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术语的变迁与定型

三、议会术语的变迁与定型

“议会”二字,在英文中谓之parliament,从法文parlement脱胎而来。古时英文写法,亦为parlement,其字母与原来法文parlement完全相同。法文的parler就是讲话(to speak)之意。彼此讲话,谓之parlement。后因时间的演进,意义渐变,凡一群人集合议事,名之为parlement。[68]虽然它们并不等同于现代“议会”概念,但作为近现代“议会”概念的词源,其古老的“商谈”“谈判”“集会”等含义或多或少还包含在现代概念中。

18世纪的一些西方大辞典中所收入的“议会”概念,一般是指英国和法国之议会;直至19世纪中叶,英国以及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被视为立宪理论的“典范”。西方人认为国家权力之分权制度的原则在这两个“典范国家”的自由政治中得以充分体现。也就是说,直到19世纪,“议会”在西方的大多数国家并不是一个理所当然、众所周知的概念。但也就在19世纪,“立宪”理论在西方得到广泛传播,不少国家开始追求立宪政治。中国士大夫在19世纪中叶刚得知“议会”的时候,正是“议会”这个概念在西方不少国家开始流行的时候。[69]

19世纪的士大夫中,林则徐较早关注到西方议会制度,在其1839年的《四洲志》中述及英美两国的议会制度。英国议会“parliament”译为“巴厘满”,美国议会“congress”译为“衮额里士衙门”。此后,梁廷枏的《海国四说》(1846年)、徐继畬的《瀛环志略》(1849年)对英美议会亦有所介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魏源的《海国图志》对中国人了解西方议会制度起了很大作用,其中征引郭实腊《万国地理全图集》(1838年)、马礼逊的《外国史略》(1847年)等书中关于英国、美国议会制度的内容,还着重叙述了中国人前所未闻的民主体制之选举规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议会术语的运用上,对晚清使臣影响较大的《海国图志》和《瀛环志略》,基本上沿袭《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美理哥合省国志略》和《四洲志》的翻译用语,如“巴厘满”“衮额里士衙门”“公会”和“公会所”等。在晚清汉文西书中,影响较大的慕维廉的《大英国志》(1856年),开始较多地使用“国会”“议会”。19世纪50年代中期,音译议会术语开始淡出,“国会”“议会”和“议院”在晚清汉文西书中被频繁使用。自1866年斌椿的使西日记以后,音译议会术语基本被淘汰了。不过,早期(同治年间)的使西日记基本上没有接受晚清汉文西书中的议会术语,而较多使用不太准确的“会堂”和“议事厅”等术语。自1876年郭嵩焘的《伦敦与巴黎日记》以来,这种局面开始有了明显改观。其中,《伦敦与巴黎日记》中“议院”出现38次,在该书中所有指称议会的术语中所占比例为66.7%。郭嵩焘在《伦敦与巴黎日记》中提到英国的“parliament”时,使用音译词“巴力门”,接着又加上了“议院”一词。值得一提的是,前此一年且影响颇大的《列国岁计政要》(1875年)中,“议院”出现200次,所占比例为75.2%。此后,这一术语在使西日记的使用中呈明显上升态势,并逐渐占据绝对优势。在晚清使西日记中,就使用频率和普适性而言,“议院”最强,“国会”次之,“议会”最弱。这与晚清汉文西书中上述三术语走势大同小异。

与英法以外的西方国家在接受“议会”概念时可直接或基本“借用”英法概念不同,中国人在接受“议会”的初期甚至很长的时间内,却存在着如何移译“parliament”和“congress”的问题。方维规先生指出:“如果我们通览1830年至1890年对‘议会’的不同称呼,便更能增强这种印象。换言之,至1890年代,parliament还没有基本统一的译法。现胪列如下:公会,国家公会,国公会,国会,国政公会,办国政会,巴厘满衙门,巴厘满,会议,公会所,总会,议事厅,公议厅,议会,议政院,集议院,议士会,民委员会,国大公会,议院,会堂,开会堂,议事院,议堂,巴力门会,巴力门,拍拉蛮,聚谋国事之大会,议事亭,公议院,民选议院,全国民会。”[70]这种现象不仅可见于晚清汉文西书和使西日记,从当时传教士和国人编纂的英汉字典亦可见端倪(见表1.9、表1.10)。

表1.9 parliament在19世纪初以来部分主要英汉字典中的汉译名一览表

图示

〔1〕 Walter Henry Medhurst: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Shanghai:Printed at the Mission Press,1847,VolumeⅡ,p.926.
〔2〕 Wilhelm Lobscheid: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with the Punti and Mandarin Pronunciation,partⅢ,Hongkong:Printed and Published at the Daily Press Office Wyndham Street,1868,p.1281.
〔3〕 Rev Justus Doolittle:Vocabulary and Handbook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in Two Volumes Romanized in the Mandarin Dialect,Foochow:China,Rozario,Marcal and Company,1872,Vol Ⅰ,p.47.
〔4〕 Commercial Press English and Chinese Pronouncing Condensed Dictionary with a Copious Appendix,Shanghai:Printed at the Commercial Press Ltd.,1911,p.369.
〔5〕 Karl Ernst Georg Hemeling: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of the Standard Chinese Spoken Language and Handbook for Translator,Including Scientific,Technical,Modern and Documentary Term,Shanghai: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1916,p.1000.

表1.10 congress在19世纪初以来主要英汉字典中的汉译名一览表

图示

〔1〕 Walter Henry Medhurst: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Shanghai:Printed at the Mission Press,1847,Volume Ⅰ,p.291.
〔2〕 Wilhelm Lobscheid: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with the Punti and Mandarin Pronunciation,part Ⅰ,Hongkong:Printed and Published at the Daily Press Office Wyndham Street,1866,p.470.
〔3〕 Rev Justus Doolittle:Vocabulary and Handbook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in Two Volumes Romanized in the Mandarin Dialect,Foochow:China,Rozario,Marcal and Company,1872,Vol Ⅰ,p.92.
〔4〕 Commercial Press English and Chinese Pronouncing Condensed Dictionary with a Copious Appendix,Shanghai:Printed at the Commercial Press Ltd.,1911,p.107.
〔5〕 Karl Ernst Georg Hemeling: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of the Standard Chinese Spoken Language and Handbook for Translator,Including Scientific,Technical,Modern and Documentary Term,Shanghai: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the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1916.

从上述列表可知,编纂者赋予“parliament”和“congress”的基本含义是“集会商量国事”和“民委官会”。在这里,“议会”被视为中国式的“衙门”,“议员”被看作“官吏”,从而在相当程度上消解了议院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以及议员作为“国民代表”“民意代表”的属性,西方议会文化的“民做主”“民自主”的基本精神因而被不自觉地掩蔽起来。这种认识上的偏差无论是在晚清汉文西书还是在使西日记中都长期存在。从林则徐的《四洲志》和李提摩太的《泰西新史揽要》,从斌椿的《乘槎笔记》到载泽的《考察政治日记》,莫不如此。这反映晚清使臣对西方政治制度的认知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了根深蒂固的传统政治构架观念的束缚。此外,在西方传教士的眼中,“parliament”和“congress”都具有“集会商量国事”的内涵,而且二者界限亦不十分分明,如卢公明在《英华萃林韵府》中将“parliament”和“national congress”并举,予以“商量国事大会”之释义。此外,值得一提的是,“parliament”和“congress”在1862年日本人堀达之助所编的《英和对译袖珍辞书》中分别被译为“公会”和“会合、国事,集会”,在1866年“改正增补”版《英和对译袖珍辞书》中依然如此,但在1881年日本人井上哲次郎等人编的外语词典《哲学字汇》中并未收录。

至于方维规先生所言“至1890年代,parliament还没有基本统一的译法”,仍有可议之余地。现拟以数据说明之。1885年张荫桓的《三洲日记》中,议会术语有国会、议院、会堂等,其出现次数和所占比例分别为:国会(87次,20%)、议院(346次,79.5%)、会堂(2次,0.5%);1889年崔国因的《出使美日秘国日记》中,议会术语有议院和国会,其中议院(466次,95.5%)、国会(22次,4.5%);1890年薛福成的《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议会术语有议院和议政院,其中议院(61次,93.8%)、议政院(4次,6.2%);1892年张德彝的《五述奇》,议会术语已基本固定为议院,共出现33次。在同期的汉文西书中,如1894年李提摩太的《泰西新史揽要》中,议会术语出现次数和所占比例分别为:国会(36次,22.9%)、议院(119次,75.8%)、公会(2次,1.3%)。可见,“parliament”的译名在19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已基本定型。

现将关于议会的主要术语“议会”“议院”和“国会”之变迁简要考析如下:

议会,马西尼认为,它是来自日本语的原语汉字借词。[71]这种说法似有商榷之余地。它较早地出现在1856年慕维廉的《大英国志》中,用来对译英国的“parliament”;在1857—1858年伟烈亚力的《六合丛谈》中,指称西欧的“parliament”;在1875年林乐知的《列国岁计政要》中,指称日本、挪威等36国的议会;在1895年黄遵宪的《日本国志》中指称日本的帝国议会;在1903年载振的《英轺日记》中指称日本的议会;在1905年载泽的《考察政治日记》中指称日本和英国的议会。议会在1894年黄庆澄的《东游日记》和1903年严复的《原富》中亦有用例。已频频见于《清经世文续编》《时务通考》《列国岁计政要》《英轺日记》等文献典籍之中的议会在康有为的《戊戌奏稿》未见使用。在其他维新著作中,康氏也很少使用这一术语。在梁启超的著作中,亦少见使用,在《戊戌政变记》中仅用来说明南学会有地方议会之规模。此外,在维新派重要人物谭嗣同、严复等著作中,亦少见使用。这充分说明,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知识阶层基本不使用“议会”这一术语。

议院,英语对应词为“parliament”。1839年,林则徐让雇员袁德辉将瑞士法学家滑达尔的著作《国际法》翻译成中文,第一次将表示“议院”含义的“parliament”译为“巴厘满衙门”。其文为:“英吉利王无有巴厘满衙门会议,亦不能动用钱粮,不能兴兵,要巴厘满同心协议始可。”[72]魏源在《海国图志》中也沿用“巴厘满衙门”这一音译词,并探讨国王的权限、国王与巴厘满衙门的关系以及官员与巴厘满衙门的关系。“国中有大事,王及官民俱至巴厘满衙门,公议乃行。大事则三年始一会议,设有用兵和战之事,虽国王裁夺,亦必由巴厘满衙门议允。国王行事有失,将承行之人,交巴厘满衙门议罚。凡新改条例,新设职官,增减税饷,及行诸币,皆王颁巴厘满转行甘文好司而分布之。”[73]魏源的《海国图志》作为旁征博引的集大成之作,被张之洞誉为“中国知西政之始”。此书对中国人了解西方议会制度无疑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同时,我们还可以从《海国图志》中看到西人有关议会的论述,如马礼逊的《外国史略》中谈论“立议事之公会,有事则调遣其丁壮,日久其民益操自主,敢作敢为”[74]等。徐继畬在其成于1849年的《瀛寰志略》中,不用“parliament”的音译词,如“巴厘满衙门”,而是把这种机构称为“公会所”,他用“爵房”和“乡绅房”来意译“house of lords”和“house of commons”。“都城有公会所,内分两所:一曰爵房;一曰乡绅房。爵房者,有爵位贵人及西教师处之;乡绅房者,由庶民推择有才识学术者处之。国有大事,王谕相,相告爵房,聚众公议;参以条例,决其可否,复转告乡绅房,必乡绅大众允诺而后行,否则寝其事勿论。”[75]在1857—1858年伟烈亚力的《六合丛谈》中,“议院”用来指称英国、希腊、美国、瑞典、法国、澳大利亚、土耳其等国议会,可见用来对译“parliament”和“congress”,较具有普适性。1873年,此术语见于上海制造局刊行的《西国近事汇编》。1876年,郭嵩焘在《伦敦与巴黎日记》中提到英国的“parliament”时,他使用音译词“巴力门”,接着又加上了“议院”一词,[76]这说明在当时汉语中已经有此术语。在1875年的《列国岁计政要》、1894年的《泰西新史揽要》等汉文西书中使用频繁。自19世纪80年代末至1905年,“议院”在晚清使西日记中使用频率均在80%以上,相较其他议会术语占绝对优势。甚至在张德彝的后期“述奇”系列,已排斥了其他用语,仅使用“议院”这一术语。

国会,美国的“congress”或英国的“parliament”的意译词。19世纪30年代,普鲁士传教士郭实腊等人主编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中,多次介绍了美国的政治情形。1838年的《北亚默利加办国政之会》,比较具体地介绍了美国的政体,“(国之元首)事权在握,为所得为,惟责任尤重。议会可告且定其罪矣”[77]。1838年,美国传教士裨治文在新加坡用中文出版的《美理哥合省国志略》,介绍美国“正、副统领(总统),亦由个人选择。每省择二人至京,合为议事阁”[78]。显然,上文所提及的“议会”和“议事阁”就是美国的“congress”。林则徐的《四洲志》在谈到英国时使用过此词。[79]在魏源的《海国图志》用音译词“衮额里士衙门”来表示美国的国会“congress”:“至公举之例,先由各部落人民公举,曰依力多,经各部落官府详定,送衮额里士衙门核定人数,与西业之西那多,里勃里先特底甫,官额相若。”[80]“设立衮额里士衙门一所,司国中法令之事,分列二等:一曰西业,一曰里勃里先好司。”[81]这里的西业(senate),意为参议院;依力多(elector),意为候选人;西那多(senator),意为参议员;里勃里先好司(house of representatives),意为众议院。1864年由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曰:“合邦制法之权在其总会,总会有上下二房。”[82]此处合邦(union),意为联邦;总会(congress),意为国会;下房(house of representatives),意为众议院;上房(senate),意为参议院。英国“盖其实权仍在国会,国会如有不允,即可不发国帑及预备军饷等事”,“按美国之国法,则国会与首领并任宣战之权”[83]。在此,丁韪良用“国会”来翻译英国的“parliament”和美国的“congress”。此外,上文提及的1875年6月12日登载在《万国公报》上的《译民主国与各国章程及公议堂解》一文,其中“公议堂”亦兼有英国的“parliament”和美国的“congress”之意。“国会”一词在主要汉文西书中出现的次数分别为《万国公法》60次、《列国岁计政要》55次、《泰西新史揽要》36次。此外,在清政府官员的出使日记中也频频出现,如《出使美日秘国日记》22次、《三洲日记》87次。随着这些书籍的出版,“国会”一词渐渐在汉语中流行开来。

此外,值得提及的是,台湾学者桂宏诚先生曾对清末民初国人认知中的“议院”和“国会”进行较为精辟的剖析:“议院”和“国会”都是翻译西方议会制度时使用的中文词汇,但自清末引介这套制度之始,难免有意或无意地以自身的文化思想与经验来理解。因此,在清末民初认知中的“议院”和“国会”,势必蕴含了有别于西方议会制度的理论、思想或指涉。“议院”基本上是以“谋及庶人”的传统思想为理论基础,并为一种扩大参与议政的官制;而“国会”一词的产生则与“国民”概念的兴起有关,且“国会”强调的是其为象征国民主权的机关。“议院”的概念,较倾向于中国传统的“言官”或“谏官”制度,故视“议院”的性质为扩大参与议政所设置的“衙门”。故而,“议院”的“议员”即使由公举产生,但却为另一种出仕为官而参与议政的途径。基于兴民权而主张开“议院”者的基本逻辑,是认为国家未能强盛在于君、民之间有了壅蔽,若君主开议院而力行政治动员,不仅能去除君、民间的壅蔽以通上、下之情,且还能聚集人民的智慧与力量而使国家强盛。“国会”一词的提出,意味着“国民”概念的兴起。对君主立宪派来说,“国会”乃代表“国民”一方的意思,并与“君主”一方的意思共同合为“国家”的意思。但对孙中山的共和革命派而言,“国会”一词则具有了“主权在国民”的概念。“国会”和“议院”相同,在“三权分工”下皆为立法机关。但“国会”则因代表“国民”意思之一方,或即是象征“主权在国民”的机关,则尚具有对政府的“监督权”。并且,民国建立后也因“国会”为象征“主权在国民”的机关,而同时成为宪法的制定机关。

【注释】

[1]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7页。

[2]冯天瑜、聂长顺:《三十个关键词的文化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417-418页。

[3]冯天瑜:《中国文化生成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9页。

[4]郑大华:《中国近代民族主义与中华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民族研究》2013年第3期。

[5]许纪霖:《现代中国的家国天下与自我认同》,《复旦学报》2015年第5期。

[6]赵兵:《近代中国“民族精神”的思想系谱(1895-1945)》,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

[7]冯天瑜:《东亚文化研究书系·总序》,载福井文雅:《汉字文化圈的思想与宗教———儒教、佛教、道教》,徐水生、张谷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页。

[8]广东省文史研究馆:《鸦片战争史料选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0页。

[9]李禹阶:《华夏民族与国家认同意识的演变》,《历史研究》2011年第3期。

[10]岑树海:《民族主义与民主在近代中国的双重变奏———近代中国民族主义兴起的历史轨迹》,《江海学刊》2003年第4期。

[11]许纪霖:《文化民族主义者的心路历程》,载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311-312页。

[12]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中华书局1947年版,第1-2页。

[13]郑师渠、史革新主编:《近代中国民族精神研究读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6页。

[14]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13-114页。

[15]史革新:《略议近代中国民族意识的四次觉醒》,《高校理论战线》2009年第3期。

[16]马俊林:《中国近代民族意识的觉醒和现代化》,《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1期。

[17]汤因比:《历史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71-372页。

[18]张晨怡:《近代民族主义的先声———论郭嵩焘的中西文化观》,《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19]马俊林:《中国近代民族意识的觉醒和现代化》,《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1期。

[20]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第5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67页。

[21]马俊林:《中国近代民族意识的觉醒和现代化》,《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1期。

[22]徐立望:《中国近代民族主义之史的考察———从民族意识到民族主义》,《求索》2001年第5期。

[23]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0页。

[24]马俊林:《中国近代民族意识的觉醒和现代化》,《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版第1期。

[25]胡涤非:近代中国政治变迁中的民族主义,复旦大学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

[26]马俊林:《中国近代民族意识的觉醒和现代化》,《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1期。

[27]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版,第143页。

[28]吴玉章:《辛亥革命》,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32页。

[29]康有为:《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37页。

[30]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一,中华书局影印本1989年版,第1页。

[31]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版,第143页。

[32]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1页。

[33]辽宁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教研室编:《中国近代史资料选编》(第一分册),1978年版,第180页。(https://www.daowen.com)

[34]梁启超:《新民说》,转引自刘志琴主编:《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二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版,第239页。

[35]梁启超:《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转引自刘志琴主编:《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二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39页。

[36]马俊林:《中国近代民族意识的觉醒和现代化》,《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1期。

[37]李禹阶:《华夏民族与国家认同意识的演变》,《历史研究》2011年第3期。

[38]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第1卷),加州大学出版社1968年版,第100页。

[39]杨思信:《试论传统夷夏文化观在晚清的蜕变》,《中州学刊》1998年第4期。

[40]冯天瑜:《新语探源:中西日文化互动与近代汉字术语生成》,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60页。

[41]裨治文:《美理哥合省国志略》,载《近代史资料 总92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3-60页。

[42]蒋敦复:《啸古堂文集》(三),同治七年刊本,1868年版,第21页。

[43]熊月之:《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8页。

[44]本馆主(应为林乐知):《译民主国与各国章程及公议堂解》,《万国公报》第340卷,1875年6月12日。载李天纲编校:《万国公报文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437页。

[45]本馆主(应为林乐知):《译民主国与各国章程及公议堂解》,《万国公报》第340卷,1875年6月12日。载李天纲编校:《万国公报文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438页。

[46]徐国利:《关系视野中的宪政与民主》,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8页。

[47]中国史学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0页。

[48]郑观应:《郑观应集》(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3页。

[49]郑观应:《郑观应集》(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11页。

[50]马建忠:《适可斋记言》,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8-29页。

[51]王韬:《弢园文录外编》,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19页。

[52]王韬:《弢园文录外编》,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20页。

[53]赵尔巽等:《清史稿》(第38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1691页。

[54]赵尔巽等:《清史稿》(第38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1691页。

[55]崔国因:《枲实子存稿》,光绪二十九年刻本,1903年版,第23-24页。

[56]张树声:《遗折》,载丁守和、陈有进等主编:《中国历代奏议大典》,哈尔滨出版社1994年版,第550页。

[57]宝成关:《戊戌前后西方社会政治学说的系统输入》,《辽宁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

[58]宝成关:《梁启超的民权观和卢梭的主权在民说》,《历史研究》1994年第3期。

[59]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第一册),大道书局1936年版,第218页。

[60]伟烈亚力:《六合丛谈》,墨海书馆1857年版,第9页。

[61]爱汉者(应为郭实腊)等:《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黄时鉴整理,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86页。

[62]爱汉者(应为郭实腊)等:《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黄时鉴整理,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64页。

[63]麦肯齐:《泰西新史揽要》,李提摩太、蔡尔康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275页。

[64]林则徐:《四洲志》,张曼评注,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16页。

[65]麦肯齐:《泰西新史揽要》,李提摩太、蔡尔康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241页。

[66]蒋敦复:《英志自序》,《啸古堂文集》(七),同治十年刊本,1871年版,第3-4页。

[67]尹德翔:《东海西海之间———晚清使西日记中的文化观察、认证与选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8页。

[68]邱昌渭:《议会制度》,上海书店1989年版,第1页。

[69]方维规:《“议会”、“民主”与“共和”概念在西方与中国的嬗替》,《二十一世纪》2000年第58期。

[70]方维规:《“议会”、“民主”和“共和”概念在西方与中国的嬗变》,《二十一世纪》2000年第58期。

[71]马西尼:《现代汉语词汇的形成———十九世纪汉语外来词研究》,黄河清译,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版,第259页。

[72]魏源:《海国图志》(下),岳麓书社1998年版,第1995页。

[73]魏源:《海国图志》(中),岳麓书社1998年版,第1382页。

[74]魏源:《海国图志》(下),岳麓书社1998年版,第930页。

[75]徐继畬:《瀛寰志略》,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02-603页。

[76]郭嵩焘:《伦敦与巴黎日记》,岳麓书社1984年版,第213页。

[77]爱汉者(应为郭实腊)等:《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黄时鉴整理,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89页。

[78]裨治文:《美理哥合省国志略》,载《近代史资料 总92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3页。

[79]林则徐:《四洲志》,杭州古籍书店1985年版,第30页。

[80]魏源:《海国图志》(下),岳麓书社1998年版,第1652页。

[81]魏源:《海国图志》(下),岳麓书社1998年版,第1653页。

[82]惠顿:《万国公法》,丁韪良译,何勤华点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0页。

[83]惠顿:《万国公法》,丁韪良译,何勤华点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