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新媒体语言的语用功能

第二节 广播电视新媒体语言的语用功能

广播电视新媒体语言的语用功能主要是指广播电视新媒体的话语方式能够对社会施加什么样的影响,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从电子传播媒介的特性出发,它必然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特定规律。按照科学的规律加以恰当运用,就能发挥出这种话语方式的最佳传播效应。广播电视新媒体语言的语用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闻性告知

在推进社会民主政治建设、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方面,广播电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945年前后,美国著名新闻记者肯特·库柏首先使用了知情权(The Right to Know)这个概念,它指的是民众享有通过新闻媒介了解政府工作情况的权利。而新闻媒介对政府行为的报道就成了公众享有和行使知情权的重要途径。因为在传播新闻方面,广播电视新媒体语言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首先,这种语言通俗易懂,具有最广泛的受众面;其次,它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最后,它真实生动,信息量大。在各类大众传媒中,新闻的受众最多、最广泛。

20世纪60年代以来,知情权更从作为保护新闻自由的原则依据被众多学者理解为一种广泛的社会权利和个人权利。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在新闻活动中,《宪法》规定的这条权利于是逻辑性地包含:(1)公民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获得和传播国内外信息,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2)公民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的重大事务、国家工作人员实行监督,有尊重和保护新闻记者采访、报道和反映真实情况的权利;(3)公民有权获取知识,参加娱乐,满足文化生活的需要。[6]1990年,新闻出版署的《报纸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了报纸“宣传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方针和政策;传播信息和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的职能,说明受众有从报纸获取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各种信息、知识的权利。[7]中国共产党的十三大报告也提出“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知情权的承认和重视。在“禽流感”“雾霾”“新冠肺炎疫情”等非常时期,中国政府每天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使谣言不攻自破,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这一做法从根本上讲,是国家对公民知情权的尊重和保护。

知情权是现代民主的根本要求。如果不能获取政府的信息,人民就无法行使权利监督政府。所以,知情权是发挥舆论监督的前提条件。美国学者艾默生曾经尖锐地指出:“政府所做的坏事、所参与的邪恶的事情,大部分是秘密干的……倘如事先让公众知道并交付讨论,它们大概不会发生。”[8]知情权还是公民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它要求政府及时公布与公民利益有关的信息,使公民能了解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比如,中国政府在总结了“非典”疫情所造成的危害情况后,及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两个法律文件充分保障了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知情权。实际上,从1990年代以来,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已经成为现代民主发展的一个新趋势。世界上几十个国家制定了《信息公开法》,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的信息外,任何人都可以查阅政府信息。如果向政府请求信息被拒绝时,可以请求司法救济,政府负责文件和信息保密的举证责任。

广播电视在寻求和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和言论权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人们心目中,广播电视承担着“代言人”的角色,或者更为形象地表述,就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

二、社会性对话

如果说“新闻性告知”是为了赋予人们更多的知情权,那么“社会性对话”则是满足人们享有更多言论权的需要。我们知道,只要是面对大众的传播活动,就必然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其中既包括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包括维护社会安定、正确引导舆论的责任。美国学者曾提出“社会责任”理论:“权利是伴随着义务的,每一种权利都附带有一项相应的责任。新闻事业享有新闻自由的权利,就应该对社会尽到责任,承担起维护公共利益、正确报道和平衡公正地解释事件,引导公众作出合理判断的义务。”[9]

社会性对话的功能突出反映在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譬如一些电台电视台开设的《政风热线》《电视问政》等节目,都是通过广播电视开设政府官员与老百姓沟通对话的窗口。但像这种节目形式,还需注意观众来电的隐私性。譬如,美国联邦法规就明确规定:在录下电话谈话用于广播之前,广播台或电视台须告诉电话的双方,它打算播出谈话内容,不管谈话是否正在录音阶段或是现场播放。至于个人采访,联邦通信委员会规定:“任何人不得使用……设备……旨在窃听或录下他人私人的谈话,除非这样的使用得到所有参与谈话的当事人的授权。”[10]可见,广播电视不仅是党和政府的忠实喉舌,也日益显现出群众喉舌的巨大影响力。想要更好地发挥这种社会性对话的作用,就需要认真研究如何在广播电视中正确运用交流性语言的问题。现在的广播电视新媒体给大众提供了一个“公众讲坛”,大家在这个讲坛上广开言路、各抒己见。主持人与受众间互动交流,用言语来启发思考、揭示问题、解除疑惑,使得大家能够实话实说,畅所欲言。

三、公益性服务

广播电视新媒体是带有公益性质的大众传播媒介。它的公益性主要表现在为公众提供各类生活信息、监测社会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稳定社会秩序、疏解社会情绪等方面。

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是最受大众欢迎的广播电视节目之一。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温克刚等40名委员提出议案,建议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延长一分钟,以便主持人可以放慢语速,老百姓不用担心错过当地一晃而过的天气预报,也可以对沙尘暴、寒潮、台风、暴雨、大雾、热浪以及农业气象、环境气象等监测预警信息做一些科普宣传,增加社会对防灾减灾的了解。这说明天气预报已经成为广播电视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内容,而主持人的服务性语言也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

1997年1月17日日本神户发生里氏7.2级大地震。当灾难来临时,人们对当地的广播电视做了这样的描述:“发生地震这一天,所有的电视台不约而同地取消了一切娱乐节目,有好几个电视频道整天播出震区的实况和采访报道。男女广播员都身着黑色服装,神情严肃。深受观众喜爱的一些著名新闻节目主持人都亲自下到震区,在烈火旁、飞机上、残垣断壁下,手持话筒,不畏艰险采访受灾者,报告救援的进展、交通道路的变化以及提醒避难地点、食品和饮水供应的有关事项。NHK电视台的一位中年新闻广播员,平时西装笔挺,态度得体而潇洒,但他在18日晚间新闻节目做报道时却没有刮胡子。这在日本是难以想象的事,但那天晚上,屏幕前的观众却对他肃然起敬。另一位著名的女播音员樱井良子,带着熬红的双眼和疲惫的面容,仍不失风度地和正在灾区采访的记者们通过设在演播室的大屏幕进行对话,边做记录边用图表和模型向观众直播。电视传播的功能几乎发挥到了极致。它激励着人们救援他人,帮助他人;它通报重大信息,帮助灾民和人们选择行动方案。分秒不停的震区实况图像震撼着全日本,也震撼了全世界。”[11]在我国所发生的历次自然灾难中,如汶川地震、鲁甸地震等,广播电视新媒体也都发挥了这样的公益性服务功能。人们从播音员、主持人的服务性语言中感受到了温暖,增强了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力量。

公益性服务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广普通话。语言学家许嘉璐深有感触地说:“媒体语言(包括文字),尤其是广播电视语言,太重要了——它对社会语言和民族文化的走向有着其他任何载体不能比拟的影响力;现代化需要规范的语言文字生活和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化,因而广播电视的语言应该规范而多样,高雅而活泼。”[12]语言常常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在社会上迅速流行,甚至形成语言时尚。因此,大众媒体语言的通用性、规范性和标志性就必然会受到社会的关注。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就是通过大众媒体来学习普通话的,所以国家对广播电视的语言传播岗位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规定“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普通话播音员、主持人上岗的普通话等级达到一级甲等,地市及以下台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等级标准由各省确定的原则不变”。因此,广播电视语言本身也在为大众提供学习普通话的公益性服务。

四、艺术性感染

播音学十分强调语言的艺术性质,它所强调的音声美、意蕴美、分寸美和韵律美就是对这种语言艺术提出的基本要求。鲁迅说:“语言有三美:意美的感心,一也;音美的感官,二也;形美的感目,三也。”形美(体态语言)一般体现在电视节目主持人的举止礼仪中,这里强调的是音美和意美。广播电视语言的表达形式多种多样,但是都需要讲求语言美。那种认为在广播电视中运用“闲言碎语”式的大白话就是自然、亲切的认识是片面的、缺乏感染力的。因为广播电视语言需要锤炼,它不仅是全社会语言的规范,也是“语言美”的表率。在日常生活中,表达同样一个意思,在语言上都会有美丑之分、雅俗之别。在社会交往中,优良的言谈举止会传递尊重、友善、平等的信息,给人以美的感受。广播电视语言与一般语言的不同在于它不能使用侵犯他人的污言秽语或攻击性语言,而是通过文明、礼貌的语言建立起情感沟通的纽带。学者韩泽认为大众媒体语言的魅力有以下四个方面特征。[13]

(一)表现力

广播只凭一丝声音,却要展现无限时空。上下五千年、纵横八万里、纷繁世相、复杂心境,都在它的表现之列。总之,目之所见、耳之所闻、鼻之所嗅、舌之所觉、身之所触、脑之所思、心之所感,都要通过语言来表达。

于是我们面临一个有限表现手段与无限表现内容的矛盾,但我们的祖先经过千万年的努力,开发语言潜力,已使语言进化到如今的程度:足以应付这一切。正如一位绣娘,仅凭手中一根单维的丝线,就能绣出高山耸峙、流云飘忽、飞瀑悬空、长河奔泻的江山万里图。只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能掌握这个本领。

(二)感染力

通过语言来激发他人同样的思想感情,其中的要点是说服和感动。理论、评论类节目的目标是说服,文学类、情感类节目力求动情,谈话类节目则往往兼而有之。梁任公说:“笔端常带感情。”意思是,即使论说文也宜有情,情有助于增强说服力。可以说,在文字、图像、有声语言等表现形态中,有声语言激发情感、情绪的力量最大。同样的文稿,到了广播里,经过播音员、主持人的再创造,“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其情更深更切。而可以动情的电视图像,如果没有语言的点化,也显得木然。因为只有语言是直叩心灵的,这正是广播的优势所在。

近年流行“煽情”一语,我往往见之而摇头。因为技巧性、炒作性,实质是商业性太明显。同样我也怕见某些娱乐节目里那种导演出来的假鼓掌、假哄笑,一看便知那是在实施诱惑。情贵乎真。节目制作者——记者、编导、播音员、主持人宜对事件、人物、话题有真情的投入。自己不信服而要人信服,自己未感动而要人感动是不可能的。至少顽固如我者的感情是“煽”不起来的。

(三)营造力

营造力即形象地营造出传受双方说话的现实情境。播音界曾经提倡,要对稿件内容深刻把握,只有对其情其境产生内心视像,才能把听众引入其中。这里要补充的是对收听对象以及播讲人自己与对象相聚的场合、场景有恰当的想象,想象自己正是在这样一种场合和氛围中与他们聚会交谈。这种“历历如见”,使自己产生进入感,必然影响听众产生同样的感觉。

听江苏台的《文化星空》,就有夜晚、灯下、促膝谈心之感。主持人特别说了这是灯下两人谈心吗?没有。但听着听着,分明有了这种感觉,好像主持人只是在对自己一人说话。深圳台的《今夜不寂寞》听众数量达百万,应是一个广阔空间,但许多听众却感觉同主持人的对话是私密的。信任、信赖使他们产生安全感和依赖感,从而愿意敞开心扉倾诉。

所以,播讲人、撰稿人在使用语言(文字)时,应让它具备双重功能:既表达内容,又营造环境。让对方始终处在一定的场景、氛围和关系之中,接受这个节目。未来参与类、互动类节目会更多,播音员、主持人要善于使节目内外融成一片,将自己、嘉宾、受众聚拢在一起,产生家的感觉。

(四)大众化

大众化与以上三者不是并列的关系。大众媒体语言的以上三个方面都应归属于大众化。这类语言的特殊之处,在于传受双方互不见面,只凭声音和画面维系;在于受众收听、收看的过程和了解的过程必须同步完成。这些都是局限,但局限中藏有突破的契机。

比如注重口语化。这方面我们应该汲取20世纪五六十年代广播人积累的经验。他们善于使语言在表层上顺畅无碍,好让听众思维迅速转入内层。口语化不等于大众化,大众化是一个大得多的概念。它涉及内容的通俗化,涉及叙述结构的安排和文体的选择,涉及表现力、感染力、营造力的发挥,涉及当事人话音和音响实况的引入,涉及音乐的运用,还涉及对受众的理解、关切。如果我们从多方面努力,大众媒体语言将会突破局限而使有声语言的魅力发挥到极致,就如一句俄罗斯人的谚语所说的:“语言不是蜜,但它可以黏住一切。”


[1] 陈原.社会语言学[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3:37.

[2] 翁.口语文化与书面文化:语词的技术化[M].何道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2.

[3] 吴为章.广播电视话语研究选集[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72.

[4] 怀特.广播电视新闻写作与报道[M].吴风,丁未,田智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10.

[5] 阎玉.中国广播电视学[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528.

[6] 顾理平.新闻法学[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97.

[7] 魏永征.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53.

[8] 李佐丰.广播电视语言[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9:16.

[9]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七国新闻传播事业[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8:120.

[10] 卡特,盖尼斯,祖克曼,等.大众传播法概要[M].黄列,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84.

[11] 邱质朴.日本神户大地震见闻[N].扬子晚报,1995-01-22.

[12] 姚喜双,郭龙生.媒体与语言[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2.

[13] 韩泽.语言,广播永远的舞台[J].大众广播,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