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戏曲的空间时间化
2025年09月10日
第二节 传统戏曲的空间时间化
传统戏曲在舞台上的空间呈现同样表现出和话剧一样的“在场性”,其作为叙事艺术的一种表现形式,从“空间”维度探索其叙事规律,同样离不开舞台空间上“点”层面的空间要素——人物和“面”层次的空间要素——场景,只有将空间内的点与面结合,才能向观众呈现作品故事情节的来龙去脉,构成叙事的完整性。而从第二章、第三章的论述中已经清楚一点,戏曲艺术中叙事信息的呈现主要依靠其特有的表现手段,即唱、念、做、打,也因此而体现出其区别于话剧艺术、影视艺术的特殊之处在于表演的程式化和虚拟化,在叙事的同时更注重舞台上表演的舞美效果。
鲁德才先生曾把戏曲舞台与小说空间并举,他论述道:“中国小说的空间,如同戏曲的舞台体现,讲究通过人物的行动或人物主观世界的感受来描写客观世界。甚至可以说它以人物的‘自我’为中心,空间场面随人走,行动的感觉和空间意识并存,空间场面环境或大或小,或详或略,场面转换和转换幅度,完全由人物行动的流程来决定。……这样,运动就成了构图的要素,而当人物运动的时候,空间本身也就替换或变更。”[12]也就是说,传统戏曲舞台,其叙事离不开“点”层面的空间要素。传统戏曲舞台空间场景的建构与程式化的表演息息相关。同时,正是由于戏曲艺术的程式化,相对话剧艺术来说,其作品中所涉及的空间时间化的情况要相对简单得多。
根据传统戏曲艺术的特性,其舞台上的空间呈现——场景按照情节发展需要,主要由人物虚拟的程式化表演来完成,将场景与场景相连接,实现空间的时间化,构成具有完整叙事信息的一场戏。与话剧艺术一样,本文在此只涉及戏曲舞台上所再现的事件的故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