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律法规和预案建设
2025年09月26日
五、加强法律法规和预案建设
在2003年“非典”疫情刚刚结束不久,国务院就已经着手编制全国性的应急预案。2005年1月,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正式发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也将公共安全列为我国科技发展的重点内容[16]。
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应对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中起着总体指导作用的龙头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应对自然灾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应对事故灾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应对社会安全事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我国在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危机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