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美国
在美国,恶臭被看作是区域性的环境问题,不同区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地理环境和气象条件不同,恶臭污染情况差异较大。因此,联邦政府并未制定统一的恶臭法规标准,而是由各个州根据所辖区域的经济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恶臭管理方法。例如,纽约州法规211.2相关规则和条例以及密歇根州空气控制条例第九部分都规定任何人都不允许向大气中排放对人类、动植物有害或对舒适享受生活造成不合理干扰的大气污染物。马萨诸塞州法规310的7.00和7.01对恶臭污染进行了定义,并于1996年12月23日公布了现有和新建污泥堆肥设施恶臭评估指导方针和政策草案。该草案对新建污泥堆肥设施恶臭排放限值进行了规定,并对恶臭污染最佳可用控制技术BACT(best available control technology)进行了推荐。
虽然各州分别制定恶臭控制标准,但各州确定标准的前提都是认为恶臭给人们以不愉快的感觉,造成人们精神痛苦,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因此,恶臭污染必须加以管理。各州的恶臭管理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
(1)针对某种特定的恶臭污染物制定标准,如一些州和地方规定了H2S、甲硫醇等恶臭污染物的环境标准(表3-7)。如果多个污染源的恶臭气体混合在一起,组分变得复杂,利用单一物质测试法评价恶臭污染则存在一定的困难。
(2)根据居民投诉,测试人员现场测定恶臭污染程度,并用规范性的语言描述恶臭强度。恶臭强度等级一般分为6级,分别为:1=非常微弱,2=微弱,3=明显,4=强烈,5=非常强烈,6=难以忍受。该方法简单、直观,但是结果受人的主观影响偏差较大,且恶臭污染大多发生在深夜或清晨,因此测试人员无法及时赶到现场。
(3)恶臭采样及测试的标准化流程采用“动态稀释嗅觉计恶臭采样及测试方法”。该标准化文件由美国大气和废物管理协会A & WMA(Air & Waste Management Association)的EE-6恶臭委员会于2002年8月提交给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s),嗅觉计测试法正式取代1997年提出的ASTM注射器法E679—91。
(4)建立在动态嗅觉测试法和扩散模型预测基础上的非现场测试方法。用动态嗅觉测试法测定排放源的臭气浓度,然后将数据输入大气扩散模型进行预测。恶臭的单位为OU、OU/m3或D/T(dilutions to threshold),1 OU为标准状态下单位体积恶臭气体的阈值浓度;恶臭单位数与单位体积的比值为臭气浓度,即OU/m3,与臭气浓度概念相同;D/T为稀释至阈值时的稀释倍数,也是臭气浓度的表达方式。表3-8是美国部分州和地方采用D/T表示的恶臭限值。
(5)向新、扩建企业推荐最佳可用控制技术用于控制恶臭污染。
(6)建议防护距离。例如美国农业工程师协会ASAE(American Society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s)的工程准则379.1建议污染源应与已建居民区保持0.4~0.8 km的距离,与新建居民区应保持1.6 km的距离。
表3-7 美国部分州规定的恶臭污染物的环境标准
注:①5d里不超过2d;②一年不超过2次。
表3-8 美国部分州和地方恶臭限值
综上所述,美国制定恶臭控制标准的出发点有两个:一是考虑与人的感觉相一致,制定了感官控制标准(包括环境标准和污染源标准);二是为便于控制特殊恶臭污染物的排放,制定了恶臭污染物浓度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