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器的器类与组合
新石器时代的先民,生活在相对稳定的自然环境中,对于生活器皿的需要也越来越多,陶器得到了快速发展。主要发展方向还是以日用器皿为主,按照用途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汲水器,如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瓶,大汶口文化的背水壶等。此外,如陶双耳罐或小口瓶也可能用作水器。
2.炊器,有罐、鼎、鬲、甗、釜、甑、灶等。
3.饮器,有斝、鬶、盉、爵、角、觚、杯等。
4.食器,有碗、钵、豆、簋、盘等。
5.盛贮器,有壶、罐、瓮、瓶、罍、尊、盆、缸等,其中有些是粮谷等固体物的储存器,有一些则为酒、水之类液体物的储存器。
6.其他杂器,有形如束腰的圆筒器座,用以放置圜底或尖底器;形状如截断的牛羊角的平底器座,以三只分置于火塘中用以支持釜类炊器;形状如覆钵的器盖,其上有纽或鼻,这种器盖看来是通用的。此外,还有一些用途不明的器类,例如有一种缸器,内壁有直刻密集的槽,器壁下部有孔,有人认为是研磨器,有人则以为是澄滤器。红山文化中有一种斜口缸,其用途至今也不明。还有一种条形器,刻有斜交的网纹,有人认为是古代洗手用的陶锉,至今尚未有定论。
以上各种器类都只是大体的区分,用途也不限于我们所知。在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类型中,它们的细节差别很大,器类组合关系也不相同,反映了不同人群共同体的不同生活方式。首先,这些器物的定名方法,一般是比照现今与之类似的器物名称而定的,如缸、罐、杯、碗、钵之类,但古今生活方式不同,名称、用途也未必完全一样。
其次,若类似的器物在青铜时代尚在沿用的,则依据青铜器铭文的自名而定名,如鼎、簋(guǐ)、盉(hé)、斝(jiǎ)、敦(duì)之类。
第三,传世或实用的器物中虽没有与之类似的,但在古文字中尚可找到符合它们特征的文字,就取此字为名,如三空足袋状盉器,即据《说文解字》的解说而定名为鬶(guī),这个名称已被考古界通用。
第四,周秦时代的墓葬中出土的不知名古陶器,由于当时的墓葬中,往往有简牍“遣册”开列随葬品的名称和数量,可据以寻名责实。
最后,如上述几个途径都无法确定名称的,则据其形制特征而定名,如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瓶、商代的大口尊等,前者已被认为是汲水器,但时代较晚的已演变为无耳的尖底瓶,其是否仍为汲器就不一定了。同样,商代的大口尊也有人认为是量器,尚有待进一步的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