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适之适:忘却愉悦的终极愉悦
李白诗云:“当其得意时,心与天壤俱。闲云随舒卷,安识身有无?”也许为人都有这样的体验,当你忘却营营,心灵为观照的对象深深地吸引,最终浑然化归于对象之中,与对象合而为一,忘记自己的存在,也忘记那涌动于心灵深层的愉悦感受。这就是古代美学反复论及的超愉悦的愉悦境界。我们还是借用庄子的一个概念概括它,叫作“忘适之适”。这是古代审美愉悦观的最高境界。这种愉悦类型在西方古代美学中尚未受到重视,直到近现代,才有人谈及。而在中国古代,这种理论不但非常普遍,而且达到了一定的深度。这是需要认真整理并贡献给世界美学的一个理论领域。
《庄子·达生》在提出“忘适之适”的概念时说:“工倕旋而盖规矩,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灵台一而不桎。忘足,屦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忘是非,心之适也;不内变,不外从,事会之适也。始乎适而未尝不适者,忘适之适也。”庄子在这里谈到两种不同的心灵安适。一如《大宗师》《骈拇》中所说的“自适其适”,它摆脱了外在的束缚(“忘是非”“不内变,不外人”),一任自我性灵的挥洒。然而,“自适其适”虽比“适人之适”的境界高,但仍不是悟道的最佳心境,因为在“自适其适”中,主体并没有消失,尚能自觉到愉悦快适的状态,尚未进入孤立绝对的境界之中。“忘适之适”就是对“自适其适”的超越,当浑然物化之时,我回到了自己的生命之所,自我性灵获得了彻底的解放,这是一种彻底的适意。
这是生命根源所迸发的适意,它由本源生命传出,并非理智思考所达到。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有可言之乐,有可思之乐,又有不可言不可思之乐。可言之乐,只是一般的愉适。乐在不言中,妙在难与君说处,但心灵仍可以感受到,即可思而致。而这里所说的“忘适之适”,是意识中所无法感受到的欢乐,这种欢乐无言以说,无思可知,它从人的生命根源流出。天地不言,天地无思,然而天地却在无止息地运动着,人的心灵也应如此。“自适其适”,是合于天地的过程中愉悦,“忘适之适”是既已齐同天地所产生的大乐。庄子和后代的许多哲学家都认为,返归本有,即体露真常,臻于至美,把握天地之大美,达到无所不备其极的境界,此时,审美愉悦也达到了顶峰,即庄子所说的“始乎适而未尝不适”。王先谦解释道:“本性适而无往不适。”乾坤融合,天人相映,所在皆适也。
显然,“忘适之适”实际上是物化之适,只要心与物化,就能感受到此番境界。庄子栩然化蝶,能感到“自喻适志”;化为鸡,则呆若木鸡,圆满俱足于鸡,感到鸡的快乐。如徐复观所说:“一物一境,即是一宇宙,即是一个永恒。”古代文人哲士多谈到这种物化之境的愉悦。晋刘伶《酒德颂》道:
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慌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见太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
宋苏辙《御风辞》道:
而吾方黜聪明,遗心胸。足不知所履,手不知所凭,澹乎与风为一,故风不知有我,而吾不知有风也。盖两无所有,譬如风中之飞蓬耳。超然而上,薄乎云霄,而不以为喜也。拉然而下,陨乎坎井,而不以为凶也。[1]
醉入天地,其乐陶陶,而渺然不觉,身与风化,恰如飞蓬,无喜无忧,是为大喜大乐。
这“忘适之适”境界是中国古代审美愉悦观的终极境界,古之所谓“至乐”。《庄子》中有《至乐》一篇。“至乐”是一种绝对的快乐。《庄子》说:“今俗之所为与其所乐,吾又未知乐之果乐邪,果不乐邪?吾观夫俗之所乐,举群趣者,誙誙然如将不得已,而皆曰乐者,吾未之乐也,亦未之不乐也。果有乐无有哉?吾以无为诚乐矣,又俗之所大苦也。故曰:至乐无乐,至誉无誉。”庄子的“至乐无乐”是“忘适之适”的另一种表述,其内核则在于:真正的快乐是对快乐的超越。《田子方》中托老子的话说:“得至美而游乎至乐者,谓之至人。”这种具有崇高人格境界的愉悦精神激越着后代无数艺术家,在审美体验中,人们向往着这种“哀乐不能入”的“至乐”“天乐”境界。
“忘适之适”是一种至乐,是审美愉悦的最高境界,但它与其他愉悦类型并非完全无关,有时从其他审美愉悦类型可以过渡到这种终极愉悦境界。白居易《隐几》诗云:“身适忘四支,心适忘是非。既适又忘适,不知吾是谁。百体如槁木,兀然无所知。方寸如死灰,寂然无所思。”[2]“既适”是感觉悦适,“适人之适”和“自适其适”都是一种可以感觉到的快适。“忘适之适”是至乐无乐的境界,由“既适”过渡到“忘适”是艺术家经常体验到的心理事实。
[1]《栾城集》卷十八。
[2]《白居易集》卷六,中华书局,19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