剑身向一侧微曲,剑首铸成兽头或铃形。西周时期,中原地区开始制剑用剑,大多作卫体之用。春秋早期,出现了圆形首、柱形茎的柱脊剑。它们的长度为30~40厘米,只能直刺,不便劈砍,因而被称为“直刺兵器”,大多也作为卫体之用。古史传说对西周时人们制剑之事也多有记载。据《列子·汤问》称:周穆王征犬戎时,“西戎献锟铻(昆吾)之剑、火浣之布,其剑长尺有咫,炼钢(铜)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山海经·中山经》也说:“此山出名铜,色赤如火,以之作刀,切玉如割泥也。周穆王时,西戎献之,《尸子》所谓昆吾之剑也。”春秋中期至战国中期,吴越两国在江南迅速崛起,它们根据水网地区的特点,大力发展步兵和水军,制造步战兵器、水战兵器和战船,把青铜剑的制造和使用技术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吴越春秋》和《越绝书》传颂了欧治子、风胡子、干将、莫邪等一批铸剑大师,冶铸出许多“陆斩犀兕,水截蛟龙”的名剑。干将、莫邪的铸剑故事,至今仍传颂不衰。近年来出土的许多吴越青铜剑,表明人们对铸剑大师和吴越青铜宝剑的赞美之词是恰如其分的。这些宝剑中,不但有军队使用的一般青铜剑,而且有吴王和越王铭号的青铜剑,诸如山西原平峙峪、安徽庐江与南陵各自出土的一把吴王光剑,山东沂水出土的工卢王剑,湖北襄阳蔡坡十二号墓与河南辉县各自出土的一把吴王夫差剑,安徽淮南市蔡墓出土的一把吴王夫差太子“姑发间返”剑,湖北江陵望山1号墓出土的一把越王勾践剑,湖北江陵藤店出土的一把越王州句剑,河南淮阳平粮台出土的越王剑,以及淮阳征集到的其他两把越王剑等。这些剑的长度,大多已超过50厘米,适合步战兵的需要。它们制作精美,大多刻有铭文,达到了很高的技术水平。尤其是湖北望山的越王勾践(B.C.496—B.C.465)剑,至今仍锋刃锐利,完好如新,全长55.7厘米,剑格宽5厘米,嵌有蓝垂色琉,正面近格处有两行错金的鸟篆体铭文——钺王鸠浅自乍用鐱(剑)。此剑刃部最宽部位距剑格三分之二,而后呈弧线内收,近剑锋时再次外凸,而后再内收成锋,刃口两度弧曲的外形利于直刺。经质子、X射线、荧光非真空分析,剑刃成分为铜80.3%、锡18.8%、铅0.4%,剑身纹饰精美,镂刻最细处仅0.1毫米,堪称吴越青铜剑的典型制品。随着车战的衰落、步战和骑战的兴起,中原各诸侯国的铸剑业得到了发展,青铜剑也就随之成为步兵和水军的装备。至战国晚期和秦初,剑的长度已达94.8厘米,剑脊和剑刃含锡量不同的锡青铜复合剑已经广泛使用,表面防锈蚀技术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

B.C.1600年

希克索斯人将双轮战车引入埃及 埃及的双轮战车是一种双马双人的轻型战车,可于行进间或静止状态下发射或投掷武器,主要作为弓箭手与梭镖手的机动平台来使用,在实战中主要用于战场上的快速机动并引导步兵进攻。在B.C.17世纪,居于亚洲西部的希克索斯人(Hyksos)推翻了埃及的第十三王朝,同时也将马匹、双轮战车及青铜武器引入埃及。埃及人在希克索斯人的双轮战车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改进,将车轴移至车体后部,继而提高了战车的稳定性。经改良后的双轮战车在质量上大幅降低,战车的车体由轻便且柔软的木材制作,这种质地的木材能够使车轮达到类似于轮胎的减震效果,能够使战车在不平整的路面上驰骋;车体为一个覆有帆布的轻木框,辕杆在穿过车体后向上弯曲并通过皮带绑在轮轴之上,从背面以鸽尾形式楔入插槽中;车轮上配备了辐条,辐条往往呈十字状,而从图坦卡蒙墓中发掘出的战车则有六根辐条。经改良后的战车机动性大大增强,这使得埃及人在将希克索斯人驱逐出国境后依旧能保持追击态势。双轮战车的出现使得埃及的军事实力大大增强,一方面战车的出现要求士兵具有更高的训练水平与专业化程度,另一方面战车的高机动性配合弓箭的使用能使得埃及军队在实战中迅速掌握战场控制权。在B.C.1479年埃及法老图特摩斯三世(Thutmose Ⅲ)镇压卡迪什(Kadesh)叛乱的战役中,图特摩斯三世借助战车的高机动性向卡迪什国王的部队发起冲锋,并顺利攻下了卡迪什军占领的美吉多(Megiddo)要塞。借助战车的威力,图特摩斯三世使埃及的版图迅速扩张,他本人也被后世誉为“埃及的拿破仑”。

埃及战车

埃及双轮战车

约B.C.14世纪

中国人发明弩 弩是一种利用机械力量射出箭头的弓,是从弓直接发展而来的一种射远兵器。弩弓一般使用多层竹、木片胶制的复合弓,形似扁担,所以俗称“弩担”。《吴越春秋》中有“弩生于弓……横弓着臂,施机设枢”的记载。依据《太甲》中记载的“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厥,度则释”,可以推知早在商代太甲时期,就已经有人开始使用弩了。弩由弓、弩臂和弩机三部分组成。其前部有一横贯的容弓孔,以便固定弓,使弩弓不会左右移动。木臂正面有一个放置箭镞的沟形矢道,使发射的箭能直线前进。木臂的后部有一个匣,称为弩机;匣内前面有挂弦的钩,称为“牙”;牙的后面装有瞄准器,称为“望山”;牙的下面连接有扳机,称为“悬刀”。弓横安于弩臂前端,弩臂用以承弓、撑弦,并供发射者操持,弩机安于弩臂后部,可以控弦、发射。按张弦的方法不同,可分为臂张、蹶张(足踏)和腰张等,欧洲人更是使用各种拉弦器来上弦。使用过程中,发射者只需要张弦安箭和释弦射箭两个动作,就可以完成发射动作,且命中精度和射程都较弓箭有所提高。弩在发射时无声无光无高热,既可隐蔽射杀目标,又能避免引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这些特性使弩在现代反恐与特种作战场合得以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在北美、亚洲、澳洲和非洲的一些地区,弩仍被原住民用作狩猎工具。

青铜胄

商代工匠发明了青铜胄 青铜胄是古代一种用来防护头颈的装具。战国时称为“兜鍪”,北宋时称为“头鍪”,宋以后则多称作“盔”。在新石器时代,胄多用藤条或兽皮粗制而成,进入青铜时代后,除继续使用皮胄外,已渐渐开始使用青铜铸造的胄。目前我国已发现的最早的青铜胄是河南安阳出土的殷代制品。晚商的胄高约20厘米、重约2~3千克,胄表面光滑,截面呈椭圆形,胄身用合范铸造,铸缝将其均分为二,左右及后部向下伸展,用以保护双耳与颈部。胄面上铸有虎纹、牛纹及其他图案,胄顶竖有装缨的铜管。西周时期的青铜胄,在北京有实物出土。春秋战国时期的皮胄,以湖北省随州市曾侯乙墓出土的为典型代表,上有脊梁,下有垂缘护颈。战国时期,铁制的护头装具随着铁兵器的发展应运而生,由于它的外形很像当时的饭锅——鍪,所以开始时被称作“兜鍪”。铁质的护头装具,时代最早的是河北省易县燕下都出土的战国晚期制品。从秦汉时期开始,军中普遍装备铁兜鍪。在兜鍪后部,常垂有护颈的部分,称为顿项。唐朝以后,顿项常用轻软牢固的环锁铠制成。宋朝以后,兜鍪又多称为盔。直到清末,铁盔仍是军队中装备的护头装具。在我国古代,人们通常把护卫头部装具的胄与护卫身体其他部位的装具甲合称为“甲胄”,并成为中国古代防护装具的概称。到清代末年,西式钢盔传入中国,成为步兵通用的防护器具,但其形制已与古代兜鍪大不相同了。今天我们所见到的步兵作战装束是迷彩服和钢盔,古老的铁甲已列为历史遗迹,胄却以另一种崭新的面貌在现代战争中发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