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异文

(二)异文

1.人事、农事

太公曰:“战攻守御之具尽在于人事。”(《龙韬·农器》)

战具御拒用器者,尽农事中续取。(西夏文译本)

太公曰:“战攻守御之具,尽在于人事。”[20]

“农事”“人事”一词在唐时有关《六韬》的文献中未见著录。宋、明时期的《六韬》皆记为“人事”,看来在当时的版本通行“人事”而非“农事”。而到了清代,有两位学者却提出“人事”一词应指“农事”[21],与西夏文译本所言的“农事”不谋而合。实际上,“农器”篇所谈及的内容是将武事融入人民日常农事中,主张寓农于兵,倡导农事即武事这一想法。所谓的“人事”,其实是关于农人的事。

2.而疑、不疑

见善而怠,时至而疑,知非而处,此三者道之所止也。(《文韬·明传》)

太公曰:“见善而怠,时至而疑,知非而处,此三者道之所止也。”[22]

时至而勿疑。(敦煌本)

时至不[23]疑。(西夏文译本)

我们从文献中可以看到,经过宋时官修的《武经七书》为“而+怠、疑、处”结构,其他文献却是“勿+怠、疑、处”的结构。《武经七书》记录为“而弗+怠、疑”,明显意思不一样。敦煌本时代较早,同样为否定含义,西夏文译本亦同。我们可以推测西夏文译本所据底本是早于《武经七书》本的另一个版本《六韬》。

3.弗服、不饰

金银珠玉不饰,锦绣文绮不衣。(《文韬·盈虚》)

金银玉珠以不装饰,锦绣绫罗以衣不著。(西夏文译本)

“服”有穿着、佩戴之义,如《周礼·天官·玉府》“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24]。饰有修饰、装饰之义。《群书治要》《太平御览》《北堂书钞》等引文中多用“弗服”,宋以后多用“不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