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韵:追求生命的趣味

第四节 取韵:追求生命的趣味

一幅好的书法作品,是一个充满动感的生命整体,有凝滞,有奔腾,有沉郁顿挫,有飞扬飘逸,生命整体内部流转回环,映带朝揖,一气贯通,活泼于是乎出,变化于是乎出。然而仅仅从运动这一点上还不能展尽书法的生命底蕴。

书艺体现了一种生命运动,然而它又是富有节奏、充满盎然趣味的生命运动。书法只是一些静止的线条的组合,但通过这种组合要展现生命整体的活力,变静止为动态,变死物为活物,变幽暗的冲动为一种有序的冲动、有序的张力形式。因此,书法的内在生命是非机械的,通过有序的排列而显现为节奏化的生命整体,体现出音乐的境界,时空合一,线条内部相互激荡、渗透,俨然为一生命空间。“象八音之迭起”,孙过庭一语可说道尽书法的奥秘,书法通过空间的组合展示时间的流动,在造型中体现出音乐这一时间艺术的特点,通过音乐内质展示生命特有的意韵。

明李日华说:“凡状物者得其形,不若得其势,得其势,不若得其韵。”(《竹嬾画媵》)这说的是绘画,但也适用于书法。由形到势,形成一种动感和张势;由势到韵,则是一种生命趣味的形成。它是中国书法生命精神的最高体现。

如前所言,立书如立人,一字一篇之成,犹如一个生机勃勃的人出现了。于是骨立了,筋通了,血流了,气畅了。骨肉是人的形骸,血肉是有机体的内在运动,而这只是人的一部分,人还会通过这生命整体产生独特的气质风神。书法全类于此,线条组成产生独特的势,这是血气的形成,而由这骨肉血气组成的完整生命体所产生的外在凛凛风神,则标志着书法的最高理想——生命境界(韵)的形成。苏东坡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翁方纲说:“筋骨、血肉、精神、气脉,八者全具,而后可为人,书亦犹是。”都把生命之趣味作为书法的最高境界,萧衍评王僧虔书:“凛凛皆有一种风流气魄。”(《古今书人优劣评》)袁昂评右军书:“爽爽有一种风气。”都是以人作比,所重皆在生命的韵味。

取象说不仅取法人身自然,也取法外在自然,书重风韵与中国人对大自然的认识一脉相通,或者说,这一书学思想受到书家对自然美认识的影响。大自然充满着无所不在的运动,担夫争路,曲项鹅歌,山峦对峙,长河决溜,漏雨滴痕,浪拍沙影,等等,都能给书家无尽的启发。然书家所重不唯如此,他们关心的不仅是运动,而且关心这种运动(势)所体现出的特有韵味和风神。张怀瓘说:“资运动于风神,颐浩然于润色。”(《书断》上)自大自然无所不在的运动中显示出风神气度,运动与风神一体相融,风神由运动中出,而运动不能代表风神,风神从运动中点化,脱胎而出。大自然的风神气度是运动中的风神。如柳色依依固然很美,然仅仅局限于此,还不能得其真韵,柳叶在春风淡宕中,在山岚腾挪中,在微波轻拂中,在燕翼差池中,及其广者,在晨曦沐浴中,在周围景观的映照中,出落为格外之风致。此般风致就不是我们所说的一般动态所能含容。柳树在空间组合中,在人们独特心灵的发现中,被节奏化了、境界化了。书法就是要酌取此般风致。

如果说,动势显现的是书法的“生”,使书法作品成为活脱脱的生机之物,那么,由此“生”中产生的生命韵律,则为“趣”。书法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生趣”——生命的韵味。

书学对此有丰富的思想。“笔笔有活趣”,是中国书法的审美理想。清王澍评《礼器碑》说:“汉人作书皆有生趣,此碑意在有无之间。”包世臣说,作书要“点画荡漾空际,回互成趣”。

我们可以从一些书法评论中,咀嚼中国书学对生命韵律美的推重。唐李嗣真说:

伯英章草似春虹饮涧,落霞浮浦;又如沃雾沾濡,繁露摇落。

右军正体如阴阳四时,寒暑调畅,岩廊宏敞,簪裾肃穆。其声鸣也,则铿锵金石;其芬郁也,则氤氲兰麝;其难征也,则飘渺而已仙;其可觌也,见昭彰而在目:可谓书之圣也。若草行杂体,如清风出袖,明月入怀,瑾瑜烂而五色,黼绣摛其七彩。[1]

李嗣真评张芝章草和右军正体,均不仅限于书艺中的动感,而侧重在展示一种境界的美感。这些比喻没有多少明显的动感形式,如春虹饮涧,落霞浮浦,轻雾迷漫,繁露晶莹,均在展示丰茂鲜丽的生命感。春虹饮涧,清新、光亮而又空廓;落霞浮浦,朦胧、飘拂,如梦如幻。这些比喻都体现了伯英章草生气飙立、韵味悠长的独特生命境界,使观者产生了超出动感的体验。李嗣真对右军书法的品评,从声、色、形、味等多种角度,描述在接触右军书法后所产生的多方面感受。在这里,右军之书,远瞻处,一片蓬山仙阁,清气叆叇,岚雾盘桓,风烟俱净,天山共色;将近时,但见清泉滑落,树影扶疏,清香四溢,五色斑斓。最终使人悠悠然灵襟奔会,若与天地同流,宇宙宏阔尽在其中,大千繁复只在山泉兰竹中,自此一境,而悟尽宇宙之奥秘。右军书法,使人更贴近了生命。

中国书法重在展示这种生趣,是要体现士人淡逸、萧疏、悠远、空灵、韶秀、荒寒、古雅、奇迥等生命追求,书法成了士人心境的一种抽象显现。窦蒙评蔡克云:“子尼简约,片月孤峰,千岁之下,森森古容。”从古趣晶然的书艺中,窦氏看出了萧散历落的士人情怀。唐太宗评王献之云:“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太宗在献之书迹中体味出类于水墨山水的荒寒境界。袁昂评钟繇:“若飞鸿戏海,舞鹤游天。”寒塘鸿影,淡宕飘渺;飞鹤灭没,渐远渐无,直有禅家妙境。画家通过块面表现出的“一片青山淡若无”的境界书家也同样达到了。

与重生趣审美趣尚相联的是书学中出现了一批范畴,如神采、态度、情性、生气等。这些范畴流传久远,在品书中成为重要的审美标准。稍加分析即可看出其重生命趣味的痕迹。

一、 态度

古诗云:“君诗多态度,霭霭空中云。”诗以态度律之,说明诗之姿态横生、气度超迈的特点。书学中也以“态度”评书。唐太宗谓:“夫字以神为精魂,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可见态度与神有关系,无神则无态度也,态度即是风姿绰约、丰茂蓬勃之神。虞世南亦云:“字有态度,心之辅也,心悟非心,合于妙也。”这又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态度是由人的精神所透升上去的,正像人对世界的看法被称为态度一样,它是人对自然和书艺的独特体验。由此可见,态度是贯穿人的生命、自然生命和书艺生命的纽带,是一种生命境界。作为一个书艺范畴,态即姿态、形态,如孙过庭云:“穷变态于笔端。”蔡希综说:“爽爽然有飞动之态。”书学史上的“元明尚态”,即是指此。态和形相比,形乃形式本身,态则是一种形式感,是形式整体所产生的一种倾向,态更重视整体、流动的特点。度,无形可捕,指气度,它是由形式感本身所显现出的。在书学史上,很多人认为晋书多“态度”,因而“态度”一语又专指潇洒流动的气韵风神。明杨慎提倡书艺的“风韵”“态度”,他说:“得形体不如得笔法,学字如女子学梳掠,惟性虚者尤能作态度也。”又云:“盖骨格者,书法之祖也;态度者,书法之余也。”骨格为立书之本,态度则是“余”,是“妙在笔画之外”的余韵,笔尽意远,悠悠难绝,有态度即有风韵,有生趣。

二、 情性

此乃书学史之重要范畴之一。孙过庭论书贵情性,《书谱》云:“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情性和形质为一对范畴,正像清包世臣所解释的:“书之形质如人之五官四体,书之情性如人之作止语默。”[2]形质乃为书之形式构成,情性则是由形质所产生的外在风神。孙过庭所谓真之情性在使转、草之情性在点画,是说真书之点画确定形式构架,而其妙韵在使转处的起伏变化中。而草势反之,草书飞动流转,环转不息,惟其点画处见沉稳,见无垂不缩、无往不收之妙,故点画成了决定草书韵致的关键。今有的论者认为孙过庭的情性说强调的是书法要表现具体的情感,将情性等同于情感,这可能是一种误解。意在笔先,书乃心学,书法不可能不表现人的情感,但这种表现与其他艺术不同,书法的表现是一种显现,是一种抽象的模糊的显现,不表现具体情感内容,只具有某种情感趋向。这种情感趋向是通过书体线条组合形成的特有风度气韵来显现的,即由书之情性来显现情感,这情性就是姜白石所说的精神、包安吴所说的气质,它是书法的生命精神。刘熙载说:“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笔性墨情,根之于人之情性,此人之情性,即为人对生命的体验。

三、 神采

此概念两晋时已经出现,当时受到绘画以形写神理论的影响,书家也开始注意书法的神采问题,如王羲之就提出过“风神”的问题。南朝齐王僧虔提出神采说,并将其与形质作为一对书学范畴。他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笔意赞》)形质是书法的整体形式,神采是书法生动传神的趣味。神采高于形质,缺乏神采,则无活趣、无韵味,也就很难称之为真正的艺术。然神采与形质又密不可分,形质是神采的基础,而神采是在形质中产生的,是对形质的超越,无形质则无神采。王僧虔之所以将神采作为书法的最高审美理想,乃是因他对书法独特生命感的重视。神采为上,一如当时谢赫所称绘画“气韵生动”第一一样,表明了对艺术生命感的推重。另外,王僧虔的神采为上说又是对卫夫人、王羲之的尚意美学的进一步深化,卫、王论书重意,然则意存于何处?存于点画之间也。点画何所存?乃是通过点画形式所产生的神采中显现的。于此,卫、王尚意说有了落实。故后代论书者多重神采。唐张怀瓘说:“深识书者,惟观神采,不见字形。”(《书断》)谈到神采之书如何产生,王僧虔从心灵着眼,认为心手双忘,可输意于笔,神缘此生。张怀瓘则放之于外,认为神采是“索万物之元精”后的产物。他说:“夫草木各务生气,不自埋没,况禽兽乎?况人伦乎?猛兽鸷鸟,神采各异,书道法此。”(《书议》)物之神采即是自然之“元精”。合王、张二说,可得出:书道外求物精,内缘心意,物我生命融融相凝,出之于毫芒之间,是谓神采,是谓生趣。


[1]《书后品》,《法书要录》卷三。

[2]《艺舟双楫》,见《艺林名著丛刊》本,中国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