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到“族”

一、由“人”到“族”

关于克木人身份的争议肇始于新中国成立以后,出于落实以团结、平等、发展为内容的民族政策,建构以中华民族为核心、多元一体民族-国家的需要,在国家的话语体系之内开始了一场对克木人的身份认知和民族身份确认的实践,以“民族识别”为旗号,这一实践前后持续了55年。在对克木人民族身份进行识别的半个世纪里,国家对克木人该以何种民族身份自居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导致克木人的民族身份归属两起两落。据此,对克木人民族身份的认定也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4~1978年,虽然受到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但将克木人识别为“克木族”是这一时期身份识别的主要思路;第二阶段为1979~2007年,将克木人识别为何“民族”的争议始现,但随着国家民族政策的调整,对克木人的识别工作陷入停滞;第三阶段为2008、2009两年,作为扶持克木人的内容之一,也为将扶持政策更好落实,克木人最终获得了具体的民族身份———“布朗族”。

(一)一起一落

对克木人作为单一族群的认识始于1954年进行的民族调查研究。1954年3月云南省委指示,由中科院语言研究所在内的7个单位专家、学者组成云南民族识别研究组,由林耀华等人负责开始对云南省全省的少数民族进行识别和归并。经过此次识别,共有21个少数民族族称得到确认并列入全国少数民族族别,同时也余留下了70余个未能识别族属的群体,其中就包括族称记为“插满”的克木人[62],随着调查的深入,知道“插满”就是克木人的他称。[63]也正是在此次识别中第一次对中国境内的克木人群体产生了“族群”概念上的认识,云南省民委民族识别综合调查组撰写的《云南民族识别综合调查报告》就提到:西双版纳州的“插满”,人口918人。主要分布在易武县的勐腊区(280人)、勐捧区(457人)、尚勇区(178人)。自称“高棉”,傣族称之为“哈莫”,汉族称之为“插满”。“插满”古代就定居在易武县,是古老的土著民族。……“插满”人虽长期和傣族杂居,但自认为民族族别有别于傣族和其他民族。[64]据此民族识别综合调查组从自称、历史、民族心理素质等特征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克木人具有单一民族的一些特征[65],可以将其认定为单一民族,族称可定为“高棉”或“克莫”/“克木”。

但随着“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开始,“民族融合风”的掀起在客观上对克木人的族群特征和族群身份表达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面对因重拾起“封建”习俗而可能遭受的伤害,人人自危的克木人群体在主观上放弃了对自身族群特征的表达,族群既有的社会文化传统受到压制。在回冷寨人们的记忆中,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中后期的这一段时间里,他们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生存的社会空间遭到破坏,“玛格乐”“拴牛节”“新米节”“关门节”等集体性宗教仪式都被认定属“封建迷信”而受到禁止。

除对族群社会文化特征的同化外,对既有民族政策的否定和对“地方民族主义”的批判使得这一时期的“民族识别”工作陷入混乱。在“大跃进”中,随着作为“直过”对象的克木人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及其人民公社化的完成,在“浮夸风”和“共产风”的思想下人们认为少数民族同汉族之间在社会、文化上表现出的共性逐渐多于差异,为了尽快跃进共产主义社会,“慎重稳进”的民族工作方针遭到取消并掀起了一场“民族融合风”,不仅对克木人的“民族”归属的识别未见诸文字,在日常生活中克木人群体成员也难以固有的族群身份自居。

(二)再起再落

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1979年4~5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陆地边防工作会议,会议中系统地提出了对“文革”期间遭受破坏的民族政策的恢复,此次会议之后,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民族政策的恢复和落实由各级政府具体着手展开。

1979年11月,国家民委向云南省发来《关于抓紧进行民族识别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对尚未获得民族身份的族群进行识别,对克木人民族身份的识别便在其中。1979年底至1980年初,在国家民委、云南省民委和西双版纳州政府的组织下,针对“岔满”人的民族识别调查组成立,有关专家和学者在克木人聚居地区进行了两个月的实地调查,其中也包括了对克木人社会历史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对克木人的历史传说、经济生产、语言、称谓、姓氏图腾崇拜、姓名双轨制、婚姻、宗教、礼仪等方面进行考证后,认为我国的克木人有自己的语言、浓郁的文化习俗和民族自我意识感[66]

1980年,勐腊县委、县政府召开“岔满”人识别座谈会,座谈会议纪要提出“岔满”人自称“克木”,它不是佤族、德昂族、布朗族或其他民族的支系,而是一个单一的民族。1981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请示关于“岔满”(自称“克木”)人民族识别的报告,报告提出根据民族构成条件、党的民族政策和“名从主人”的原则,应该承认“岔满”人为单一民族,族名定为“克木族”,但未得到批准。同时,也有学者对将克木人识别为单一民族持保留意见,20世纪80年代,国务院有关部门内部已确定克木人为单一民族。“但有人却认为克木人应归并入布朗族为宜。”[67]

在这一时期的民族识别中人们也发现,在经历了30年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实践后,中国已基本形成了固定的民族地域、权利分配格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相应的行政区划也在此基础上得以成立,若进行大范围的民族识别则将面临现有行政区划的调整和民族政治权利的再分配,将不利于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因此,当时的民族识别便以恢复和更改民族身份为主要内容,以归并和认同现有民族为主,原则上不再识别新的民族。对于克木人民族身份的认定此时也到了进退两难的地步,虽然国务院已将克木人确定为单一民族,但受当时民族识别大趋势的影响,有关部门内部也出现了应将克木人归并入布朗族的声音[68]

国内学者及克木人群体成员倾向于将克木人列为单一民族,但国家政策对新设“民族”持消极态度,20世纪80年代,对克木人的“民族”归属讨论依然在持续。“1987年8月8日,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在昆召开学术讨论会,探讨克木人的民族识别问题。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学院、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的二十多位民族学、语言学、历史学等有关学科的专家出席会议。……鉴于克木人在历史、经济、文化、语言、体质和心理素质诸方面有自己的民族特征,与会同志一致认为,确认克木人为单一民族是适当的。”[69]

“1987年,中央民委在回答记者问时宣布‘民族识别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国的民族划定也已成定局。”[70]“1989年11月,国家民委、公安部发出《关于暂停更改民族成分工作的通知》;1990年5月,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又联合发出了《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根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果,中国正式确认包含56个民族,其中55个为少数民族。”[71]不再新设“民族”让克木人失去了由官方认定为单一民族的最后机会,只能以“未识别族群”身份存在于56个民族之外。

(三)确认

作为“未识别族群”,克木人直至2009年才获得明确的民族身份,在此之前因为克木人的“民族”身份一直得不到官方的承认,对他们的社会发展及族群成员的经济、生活水平的提升也造成了一定阻碍。

没有获得民族身份,在民族政策落实中国家针对少数民族所实施的优惠政策克木人也难以享受,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后社会经济发展加快的大环境下,未能享受到国家优惠的克木人经济、生活水平与周边族群差距逐渐拉大,克木人的贫困问题日渐显现。没有民族身份,在进行户籍登记时除在“民族”一栏手填克木人外,也有不负责任的基层派出所将他们的民族身份随意填写为傣族、拉祜族、哈尼族等民族,此举对克木人的族群自尊和认同产生了消极影响。

为此,将克木人归入布朗族以使其获得更好发展的观点再次被人们提出。早在1996年,西双版纳州民宗局便已在克木人群体中对族群的归并进行动员,但克木人群体中对于因民族归并而丧失族群特征和传统的担心,以及国家话语在归并行为中的缺失使得这一观点长期未能得到实践。至2008年对克木人的专项扶持展开,确定克木人的民族身份也成为扶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理由就如同在政界和学术界中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国家只有针对‘民族’的政策,没有针对‘人’的政策”,在于使当时及日后对克木人的政策倾斜具有更为明确的指向。在先期调研的前提下,2008年4月30日,勐腊县人民政府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提交了《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克木人归属布朗族的请示》,并附上全县12个克木人自然村498户村民签字并按有手印的申请书。

同年,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昆明组织了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等相关机构的学者和民族工作者讨论克木人的归属问题,虽然与会部分学者对将克木人归入布朗族持反对意见,坚持认为克木人应认定为单一民族,但大部分学者都赞成克木人归入布朗族。最终于2009年2月3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同意将克木人和莽人归属为布朗族,为布朗族支系。同年3月,云南省政府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克木人归属为布朗族的批复》,再次确认了克木人的布朗族身份。

2009年起,布朗族这一由国家认可并受法律保护的民族身份成为中国境内全体克木人新的社会身份。成为56个民族中的一员后,国家在户籍、学籍、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以“民族”为依据的分类管理,以及与“民族”相对应的政策、社会优惠的倾斜都时刻提醒着回冷寨的人们如何有效而准确地从多元的身份中选取恰当的表述,随之而来的则是相应社会地位及身份的获得。成为布朗族之后,他们与既存的布朗族群体之间的虚拟血缘联系也随之建立,而已施加于布朗族之上的国家政策福利也让作为布朗族一员的回冷寨人们意识到其中所蕴含的潜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