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 国内恶臭污染的控制历程

2.3.2 国内恶臭污染的控制历程

20世纪80年代初,北京市环保部门对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总厂的恶臭污染进行了全面的评价。1986年,天津市环科院制定了天津市恶臭污染排放标准。这是我国第一个有关恶臭污染排放的标准。1987年,沈阳环科所对沈阳市铁西区的恶臭污染源和全区恶臭污染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测试。1993年,我国发布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1997年,天津市环科院向国家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保总局)申请建设国家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1999年正式批准,2002年7月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并于9月正式挂牌成立。该实验室是目前全国唯一经过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准的部级实验室。2002年,我国关于污水处理厂环境污染治理的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纳入了GB 14554—93的关于厂界恶臭的标准要求。

2003年11月,全国首届“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在天津市召开,并决定每两年召开一次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议,就我国恶臭的研究现状进行广泛的交流,促进国内外恶臭污染研究的交流,推动我国的恶臭污染防治事业不断前进。

国内目前涉及恶臭污染的标准主要有:①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2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30];②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CJJ/T 243—2016)[31];③地方标准,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982—2016)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及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2007—2022)等。

尽管恶臭污染控制研究在我国开展得较晚,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对恶臭污染的逐步重视,我国的恶臭污染防治事业已走上了正轨,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由于经济技术方面的限制,目前我国还有很多污水处理厂恶臭尚未得到重视和有效治理,大多数污水处理厂执行国家二级排放标准,且臭气监管力度不大。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流于形式,有时未实现有效密封;收集管路设计时未进行压力平衡计算,导致大面积池体臭气难以均匀收集及有效输送;常规臭气处理装置效率较低,运行维护工作量大且针对组分复杂的高浓度恶臭气体难以高标准去除。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扩张,很多污水处理厂的卫生防护距离越来越小,甚至与居民区只有一墙之隔,恶臭污染投诉也越来越多,已成为当前我国城镇居民投诉最强烈的环境问题。

可以说,我们不仅面临着发达国家曾遇到的恶臭污染问题,一些发达国家不曾遇到的恶臭问题在我国也集中显现,已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按照国际环保组织的要求,我国已将消除恶臭污染与消除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一同列为环保总体的规划中。《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加大恶臭异味治理力度”,我国恶臭污染防治事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