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艺术中的场景
在探讨影视艺术中的场景之前,必须明确一点:影视艺术是20世纪科学技术的产物,且“成为一种表达思想感情的语言工具”[27]。在影视艺术中,场景作为叙事过程中“面”层次的重要空间元素,与戏剧艺术一样,也是叙事的基本单位,其讲述故事情节的功能同样离不开镜头空间中“点”层面的人物活动(言语、动作、表情等)的叙事性。但是,就演员表演与观众欣赏是否同处一个物性空间来看,话剧艺术和戏曲艺术呈现的舞台性使得这两种艺术形式进行叙事的空间、观看的空间表现为同一性,也即本文所说的“在场性”;相较之下,影视艺术则正好相反,表现为演员与观众所处空间的非同一性——“非在场性”。恰恰就是由于影视艺术呈现的“非在场性”,使其空间叙事过程中“面”层次的叙事元素——场景要靠镜头这一介质来展现,即影视艺术中的场景成为镜头空间内的视觉呈现。也就是说,“在场性”与“非在场性”是戏剧艺术与影视艺术空间叙事的最重要的区别。影视艺术的“非在场性”直接决定其镜头空间内的场景不受具体物理空间(也就是演员表演的空间)的限制,据情节需要而呈现出与现实生活无异的场景,真正达到生活真实的再现,同时在叙事上表现出逼真性和广阔性的特征,是话剧和戏曲所不能企及的。
影视艺术的“叙事是由一系列的空间场景组成的,过渡场景的任务是交代次要情节,而影片的重点场面则要展现人物之间的冲突,对剧情发展起着主要的支撑作用。场景的环境制约着事件的发展方式和规模,同时给发生在场景中的人物动作提供表演的支点”[28]。也就是说,承载影视艺术叙事的视觉呈现是镜头空间内的若干场景。与戏剧艺术一样,场景呈现的叙事信息均与人类活动有关。鉴于“重点场面”与“过渡场景”同样都具有叙事的功能,本文对二者不做详细区分。
“所谓场景的定义是一段时间,其中包含了两个以上的镜头,表现时空连续的内容。……这样的场景可能表现不同的人物群体,每一个群体根据一个独立的故事线索搬演一个事件。”[29]就是说,影视艺术中的场景,指的是一个具有完整叙事信息的画面组合,是作品中故事情节在镜头空间的视觉呈现。一个镜头展现的是一个画面,镜头空间也即画面空间,而画面空间就是影视艺术进行叙事的空间,包括画内空间和画外空间。画内空间指的是借助镜头直观地呈现于银幕或银屏上的可以组成一个完整叙事信息的场景的画面,画外空间则是故事情节所必需的与画内空间相连的镜头之外的空间,这是舞台之上的戏剧艺术所欠缺的,舞台空间内的一切叙事信息都直观地呈现于观众面前。由于画外空间主要依赖想象以及画面之外的声音来表现,如电视剧《红楼梦》中的王熙凤,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正是镜头画面之外的人物的台词对画内空间向画外空间的扩展。对于画外空间的讨论不仅涉及声音的问题,还与不同阶层的受众群体及其文化积淀有关,因此,从视觉的直观呈现看影视艺术的叙事问题,笔者侧重对画内空间的探索。且从叙事的角度看,影视作品的制作技术(包括前期的取景技术、摄影技术、后期的剪辑技术等)也不是本文关注的重点,只需要考虑镜头空间(或画内空间)中的场景及其组成场景的若干画面所传递出的故事情节。
关于影视镜头空间中的场景,笔者倾向于学者戴德刚的观点,他借鉴M.J.波特等学者关于电视剧的场景理论,把场景规定为研究“电影叙事定量分析的一种方法”[30],认为场景是“发生在同一时间空间之内的一段内容;也包括运用交叉剪辑表现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发生的动作,以及运用蒙太奇手法组成的一组叙事功能统一的镜头”[31]。从再现生活角度看,比起舞台空间上的戏剧艺术,镜头空间内的场景更接近生活真实。就像普多夫金说:“电影是这样一门艺术,它力求现实主义地再现现实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性。”[32]区别于戏剧艺术的更重要的一点是,镜头空间中的场景主要依靠影视艺术特有的制作技巧和方法——蒙太奇[33]将若干个画面组合、拼接、剪辑而成。也正是由于影视艺术特有的蒙太奇,其镜头空间中所展现的画面所组成的场景逼真且丰富,画面与画面、场景与场景之间的衔接与转换自然流畅,使得叙事克服拖沓冗长及不必要的内容呈现而更具灵活性。
同时,影视艺术的诞生与戏剧艺术密不可分,甚至是对戏剧艺术的超越。正如巴赞所言:“电影超过了戏剧,但是,它毕竟是戏剧的承续,又仿佛是对戏剧缺陷的弥补。……舞台怂恿演员,甚至迫使演员去夸张,唯独银幕允许卓别林把情境与动作表演得如此精确完美,在这里瞬息之间就能获得最明确的效果。”[34]因此,影视艺术作品场景的构成也承继舞台空间内的场景建构,包括作品中人物的活动(包括台词、动作)画面,此外还有对人物表情的特写画面和故事发生地点的实景画面的视觉呈现,这是舞台空间上所不能实现的。影视艺术场景所讲述的内容分别是:一方面,整体把握故事情节所涉及的时代背景、社会现状;另一方面,具体细化到作品中故事发生时间、地点、人物的身份地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情节冲突及发展的过程(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等。尽管两种艺术空间中的场景向欣赏者所传递的内容一样,但是相较舞台空间,影视镜头空间中的场景更具逼真性、广阔性以及完整性。
有学者按照功能将影视艺术的场景归纳为核心场景与附属场景[35],还有学者按照剧情将其分类为“叙事性场景、抒情性场景、氛围性场景、主观性场景、意象性场景、运动型场景、程式性场景、对话性场景、过渡性场景、交代性场景”[36]共十种。尽管这些学者对场景的归纳不无道理,但是为了与戏剧舞台空间中场景的叙事性形成鲜明对比,笔者仍然遵循场景的数量和表现形态两个角度看镜头空间里场景的建构情况以及场景叙事的逼真性与广阔性。
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注入,影视艺术相较舞台上呈现的戏剧艺术要复杂得多,很多在舞台不能实现的情节展示,镜头可将其完美地呈现于观众面前。诸如一些梦幻性质的场景再现比舞台上真实而明朗化,还有一些纯粹靠科学技术剪辑制作的科幻片也是舞台上根本无法呈现的,以及人物心理活动的表现、使用交通工具的真实性、战争场面的千军万马、昼夜的交替,等等。还需要澄清的一个问题是:尽管按照数量、表现形态的标准来讨论场景的建构,但是就像学者M.J.波特等人的“场景功能模型”论所述,场景据故事情节中的主次地位有“核心场景”和“附属场景”之分,以此为基础按照剧情将场景的性质又细分为叙事性、抒情性、过渡性、交代性等十种场景。因此,在如下的讨论过程中,为更准确地下结论,难免会对有些场景除数量、形态之外的定性。可见,影视艺术中的场景比呈现在戏剧舞台上的场景复杂得多,讨论起来也难得多。舞台上的场景比镜头中的场景相对独立,角色人物的上下场明显地将舞台上的场景区分开来,而镜头中场景之间的界限相对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