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对身份的维持
在地方社会中,将通婚对象限定在族群之内是各群体中普遍存在的通婚规则。以本族群成员为婚配对象,一方面能够将族群成员的后代控制在群体范畴之内从而实现对族群最为重要的资源———“人”的控制,保证族群的存在和延续。另一方面,对同“他者”建立婚姻关系的避免也能够保证族群成员所掌握的社会和自然资源不致因婚姻关系而流入外族,确保族群对生存资源的控制权。在基于理性的思考之外,族群成员间对于“自我”的感性认知也是维系内婚传统的持续实践,对本族群的认同促使人们拒绝从群体之外寻找婚配对象,而内婚的传统也通过不断的实践强化着成员们对“我族群”的认同。
同样,回冷寨人们传统的婚姻实践也是以群体的内婚为传统,在婚姻关系建立和解除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自成一体的仪式和规范。而且对本族群的认同和同“他者”间所形成的差异性认知将他们的婚配对象限定在了克木人族群内部,在客观上赋予了身为克木人成员的回冷寨人们一个稳定的族群归属范畴和排他性的族群身份,也为他们建立起了一个以克木人群体范畴为边界的通婚圈。
但随着外来人群的不断涌入,在同“他者”更为频繁的接触中回冷寨人们的内婚观念正逐渐被打破,通过婚姻关系进入“他者”或从“他者”而来的成员不断增加,固有的通婚圈逐渐瓦解。然而回冷寨人们的婚姻关系依然受到传统婚姻观念的影响,在婚姻实践中他们也在主动或被动地遵循着这些传统观念所形成的规范。作为克木人的一员,他们的族群身份并未因此而淡化,相反,在新的婚姻策略与固有的婚姻规范的共同运作下,回冷寨人们的克木人身份得到了强化。
(一)婚姻的缔结与解除
“在任何地方,一个男子或女子要得到一个配偶,没有不经过一番社会规定的手续。”[51]只要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婚姻关系,与婚姻关系相关的缔结和解除仪式必将伴随着这一社会关系而存在。在回冷寨中,婚姻关系的缔结和解除也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仪式,并随着回冷寨人们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而延续至今。但在回冷寨人们经历的社会变迁中,他们与婚姻关系相关的仪式及内涵也发生着变化。虽然年轻人们早已将传统的婚姻关系仪式化繁为简,在遵从必要的传统的同时也融入了不少现代的元素,但值得注意的是,族群内婚传统的延续让回冷寨中大部分成员选择的婚配对象依然停留在族群之内,至今在大部分年轻人的观念中仍将从本族群中寻找配偶视为最优的选择。而在仪式的选择上他们也多以本族群的旧俗为基础,即便在跨族群的婚姻关系中也必须遵循。
1.择偶
在不同的族群中,以何种方式挑选和确定自己的配偶有着不同的规则,择偶的形式反映出的是婚姻关系中当事人双方所具有的自主性。包办婚姻、父母同意前提下的自主择偶以及无须父母同意的自主择偶[52]是当前人类社会中主要的几种择偶形式,回冷寨的人们也未能跳出这一范畴。通过自主选择配偶,经得双方父母同意,再举行过相关仪式后婚姻关系便告缔结。如何认识并选择配偶,回冷寨人们有着自己的行动逻辑———“喝开水”。
在回冷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无论男女,十五六岁时便可以谈婚论嫁,而且在20岁之前完婚才算“正常”。若谁家的年轻人年过20还未找到对象将会成为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不是因为家中物质条件欠缺,便是适婚的子女自身的原因,父母也会为之着急。因此,对于家中已到婚配年龄的子女,父母并不反对子女们外出和伴侣幽会的举动,甚至还加以鼓励。干完了一天农活回到家中,吃过晚饭后父母们便催促着家中的男孩子出门去“喝开水”了。如今回冷寨中30岁以上的男性成员年轻时均有过“喝开水”的经历。
他们回忆,十五六岁的时候,一到夜晚寨子中同龄的小伙伴们便开始相互邀约,三五成群地到那些待嫁女孩的家中“喝开水”。然而回冷寨规模小、家庭少,且大多数家庭之间都有着较为密切的血缘联系,同一时期达到适婚年龄的女孩并不能满足寨子中男孩们的婚配需求。有限的资源促使着适婚的男孩子们走出回冷寨,将“喝开水”的范围扩大到了周边的克木人寨子以找寻到合适的伴侣。每到夜幕降临,若是看到数个小伙子走出回冷寨,他们多半是去“喝开水”了。
不同时期,回冷小伙子们去“喝开水”的出行方式各不相同,如今的老人们过去大多步行前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回冷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自行车成为他们“喝开水”时的出行工具,但不久又为摩托车所取代。在出行方式的变迁中,回冷寨人们“喝开水”的范围也不断扩展,从步行可达的小满寨扩展到了骑自行车可至的勐捧镇克木人村寨。而当小伙子们都改为摩托车出行时,远在近百公里之外的尚勇镇克木人村寨也留下了他们“喝开水”的足迹。
而且他们去别的村寨“喝开水”的时间也依时节而定。农忙时只有当做完了一天的活计,小伙子们才能够借着晚间的闲暇去姑娘们的家中“喝开水”,天亮前又要赶回家中准备新一天的农活。农闲时宽裕的时间让他们的“开水”可以“喝”得更为从容,往往在别的寨子中逗留数天才见返回。
在前去“喝开水”前,别的寨子中同龄的小伙伴早已为他们打探好哪家的姑娘待字闺中,只等他们来到寨子便被本寨小伙伴直接带至姑娘家的楼下。既是陌生人,也为避免打扰到姑娘家人们的休息,前来“喝开水”的小伙子并不允许上楼进入姑娘家中,只能在楼下和姑娘相会。远道而来的回冷寨小伙子们羞于将尚未谋面的小姑娘招呼下楼,而同寨的小伙子和小姑娘之间多少都会沾亲带故,便只能让本寨的小伙子们承担起将自己姐姐或妹妹叫下楼来“喝开水”的任务。作为回报,当他们到回冷寨中去“喝开水”时,回冷寨的小伙伴们同样也会给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和方便,让他们能够和回冷寨的姑娘“喝上开水”。
对于小伙子们的邀约,达到适婚年龄的姑娘们往往不会拒绝,她们的父母对此也不会过多地干涉。来到楼下,姑娘便架柴生火,烧开水给前来的小伙子们喝。在将小伙子们同姑娘相互介绍认识后,那位引荐的本寨小伙子便悄悄离去,留下他们几人与姑娘同坐。
“喝开水”便是单纯地坐在一起喝水、聊天,其间小姑娘和小伙子们逐渐认识、了解,若哪位小伙子中意这位姑娘便会找各种话题和她攀谈,不合心意的小伙子便少言语。同样,在“喝开水”时姑娘也暗暗在心里留意着在座的小伙子们,若是看上了哪位便会多给他添水,看不上的便不理不睬。如果两人情投意合,其他的小伙子看在眼里,再“喝开水”时便不再来这个姑娘家中,只留下他们二人单独“喝开水”。
当然,回冷寨的小伙子们也会遇到同样喜欢着这位姑娘的本寨小伙子,当要这位小伙子去叫姑娘下楼时他便会找各种借口而不去叫姑娘下楼,一直拖延到天明,让回冷寨的小伙子们悻悻离去。又或是熬不住回冷寨小伙子们的纠缠而将姑娘叫下楼,此时他假装离去,但依然会躲在一旁偷听几人的聊天内容。
虽然姑娘的父母对女儿“喝开水”的行为并不干涉,但在女儿“喝开水”时,楼上的他们也并未闲着,也在悄悄观察着这些来“喝开水”的小伙子,偷偷听他们的聊天交谈。只有当遇到行为鲁莽的小伙子不知忌讳随意上至二楼或拿姑娘家的饭菜吃时父母才会出面呵斥、驱赶,但这也并不直接影响到姑娘和小伙子之间的交往,只要双方中意,并且在斥责后小伙子有所改观便不再过问。
而当哪位小伙子和女儿相互属意,他们也会私下里去打听这个小伙子的为人和他的家庭情况。若父母对这个小伙子及其家庭不甚满意,便会要自己女儿不再和他交往,当小伙子再来“喝开水”时也会当面斥责,以不要打扰家人休息等为借口要小伙子不要再来纠缠自己的女儿。若对小伙子满意,则在小伙子第三次来“喝开水”时就将他叫上楼问他是否有意同自己的女儿婚配,如果有意便要他的父母前来和他们讨论二人婚配的事宜。
于是小伙子便回家将姑娘家父母的话转告自己父母,这时小伙子的父母也开始打听姑娘家的情况和姑娘的为人,要是觉得和自己儿子般配,他们便会挑一个日子前往姑娘家中。当然,“喝开水”时也会遇到男女相恋而双方父母反对的情况,但在婚姻关系的缔结中父母的意见并不作为决定性的力量,若男女二人执意,双方的父母即便有再多的怨言也只能随子女们的意愿。
【“我喝开水的经历”】[53]
我上完初中就回家来做农活,那个时候还小,到了晚上寨子里面(年龄)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就约着一起骑摩托到其他寨子去玩。去了主要是找小伙伴,反正小伙子、小姑娘都在一起玩、喝酒,也就顺带看看喜欢哪家的姑娘。要是看上了人家,喝完酒就还要去她家找她。一个人不敢去,我们就几个小伙伴约着一起去,到她家楼下叫她下楼来烧开水喝,我们就把“钓姑娘”叫作“喝开水”。
姑娘觉得你人还不错就会下楼来,要是她不喜欢就会叫她家爸妈来赶我们走。下楼来就真的是烧开水喝、聊天,其他也不搞什么,人家姑娘看上哪个小伙就会老是给他加水,小伙伴看见就认得了,下次就不来了。这个小伙子要是也看得上姑娘就会经常串寨子过来找她“喝开水”,来喝过三次开水后,姑娘的家长就会叫小伙子上楼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我家姑娘?要是喜欢就叫你家爸爸妈妈来谈(结婚的事情),要是不当真以后就不要来了,不要耽误我家姑娘。”小伙子真是喜欢这个姑娘就回家叫他爸妈来姑娘家谈,就是提亲了,顺利的话不多长时间就能结婚了。
以前年轻,我们就约着一个寨子一个寨子地跑,那个时候差不多天天晚上都不回家,天亮了又赶回来种地、做活计,累得很。可惜是跑了那么多寨子也没有一个姑娘看得上我,最后只能在自己寨子里面“喝开水”,就找着了现在的老婆。
长期以来,“喝开水”都是回冷寨人们中最为普遍的择偶形式,与之相类似,利用夜晚时间进行恋爱的习俗同样也存在于当地的傣族群中,只是在具体的内容上并未如回冷寨人们一般都以“喝开水”为唯一内容。
利用夜间进行恋爱、择偶在地方社会中的普遍存在与当地的传统农事生产方式密切相关,在时间的分配上也与农事生产活动相契合。生存是不同族群在地方社会生活中面临的第一要务,最为有利的时间都被人们用于从事维持生存的农事生产,而只有当生存的需求得到保障时,繁衍后代、维持族群延续的问题才能够进入人们的视野。因此在族群的社会生活中生计的需求及其地位总是被置于优先的位置,而婚姻关系只能在社会生活中居于次要,婚姻关系的建立需以生计得到满足为前提,婚姻关系的内容和形式也受到生计方式及特征的直接影响和左右。
当生计方式发生变迁的时候,既有的婚姻形式也必须随之做出应对性的改变以适应新的生计方式对婚姻关系原有社会空间的占用。回冷寨人们的“喝开水”习俗是因田地农耕生计方式而诞生的,充分利用了农耕之余夜晚的空闲以满足他们婚配和繁衍后代的需求。当回冷寨人们的生计方式从田地农耕向橡胶种植及采割转移后,面对新的生计特征,“喝开水”传统的实践空间为橡胶采割所挤占,这一方式也再难满足人们对于寻找配偶和建立婚姻关系的需求。
橡胶采割在夜间进行,割胶季里家中的劳动力们都忙于割胶,年轻人们的“喝开水”也必然要让位于橡胶的采割,往往只有等到停割之后的农闲时才有机会再“喝开水”。与此同时,割胶的劳作给人们在白天提供了更多的闲暇,那些精力充沛的年轻人也将白天充分利用到了外出“串寨子”寻找对象的活动中。割胶回来在家中躲过最毒辣的日头后,年轻人们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骑上摩托便又出门去了。
除了择偶的时机从夜间转移到白天之外,寻找伴侣的过程和内容也出现了新的变化。随着现代文化元素的不断涌入,在回冷寨所处的地方社会中娱乐方式也更为多样,“喝开水”的传统在如今的年轻人眼中已是老套、乏味的代名词。打台球、喝冷饮、泡酒吧和唱KTV都是青年男女们交流交往的方式,又或是几人相约一起去河边、林间野炊,现在的年轻夫妻大多是在这样的场合中相识的。此外,年轻人较多选择的外出务工也为择偶双方的认知提供了直接的机会,在此过程中,青年男女的社会交往范畴也得以进一步扩大,婚姻交往的对象出现在了相隔更远的村落之间。
生计方式变迁导致择偶时空的倒置,加之男女交往方式的多样化,如今年轻的回冷寨人们不再局限于“喝开水”的择偶途径,更多时候,“喝开水”只是那些曾经有此经历的已婚回冷寨人们口中的过往。此外,交通和通信方式的愈发便捷也给年轻的男女们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沟通方式,他们不再需要像“喝开水”时那样成群结队前去,也不需要再有别寨的小伙伴作为“内应”,男女间的约会大多改成私下进行。但无论择偶的方式如何变化,在婚姻关系正式缔结之前,见过并征得双方父母同意依然是必经的程序。
无论在何种方式的择偶和婚姻关系的建立中,当事双方的意愿都是促成这一关系缔结的主要因素,但双方父母的意见在其中也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很多时候,父母的意见影响着婚姻关系的进程。与男女双方的你情我愿不同,在择偶观上父母们的考虑则更为理性。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找到一个日后在生产、生活上能够提供最大帮助的对象,在回冷寨人们的观念中,无论男女,勤快和吃苦耐劳都是他们应具备的基本品行。好的丈夫还应该是一个种地和打猎的好手,沉迷于玩乐和嗜酒的男子则让人反感。而善待老人、照顾家庭是回冷寨人们对于妻子的基本要求,若身体健壮能在农事活动中给丈夫提供充分的协助则更受人们的喜爱,此外,不招惹口舌是非也是妻子的本分。
2.结婚
男女双方在得到了对方父母的认可后,男方的父母便选一个日子到女方家中和女方父母见面,商议二人婚礼的事宜,这一举动可称为“订婚”。订婚过程相对简单,男方父母带上一头猪到女方家中,男女双方的父母商议选定好成婚的日子和男方所要提供的礼金即可。
结婚的日子多是两方父母同去问傣族群的“波赞”确定,一般定于傣历的五月(公历3月)举行,在傣历新年前完婚。随后在女方家杀猪,宴请女方的亲属。订婚完毕后双方父母便各自通知亲友、准备婚礼所需的各种仪式和婚宴所需物品。此外男女双方的父母还要将寨子中的“老人”[thɔ31kɛ33koŋ23gɑm53][54]们请到家中,将子女婚配的事情告知,并由“老人”们决定两人是否能够结婚。参考的依据主要包括两人所属的图腾氏族应不相同,双方的家庭和睦和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懒惰、调皮、不务正业。若符合上述条件,二人将得到“老人”们的应允和祝福,否则“老人”们并不会同意这场婚事。
因为婚后丈夫要到妻子家上门三年,因此婚宴由男方家承担但需在女方家举行。婚礼当天一早,男方家的亲属们便抬着各式菜蔬、拉着酒来到女方家中,一头母猪是其中必不可少的物品。在回冷寨人们的观念中,母猪产仔多,象征着日后家庭中也能够子孙绵延。因此无论男方家境如何,婚礼时都要尽可能地准备母猪一头,对于家境富庶的家庭,若再准备一头牛则能将这场婚礼办得风风光光。
因为婚礼是由男方主办,在婚礼仪式中女方的家人大多袖手旁观,在过去,女方家人在整个婚礼仪式的准备中甚至是“帮倒忙”的角色:在男方亲属到来之前,女方家早早就把家中的火塘熄灭,将冷锅冷灶留给男方自行料理;当男方亲属架锅生火,女方家人又冷不防一瓢水将刚生起的火浇熄。遇到这样的“刁难”,男方家属也不敢多言,只得忍气吞声将已在着手的准备事项从头再来。但回冷寨人们的婚礼仪式在地方社会的现代化变迁中也被人们“化繁为简”,这样女方亲属故意“为难”男方家人的场景在如今回冷寨人们的婚礼仪式中已难觅踪迹,另一个“刁难”男方的婚俗———“抢猪”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婚礼当天,男子的父母随亲属们一早就来到女方家中,在其余的亲属忙碌准备婚宴的时候,男女双方的父母则和寨子中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们来到楼上正屋中饮酒闲聊。前来帮忙的男方亲属首先要杀一公一母两只鸡并煮熟,抬到正屋中请“老人”们看“鸡卦”[55]。公鸡代表男方,母鸡则代表女方。“老人”分别取鸡头、鸡腿骨和鸡脚看卦,若都为吉象便告诉楼下的亲属们可以杀猪了。
而当人们将带来的母猪开膛破肚、烫皮褪毛时“抢猪”的好戏便上演了。在杀猪褪毛的过程中,女方亲属围绕在忙着处理猪肉的男方亲属周围,准备伺机将男方亲属手中的猪肉抢走,而男方的亲属们也小心防备着。那些曾见过这一婚俗的回冷寨人们介绍,双方“抢猪”时热闹非凡,双方的亲属在争抢中嬉笑打闹成一片,若猪肉为女方抢去,无肉下锅的男方亲属们便只能出钱将其赎回。在年轻人的眼中,“抢猪”如今已不再时兴,当“老人”们下达了可以杀猪的“指令”后他们都忙着砍骨切肉,忙碌着将婚宴的饭菜做好而无人再提“抢猪”的事情。
婚宴的准备从要清晨持续到傍晚,在分割猪肉时人们会特意将连同猪尾的尾脊骨单独留下作为送给女方“阿舅”[ɛm53][56]的礼物,婚礼结束后由“阿舅”们带回。婚宴场地就在女方家中,楼上正屋中摆一桌饭菜,双方父母、寨子中的老人和夫妻二人在此就座,供宾客们落座的桌席则在房外走廊和楼下。当所有的饭菜都准备完毕摆放在桌上以后,整个婚礼中最为重要的婚姻关系缔结仪式便可举行。
进入正屋,便可举行婚姻的缔结仪式。在“老人”们的见证下,男子的父母将聘礼悉数交给女方父母,随后夫妻二人面向“老人”而跪,聆听“老人”们对他们二人的教诲和祝福。“老人”们不外乎要求婚后丈夫吃苦耐劳、妻子勤俭持家、夫妻二人恩爱和睦。之后众人手搭饭桌边缘,“老人”们口中念念有词,告知神灵今日二人成婚,并祈求神灵对他们的祝福和保佑。念毕便为夫妻二人“拴线”,男方伸出右手,女方伸出左手,二人的手上下交叠,“老人”们用白棉线把两人的手拴在一起,将男女二人的手拴在一起象征着此后二人同心同德、白头偕老。在拴线以后男女二人便为夫妻,婚姻关系自此缔结。随后两人退出正屋到楼下和亲友们一起庆贺,留“老人”们在屋中饮酒聊天。
婚宴的庆祝活动往往从当晚持续至第二天清晨。寡坐豪饮并不尽兴,年轻人们搬出了音响,调大音量一同起舞狂欢。为免搅扰村寨,现在多将狂欢的场所改在了KTV。除此之外,诸如放礼花、闹洞房等并不存在于回冷寨人们婚俗传统中的新鲜事物也逐渐在婚礼中增多。
回冷寨人们的婚俗中有女婿上门三年的传统,举行婚礼时丈夫的父母在亲家家中歇息一晚,婚礼结束后便返回家中,丈夫则留下和妻子一道同岳父岳母生活。上门期间,丈夫和岳父、妻子的兄弟们一同承担起了家中主要的劳动,为了考验女婿,他们往往将重活累活都交给他来完成。对此丈夫的父母也早有准备,在举行婚礼之前,丈夫的母亲要给他准备一个白色挎包,父亲则给他准备一把长刀、一支枪、一把锄头和一把锤子,带上这些东西才能到女方家中上门。长刀挂在夫妻睡处靠近头的墙上用于自卫,枪、锄头、锤子是生产工具,挎包中则装着夫家给女方的金银首饰。
上门时间以三年为限,正常情况下只有三年期满丈夫才能带着妻儿一同回到夫家。当然在上门的期限上也可以商榷。若是丈夫是家中唯一的壮劳力,又或是父母年迈多病而想要夫妻二人早些返家支撑起家庭的营生,此时丈夫的父母们便会找到亲家和他们商量请求缩短上门的时间。面对这样的请求,女方的父母也多应允提前“放”二人回家。在现在回冷寨人们的婚姻关系中,“上门”的习俗依旧在延续,但人们对于上门时间的遵守也不再严格,更多情况只是象征性地在女方家住上几日便返回,已少见超过一年的上门期限。
上门期满后,夫妻二人带上在娘家生育的子女,丈夫带上父亲为其上门准备的生产工具、挎着母亲织的白包回到家中,包中除了夫家给的金银聘礼外,还多了女方家给的陪嫁金银。回到男方家中不再举行婚姻庆贺仪式,但丈夫的父母依然要将寨子中的“老人”们召集到家中请他们共聚一餐。将回冷寨的“老人”们叫到家中,一方面是借此机会告诉“老人”们回冷寨中自此又多了新成员,另一方面则是让“老人”们见证男方给付的聘礼和女方带来的嫁妆数目、价值,日后若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也好交代。
见过回冷寨的“老人”后,自此妻子便开始维持终身的从夫居生活,成为丈夫家庭中的一员,和丈夫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共同生活、一同劳作。在随公婆居住一段时间后,公婆会决定是否让夫妻分家单独生活,或是留下担负起照顾、赡养公婆的义务。无论如何,夫妻二人都会分得一份属于自己的田地及房产。
3.婚姻的解除
与在择偶中的行动自主相同,回冷寨人们在解除婚姻关系时也较为自由。夫妻间或者与家人间要是发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又或是其中一方不满于当下的家庭生活状况,均可提出解除婚姻关系。
回冷寨人们的道德观中存在着两种家庭:与人为善、不随意杀害生灵和家庭各成员间关系融洽的家庭被形容为[moŋ33];与之相反,家庭成员好吃懒做、小偷小摸,家中口舌是非不断的家庭则叫作[mɑp32]。寨子中属于[moŋ33]的家庭是人们称颂的榜样,家中成员也受到人们的尊敬,而[mɑp32]家庭在寨子中则为人们所不齿。而在[moŋ33]或者[mɑp32]家庭的评判标准中,夫妻以及同家人之间关系的和睦与否便是其中重要的参考依据。此外,回冷寨中有一套成文的“寨规”,其中就有规定家庭中夫妻应当关系和睦、不得吵闹,若是家中发生了争执而搅扰到四邻,便要接受村寨的罚款以平息事端。对于交过罚款和经父母调和依旧难以平息的夫妻争执,为了不至于被人们评价为[mɑp32]家庭,这时父母们便要请寨子中的“老人”们来家中对二人劝诫一番以缓和矛盾。
“老人”们的劝诫不外乎是要求二人相互体谅、忍让,好好过日子,若矛盾是因特定事件而起,“老人”们也会将事情的前因后果细细梳理,断定其中的是非对错,以求做到公正。单纯从训诫的内容上看,“老人”们劝导的内容与家中父母的说教并无多大出入,然而“老人”们的权威性是他们难以抗衡的力量,为避免因不听从“老人”们的训诫而在村寨中招致更多的非议,大部分的夫妻都会听从“老人”们的要求而所有改观。但在寨子中不遵从“老人”们教导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对于这样的夫妻,既要避免持续的矛盾对家庭和四邻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也防止这个家庭因不听从“老人”们管教而落得[mɑp32]的名声,此时便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消除矛盾,让家庭恢复平静。
婚后夫妻双方若是对当前的生活现状不满却又无力在家庭中加以改观,或者夫妻中一方存在着诸如好吃懒做、嗜酒、赌博、家庭暴力等属于[mɑp32]的不良习惯,另一方也可提出离婚以解除夫妻关系。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婚姻关系便可解除,在此过程中夫妻双方的父母们多不干涉,而随子女们自主决定。
【岩G的婚姻】
2011年,岩G(1985年生)和从磨黑来当地打工的汉族姑娘阿哩(1989年生)相识并结婚,婚后二人随岩G父母共同居住并生下了儿子岩远(2012年生)。此时岩G的父母已选择同他的二哥共同居住生活,婚后一年,老人们便提出了要岩G一家分家的要求。岩G的父母在寨子中花42000元为他们一家买下一块建房的地皮,岩G拿出不多的积蓄,两个哥哥各赞助1万,并且三人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从银行贷款3万元才筹够了建房的资金,三人的贷款均由岩G一人偿还。此外岩G一家还分得胶树400棵、水田5亩。
2014年新房建成,一家三口从父母家搬出。搬到新居后,除了水田地租外,家庭的开支以及贷款的偿还全部由夫妻二人的劳动承担。岩G并无一技之长,只能靠割胶和停割后打工的收入维持家用,不会割胶的阿哩则一人在家中照看年幼的岩远。仅凭岩G一人劳动的微薄收入难以承担起养育岩远的开支和偿还贷款。2015年待岩远稍大,阿哩将岩远交给公婆照管后也开始外出打工赚取收入。但阿哩也是一个贪图享受而不愿吃苦的人,寨子中的人们都将她的打工形容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她每次打工不长时间便找借口回到家中休息。夫妻二人微薄的收入让家中物质条件窘迫,对于这样的生活阿哩也渐生嫌弃。
不多久,阿哩便以在老家打工更能赚钱为由频繁地回家,每次回家待上数月才回到寨子。对于阿哩这样的举动,寨子中人们也私下议论,说是她在勐满镇上打工时结识了一个同乡的男子,此人对她极好,买吃买穿,她便也与那人厮混在了一起。随后两人一同回到磨黑同居,阿哩便生出了与岩G离婚而改嫁此人的想法,阿哩的父母也认为自己的女儿嫁至回冷寨后受苦,对离婚的想法也表示支持。
于是在2016年春季,阿哩和她的父母最后一次回到回冷寨中,向岩G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岩G自知家庭条件难以满足阿哩需求,遂应允;岩G既应允,岩G父母也不再多言,同意了离婚的事宜。随后二人办完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儿子岩远由岩G抚养,阿哩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300元。在将此事告知寨子中“老人”们后,二人正式离婚。
在婚姻实践受到国家制度性规范的今天,婚姻关系的解除在必须经过的法定程序外,回冷寨人们的传统习俗也依旧在其中延续,其中,“老人”的参与和见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无论是何原因而导致的离婚,即便已经领取了离婚证,在夫妻二人正式分家居住之前,都要请寨子中的“老人”们到家中来见证。因为离婚涉及夫妻二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老人”作为村落公平和秩序最具权威的监督者,而且还是夫妻二人婚姻关系缔结时共有财产来源的见证者,因此在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上他们能够做出最为公平的裁决。此外,在二人缔结婚姻时“老人”的见证和在场也暗示着是经过了“老人”们的应允,妻子才得以通过婚姻关系进入回冷寨,如今想要离开回冷寨,同样也要获得寨子中“老人”们的同意。
在“老人”们的监督下将财产和子女抚养权划分清楚后,丈夫家中杀一只鸡,摆上一桌饭菜,夫妻二人与公婆和“老人”们共坐。席间“老人”再次教导两人离婚后各自要好好生活、抚养好子女,随后夫妻二人跪拜父母,为父母敬上一杯酒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女方搬回娘家居住。在回冷寨人们的观念中离婚并不是一件羞耻的事情,他们认为夫妻间关系和睦、二人勤劳上进、生活富足是一个家庭的基本状态,若无法达到这样的标准,两人便不必继续挣扎在这样的生活中。因此在回冷寨中无论在何年龄段离婚、再婚的现象都较为频繁。
除了由“老人”们见证下的婚姻关系解除外,在回冷寨中还存在着另一种“非正式”的解除婚姻关系方式。“老人”们见证的离婚发生在夫妻二人对离婚的事实达成合意之后,若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执意离婚而另一方对此持有异议,希望离婚的一方便会以消极的方式向对方做出回应而促成两人间事实上的离婚。最为常见的方法便是意欲离婚的一方以外出打工的方式离家同对方长期分居,家中的活计、子女的照管和老人的赡养全交给另一方承担,往往一次离家数年都不见其露面。时间一长,寨子中的人们也就默认这对夫妻实际上已经离婚而不再将夫妻二人视为一家人。更有甚者,一些“离家出走”者跨越边境到老挝境内打工而结识了当地的“克木人”,不受中国婚姻制度的管辖,他们便在当地结婚生子,只是当遇到诸如亲近者结婚、过世等事件时才临时返回中国。
(二)内婚传统的坚持
在多族群共生的社会环境中,族群内婚是一项同时存在于不同群体中的特殊生活方式。族群内婚要求本族群成员将婚配对象限定于族群内部,并从文化和制度上对跨族群的婚姻关系加以排斥,最终表现为存在于不同族群中反映着内婚特征的婚俗观念。
族群内婚习俗能够有效地将本族群的成员维持在族群内部,以防止作为本族群基本构成和文化承载者的“人”的流失;同时,限制族群间的通婚也可以防止因外族群人员的流入而导致“他者”的社会文化元素对本族群的渗透。现实社会生活中,族群内婚习惯与其他限制族群间交往的习惯一道成功地实现了对于族群边界的维护,在与特定对象的通婚关系中,族群成员对于本族群的自我认同观念也得到了强化,使得特定族群在多族群共生的环境中维持族群的完整和延续,不致为他族所同化。
族群内婚的观念和传统同样也存在于回冷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通过将通婚对象限定在克木人的范畴之内,回冷寨人们成功地守护住了他们的族群边界。同时他们也深处于傣族群文化占据主流的地方社会中,对傣族群文化的借鉴和日常生活中与傣族群的频繁接触也存在着回冷寨人们通过婚姻关系而为傣族群同化的潜在危险。但族群内婚的传统同样存在于傣族群的社会文化中,这一观念的存在也将回冷寨的人们排斥于傣族群之外,这也在客观上限制了两个族群间婚姻方面的交往。时至今日,随着民族团结、平等政策在当地的宣传和落实,过去严密的群体内部通婚圈也打开了缺口,族群间通婚现象逐渐增多,但族群内婚依然是婚姻关系中的主流,在族群完整的维护中依然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1.本族的惯习
在克木人的族群社会中,从本族群内部选择婚配对象的习惯大多以观念的形式体现,而用于控制族群内婚行为的制度性规范并不突出,也未有直接涉及婚配对象选择的硬性规定,仅在受图腾姓氏所规范的氏族外婚习惯中有所表现。
图腾姓氏这一文化元素在西双版纳地区仅为克木人所拥有,图腾姓氏的存在,最为主要的目的是保证克木人的婚姻关系在氏族之外发生,从而避免“近亲属”之间的婚配。然而,受到图腾姓氏制度规范的氏族外婚传统作为族群内婚观念辅助性的补充,也在一定程度上将回冷寨人们的通婚对象限制在了群体之内。因此,在回冷寨的人们寻找与自己并不属于同一图腾氏族的配偶或者明确对方所属的图腾姓氏的过程中,以图腾姓氏为依据,他们的婚配对象也就被限制在了本族群内部。
而以图腾姓氏为婚姻规范的依据,在择偶的过程中,婚配对象所属的图腾氏族便是适婚者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夫妻和双方父母,以及“老人”们都有确定二人图腾姓氏归属相异的责任。
虽然图腾姓氏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持回冷寨人们族群内婚的习惯,但跨族群的婚姻关系同样能够避免同一氏族间婚姻关系的发生。然而回冷寨人们并未以此方式为应对,而是依旧在族群内婚的前提下实行氏族外婚。而维持他们族群内婚习惯最为直接的动力来自人们的传统观念:“以前老人跟我说‘水不(注)满田,不会流出去;煮汤不满锅,(汤)不会溢出去’。意思就是水不能放太满,有多大的田、多大的锅就放多少水。自己民族要跟自己民族结婚,不能‘流’出去。”[57]
本族群成员不“流”出去,既能够保证将族群维持在能够支撑起本族群社会文化特征的规模,也能够实现对当前族群所控制的自然资源的实际占有和控制。但在多数回冷寨人们的观念中并未将坚持族群内婚传统的理由上升至从族群生存和发展的层面进行考量,他们考虑更多的是对这一习惯的惯性沿袭,以及从现实生活的角度所进行的思考。
夫妻二人成婚前,双方父母都要对对方的家庭进行一番了解和打探,打探的主要方式便是通过对方寨子中的亲属进行了解,只有对方的家庭境况符合父母的预期他们才不会反对这场婚事。同样,夫妻双方家庭婚前的互相了解也直接关系到夫妻二人婚后是否和睦以及两个家庭的联姻是否成功,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这一场婚姻的失败。然而,若是婚姻关系跨越族群边界而发生,在对方的族群及村寨中缺乏能够提供充足信息的亲属,双方家庭相互了解的渠道便也由此而缺失,对于回冷寨人们而言这将增加夫妻二人婚姻关系不稳定的风险。因此在回冷寨人们的观念中普遍存在着“(找对象)要找自己‘民族’,(因为找)自己‘民族’(可以)认得人勤不勤快、良心好不好”[58]的观点。
族群间特征上的差异也是回冷寨人们坚持族群内婚的主要原因之一。克木语是身为克木人一员的回冷寨人们必须掌握的语言,在族群内部和村落、家庭生活中他们都以克木语进行交流。如若不知克木语的外族通过婚姻进入回冷寨的家庭,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夫妻和家庭的生活造成明显的障碍。当问及波YY为何不讨来自其他族群的媳妇时,他这样解释:“以前找其他‘民族’爹妈不同意,就是因为话不通,要找自己‘民族’,语言通,说起话(沟通起来)更好懂。”[59]
家中年迈的长辈对于克木语之外的语言更是知之甚少,岩J认为:“话不通跟爹妈在不拢”[60],在这样的家庭中生活若对克木语并不熟练将可能频繁地激发家庭矛盾。语言不通,在日后对因婚姻关系进入回冷寨人们的外族人进行的家庭和村落的规训中也同样面临着障碍,对于为何会坚持婚配的对象在本族群之内,波WB解释:“找其他‘民族’和他们话(语言)不通,怕他们(生活上)照顾不好;我们‘民族’你不听话有‘老人’教育,其他‘民族’不会听我们话,‘老人’教育他们也不会听。”[61]
尽管对区域性社会生活的共同参与让不同的族群都参与到了相同的社会生活之中,但在族群内部,相对独立的族群发展历程也让不同族群在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上的特征不尽相同。这也成为回冷寨人们在找寻配偶时的又一参考因素,因为“找自己民族更好,懂自己民族的习惯,找其他民族你还要去教她”[62]。
在回冷寨人们的口中所说的生活习惯不同的观点主要来自他们与傣族群之间所进行的对照。虽然在社会文化中大量借鉴了傣族群社会文化元素,但回冷寨人们与周边傣族群在日常生活中依然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最为显著的一点便是宗教信仰上的差异。而这一差异在岩M眼中也是老人们不愿让年轻人同傣族群通婚的原因:“老人以前定的规矩傣族(群)不能讨我们民族,(因为)我们没有庙、没有文字,傣族(群)不给嫁。”[63]
因为信奉南传上座部佛教,平日里傣族群便需频繁地进行佛事活动,这是回冷寨的人们尚未掌握或接纳的文化事项。但无论是在婚姻关系中进入傣族群聚落或来到回冷寨,夫妻中属于克木人的一方都将被卷入这些佛事活动中,在回冷寨人们的眼中这都将给他们的生活增添精力和财富上的困扰:“找傣族(群)麻烦,他们‘过赕’、上庙房,搞这些事情要钱还多。”[64]
在傣族群之外,回冷寨人们观念中生活习惯上差异的对照也来自当地的其他族群。过去尼人虽住在比回冷寨人们更深的山林中而与他们少有接触,但在20世纪70年代的政府动迁中他们也逐渐下至坝区而与回冷寨人们产生了更多的交集。在与
尼人的接触中回冷寨人们也逐渐找到了坚持不与他们通婚的理由———为族群的性格所形塑的生活习惯是其中的关键。回冷寨人们认为
尼人中存在着普遍的男尊女卑观念,家庭中的生产劳动、家务琐事几乎都由女性承担,若将自己的女儿嫁与
尼人必将委屈受苦。
而在与汉族的接触中回冷寨人们也归纳出他们的特点:“有文化”、富裕和生活习惯上更具有“现代”特征。对于没有“文化”和相对贫困的回冷寨人们,与汉族的婚姻将会“门不当、户不对”,同时也存在着因生活水平差异而在族际通婚上遭到汉族拒绝的潜在可能。此外,对于生活习惯较为传统的回冷寨人们,在接纳和适应汉族所代表的“现代”生活上他们也面临着较大的困难:“汉族跑来跑去,找汉族就要跟着他们跑,到处跑,田地、林地留不住,到老了吃什么。”[65]
随着日后观念的开放和汉族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地社会,回冷寨人们对汉族逐渐表现出接纳的态度,而且在汉族的观念中一直都对跨族群的通婚持开放的态度。但在汉族移民刚开始大量涌入当地的时期,回冷寨人们对于同汉族的接触表现消极,主要原因来自过去老人们观念中形成的对于汉族的猜疑和惧怕。
汉族是最晚进入当地的族群,并且在大部分情况下他们的到来都具有官方的色彩,尤其是在作为国家力量代表的汉族群体在地方上施行的国家治理实践遭到当地人们的误解后,回冷寨人们对于官方力量的防备也在客观上在汉族与回冷寨人们之间形成了隔阂。老人们回忆,在解放初期,回冷寨的人们甚至都不敢同汉族有所接触。在街上与汉族迎面而过大家都纷纷低头回避,若是有汉族进到了寨子里面更是躲在家中不敢露头。
传统习俗的延续让回冷寨的人们都倾向于从本族群中找寻婚配的对象,将地方社会中的“他者”排斥于传统的通婚圈之外。这样一来,夫妻双方能够保证他们共同拥有的族群身份能够为后代获得,而避免了后代成为“他者”成员的可能。同时,来自同一族群的夫妻婚配也为族群性的社会文化特征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家庭空间,家庭成员的共同持有满足了族群性社会文化特征存在的基本需求,而代际成员间的濡化行为也为族群性社会文化特征的承继提供了条件。
2.“他者”的观念
回冷寨人们的族群内婚观念和实践的形成既有自身对于这一惯习的建构和阐释,也离不开当地社会中同回冷寨人们发生接触的“他者”对这一观念的影响。傣族群是回冷寨人们接触最为频繁的群体,但至今族群内婚也依然是傣族群内部较为提倡的婚姻关系形式。傣族群为何不与回冷寨的人们通婚?其中既有延续的观念传统,也有社会文化差异所带来的限制。
历史上,傣族群就将包括克木人在内的山地族群泛称为“卡”,在解放以前属于“卡”的族群均要以劳役或产品的形式向傣族群交纳赋税,因此围绕傣族群而生活的“卡”人们在过去往往非常贫穷。在对地方资源的竞争中,相对富庶的傣族群自然不愿同贫穷的克木人通婚,从而避免借助于自身族群优势所获得和掌控的资源通过婚姻关系而为克木人所获得,以保证本族群在地方社会中的优势得以持续。
更为重要的因素在于,属于“卡”的克木人是在社会地位上低于属于统治阶层的傣族群的族群。若同克木人通婚,嫁给克木人的傣族群成员便要放弃原有的身份而接纳“卡”作为自己新的身份,这对于婚姻关系中的傣族群一方及其家庭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事实。而当克木人通过婚姻关系进入傣族群家庭后,傣族群也不愿意让其就此获得身份地位上的改观。
利用社会地位上的悬殊,傣族群将通婚的对象保持在群体的范畴之内,从而实现族群完整的维持和社会优势地位的保持。两个族群间社会地位上的差异也在回冷寨人们的观念中形成了傣族群轻视他们的态度,进而也在通婚态度上得以体现:“以前老人说傣族(群)和我们有仇,以前以前的时候傣族(群)就跟我们在不拢,老人讲(故事)我们还跟他们打仗。他们看我们人口少就欺负我们,我们说话他们听不懂,就小看我们。”[66]
可见,克木人同傣族群征战的传说不但将两个族群间社会地位差异的形成进行了阐释,在现实生活中同样对回冷寨人们与傣族群双方间的态度生成造成了消极影响。在回冷寨人们的理解中,傣族群因征战中取胜而获得更高社会地位,进而在历史上对他们加以歧视而拒绝与之通婚的逻辑便也形成。此外,回冷寨的人们也提到,在现实生活中傣族群同样存在着对他们的轻视和冒犯,这也在双方之间的通婚观念上造成了消极的影响:“傣族对我们不礼貌,他们(结婚)不找我们,我们也不找他们。”[67]长期以来,傣族群都是在物质生活上较克木人更为富裕的族群,两个族群在物质生活上的依据也是族际通婚关系建立中的阻碍:“以前我们也想着找傣族(群),他们看我们穷,不给嫁,(跟姑娘)摸摸手就拜拜了。”[68]
观念上的隔阂成功地阻滞了两个族群间规模性的通婚互动关系,但跨族群的婚姻关系缔结在回冷寨人们与傣族群间也时有发生。对于回冷寨人们而言,处于地方社会“下层”的他们将能够与居于“上层”的傣族群建立姻亲关系视为莫大的荣耀。将自家的女孩嫁到傣族群家中被认为是极好的亲事,若谁家讨到了傣族群的媳妇则会在寨子中引起轰动,此人更会成为人人羡慕的对象。对于傣族群而言,只有因个人或其家庭中出现了消极因素而难以在族群内部找寻到合适的配偶时他们才会到族群之外寻找:“以前傣族(群)讨其他民族的不是好人,爹妈教育不了的才讨其他民族。傣族(群)人口多,我们人数少,他们小看我们,他们认为姑娘嫁给我们受欺负了,好姑娘不会嫁过来。”[69]
与傣族群相同的观念也存在于汉族移民群体中。在属于国家形象代表和国家力量实际执行者的汉族群体中,他们也更倾向于在本族群中建立婚姻关系。在过去,想要同聚居于地方行政部门中的汉族通婚对于回冷寨人们而言也是奢望,就连生活于他们周边的农场人也和他们在婚姻交往中保持着足够的距离。
而在这些汉族的眼中,回冷寨人们因生产生活的原始始终是贫穷落后的代表,借助于国家力量帮助回冷寨人们走出贫困、融入现代生活是他们集体性的目标,但具体到个人则并不愿就此而沦为与“贫困”族群相当的“民族”。所以“汉族好的人也不找其他民族(通婚),要有困难的汉族才会找”[70]。此外,回冷寨人们认为汉族也比他们更为精明,以自己家庭条件极难将汉族通过婚姻关系留在家中:“汉族和傣族(群)人口多,做什么事都精打细算,要是钱不够用他们就跑了。”[71]
除了因历史上形成的社会地位差异和随之延续至今的歧视性观念对回冷寨人们和傣族群族际婚姻关系发生的限制外,傣族群拒绝与回冷寨人们通婚的现实考量则来自族群间社会文化特征上的差异,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来自宗教信仰上的不同。
【回冷寨的第一个傣族媳妇】
依J(1993年生)是嫁入回冷寨的第一个傣族群的成员,依J家住在镇上的景寨,而她的丈夫岩W是回冷寨中修理摩托车的一把好手。
早年岩W在镇上和亲戚合开了一间修理摩托车的铺子,紧邻着依J家,在依J姑妈的介绍下两人得以认识。两人互生感情最终谈婚论嫁。然而对于与回冷寨小伙岩W的婚事,依J的家人极力反对。依J回忆,在知道了她要与岩W结婚后家人不仅不允许她外出,岩W上门找依J还常受到她家人的责骂。
而父母不愿依J嫁与岩W的原因主要在于他们和岩W所属的回冷寨人们信仰上的不同。依J回忆,她的父亲就曾劝过她,告诉她要是嫁入回冷寨,去世后便要按照回冷寨人们的规矩受后人们的供奉。因为傣族群有庙房,无论是关门节还是开门节都要“养死人”,即过世者时时都能受到后人们的供养。而回冷寨人们去世后只在丧礼后三天由晚辈到墓地献饭,此后便不再过问。依J父亲所担心的便是依J去世后将变成“饿鬼”而要自己去找吃的。
但家人对依J婚事的阻挠并未奏效,半夜时依J依然会从家中二楼跳下偷偷与岩W幽会。时间一长,依J的家人虽然对这门婚事仍持反对意见,但已无力阻挠,在家人的勉强同意下2011年两人得以完婚,出嫁当天依J的父母依然对这门婚事抱怨不已。婚后依J便搬至回冷寨同岩W一同居住,次年诞下一个男孩,直到此时,依J父母的抱怨、反对之声才渐消。
但依J的父母认为依J嫁与岩W已属吃亏,他们的孩子便不能再随父亲一方的家庭,于是将孩子的户口落至景寨,民族成分也定为傣族。作为寨子中第一个正式讨到了傣族群媳妇的克木人,岩W不仅为人们羡慕,其名声也远播,远近的克木人寨子中都能听到关于他娶傣族群媳妇的故事。
值得注意的是,傣族群以宗教信仰不同为由将他族排除在婚姻关系之外并不是针对回冷寨人们或克木人而为,宗教信仰也是傣族群实行族群内婚传统的普适性依据之一。与依J一样,她的哥哥也找了一个汉族姑娘做女朋友,母亲也以相同的理由劝哥哥重新找一个傣族群的姑娘。母亲说:“我们死掉以后要上庙房,你们就什么都认不得了,(找其他民族的媳妇)还要我一步一步地教给她。”[72]在问及为何傣族群不讨回冷寨的媳妇时,这也成为他们对此最为有力的解释。
“他者”在婚姻关系上对回冷寨人们的排斥也在客观上对克木人族群完整性的维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普遍存在于“他者”中的不与“外族”通婚的习俗限制了回冷寨人们通婚对象的范畴,回冷寨人们传统的族群内婚观念也由此得到了强化。克木人是地方社会中最为弱势的族群,他们长期接受着强势族群的社会文化元素向克木人族群的单向流动,而强势“他者”内婚传统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社会文化元素进一步地流向回冷寨社会文化中,在客观上为回冷寨人们所持有的族群性社会文化特征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三)通婚圈的变迁
“通婚圈即婚姻的选择范围,指的是某一婚姻个体在择偶时可能选择的地域或群体范围”[73],地理区域和婚姻关系中的交往对象是衡量一个族群通婚圈最为主要的两个指标。在回冷寨人们以族群内婚为通婚规则的传统观念中,通婚对象的群体选择将他们的通婚圈限定在克木人族群的范畴之内,而同一地域内其他族群在通婚范畴上同样的族内选择也进一步明确了回冷寨人们族群性的内婚选择。尤其是在同傣族群的族群内婚规范相对照时,回冷寨人们的族群性内婚选择也具有了等级差异的特征。
然而,回冷寨人们的婚姻习惯也并非一成不变,动迁来到坝区后,回冷寨人们接触到了傣族群之外更多的“他者”。随着国家民族政策在地方社会的落实,以及对地方性社会活动更多的参与,在诸如互助性的生产劳作、共同求学、外出务工以及自发性的日常交往中回冷寨人们对于他族的认知不断深化,固有观念也逐渐被打破。其中一个直观表现便是回冷寨人们的通婚圈逐渐开放。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跨族群通婚现象开始在回冷寨中出现。通过婚姻关系的缔结,回冷寨人们与“他者”间的人员流动逐渐频繁。随着通婚圈的开放,回冷寨人们通婚圈的特征也逐渐由族群性向地域性发生转变,地方社会中大部分的“他族”群体都进入到了回冷寨人们的通婚范畴之内。与此同时,克木人与傣族群之间固有的通婚禁忌依然为两个族群的成员所遵循,而在传统族群内婚观念指引下的族群内部跨境通婚现象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和政策的引导下则表现出逐步缩小的趋势。
从中可以发现,虽然族群内婚的传统因为跨境通婚数量的减少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在回冷寨人们具体的婚姻事件中依旧保持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克木人族群范畴。一方面,克木人与傣族群之间的互不通婚习俗在客观上依然维持着各自族群的完整;另一方面,与回冷寨人们存在大量通婚现象的汉族在婚姻关系中内化于克木人族群,从而避免了因为跨族群通婚导致的族群成员流失和外族文化对族群代表性文化产生的替代。
1.与外族通婚
然而随着自发移民而来的汉族的大量涌入,过去回冷寨人们与汉族间互不通婚的习俗也逐渐被打破。与此同时,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及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促使地方社会中族群间所形成的隔阂逐渐瓦解。加之生计方式由族群性向地方性的转变导致族群间接触的增多,以及通信、交往方式的多元化,回冷寨人们与当地世居族群间的通婚现象也渐渐出现。而新的族际认知和观念对回冷寨年轻人的影响最大,他们与“他者”间的通婚现象也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
表1 回冷寨不同年龄段跨族群通婚现象发展趋势
① 包括已离婚、丧偶及再婚者。
图1 回冷寨不同年龄段跨族群通婚现象发展趋势
资料来源:田野调查统计数据。
从表1和图1中可以看出,除了61岁及以上的人群中不存在跨族群通婚的现象外,跨族群的通婚现象在中青年的回冷寨人们中均有发生。
61岁及以上的老人们,他们婚姻关系的缔结均发生于1971年回冷寨迁入坝区之前,这一群体中并不存在跨族群通婚现象的主要原因可分为两个方面:主观上,解放后老人们虽然经历了现代化的洗礼,但现代化带给他们的改变主要体现在物质层面,在观念上他们依旧延续着回冷寨人们的固有传统,族群内婚的习惯仍然在回冷寨人们的观念中占据主流;而客观上,回冷寨所处旧址相对封闭,族群间的接触大多只同傣族群发生,同样遵循族群内婚观念的傣族群也不与回冷寨人们发生婚姻关系。
随着回冷寨迁入坝区,与傣族群村寨的毗邻让他们和傣族群间发生了更多的互动,同时,同样为政府动迁至当地或自发迁移而来的其他族群也扩大了回冷寨人们族际交往的范围。与此同时,地方社会的现代化和回冷寨人们对地方社会生活的参与不断更新着他们的婚姻观念。其他族群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到了回冷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借此他们也获得了对新“他者”形成认知和转变观念的机会。从迁入新址后第一批达到适婚年龄的回冷寨人们开始,跨族群通婚的现象逐渐增多。
值得注意的是,在40岁及以下年龄段的回冷寨人们中,在婚配对象的选择上跨族群的倾向成为主流,在已发生的婚姻事实中2/3的夫妻其中一方均来自外族。跨族群婚姻现象在年轻人中的大量出现,既有婚姻观念持续转变的直接影响,生计方式的转变也让大量的年轻人离开故土外出务工,因生计方式转变导致的地域内人员流动性的增强也间接地为回冷寨人们接触外族提供了更多机会。同时,更为便捷有效的现代通信方式也扩大了回冷寨人们的交际范畴,提高了沟通的效率,回冷寨人们的通婚圈由此扩大。
吸引着回冷寨人们婚姻观念由族群内婚转向建立跨族群婚姻关系的转变,除了观念的开放和社会转型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外,他们对他族认知的深化也是其中重要的影响因素。这一现象从回冷寨人们在跨族群通婚对象的选择上可见一斑:
表2 回冷寨跨族群通婚对象选择趋势
图2 回冷寨跨族群通婚现象趋势
资料来源:田野调查统计数据。
从表2和图2中可发现,在回冷寨人们的跨族群通婚关系中,汉族在其中是绝对的主流。
与其他族群相比,汉族在族际通婚和交往上持相对开放的态度。汉族群体本就是一个通过吸纳不同族群形成的群体,在族群间的接触和交往中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和同化能力。[74]此外,相较于当地其他族群依然较为“原始”的农耕方式,汉族群体借助于所掌握的精耕农业能够从自然环境中获得更为稳定和持续的生存资源,对于回冷寨人们而言,以通婚的方式获取和借鉴“先进”生产技能也成为可以实施的手段之一。
更为重要的因素还在于,在如今回冷寨人们的观念中,他们普遍对汉族持有好感。“脑子灵活、会做生意、会赚钱、吃苦耐劳”是寨子中人们对汉族的基本印象,因为在地方社会的生活中无论是农事活动中新生产方式、新技术的引入,还是农事生产之外的经济活动的参与,回冷寨人们也确实只能跟随在汉族之后。而且在农事生产上汉族也比他们更为勤劳,在农事之余汉族能够充分利用闲暇时间赚取更多的收入,而不像回冷寨人们一般将闲暇消磨在娱乐活动中。
在年轻回冷寨女性的观念中,对汉族存在的好感更为普遍,她们将汉族视为婚配的首选对象。虽然依L如今的丈夫只是“半个”汉族[75],但在她口中对于“讨汉族老公”的意愿毫不掩藏:“我嫁人最想找的是汉族,因为汉族比较会疼(体贴)人、会照顾人,吃苦耐劳、生活独立,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在得住(生存得下来)。我们民族就特别依赖父母,平时只会喝酒,老婆说(责备)一点就跟你闹,没有责任感。”[76]而且与回冷寨人们相比,前夫为汉族的依Z认为汉族也不存在过多的性别禁忌,能够在生活中为妻子提供更多的帮助:“我们民族讲究多,男人不能摸女人的裙子、内衣裤,男人不做饭、不砍柴,家务事全部都是女人来做。汉族就不一样,这些事情他们都做得,有些汉族(男人)做家务比女人还做得好。”[77]
不但达到了适婚年龄的回冷寨女性更倾向于嫁给汉族,一些父母也鼓励自己的孩子同汉族婚配,咪KL(1964年生)便是其一。咪KL育有两女一子,大女儿嫁给了寨子中的岩J,二儿媳来自勐捧镇的结寨,当三女儿开始寻找配偶时,咪KL给女儿提出了建议。咪KL觉得大女儿、二儿子都在本族群内部婚配,希望三女儿能够找一个汉族丈夫。因为她认为汉族勤快、脑袋灵活,能够在生产生活上带来明显的改观。
咪KL连分家用的宅基地都已在寨子中为三女儿留好,就是希望嫁与汉族后其能到寨子中上门居住。对于夫妻二人日后的生活,咪KL也进行了一番规划:丈夫可以在外打工赚钱,女儿则在家中做家务、照顾后代,在同一个寨子中生活,日后后代的养育上咪KL也能帮上一把手。然而三女儿并未听从母亲的建议,最终还是嫁到了小满寨。
虽然倾向于同汉族婚配,但在与汉族所缔结的婚姻形式上,回冷寨人们希望将汉族纳入自己家庭内部而不是进入汉族群体中生活。对于观念新且能吃苦的汉族,回冷寨人们更愿意将自家的产业交给他们来经营。他们认为自家的产业在经汉族之手后不但能够维持他们的衣食无忧,也存在着潜能被进一步挖掘的可能。另外,在移民自当地的汉族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因为在老家生活无望而进行的被迫迁移,来到当地后他们也希望获得一份土地开展生产、生活以摆脱漂泊的现状。对于他们而言,当前能够满足他们这一愿望最为有效的途径便是通过婚姻关系入赘当地族群之中,对此他们也并不排斥。
因此在回冷寨中与汉族通婚的现象都表现为入赘婚,即汉族姑爷到女方家上门,定居于回冷寨。一段时间的生活后,这些汉族姑爷基本都已融入了村寨的社会生活中。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即便不能流利地说一口克木语,也能够完全领悟人们用克木语所表达的意思。对于族群性的社会文化生活他们也能够积极地参与其中,传统节日中常见到他们忙碌的身影,遇到了困顿或病痛,他们也遵循习俗先求助于传统的宗教仪式。对于他们所生育的后代,不但村寨中都将其视为克木人,与少数民族相关的优惠政策的存在也让这些父亲们更愿意自己的孩子获得同克木人身份相联系的少数民族的身份。只是在汉族家族观念的影响下,取名时在获得一个克木人名字的同时,他们也会为孩子取上一个汉族名字。
从图2和表2中还可以发现,过去克木人与傣族群间互不通婚的情况似乎也出现了松动的趋势。但需要说明的是,回冷寨中所发生的四对与傣族群间跨族群通婚的关系,只有上文中所提及的依J是来自当地的傣族群,其余三人中一人来自与勐满镇相邻的勐捧镇,一人来自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一人来自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三人的出生地已超出了她们所属族群成员及回冷寨人们观念中地方社会的范畴。她们三人所属的族群在历史上均未和回冷寨的人们甚至克木人发生过接触,便也未能形成对克木人的认知。因此在她们与回冷寨人们婚姻关系的缔结中父母和族人们的反对理由大多与路途遥远、沟通不便有关,而未对婚配对象的族群身份因素考虑太多。
然而在回冷寨人们的观念里,因为她们具有和当地的傣族群一样的民族身份,便也将她们视为与当地傣族群属于相同族群范畴的成员。因此对于她们能够通过婚姻关系进入到回冷寨中,回冷寨的人们不但将其视为一件光彩的事情,也认为傣族群与他们之前互不通婚的传统正在逐渐被打破。但在现实生活中傣族群与回冷寨人们间互不通婚的传统观念依旧延续并主导着婚姻对象选择上的取向,且现实生活中族群间所存在的差异也限制着跨族群婚姻关系的发生。
2.跨境通婚
作为族群内婚的对象之一,老挝境内的克木人一直都在回冷寨人们通婚对象的范畴中,而且多样的交往方式让回冷寨人们和老挝克木人维持着稳定的通婚关系。
尤其是回冷寨的人们身为从老挝迁来的“克木老”,他们中的大部分家庭至今都还和老挝境内的亲属保持着联系和往来。过去回冷寨的小伙子们便常去老挝境内紧邻国境线的克木人村寨中“喝开水”,且随着生计方式的变迁,老挝也成为年轻人们外出务工的目的地之一。
但解放后随着国家对边疆地区治理的不断加强,以及赋予回冷寨人们的公民身份都让中老两国的国境线在回冷寨人们的观念中逐渐明晰,这也对中老两国克木人间的跨境族群内婚造成了直接的阻碍。
对于公民婚姻关系的建立,国家的控制体现在所制定的相关行为规范和行动限制上。虽然国家并不限制跨境婚姻关系,但婚姻事实的建立必须以一夫一妻、达到法定婚龄等法定原则为前提。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嫁入中国的老挝克木人媳妇须提供身份、未婚或离异等证明和出入境通行证和居留证等材料。面对收费名目繁多、行政效率低下的老挝地方政府,较少同政府接触的回冷寨人们极难获得完整的证明材料。中老两国法律中关于适婚年龄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对于跨国婚姻关系的双方,婚后只有待两人均达到本国法定婚龄方能领取结婚证。诸多的阻碍让跨国婚姻关系大多只有事实而未能得到制度的认可,举行过传统的婚礼仪式后婚姻关系便告缔结。
婚姻关系缔结过程中所要经历的烦琐程序让回冷寨的人们为免于麻烦而尽量不选择去老挝“讨媳妇”,而且缺乏国家认可的婚姻关系还意味着婚姻关系中外籍一方的当事人无法享受到由居住国所提供的社会福利和保障。没有领到结婚证的老挝媳妇无法将户口落入所居村寨,与之相关的村集体福利便也无法为没有户口的“黑”媳妇所享有,对于有老挝媳妇的家庭,此时便失去了一份既得利益。这都让回冷寨的人们对同老挝克木人的通婚持消极的态度:“找中国的(媳妇)办户口好办、田地都有,讨老挝媳妇不给户口、不分田地。我爸爸以前在的时候就对我说:‘你要讨老挝媳妇就不要跟我在,到老挝去在,你办事情我不跟着去。’”[78]
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划分中,没有户口的老挝媳妇及其家庭的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同样,“黑”户口的老挝媳妇无法享受到由国家所赋予的社会和医疗保障,在老挝媳妇年老和病痛时无疑会给其家庭增添更多的负担。
事实婚姻带来的消极后果还体现于他们所生育的后代也难以获得公民的身份,回冷寨的人们对此也有着明确的认识:“实在找不着才会去找老挝媳妇,中国人办户口什么的都好办,娃娃可以生两个,找老挝(媳妇)生第二个不给你办户口。”[79]不但已经讨到了中国媳妇的岩Y有这样的认识,已经到了谈婚论嫁年纪的岩L也不愿讨老挝媳妇:“娶老挝媳妇不太现实,会给后代带来不便,读书、就业都困难,主要是(子女)落不了户口。”[80]
缺乏体现国家强制力的前序婚姻关系证明,事实婚姻关系中所诞生的后代便也无法为国家直接认可,没有户口的后代除了无法享受村落和国家的保障外,也无法享受到国家的义务教育福利。在回冷寨中流传着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跨境婚姻关系中诞生的第一胎可以在村干部开具证明材料的前提下落户,第二胎就需要先回老挝开具未婚证明再回国办领结婚证之后方能落户。证明材料开具上的烦琐也使得在村寨中形成另一条不成文规定:为避免日后在落户问题上疲于应对,具有跨境婚姻关系的家庭只允许生一个小孩。
因没有户口而无法享受国家、村寨福利的老挝媳妇,以及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公民身份的跨境婚姻后代的存在都无疑会给家庭造成额外的负担,所以大部分的回冷寨人们都选择了尽量避免此类婚姻事实出现。
国界的存在和国家对本国公民的管辖限制和缩小了中老两国克木人间通婚的规模及频率,在此过程中,“老挝媳妇”这一概念和身份也因跨境婚姻的事实而被赋予了更多内涵:“自己家条件有点苦,讨中国(媳妇)怕人家不愿意跟你在,在这边没有点钱都讨不到老婆。”[81]在回冷寨人们的观念中,“老挝媳妇”不仅指因跨境婚姻关系而在中国境内生活的克木人女性,若谁的家中有“老挝媳妇”也暗示着这是一个生活条件并不宽裕的家庭。
除了现代国家及其疆界的存在对回冷寨人们的跨境交往造成直接影响外,中老两国对于克木人聚居区域的现代化建设及因现代化建设导致两国克木人在社会、生活方面所出现的差异也间接地对他们的跨境交往和联系造成消极影响。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的参与使得回冷寨人们在家庭收入的来源和数量上都同老挝克木人逐渐拉大了差距,贫富差距逐渐显现。此后中国从中央至地方各级政府对境内克木人实施的专项帮扶进一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回冷寨人们的社会地位。
虽然老挝克木人的生产、生活水平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得到了提升,但受制于国家相对有限的经济实力和行政管辖能力,与回冷寨人们相比他们的社会发展还处于较低水平。和中国克木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让他们形成了对这些亲属的依赖,他们一味的索取也让中国亲戚们头痛不已。对此,已经渐渐和老挝亲属断了联系的岩L有着深刻的感触:“老挝那边(克木人)思想不开放、日子苦,不像我们(日子好过)。你到他们那边去什么都要钱,到他们家吃肉还要出钱找他们买,一只鸡一两百块钱。他们娃娃又多,跟他们买只鸡煮好抬上来七八个娃娃就围过来了,你最多吃着两三块。他们到中国来又不花钱,在寨子里面住我们还想着搞肉给他们吃,他们上街就提个大包包,看上什么东西还叫你买给他。”[82]
如今,在中国克木人的观念中,“落后”和“穷”是他们对老挝同族的印象,此类观念形成的根源在于老挝克木人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落后于中国克木人。观念中的负面情绪也对中老两国克木人既有的交往事实造成了不利影响,首先受到冲击的便是回冷寨人们和老挝克木人间不断收窄的婚姻流动关系。
在社会生活水平差距逐步拉大的背景下,在中国克木人的观念中同较为贫困的老挝克木人缔结婚姻关系已逐渐演变为一种负担。人们时常抱怨此类跨境婚姻交往中在男方家庭提供丰厚彩礼的同时女方家庭难以拿出与之相当的嫁妆,而在日后的生活中还要时常拿出财物接济老挝的姻亲属。此外,劳役婚的传统需要男方到老挝上门数年,其间男方家庭将缺失重要的劳动力和相应的收入来源,此后在女方家庭需要时丈夫还需同妻子到娘家帮忙,穿越边境的烦琐程序和时间上的耽搁也对男方家庭的生产活动造成明显影响。
因此,在子女们达到适婚年龄的中年回冷寨人们中,对于子女们跨越边境寻找配偶的活动普遍都持反对的态度。
图3 回冷寨跨境通婚意愿人数
资料来源:田野调查统计数据,共调查40人。
观念上的转变并不意味着两国克木人中的跨境婚姻联系因此而中断,跨境婚姻关系的缔结依然时有发生,然而在回冷寨人们的观念中,发生跨境婚姻关系主体的范围已缩小至特定的人群。回冷寨人们族群内婚的传统已逐步被打破,与将自己的女儿嫁给贫困的老挝克木人相比,人们更倾向于将女儿嫁给生活水平较为接近的外族,因此讨“老挝媳妇”成为回冷寨人们发生跨境婚姻关系的唯一类型。在回冷寨人们的观念中,讨“老挝媳妇”也被视为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只有当家庭生活困难讨不到“中国媳妇”又或是男性在生理方面存在缺陷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到老挝寻找配偶。
【岩K的“老挝媳妇”】[83]
岩K(1985年生)家是回冷寨中较为贫困的家庭,婚后的岩K及其妻儿还与两个兄弟(28岁、25岁,均未婚)和父母一同居住于20多年前建盖的竹楼中。因家中田地和林地数量较少,兄弟三人又沉迷饮酒玩乐,农事生产依旧要依靠父母完成,只有在无钱玩乐时三人才会外出打零工以资消费。
2010年,岩K受雇到老挝勐兴收割甘蔗而与现在的妻子依J(女,27岁,老挝勐兴人)相识并在当年完婚,次年生下了儿子岩NX。对于这门婚事,岩K的父母并不满意,不仅因为依J是老挝的克木人,还在于依J是个聋哑人。嫁入岩K家后依J成了家中的主要劳力,受雇种植蔬菜支撑着家中开销,还诞下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儿子。但在谈及儿媳时,岩K的母亲还是抱有极大的不满,认为岩K讨了一个聋哑的老挝媳妇让她在寨子中抬不起头。据寨子中的人们介绍,平日里婆媳二人也冲突不断。
说到这门婚事,岩K的父母也很无奈,家中的境况和岩K顽劣的性格使得人们都不愿与他们家缔结婚姻,因为依J是聋哑人且女方家庭条件也并不乐观这门婚事才得以缔结。岩K的母亲咪KJ回忆,结婚时他们只付给了女方家2800元人民币及一头猪作为彩礼,女方家则未给付嫁妆,依J只带了些换洗衣物便过了门,对于家境贫寒的岩K家来说这也是无奈之举。
然而在老挝克木人的观念中,与较为富裕的中国同族联姻不仅能够改善女儿的生活条件,姻亲关系及在此关系之上的往来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女方家庭的经济,在遭遇困境时女方家庭也可以由此获得一份较为可靠的保障。
【到中国“找老公”[84]的依L】
28岁的依L家住在老挝乌多姆赛省的回当寨子,在当地早已结婚并育有一子,今已3岁。婚后她的丈夫染上了毒瘾,在家中无力做活计且花钱如流水,依L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同丈夫离婚后独自带着幼子和自己的弟弟(阿舅)一同生活。
但依L依旧想找一个丈夫一同过日子,寨子中已经嫁来回冷寨的依S、依莉告诉依L回冷寨生活好,中国这边有胶树可以割,好找钱,建议她也来中国找对象。因为与“阿舅”同住,弟媳与依L相处不洽,“阿舅”也让依L到中国找寻配偶并在中国生活。
于是在2016年8月,依L将儿子交给父母照管,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独自一人来到了回冷寨,借住在依S家。听说依L是来中国“找老公”的,寨子中那些大龄单身的青年纷纷来依S家喝酒。不但寨子中刚离异的岩G、出了名的大龄未婚青年岩P(1985年生)来了,远在伞寨的岩S听闻此事也打电话来询问,但都因为依L是已有小孩的“老婆娘”而作罢。
除此之外,寨子中的人们也不断为依L介绍着回冷寨以外的对象。波BW(1962年生)通过亲家给她介绍了一个来自河南的汉族,此人来当地打工并落下腿脚残疾。见到依L后对各方面都比较满意,但此人说婚后要将依L带回河南且不要小孩同行,依L觉得路途太远而作罢。波KD则为依L介绍了一个在关累定居的汉族,并亲自驾车送她前去相亲。此人在当地有1000余棵胶树,生活稳定,依L比较满意。此人也觉得依L合适,相亲时便将她留在了家中,第四天才骑摩托将她送回回冷寨。
回到回冷寨后依L便决定立即返回老挝家中。在将这一情况告知“阿舅”后,“阿舅”让依L回家商量,并顺便领“阿舅”和父母前来同此人商谈二人的婚事。虽然在一开始依L想从本族群中找寻对象,因为依L不会说汉语,但和此人相互属意后依L觉得语言也并不就是他们生活中的障碍,在日后的生活中她能够学会汉语。
虽然回冷寨人们同老挝克木人之间的通婚关系依然存在,但通婚的规模早已缩小,如今的寨子中存在着跨境婚姻关系的家庭只有5户。而且随着“讨了老挝媳妇便将成为家庭的负担”“只有在中国讨不到媳妇才会去老挝讨”这样的观念在回冷寨人们中的普及和深化,与老挝克木人间的通婚关系在年轻人中越来越少。渐少与老挝克木人通婚,也让回冷寨的人们失去了一个保证族群成员规模、维持族群性社会文化延续的重要来源。对于克木人身份的维持和族群的延续,回冷寨的人们只能求助于其他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