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纪

14世纪

印度人发明了拳剑 拳剑是印度的回教徒所特有的一种武器。拳剑的基本样式:刀身短且宽,自其底部两侧各伸出一条长长的金属条,二者之间的距离因使用者的手宽而异。两根金属条之间横着一对杆。当持刀者将构成拳剑的握柄握于手中时,其刀身和持刀者的手臂成一条直线,这样出击的动作和出拳就会一致,所以如果手法正确,持刀者能够将整个身体的力量集中在匕首上。由于拳剑出击的力量巨大,许多拳剑都特别加厚了刀尖,以避免弯曲或断裂。拳剑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地位象征。许多现存的拳剑带有样式独特且迥异的装饰:在刀柄上会镶嵌珐琅、宝石和错金,刀身上凿有复杂的花纹、场景和抽象的装饰,而刀鞘上包着丝绸或天鹅绒。

拳 剑

明代工匠发明了二级火箭 二级火箭是明代火箭技术发展的一大成就,堪称现代多级火箭的先导。其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有两种:火龙出水和飞空沙筒。

火龙出水是一种运载火箭加战斗火箭模式的二级火箭。箭身用1.7米长的毛竹制成龙腹式箭筒,去节刮薄,两头安上木雕的龙头龙尾,内装多支火箭,龙口昂张,利于喷射腹内火箭。头尾下部两侧各安750克重的起飞火箭1支,箭镞后部绑附一个火药筒,箭尾有平衡翎。在进行装配时,首先并联4支起飞箭火药筒的火线,再串联龙腹内火箭所附火药筒的火线。这种火箭多用于水战。作战时,在离水面1~1.3米高处点燃4支起飞火箭的药线,利用火药燃气反冲力推进火龙出水飞行,可远至1~1.5千米。在起飞火箭的火药燃尽的同时,龙腹内火箭的火线恰好被点燃,腹内火箭借助火药燃气的反冲力脱口而出,进一步飞向目标,击杀敌船官兵。

飞空沙筒是一种返回式火箭。箭身用薄竹片制成,连火药筒共长2.3米。供起飞和返回用的两个火药筒,颠倒绑附于箭身前端的两侧。起飞用的火药筒喷口向后,然后在其上面连接另一个火药筒(长23厘米、直径2.3厘米),火药筒内装燃烧性火药与火龙出水特制的毒沙,其战斗部由筒顶上安装的几根薄型倒须栓构成。返回用的火药筒喷口向前。三个火药筒的火线依次相连,放在“火箭溜”上进行发射。作战时,先点燃起飞火箭的火线,对准敌船发射,用倒须枪刺在篷帆上。接着作为战斗部的火药筒喷射火焰与毒沙,焚烧敌船船具。当敌人救火时,因毒沙迷目,难以入手。在火焰与毒沙喷完时,返回火箭的火线被点燃,引着筒内火药,借助产生的火药燃气反冲力,将飞空沙筒反向推进,使火箭返回。在《武编》一书中,飞空沙筒被称为“飞空神沙火”。作为单级火箭发展的必然趋势,二级火箭的创制是我国明代火箭技术发展的一大成就,它是现代多级火箭的先导,充分反映我们祖先对火箭发射原理最初的运用,其在火箭发展史上影响深远。

明代工匠发明火攻战车类火器 战车类火器以车为运载工具,车内载有各种火药与火器,由士兵推车攻击敌阵。其机动性能好,所以能充分发挥火攻的威力。最主要的两种为木火兽和火攻战车。木火兽身以轻便木材为框架,安上兽形头尾,四足安上木轮,里外用纸糊上,涂成彩色虎豹等形象,再涂以白矾。两耳内安两个发烟瓶,口中置一个喷筒,左右胸旁各拴一个火铳,都用火线联络在一起。在作战时,由一名士兵将其推至敌阵,然后从两面点火,使本火兽两耳喷烟,口中吐焰,两胸旁火铳自动发射,用以冲锋破阵,将敌击溃。《武备志·军资乘》记载,火攻战车种类有喷射致毒剂和引起燃烧的火龙卷地飞车、能发射40支火箭的冲虏藏轮车、内装各种燃烧性火器的万全车等。

明代工匠发明了爆炸性火器 爆炸性火器由宋、金、元时期的霹雳炮和震天雷等发展演变而来。其制品有爆炸弹、地雷、水雷等,其壳有石壳、木壳、铁壳、泥壳和陶瓷壳等,其引爆方式有火绳点火,以及触发、绊发、定时爆炸、钢轮发火等。爆炸性火器是管射火炮以外的大威力摧毁和杀伤火器,在各种样式的作战中都能发挥作用。发展到明代中期,爆炸性火器已经拥有三种不同类型的自动发火装置:一是采用燃烧有时限的香火,定时点燃火器中火药,发生爆炸;二是在爆炸性火器中预先藏好火种,待敌人触动机关,火种便落入火药中点火引爆;三是钢轮发火装置,即一种利用机械制动的发火装置,其基本原理是用钢片敲击或急剧摩擦火石取火,引爆地雷,使用这种发火装置的地雷有炸炮、石炸炮、自犯炮、万弹地雷炮等。

爆炸性火器

明代的工匠发明了车载炮 车载炮是为了提升重型火炮的机动性而研制出来的。明代前期,由于军队装备的火炮较轻,行军时只需骡马驮载便可。而到明代中期,由于作战的需要,超过百斤的火炮大量铸造,行军时已非强马所能驮载,故需要制造专运火炮的车辆,以便机动。这些载炮车,每辆一般可载运1~3门炮,用骡马或编制炮手拖运。炮手既可推拉炮车,又可临敌发射。骡马运送的火炮,运抵战场后,还要经历卸炮、安炮、调整射角等过程,这样就会严重地拖延时间,贻误战机。车载炮则克服了这些缺陷,如灭虏炮用车运至战场后,即可在车上发射,还可转换方向射击敌军人马,比用人力搬运大为省时方便。车载炮兼有挡敌和击敌之用。发展到明代中期,炮车不但具有一般战车阻挡北方骑兵快速冲击的作用,还可组成车营,使用火器和叠阵有效击杀敌骑。故兵部尚书孙承宗在《车营扣答合编》中指出:要使军队“动如雷,不动若山,莫如用车。其用车在火(器),其火在叠阵”。孙承宗把装备火炮的战车看成强攻坚守的取胜条件,而要发挥火炮的威力,又必须将车、步、骑混合编成,协同作战,这样才能在不同距离上多层次地配置火炮和冷兵器,先后逐次减杀敌军有生力量和摧毁敌军各种战具,并最终夺取战争的胜利。这就是孙承宗所说叠阵战术的真谛。由于车载炮便于机动,所以使用增多,在战场上的毁杀威力加强,从而提高了火炮在作战中的地位和作用,受到了统兵将领的欢迎。

欧洲工匠发明了铁条箍合炮的制造技术 铁条箍合炮的制造技术是于14世纪由欧洲工匠发明的。在14世纪使用的射石炮,大多是通过铁箍将多根纵向铁条箍合成锥桶形炮筒,这样就可以将大于炮尾口径和小于炮口直径的任意大小的球形石弹放入炮筒中而能与筒壁相贴合。如果石弹很小,则放入锥体后部的火药量也会很少,石弹渐大则放入锥体后部的火药也随之增多,这样就能始终保持装填至炮筒后部的火药量同石弹直径的增大成正比。后来炮管筒越来越粗大,以至能发射500千克重的石弹。在当时的条件下,采用这种制造锥桶形炮和磨制石弹的方法,就避免了采用直膛炮筒需要发射同一直径的石弹所带来的麻烦与不便,受当时技术因素的约束,磨制同一直径的石弹或铸造同一直径的金属弹几乎是难以做到或者根本做不到的。

欧洲工匠发明了短管相接式的炮筒制造技术 短管相接式的炮筒制造技术是于14世纪由欧洲工匠发明的。除了可以通过铁条箍合成炮筒外,还可以使用短管相接法接成炮筒。其法是按照事先设计好的炮筒长度,分造成几节短管,短管的端部有唇沿,通过唇沿将各短管依次首尾连接成炮筒,并通过罩具套在连接管唇的宽箍上,以保持铁管相互间的位置,从而使制造的炮筒笔直无斜。

1311年

元政府设立了武器研发和管理机构武备寺 武备寺是元官署名,主要负责掌管制造、修理兵器。至元五年(1268年)始置军器监,二十年置卫尉院,改军器监为武备监,属卫尉院,次年改监为寺并与卫尉院并立,大德十一年(1307年)升为院,至大四年(1311年)复为寺。有卿、少卿、同判等主管官员及辨验弓官、辨验筋角翎毛等官。元朝建立后,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和继续进行对外战争,十分重视军事技术的发展。为此,朝廷把大都(今北京)设立的兵器管理机构多次进行升格,到至大四年(1311年)定为武备寺,由三品卿掌管,隶属工部,管理全国的兵器制造。同时,元朝政府将中外工匠都集中到大都进行管理,并对其采取了保护措施,使其进行新武器的研制,并最终制造出了我国第一代金属管形射击火器“火铳”。

约1324年

欧洲出现早期加农炮 加农炮(cannon)是欧洲地区最早使用的火炮形制,其中的大型加农炮也被称为射石炮(bombard)。起初火炮并无具体分类,到了16世纪,人们开始将炮身长为16~22倍口径的火炮称为加农炮。关于欧洲火炮的最早记载出现在1324年围攻法国梅兹城(Metz)的战役中。早期火炮体积较小,一般在9~18千克之间,部分小型火炮也被安置在长木杆上,形成了最早的手持式火器。早期火炮由多根平行铁棒环绕制成,铁棒围绕中央芯条排列,而后焊在一起,在焊接后再将芯条去除,最后将炮管的一端堵上并用铁条对炮管进行加固,外围用金属环固定,外表结构与木桶类似。这种利用铁条与铁环铸造炮身的方式带来的结果,便是铸造出的炮身是前后贯通的,因而这些早期的加农炮多为后膛装填,火炮也被分为炮膛与药室两个部分。在构造上大致分为两种:一种的药室直径小于炮膛,在使用时将火药装于药室中并旋入炮尾,药室与炮膛之间往往需要铆钉固定,英国爱丁堡的蒙斯-梅格巨炮(mons meg)以及穆罕默德二世(Fatih Sultan Mehmet,1432—1481)围攻君士坦丁堡时所用的攻城火炮皆采用了这一设计;另外一种后膛炮的炮膛一端被堵死,药室作为一个单独的炮膛置于主炮膛尾部的弹仓中,早期回旋炮(swivel gun)便是这一设计的代表,同时这一设计实际上便是“佛郎机”的早期形制,整个炮管则被固定在一个木架上,在对敌前需调整好射击角度。后膛装填虽然呈现出了先进的设计理念,但是14—16世纪的筑炮与金属加工水平尚不能与这一设计相匹配,由于铁条之间的缝隙极易产生火药泄露,铁条又十分容易生锈,因此极易引发炸膛事故。1460年,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二世(James Ⅱ of Scotland,1430—1460)在罗格斯堡的攻城战中正由于本方的一门大炮突然爆裂而被炸死。由于上述不足,从14世纪中期开始,人们开始将铸钟的方法应用到铸炮过程中,从而铸造出前膛装填的加农炮。这种火炮的铸造方法:将金属液倒入已经制好的黏土模具中,模具由模芯和壳构成,黏土模具放在一个凹坑里,以便金属液灌入,当铸件浇铸完成后便将模具打碎,取出炮身,再对炮身进行一次镗孔,即使用专门的机械带动钻头拉孔,使内膛面圆整、光滑,进而提高发射能力。这类加农炮多为铜制,虽然制作成本远高于用铁条箍起的早期加农炮,但其安全性大幅度提升,到了15世纪末期,这种前膛装填的铸铜炮在适用范围上大幅超过了用铁条箍起的加农炮。早期加农炮的出现并未立刻取代冷兵器在战场上的地位,由于射程短、精度差、杀伤力低,因此早期的加农炮主要用于震慑敌军。在15世纪30年代以前,火炮在攻城战中的作用通常只是向城里发射炮弹来破坏房屋和教堂,以促使守军投降。比如1415年的瑟堡(Cherbourg)围攻战、1418—1419年的鲁昂(Rouen)围攻战、1420年的梅伦(Melun)围攻战以及1424—1425年的吉斯(Gulse)围攻战都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在这些战例中,被围困者最后出来投降,并不是因为攻城者的火炮对他们的防御工事造成了决定性破坏而是其他原因。到了1453年,穆罕默德二世围攻君士坦丁堡的战役使得火炮成了决定胜负的关键。穆罕默德二世任命了一名名为乌尔班的技师制造了60余门长5.18米重17吨的巨大火炮,后世称其为“乌尔班火炮”或“土耳其火炮”,该炮使用铁条箍合的方法锻造而成,炮管分12片,每片宽0.2米,总圆周长2.44米,其射出的石弹达660千克。火炮需要60头牛来拉曳,并且需要数百人在两侧为其开路,这些火炮在实战中所表现出来的巨大威力是整个欧洲从未见过的。经过长达数十天的不断轰击,屹立千年的君士坦丁堡城墙最终在这些火炮的轰击下坍塌。不过,乌尔班所设计的火炮依旧没有摆脱同时期火炮所共有的缺陷,由于该炮使用了药室与炮膛分离的设计方式,因此发射频率极为缓慢,每次的装弹时间近两小时,一天也只能发射6~8次,同时火药外泄的问题也未得到解决,乌尔班本人便是死在了自己所筑火炮的一次炸膛事故中。

加农炮

1338年

日本人发明了薙刀 薙刀是日本武士使用的一种常见长柄武器,与镰仓时代和室町时代有很密切的关系,又名长刀、眉尖刀。刀刃长30~60厘米,但约90厘米长的刀也有。鎺和羽附带大体上做成冠落造或菖蒲造的剑身形状。在刀身的中段有短血槽。通常,柄长约90~180厘米,刀身在平时被刀鞘盖住。薙刀上有一个长约2米的清漆木制刀柄,其上安装着一把略弯的锻造刀身,它与传统武士刀刀身非常类似。“大薙刀”长约2.1米,也存在3.6米长度的薙刀。实际上,许多薙刀都安装了可回收的武士刀刀身,薙刀的刀身或茎是通过一个单桩或木钉安装在刀柄上的。奈良时代到平安时代,作为僧兵守护寺院所用的武器,有出色表现。而镰仓时代末到室町时代成为战场的主要武器,因其不适应密集型战斗,所以在应仁之乱的时候被枪替代。到了江户时代,曾有一段时间在江户幕府的日本武士禁止携带薙刀,薙刀的武术传承遇到困难,但禁令的对象只是“大薙刀”而已,因此薙刀作为“武家的女子必修的武术”生存下来了。

薙 刀

1347年

塔塔尔人在与热那亚人的战斗中使用生物战剂 生物战剂是指能在人员或动植物机体内繁殖并引起大规模疾病的微生物。生物战剂可分为致死剂、失能剂、接触剂(在接触过程中传染)和非接触剂。应用生物武器来达到其军事目的的作战称为生物战。从发源来看,生物武器产生于14世纪中期。当时,鞑靼人(蒙古大军)正在围攻黑海港口城市。1346年,鞑靼人围攻克米半岛卡发城的热那亚人时,久攻不下,而且染上鼠疫,但鞑靼人并没有因此退兵,而是使用了鼠疫生物病毒,将染有鼠疫病毒的老鼠投入克米半岛卡发城中,用笨重的弹射机将感染病菌的尸体投入敌人的阵营中,使守城的热那亚人也感染上了这种黑死病,结果使全城鼠疫流行,导致热那亚人大量死亡。疯狂的鼠疫随着热那亚人的逃亡蔓延整个欧洲达8年之久,造成高达2 500万人感染鼠疫而死亡,约占当时欧洲人口的1/3。近代以来,生物武器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大规模杀伤破坏性武器,它在战争中影响敌我胜败结局的同时,也给人类的生存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其巨大危害的传染性可造成大规模作战和非作战人员的伤亡。在后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生物武器开始大规模应用于战争。

1354年

元代工匠发明元火铳 火铳是中国古代第一代金属材质管形射击火器,它的出现标志着军事战争的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在有关元朝的文献中,火铳之名最早见于《元史·达礼麻识理传》。达礼麻识理在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已经指挥“火铳什伍相联”的部队,此史料说明火铳在此以前就已创制成功。元火铳是元代创制的火铳,从形制构造的特点和管形火器发展的连续性来看,它当是根据南宋的火枪尤其是突火枪的发射原理改良制造而成的。二者在构造上有许多的相似之处:突火枪的枪筒可以大致分为尾端、装药部、安放子窠的枪膛部,元火铳在外形构造上可明显地区分为尾銎、药室和铳膛三个部分;二者的尾端都可安上适合的手柄,便于发射者挟持;二者的点火和发射方式相同,都是用点火物点燃筒(铳)中通出的火捻引燃火药,利用火药燃烧后所产生的气体膨胀力将弹丸射出,击杀敌人;突火枪以天然巨竹为枪筒,元火铳以金属为铳筒,同属于管形射击火器;突火枪是最早自发运用发射原理的管形射击火器,元火铳也是自发运用发射原理的较为先进的管形射击火器。当然,元火铳与竹火枪相比,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元火铳的制造规格易于统一;元火铳的构造合理,在外形上已经明显区分出铳膛、药室和尾銎三个部分,各部分的横截面都呈圆环形,口径、铳长、铳膛长、药室长之间,虽无准确的数量比值,但其外形结构已反映出适合发射需要的粗略的数量关系;元火铳的内壁较光滑,发射后残存于铳膛内的药渣清除较易,费时较少,因而提高了射速;金属制元火铳铳壁的熔点高,耐烧蚀性好,抗压力强,不易炸裂,因此元火铳的使用寿命较长。

使用火铳的士兵

1361年

明政府设立火器研发机构宝源局 宝源局,明朝钱币铸造局名。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二月,朱元璋设立了造币机构,专司钱币铸造,主要制造大中通宝钱,由于战争的需要也兼造火铳。迄今为止,已搜集到宝源局所造火铳的铭文实物共7件,此7件出土的洪武火铳实物中,制造年代最早的大型碗口铳是两门莱州卫使用的大炮筒。莱州卫建于洪武二年(1369年),濒临莱州湾,东邻登州卫,是明初沿海防御倭寇扰袭的要地。当时,为抗击屡屡犯境的倭寇,明朝政府采取了防剿兼施的方针,主要措施:增加沿海卫所,添造海上战船,加强沿海地区的防御能力,并竭力打造水陆结合的防御体系,“陆具步兵,水具战舰”。这两门大炮筒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由宝源局为莱州卫制造的。筒身的刻字表明,我国至迟在洪武八年已经用大型火铳守卫要塞。两门莱州卫所用的大炮筒编号分别为7号和29号,两号码之间相差22。如果这种编号是当时莱州卫实有大炮筒的编号,那么该卫所装备的大炮筒就不会少于22门。若以此推理,沿海其他要塞也具有相当数量的大炮筒,则大炮筒的装备总数便极为可观。沿海各卫所装备大炮筒之事,在史书和兵书中没有任何记载,因此,这两门大炮筒的出土,对研究明初的火铳制造与沿海的设防情况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迄今为止出土实物中,并没有发现洪武八年以后所制造的火铳,因此可以推测之后该局不再兼造火铳了。

约1367年

明廷建立了龙江造船厂 龙江造船厂又称龙江船厂、宝船厂。因地处当时南京的龙江关(今下关)附近,故名。龙江造船厂创于洪武初年。《龙江船厂志·建置》记载:“洪武初,即都城西北隅空地开厂造船。其他东抵城壕,西抵秦淮街军民墉池;西北抵仪凤门第一厢民住官廊房基地(阔一百三十八丈);南抵右守卫军营基地;北抵南京兵部苜宿地及彭城伯张骐团,深二百五十四丈。”龙江宝船厂位于今南京市西北三汊河附近的中保村一带,西接长江,东邻秦淮河。该厂相当于南京市汉中门和提江门之间的一带地区,靠近长江边,据计算共占地48 852平方丈,约合1.1平方千米。船厂后因承平日久,至弘治时遂分为前厂和后厂。两厂各有通往龙江的溪口,并设有可以启闭的石闸,用以控制水量。厂的行政机构为龙江提举司,前设提举一人、副提举两人,提举专掌战船、巡船之政令,副提举协助提举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帮工指挥厅,厅设带工指挥千户、百户各一人,主要督率驾船官军在厂协助工匠造船。除位居五品的工部郎中外,还有员外郎、主事、提举、帮工指挥等人员。仅下设的厢长、作头等低级班头就将近百名。造船制舶的船户工匠大部分来自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及江苏等省,并且分工细致,下编四厢,每厢分为十甲,每甲设甲长,统管十户。一厢分为船木、梭、橹、索匠,二厢分为船木、铁、缆匠,三厢为艌匠,四厢分为棕、篷匠。另外,还有内官监匠、御马监匠、看料匠、更夫、轿夫等人员。战船建成后,要同时统计上报工部都水清吏司和中军都督府操江都察院,听候验收和调拨。厂中对于进料、管料、用料、成品检验及财务等,都有严格的制度、明细的规定,违者要受到处罚。上述这些情况说明,龙江造船厂规模宏大、机构健全、指挥畅通、分工明确、制度严密、要求严格,是我国14世纪末叶典型的作坊式大型战船建造厂。该厂创办后,即由明廷工部直接掌握。到永乐年间,因郑和下西洋所乘宝船在该厂建造,故其又称为宝船厂。永乐十九年(1421年),朱棣因奉天等三大殿发生火灾,内心惶恐不安,故下令停造宝船。郑和第六次下西洋结束后,即留在南京。朱棣死后,朱高炽即位,重申停造宝船之令。此后船厂便遂付一般的造船任务。龙江宝船厂自从明朝以后,逐渐废弃,整个遗址多已成为农田及水塘。当年的船坞,当地人称之为“作塘”。遗址中尚有第一作至第七作的具体方位可以辨识。每作均呈长方形,东西方向并排分布。其中,四、五、六作保存尚好,而四作保存最好,是如今所能见到的当年遗留下来的最大的船坞,现长约300米,宽约30米,水深1米,水下积有很厚的淤泥,由此可见当年船坞之规模,足可建造郑和船队的大小船舶。

1375年

中国人发明了海岸炮 海岸炮指布置在陆上,主要射击海上目标的火炮,又称岸防炮或要塞炮。中国在明洪武八年(1375年)就设置碗口炮作海岸炮,是世界最早使用海岸炮的国家。直到18世纪,海岸炮与一般火炮的差别很小。它的主要作用是用来射击各种水面目标,有些火炮部署的位置也能够对附近的地面目标进行射击。它具有投入战斗快、战斗持久力强、不易干扰、射击死角小、命中率高、穿甲破坏力强等特点,是海岸防御作战中的有效武器。海岸炮用于保卫海军基地、港口、沿海重要地段及海岸线,或支援近海舰艇作战。在反舰导弹出现之前它是沿海地区唯一的防御系统,有些火炮被特别设计作为海岸防卫,有些则是改良自陆军使用的火炮。海岸炮的部署方式可以分为固定炮塔、固定阵地与移动阵地三大类。固定炮塔类似军舰和战车上的炮塔形态,炮塔可以旋转。固定阵地则是火炮平常放置在旁边的掩体当中,使用时将火炮以人力或者是机械方式移动至开阔的射击阵地上。移动阵地使用的火炮与陆军一般的拖曳或者自走式火炮极为类似,在需要的时候才进入某一处预先规划好的射击阵地。岛国和濒海国家,为了防御海上入侵之敌,都要在海岸重要地段、沿海岛屿和水道翼侧配置海岸炮。

海岸炮

朝鲜工匠研发了胜字号手铳 胜字号手铳是1375年由朝鲜工匠研发的。中国明朝时期的洪武手铳与永乐手铳于高丽恭憨二十二年(明洪武五年,1373年)之后相继传入高丽,高丽的火器研制者将其作为样本,对其进行了仿制并做了进一步的改进,最终出现了以胜字号手铳为代表的一系列火器。胜字手铳共分六种型号,虽为仿制明朝初期子铳的制品,但是改进颇多:铳管增长而箍多,提高了铳管的抗压力和杀伤力;药室的形状亦有所改变,从原来的扁鼓形改为长鼓形,从而增强了火药沿铳管轴线的纵向发射力;有的手铳还规定在装填定量火药后,发射大小弹丸的数量不同,弹丸大的数量少,弹丸小的数量多。为有效地保证火器的制造质量,大多数手铳都铭刻有制造工匠的姓名。而且这些手铳都以“胜”字冠名,这说明当时制造的手铳,在形制构造和规格上基本是按规定的标准范围设计制造的。

手 铳

明代洪武朝工匠发明了大型铜铁铳炮 铜铁铳炮指古代金属管形射击火器的概称。中国古代铳炮肇始于元,而以清末为其下限,它的发展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为从元代至明正德时期,这一时期为中国传统铳炮的发生、发展期,青铜铳炮占据主流;第二阶段为从明嘉靖时期至清末,这一时期主要仿造欧洲传来的铳炮,另外由于铁制铳炮的发展,青铜铳炮渐趋衰落,最终被淘汰。大型铳炮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1988年4月1日在山东省蓬莱马格庄乡营子里村出土的一对洪武八年(1375年)制造的大铜炮。蓬莱县文管所在1988年5月6日《中国文物报》第18期发表的消息报道称:在这对大铜炮出土后,专家们初步鉴定,认定它们属于碗口铳构造系列的大型铳炮;其全长630毫米,口径230毫米,实测质量73.5千克,是已经出土洪武铳中唯一的一对碗口铳型大铜炮。另一种是山西省博物馆收藏的洪武十年制造的3门大铁炮。它们出土于明初的山西平阳卫所在地,形制构造类似,炮身自前至后有四五道箍,管壁较厚,后部两侧各横出两根提柄,便于提运炮身,尾部封闭如半球面。经过实际测量,炮身全长为1 000毫米,口径210毫米,尾长100毫米,两侧提柄各长160毫米。铜铁大型铳炮的问世,说明了洪武时期的造铳能力和技术设备、水平等方面已有很大的提高,在当时的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

大型铜铁铳炮

1377年

朝鲜国设立火桶都监 火桶都监是于1377年朝鲜国所设立的火药与火器监管机构。明洪武十年(1377年)十月,时任军器监判事的崔茂宣向朝鲜国王上书表奏,请求设立火桶都监来监管火药与火器的制造事宜。朝鲜国王随即下令建置火桶都监,命崔茂宣主持其事。此事在高丽的文献中多有记载。如《高丽史·兵志》有云:“辛禑三年十月,始置火桶都监,以崔茂宣主持其事,制造火药与火桶(即仿制中国之火铳)等火器。”同书列传卷133亦有记载:“十月,从(军器监)判事崔茂宣之言,始置火桶都监。茂宣与元之焰硝匠李元善遇之,窃问其术,家童数人习试,遂建置之。”《李朝实录》太祖四年(1395年)条记事中如此记载:“有检校参赞、门下府事崔茂宣于是年卒,并附有其小传:茂宣从江南客商习得火药法,试之皆验。又造大将军、二将军、三将军火炮,火桶与火箭,蒺藜炮与铁弹丸等。”

1378年

德国工匠发明了奥格斯堡铜炮 奥格斯堡铜炮,因首先制造于奥格斯堡而得名。史料记载,在1378年,在德意志巴伐利亚州的奥格斯堡,有一位造炮匠师制造了3门火炮,发射炮弹质量分别达54千克、32千克和23千克,射程达1 000步(约为1 555.7米)。这在当时已经是很远了。同年,奥格斯堡造炮工场的匠师们用钢和锡合冶的锡青铜制造了13门青铜炮。

奥格斯堡铜炮

1380年

明廷设立了军器局 军器局,中国古代设置的兵器制造机构,明代武器研制的重要机构之一。明洪武十八年(1386年),朝廷设置军器局,制造鞍辔和各种兵器。至洪武二十六年(1394年),鞍辔独立成局,军器局专造弓箭、刀枪、盔甲、碗口铳、手把铳等火器与冷兵器。至永乐年间,朝廷又进一步在北京增设军器局,至此,明廷在南京和北京都设置了军器局。史料《明会典》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记载,军器局在明弘治元年(1488年)以前,要按照规定数额制造火器:要造武器以每三年为计,碗口铜铳3 000门、手把铜铳3 000把、铳箭头9万个、信炮3 000门,以及附件若干。这些数字真实地反映了军器局生产规模之庞大。

1388年

明廷在山东莱州修筑了岛上寨城 寨城,一种建于海岛上的守备工程,为防止敌人对沿海附近岛屿的侵犯以不被敌人据为巢穴而建造。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十一月,为防止倭寇的不断入侵,朱元璋采纳山东都指挥捷周房(《续文献通考》卷一百二十二作周彦)的建议,在出东莱州卫建立总寨8个,下辖48个小寨,并在宁海卫建立总寨5个。寨城的主要构成有水寨、城寨、瞭望台、烽堠台、官兵营、练兵场、船坞、码头等建筑。此外,环岛的周围还筑有陡坝、岸堤、石墙和碉堡,使全岛成为一座具有环形防御体系的海上城堡和海岸防御体系的前哨阵地。寨城的建立,将沿海的防御前线向近海进一步推进,有效改善了防御态势,迟滞了敌人对海岸的进攻,消耗了敌军的有生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岸上防御的压力。这些建筑设施,使万里海疆形成一个点线结合、以点为主、重点设防的防御体系,为沿海守备部队坚守阵地、出海巡捕和进行海上行动作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德意志工匠制成了纽伦堡重炮 纽伦堡重炮是在14世纪由德意志的工匠制成的。该市1388年的一份文书记载,为了搬运火炮,厂里动用众多的运输工具与马匹,为搬运克里姆希特大炮筒动用了12匹马,为运载3门发射百磅重石弹的铁炮动用了12匹马,为运载用于制作杠杆吊装架的大粗木用了16匹马,为运载卷扬机动用了4匹马,运载石弹用了15辆车,还有四轮炮车与两轮炮车随行。同年,该市的一支炮兵小分队,编有射手、装填手及年轻力壮的士兵。从炮兵小分队编成人员的数量与分工可以看出,这支炮兵小分队已经相当于一个炮兵排了。

1395年

明廷设立了兵仗局 兵仗局为宦官署名。兵仗局建置于洪武二十八年,属于明代内府八局(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之一,由专门的掌印太监执掌,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除了负责制造刀、枪、剑、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冷兵器,根据《明会典》中相关记载,兵仗局每三年要造大将军、二将军、三将军、夺门将军、神铳、斩马铳、手把铜铳、手把铁铳、碗口铳、盏口炮等火器若干。

约1399年

朝鲜政府设立了火器研发与管理机构司炮局 司炮局是由朝鲜政府设立的火器研发与管理机构。1392年,高丽辛褐王朝被抗倭成名的大将军李成桂推翻,李自立为王,受明洪武帝册封,改国号为朝鲜,仍奉明朝年号,史称朝鲜李朝(1392—1910)。王氏高丽在建置火桶都监时,将其从军器都监中划出,出三品宫专掌火药与火器制造之事。到李朝太祖(1392—1399)时期,改火桶都监为司炮局,出李朝内官职掌其事,后又统帅军器寺。军器寺兼造火器与冷兵器。太宗李芳远(1400—1417)继位后,即于1400年废除私人拥兵制度,军权集于中央,不久又编成法典《经国大典》,分吏、户、礼、兵、刑、工六典。随着全国的典章制度的统一,火器制造的重点放在了火桶(朝鲜称“火桶”,中国明朝称“火铳”)上。1415年初,太宗下令收亡寺钟熔铜铸造火桶;四月,又增编火桶军400名,与原有的600名火桶军一起,扩建成1 000人的火桶军,编成专业队兵,包括队长、副队长统领;七月,军器寺已造成火桶、火铳近万支,仍不敷使用。可见,当时朝鲜火铳制造已有较大的发展,技术也已相当成熟。为了保卫朝鲜的安全与抗击倭寇的劫掠,朝鲜李朝的最初诸王,都十分重视火器的制造,并利用恭憨王时期发达的造船事业建造战船,整治水军,使水军的规模大为扩充。世宗李掏(1418—1449)在位期间,曾率朝廷文武官员驾临江面,观看水军的试炮演习,进而又指挥水军进攻日本的对马岛,摧毁倭寇的巢穴。此后,李氏朝廷频发火药与火器研制的指令,史官勤奋落笔,记录在案。

约1400年

手榴弹

欧洲人使用手榴弹 手榴弹是一种近距离使用的小型爆破、化学或毒气弹,用于在近距离杀伤敌人有生力量及毁伤敌方军事技术装备。手榴弹源起于古代战争中使用的燃烧罐。7世纪时,拜占庭人便将“希腊火”置于陶罐中作为对攻城者实施反击的利器,有的陶罐也加入了类似“铁蒺藜”式的金属钉,能够伴随着火焰对敌军造成杀伤。中世纪时期,燃烧罐在战场上得到了广泛使用,这些燃烧罐多为陶制,有的也用树皮、玻璃等材料制成,在外观上有球形、圆柱形等多种样式,有的燃烧罐外部还设有长钉。到了15世纪,黑火药的使用使人们对原有的燃烧罐进行了改进,人们将黑火药及大小不一的弹丸装入陶罐中,制成了可爆破的手榴弹。16—17世纪的手榴弹多为球形,重约1.13千克,直径约为7厘米,球面上有盖有木塞的狭槽,槽内置有慢燃导火索,导火索与手榴弹内的黑火药相连,在使用手榴弹时需将导火索点燃后掷出,由于导火索的燃烧速度快慢不一,因此需要使用者有较强的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17世纪欧洲各国的掷弹兵部队都需经过严格选拔,1667年时,在法国每一个步兵连只有4名士兵能够被选拔成为掷弹兵,英国还曾出现过掷弹骑兵,掷弹兵在实战中可以对敌人整个士兵整列进行杀伤,从而打乱敌军阵型,同时会在敌军后排士兵中造成惊恐甚至全线崩溃。手榴弹在诞生之初大量应用于攻守要塞的作战中,但在18世纪后期,步枪与火炮射程及精准度的提升使得手榴弹的使用频率大不如前,但“掷弹兵”这一兵种依旧保留了下来,成为各国精锐步兵的代表。到了19世纪中叶,堑壕战的出现使得手榴弹再次受到了重视,美国南北战争以及克里米亚战争中交战双方都大量使用了手榴弹。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北军所用的手榴弹的弹头前端置有压力板形状的引信,在压力板与地面接触时会引爆弹内火药,压力板的另一侧装有尾翼,从而保证有压力板的一端能够顺利触地,不过由于实战中地形环境的复杂性,手榴弹往往难以引爆,未引爆的手榴弹还会被敌方直接掷回,故实战效果不佳;南军也有一种配有纸质引信的球形手榴弹,约2.72千克重,引爆时间为5秒。在克里米亚战争中,沙俄军队与法军在围攻塞瓦斯托波尔时都使用了手榴弹,由于沙俄缺乏铸铁,沙俄军队在此次围攻中还使用了大量玻璃制手榴弹。在1904—1905的日俄战争以及后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堑壕战的全面兴起使得手榴弹成为每名步兵的必备武器,其中英军的米尔斯手榴弹与德军的木柄手榴弹皆在实战中表现出了良好的效能。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随着装甲车与坦克等新型目标的出现,反坦克手榴弹等具有特殊功能的手榴弹不断涌现,到了20世纪50年代末,手榴弹已发展成为种类繁多的单兵近战武器。手榴弹按用途可分为主用手榴弹、特种手榴弹和辅助手榴弹,主用手榴弹又可分为进攻型手榴弹、防御型手榴弹、攻防两用型手榴弹和破甲型手弹,特种手榴弹可分为发烟手榴弹、照明手榴弹、干扰手榴弹和防暴手榴弹等,辅助手榴弹有教练手榴弹、演习训练手榴弹和演习手榴弹等,使用最多的是主用手榴弹。① 进攻型手榴弹,又称爆破手榴弹。壳体用薄铁皮、塑料、硬纸板或胶木等材料制成。爆炸时产生较大爆轰波和少量破片,震慑和杀伤敌人。安全距离一般小于15米,使用者投掷后可以继续前进,而不会伤及自己,适于进攻作战。② 防御型手榴弹,又称破片手榴弹。主要依靠破片的动能杀伤有生目标,杀伤半径5~15米,安全距离为20~30米。单个破片重0.10~0.4克,有效破片数一般为100~4 000片,有的多达6 000片,破片初速一般为1 500~1 800米/秒。③ 攻防两用型手榴弹。有的进攻手榴弹外可加装破片套,作为防御手榴弹使用;有的采用高速小破片,投掷后不影响冲锋动作,适用于进攻战斗。④ 破甲型手榴弹。采用聚能装药和触发引信,质量较大,全弹重一般为0.5~1千克,投掷距离为1 525米,穿透装甲钢板的厚度一般为70~20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