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官能测定法

3.1.2 官能测定法

官能测定法是依据嗅检员的嗅觉来判定恶臭的强弱程度的分析方法。它主要包括直接法(用感觉到的恶臭强度与分级表比较)和空气稀释法。后者分为静态法和动态法,静态法又分为无臭室稀释法、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和ASTM注射器稀释法,动态法可分为恶臭浓度测定器法和嗅觉计法。

恶臭的评价指标主要有恶臭强度、臭气浓度、臭气指数、恶臭散发率及厌恶度等[40-41]

1)恶臭强度

标准官能测定法中的直接法是将嗅觉感觉到的恶臭强度与强度分级表对照而得出恶臭强度等级的方法。国内外恶臭强度分级方法很多。

为使仪器分析得到的结果也能以这种强度分级法表示,不少文献报道了恶臭污染物浓度和恶臭强度的关系。若按照恶臭强度Y与恶臭污染物浓度X的关系式Y=Klg X进行计算,常出现较大误差,如X=1时,Y=0,显然与事实不符。因此,宜选用下列修正式。此种关系只能应用于恶臭组分单一的场合。

式中 X0——嗅阈值,ppm。

具有恶臭味的物质,大多数为相对分子质量比较大的有机物,如硫醇、胺类。恶臭的感觉强度与臭气浓度并非呈正比关系,一般符合如下公式:

式中 R——恶臭感觉强度;

C——臭气浓度;

K,a,n——与恶臭污染物性质有关的常数。

2)臭气浓度和臭气指数

臭气浓度和臭气指数是应用十分广泛的恶臭评价指标。日本有二十几个都、道、府、县都制定有臭气浓度或臭气指数的标准值。美国有十一个地区也制定了臭气浓度标准。

臭气浓度是官能测定法中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或注射器稀释法的测定结果,实质是样品稀释到阈值浓度的稀释倍数。臭气浓度与仪器分析浓度结果相关联的关系式为:

注意,臭气浓度与恶臭污染物浓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稀释倍数(无量纲),后者的单位是mg/L。

虽然恶臭嗅阈值资料要比恶臭污染物浓度与强度关系资料多得多,依仪器分析浓度结果换算成臭气浓度的覆盖面也要大得多,但由于仍然无法解决复合恶臭的计算问题。臭气指数是为使臭气浓度数据符合韦伯-费希纳定律、容易标准化等原因而制定的,可用臭气指数表达臭气浓度数据。其计算公式为:

3)恶臭散发率

恶臭散发率是官能测定臭气浓度和恶臭排放量(m3/min)的乘积,因此是污染源排放强度评价的合理尺度。有关恶臭散发率值与公害关系的大致情况详见表3-2。

表3-2 恶臭散发率与恶臭公害情况

4)恶臭厌恶度

恶臭厌恶度是评价恶臭污染心理影响的方法,但应用及报道较少。日本《恶臭防治法》控制标准起草委员会曾制定了愉快~厌恶9级分类法(表3-3)。

表3-3 愉快~厌恶9级分类法

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规定的硫化氢、氨、甲烷、甲硫醚、甲硫醇、二甲二硫等测定方法见表3-4。

表3-4 恶臭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

上海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982—2016)中规定的测定方法见表3-5。

表3-5 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而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除了表3-5测定的污染物,还给出了其他恶臭污染物的测定方法(表3-6)。

表3-6 分析方法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