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

15世纪

明代工匠发明了旋风炮 旋风炮是利用离心力将石块投出的古代武器,由三国时代马均发明。它外形类似风车,实际上就是一个离心抛石车。如果离心投石车有四个旋臂,它叫作“十字炮”。如果有四个以上的旋臂,则叫作旋风炮。《明会典·火器》记载,兵仗局曾在弘治年前制造过这种便于机动的火炮,《流传》刊有此炮的出土资料:其炮身粗而短,药室微微鼓起,火门外有一个长方形的火门盖;炮口处有一40毫米宽的带形箍,其他4条窄形箍分布于药室前后、炮膛中后部和尾端,全长388毫米,膛长290毫米,尾部长70毫米,口径60毫米,尾部刻有“旋风炮叁千伍百伍拾肆号嘉靖庚子年兵仗局造”等字。当时中国的冶炼技术决定了,如果旋转轴采用金属材质,则整个旋风炮的重心过于上移。如果旋转轴不采用金属材质,则没有任何木材能够经受住六只抛石臂来回施加的反作用力。因此,真实的旋风炮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乌托邦。

旋风炮

欧洲工匠发明钩式手持枪 钩式手持枪是在手持枪枪筒的前部下面,突出一个钩形件,这样就可以消减手持枪在发射后所产生的反冲力。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日耳曼博物馆藏钩式手持枪。此枪用熟铁制造,枪身与坦奈堡手持枪相似,枪口沿有箍唇,枪身有垂钩,外形稍似中国的戈。其制造时间为1400—1420年之间,枪身长330毫米,柄长9 067毫米,全长1 000毫米,口径为20毫米,重4.65千克,火门位于枪筒后部。钩式手持枪的名称——Hakenüchse一词在1432年纽伦堡的文献中第一次出现,并注明钩式手持枪是奥尔缪兹(Olmurz)的教会监督在1423年和1430年设计的新式手持枪。1524—1525年,钩式手持枪曾用于德意志农民战争中。

明朝工匠发明了火门盖 火门盖是约15世纪由明朝工匠发明的。相比于洪武火铳,永乐至正德年间的火铳又有了进一步的改进,其中以手铳尤为突出,而手铳构造上的另一个重要改进就是发明了火门盖。早期火器使用容易受天气影响,其主要原因是火药容易受潮变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这一时期的火器研发人员在药室的火门外增加了一个长方形的曲面活动盖,盖的一端固链于铳上,可以翻旋。装填火药后,盖上活动盖,可以保持药室内的火药不受风雨灰沙的侵蚀,始终处于干燥洁净和良好的待发状态。

明朝工匠发明装药匙 装药匙是专门用来为手铳装填火药的。装药匙的长度一般为155毫米,匙部长84毫米,横幅宽28毫米,两侧内凹,前端口部幅宽为5毫米,可插入火铳口内,可使匙内火药直接装入膛内,而不致散落在外。装药匙的柄长为71毫米,最粗处的截面为20平方毫米。从匙柄上所刻的质量相同和匙部的规格一致可知,它们向子铳内装填的火药量也没有差异,这样既不会发生因装药量过少而发射无力的弊病,也不会出现因装药量过多而发生手铳爆裂的危险,保证了发射的威力和安全。装药匙柄端开有一个小孔,其上可系绳环,士兵可将其系在腰间。装药匙的使用,本身也说明当时所用的火药是优质粉状或粒状发射火药。

约1411年

火绳枪

欧洲人创制火绳枪 火绳枪(matchlock)是使用火绳枪机点火发射的前装枪,由火门枪改进而来。火绳枪由枪管、枪托和火绳枪机组成。火绳枪机是最早的机械点火装置,包括蛇形杆和扳机。蛇形杆前端夹有引燃的火绳,多用麻绳浸泡硝酸钾或其他化学溶液制成。发射时,扣动扳机,通过杠杆或弹簧作用将蛇形杆推向下,使火绳接触枪管尾部的火药池,点燃火药;火焰通过火门传入枪膛内,引燃发射药。火绳枪的枪管较细长,铸有准星和照门,用于瞄准;枪托多为弯形木托,可抵肩射击,减小射击时的后坐力;弹丸为圆形铅弹,与枪膛口径同大,使火药气体不易外泄。因此,火绳枪比火门枪进一步简化了射击动作,提高了射速和射击精度,增大了射程,从而迅速取代火门枪并得到广泛应用。火绳枪还配备有通条、火药壶、铅弹模等附件。通条置于枪管下方的木托中,兼有装填弹药和擦拭枪膛两个作用。关于火绳枪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1411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国家图书馆收藏的一件德文抄本中,绘有一幅简易火绳枪机的插图。15世纪,欧洲国家对火绳枪进行了一些技术改进:在枪机上加设弹簧,使蛇形杆起落更加迅捷;在火药池上加盖,以保持火药的干燥;将封闭的枪管底端改用一个大螺栓堵住,以便于制造和保养;改进枪管与枪托的结合方式等。其中尤为明显的是枪托的改进,到1470年左右弯形枪托取代了直形枪托。15世纪末还出现了线膛火绳枪。膛线为直线,目的是减小装弹时弹丸和膛壁的摩擦。装弹时,将弹丸外包一层浸油的毛麻织物,使其不太困难地塞入枪膛,射击效果要优于滑膛枪。15世纪流行于欧洲的火绳枪,有法国的库列夫林那枪、西班牙的阿奎伯斯枪、俄国的皮夏利枪。库列夫林那枪的口径为12.5~22毫米,长1.2~2.4米,重5~28千克,枪管为铁制或青铜制。到16世纪,火绳枪仍是欧洲国家装备军队的主要轻型火器,在构造上又有些改进,如为了防止走火而在扳机周围安装金属护圈。当时最为流行的火绳枪是西班牙的穆什克特枪,口径在23毫米以内,重8~10千克,弹丸重约50克,射程达250米。为便于瞄准射击,它的身管架在特制的枪架上。这种枪具有很强的穿透能力,在战场上取得了惊人效果。由于火绳枪的性能逐步提高,它除被用于作战外,还成为贵族的猎枪,因此它的装饰格外讲究起来。雕刻、彩绘、金属部件镀金等技术被大量用于枪支制造,有时还使用珍贵的黑檀木制作枪托。1543年火绳枪传入日本,其后传入中国,被称为鸟铳,在16世纪末撞击式燧发枪发明后,火绳枪就逐渐被淘汰了。

火枪枪机示意图

1411年

欧洲工匠制造法乌尔·迈特巨炮 法乌尔·迈特巨炮是于1411年由欧洲工匠制造的。在15世纪,欧洲的火炮制造技术取得的一个重大突破性的进展,就是在一些国家的通都大邑和陆海要塞制成并装备了前所未有的巨型火炮。法乌尔·迈特巨炮是1411年造于布伦斯威克(Braunshweig)的巨型青铜巨炮,人们称它为“法乌尔·迈特炮”,而可惜的是此炮已无实物存世,只有一幅由J.施密特(Johann Geo Schmit)于1728年制作的铜版画,才使人们有幸得知此炮的模样。哥尔克在其相关著作中介绍了此炮的构造要素:炮身长2.9米,口径76厘米,炮重8 228千克,弹丸重409千克,装药量30.8千克。日本火器研究者有马成甫认为,这些数据也是按照铜版画尺寸的比例推算出来,并不一定准确。欧洲在15世纪出现巨型火炮制造热是有其时代原因的:当时各国之间战争纷繁,战争的主要目标就是攻占敌方的城郭要塞,攻城战和守城战便发展成主要的作战样式,攻毁敌方的城堡、城墙、城楼便是主要的作战手段,于是适应这种战争需要的巨型火炮便应运而生。

约1419年

捷克人创制车堡 车堡是将早期加农炮与马车相结合的机动火力平台,被部分学者视为坦克的原始形制。在胡斯战争(1419—1434年)中,捷克人将多辆马车用铁链连接在一起,并将火炮安置其上,制成了防御性能良好的车堡,可有效打击敌方骑兵进攻,车堡也成为胡斯战争期间捷克军队最基本的作战单元。一架车堡上有18~21名士兵,包括4~8名十字弩手、2名炮手、6~8名长矛手、2名持盾士兵及2名车夫。车堡对1422年在达什布罗德的胜利具有决定作用,在1426年的奥格辛与1431年的塔乌斯两次战役中也有着突出表现,这些战争使兵祸延及日耳曼帝国的心脏地区。俄罗斯在15世纪初也将许多运货车连成一圈形成小堡垒,设置在敌人接近的道路上,以抵挡蒙古骑兵的冲击,同时也以此作为己方弓箭兵射击蒙古兵的掩蔽物。但车堡的使用受地形的限制且只能用于防御性目的,也极易受到地方火炮与轻武器的攻击,因此车堡技术只使用了20多年便遭到淘汰。

车 堡

1423年

明代工匠发明固定式炮架 固定式炮架是于1423年由明代工匠发明的。为了进一步改善边关城堡的防御设施,守边将领们提议新建炮架,即用固定式炮架代替过去临时安置的炮架。这种固定式炮架已具有露天炮台的雏形,或者说是中国古代最早建筑的依城炮台。这种炮台最早是在永乐二十一年九月,由驻守居庸关的指挥袁讷提出。当月,袁讷向朝廷上奏,请求在沿居庸关的附近新建八处烟墩,安置新式炮架,以为架设铳炮之用。因此,这种新建的烟墩,已不是单纯为燃放报警烽烟而建,而是为了安置铳炮固定发射架建筑的墩台,具有发炮击敌的作用。

1449年

明朝给事中李侃制造了赢车 赢车是于1449年由李侃(1407—1485)制造的。综合型战车是指在独轮、两轮或四轮车之上,装备各种冷兵器与火器,用于冲击敌阵的战车,典型代表有冲虏藏轮车、火柜攻敌车、万全车等。车上除刀、枪等冷兵器外,还有射远的火铳、火箭、火弩和近战的火枪,以及各种燃烧性和毒杀性火器。正统十四年(1449年),给事中李侃制造了1 000辆赢车,景泰二年,吏部郎中李贤(1409—1467)和箭匠周四章上书建议所制战车也大抵都属于这类战车。

中国明朝军队发明了两头铜铳 两头铜铳制造于1449年,是把两只向相反方向发射的铜铳连接起来,安装在一条木凳上,两头同时装填火药和炸弹,一头发射后,掉转过来再发射另一头。见于史书记载的主要有两头铜铳和长柄手铳,它们系由单兵手铳改进而成。两头铜铳由左都御史杨善,于正统十四年(1449年)请求创制而成。它是在一根木柄的两头各安一个手铳,作战的时候,一头射毕,再换另一头进行射击,如此可连续射击敌人,从而提高了射速,增强了杀伤力。长柄手铳制于景秦元年(1450年),铳柄长,上安枪头。弹丸射毕后,可以作长柄枪刺敌,克服了短柄手铳只能射击而不能刺杀的弱点。在作战时,往往用两头铜镜配合火枪使用,当火枪放完铅弹之后,敌兵蜂拥而至时,用两头铜镜突然射击敌群,以补短枪之缺欠。

两头铜铳

1450—1500年

法国军队在野战炮上安装炮耳 炮耳是位于炮管中部的两个对称凸起的圆柱体,安装在炮架上,用于固定炮身及调整射击角度。在火炮问世初期,人们采用在炮架的尾部下面挖坑或在车轮下面填木块等方法来升降炮管。在炮耳出现后,装备炮耳的野战炮就可以方便地安装在装有永久性的带轮炮架上,使之可以更为精确地瞄准与测距。15世纪末,法国军队将铜铸加农炮置于由马牵引的两轮车架上,进而制成野战炮,为了简化野战炮进入战场后的操作流程,法国人在炮膛两侧安装了炮耳,这样便使野战炮能够固定在两轮车架上。德意志马克西米利安一世(Maximilian Ⅰ,1459—1519)在改进火炮的形制构造时,也将炮耳铸于炮筒上,在将其安于炮架上发射时,便可通过控制炮尾达到调整火炮的射界与俯仰角的目的。1478年之前铸成的炮耳轴线大致与炮筒轴线齐平,但发射后不稳。此后便做了改进,将炮耳轴线与炮筒内径底部齐平,以便发射时在尾架上产生向下的压力,保持火炮发射的稳定度。

安装炮耳的铁炮

1488年

明代工匠发明了木马子 木马子,军中防御用具,用以压实药室中装填的火药的附件,具有紧塞和密闭作用,可以显著增强火药的爆发力,从而使装在“木马子”前的弹丸受力瞬时而集中,进而增大了射程。《明会典·火器》记载,在弘治初年(1488年)前,军器局每年要造“椴木马子三万个,檀木马子九万个”。因此“木马子”似应在明初已经制造,但是由于木质易朽烂,所以迄今为止,仅在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收藏的一件刻有“奇字壹万贰仟肆拾陆号永乐拾叁年玖月日造”的手铳中,发现这种配件的残留件:上面一横木,下置三足(或四足),高三尺,长六尺,纵横布置营阵之外,以阻敌骑。明茅元仪《武备志·军资乘·器式一》记载:“皮竹笆……两边以木马子倚定,开箭窗,可以射外。”

木马子

15世纪末

欧洲工匠发明车轮式炮架 车轮式炮架是于15世纪末由欧洲工匠发明的。14世纪的炮架很简单,大多横置于木床上,炮尾用木架支撑。15世纪末,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时,炮匠创造了车轮式炮架。最初的炮架是通过一根大粗木作架尾,再配上一个车轴及一对车轮制成。可将炮身安于木制的炮鞍上,炮鞍上有炮耳,并通过轴承支架在车轴的架尾上。炮耳与炮筒铸成一体时,便直接安在车轮炮架的支撑座上,既稳定又便于火炮在战场机动,更有利于炮手调整射界和射角。

车轮式炮架

约1500年

欧洲人创制刺剑 刺剑(rapier)创制于文艺复兴初期,是一种剑身狭窄,且偏重于击刺能力的单手长剑。在形制上,刺剑要长于一般佩剑或骑士剑,剑身长1~1.2米,在质量上则同一般的战斗用剑相似,约为1千克,刺剑的剑身强度与其他形制的剑无异,但偏重于刺击能力,部分刺剑也可用于劈砍;刺剑在形制上的另一特征便是其剑柄处的花式护手,在原有的十字护手基础上,刺剑在剑柄上部及侧面都增加了弯曲的护手翼,能够对持剑者的手部提供多角度的保护,在后期也出现了由碗状金属板覆盖的杯式镂空状护手。刺剑由16世纪前后的西班牙“正装剑”(dress sword,espada ropera)演化而来,同时也受了瑞典、荷兰等国骑兵所用的劈刺剑(cut and thrust sword)影响,劈刺剑在剑身宽度上远窄于骑士剑,但要略宽于刺剑,仍拥有一定的劈砍能力,十字护手上端有简易的护指,并未达到花式护手的复杂程度。由于该时期黑火药武器在战场上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刀剑在战场上的地位逐步让位于火枪,“正装剑”“劈刺剑”等军事用剑也从战场流入市民阶级中,成为市民阶级或贵族阶级决斗、自卫或彰显身份的工具,刺剑便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刺剑的形制设计主要服务于无护甲的决斗,往往配合匕首使用,由于在双方不持盾牌的情况下,刺击的防御难度要远高于劈砍,同时中世纪时期的医疗技术难以应对刺剑造成的贯穿伤害,因而刺剑成了16—17世纪市民阶级以及贵族阶级进行决斗的首选武器。其花式护手的设计也是为了满足无护甲决斗的需要:一方面,由于在决斗中持剑的手部是最接近对手武器的人体部位,因此需要受到更多保护;另一方面,锻造工艺的提升也使人们在锻剑的过程中加入了审美上的需求。到了18世纪,决斗技艺的提升使人们更加倾向于利用身体技巧来抵挡刺剑的攻击,这也使得匕首不再成为刺剑的配套武器,与此同时,决斗技艺的提升也使人们逐步减轻了刺剑的质量,最终用一种更短、更轻便的“小剑”(small sword,又称宫廷剑)完成了对刺剑的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