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使九国日记》中的议会记述
出使归来后,戴鸿慈“重次日行所记,凡十二卷”,名曰《出使九国日记》。此书于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1907年1月)由清政府农工商部工艺局印刷科印行。在《出使九国日记》中,所使用的议会术语有:议院、国会;议会相关术语有:上议院,上院、贵族院、元老院;下议院,下院、庶民院、代议院。主要论及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典、奥匈帝国、荷兰、意大利等国的议会文化。
(一)《出使九国日记》所记述的美国议会文化
戴鸿慈在述及美国议会文化时,所使用的议会术语有:议院。其中议院相关术语有:上院、上议院;下院、下议院。其内容主要涉及议院两院的职能、议事规则以及议员选举、任期和数量等。光绪三十二年正月初七日记曰:
美国上下议院之制,上院议绅由各省选举。美分四十五省,省二人,故为额九十人。任期六年,每二年易其三分之一。议定律例、宪法一切之事,大约关于议法者为多。下院议绅由地方选举。每户口满三万者,许举一人。任期二年一易。议定之事,大约关于筹款者为多。每岁以西十二月开会,以逾年三四月闭会,遇有故,则或改迟焉。下议院演说,每员限十五分钟,此上议院所无,亦以人众使然也。如立论激烈至于争竞者,议长得而退之(上院以副总统为议长,下院则自举议绅为议长)。然文明国人,恒以正事抗论,裂眦抵掌,相持未下,及议毕出门,则执手欢然,无纤芥之嫌。盖由其于公私之界限甚明,故不此患也。[45]
在这里,戴鸿慈注意到议员公私分明,议政之争,非为私利,故予以“文明”的价值判断。
(二)《出使九国日记》所记述的英国议会文化
戴鸿慈在述及英国议会文化时,所使用的议会术语有:议院。其中议院相关术语有:上院、上议院、贵族院;下院、下议院、庶民院。其内容主要涉及议院两院的职能、议事规则以及议员的党派、选举、任期和数量等。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初四日记曰:
观下议院。院为长方形,式与他国微异,其法度亦不尽同。议员分为政府党与非政府党两派。政府党与政府同意,非政府党则每事指驳,务使折中至当,而彼此不得争执。诚所谓争公理、不争意气者,亦法之可贵者也。按:英国下议院议事之制,于堂中设议长位,下为书记官位,其两旁皆议员席也。政府党,亦曰众党,列于右,以内阁大臣为首;非政府党,亦曰少党,列于左,以其党中之领袖为首。两党员皆各从其领袖之指挥,以决胜负焉。议员之额,凡六百七十名,皆择有公民资格者,以秘密投票法选之,任期为七年。观上议院,即贵族院也,皆以世爵之家充之,然人数较少于庶民院。按:英国贵族院之制,以国中世袭贵族、代理贵族与大僧正、僧正等充之,凡五百二十九名。其任期有终身者,有七年者。自立法言之,两院之权力本相等。然以实际论,则下院之势力较大。凡立一法,在下院议案已成者,贵族院对之虽有修正之权,而无反抗之力。故虽名为共定法律,大抵仍视舆论为转移而已。[46]
在这里,戴鸿慈观察到:英国议院两党之争,实为“争公理、不争意气者”;下议院议员的选举,“皆择有公民资格者”;议院制定法律“视舆论为转移”。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谓的“政府党”和“非政府党”是指自由党和保守党。不过,劳工代表委员会在1906年大选中共有29人当选为议员,并促使下院通过了《劳资争议法案》。同年年底,劳工代表委员会正式改名为“工党”。
(三)《出使九国日记》所记述法国议会文化
戴鸿慈在记述法国议会文化时,所使用的议会术语有:议院。其中议院相关术语有:上院、上议院、元老院;下议院、代议院。其内容主要涉及议院两院议员的选举、任期和数量等。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初九日记曰:
往观上议院,即元老院也。按:法国元老院制度、规模,一切与美相仿,定额为三百人,由选举会(会以县、郡、町、村会议员组织之)于各县中选之。年非四十以上者,不得应选。任期凡九年。九年中,每三年改选其三分之一,与美国元老院之制、每二年改选三分之一者微异焉。其投匦法:匦以铜为之,如巨腹瓶,然有盖可启闭。投者分白片、蓝片,凡赞成用白,反对用蓝,此前所未睹也。[47]
二月初十日记曰:
往观下议院,又曰代议院。其规模及投匦法等,与上院略同。按:法国代议院议员选举之法,依法律所定,各分县为各选举区,每七万人得选代议士一人。其各县人口不齐者,至少亦得选三人,凡为额五百八十四人。议员年须在二十五岁以上,任期为四年。[48]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戴鸿慈之记述上议院议员选举实不及薛福成所记具体准确。上议院议员其中的75名由国民议会“以名单投票”方式选出,其余225名则由各省与殖民地选出。由国民议会选出的参议员为终身任职,由各省与殖民地选出的参议员任期9年,后者每3年改选其中的1/3。
(四)《出使九国日记》所记述的德国议会文化
对德国议会文化的记述涉及联邦议院和普鲁士议院两个层面。对联邦议院的记述所使用的议会术语有:议院。其中议院相关术语有:上议院、下议院。其内容主要涉及联邦议院规模、制度、议员数量等。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记曰:
午一时,往观联邦议院。此为联邦会议之所,与各国上议院、下议院名义稍殊,而其规模、制度大致无异。会议厅甚大,议员坐位按号排列如员数。观者皆在楼上凭观。旁有皇座,备德皇降临之用焉。余等旁听约一时许,乃出。[49]
对普鲁士议院的记述所使用的议会术语有:议院。其中议院相关术语有:代议院、下议院。其内容主要涉及普鲁士议员的选举方法、选举资格和数量以及上、下议院的分工等。光绪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记曰:(https://www.daowen.com)
观普鲁士下议院。时非会期,故无可留观者。按:普鲁士代议院,其议员之总数凡四百三十二名,任期以五年为限。选举之法,乃依人民纳税额之多寡而定。其投票之数,乃分区内之选举人为三级,三级各自投票,按本区选举议员者之定数,各选三分之一,然后使选举议员,所谓间接选举是也。此选举人,约人口过于二百五十人而得一名。议员之资格,则必年满三十而有公民权且系普鲁士国人而后可。投票之时,概用书名,得过半数者乃为当选。凡一切财政法案,必于代议院原始发案。即预算案,亦先提出于代议院,而后乃交出于贵族院,使定可否焉。此代议院组织之大略也。[50]
值得注意的是,戴鸿慈在这里使用了“公民权”的概念。
(五)《出使九国日记》所记述的瑞典议会文化
戴鸿慈在记述瑞典议会文化时,所使用的议会术语有:议院。其中议院相关术语有:上院、上议院;下院、下议院。其内容主要涉及议院议员的选举、任期和数量等。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初三日记曰:
午后,往观上下议院。其选任、更换、开会、解散之法,悉与各国无异。惟上院议员九年一任,凡一百五十人,由各郡选举会、市会举之,其职在按宪法办理全国之事。有以各部大臣充之者,惟为驻使则不能充议员也。九年期满,仍有议员之资格,盖不啻永久议员矣。下院议员三年一任,凡二百三十人,皆由公举,非出派任。必纳税八百克郎奴以上,乃克与选焉。观各办公室,询知议员分为三股:一曰民法股,一曰宪法股,一曰国用股。股各一室,陈书、会议,深得集思广益之法。此外,尚拟增两股而今未设备云。[51]
在这里,戴鸿慈关注到,瑞典各部大臣有永久议员资格;下议院议员选举有纳税标准;议院内部分工明确,“深得集思广益之法”。
(六)《出使九国日记》所记述的奥匈帝国和荷兰议会文化
戴鸿慈在述及奥匈帝国议会文化时,所使用的议会术语有:国会。其中国会相关术语有:贵族院、上议院;代议院、下议院。其内容主要涉及议院议员的选举、任期和数量等。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记曰:
早九时,观上下议院。按:奥国以贵族院与代议院组织国会。贵族院无员数,以皇族之成年以上者及大僧正、僧正之为世袭议员者,有功国家而经皇帝特选者充之。代议院员数凡三百五十三名,以各领地之大地主,都、府、市、町、商法会议局、郡、村之各代议士充之。[52]
戴鸿慈在记述荷兰议会文化时,所使用的议会术语有:议院。其中议院相关术语有:下议院。其内容主要涉及议院内部布局、议员数量等。光绪三十二年闰四月初八日记曰:
早十一时,往观下议院。院故王宫地,议堂规模不大。议长正面坐,书记官坐其前,各部院大臣面之坐,自余议员凡一百余人。两旁凭楼,左则报馆之采事。右则旁听客席也。所议之事,凡分六股,与他国略同。各股均有办公室,为股员会议之地。是日所议为官员薪俸问题。十二时回寓。[53]
(七)《出使九国日记》所记述的意大利议会文化
戴鸿慈在述及意大利议会文化时,所使用的议会术语有:议院。其中议院相关术语有:上议院、上院;下议院、下院。其内容主要涉及议院内部布局、议院与君主的关系以及议员选举、任期、数量等。光绪三十二年闰四月二十四记曰:
往观上议院,有客室、阅报室,全国报章备焉。有办公室,楼上悬历任议长像。旁室,油画作历史故事。其他室,则各股分职所司处也。观议堂,议长中坐,前十一位为各部大臣,书记官旁议长坐其左右。列位如半月,环议长而坐,皆各省代表员也。面议长之室,为王及后坐。其楼上,则左为报馆采事,右为皇族。议员由王选派,大约年满四十岁者,于各部高等及教会选之,或其产业于三年内纳直接税三千利意(liri)者。至其任期之长短与人数之多寡,由国王定之。凡亲王,年至二十一岁,皆为议绅,然必满二十五岁,乃可投票决议。……上院议长、副议长各一人,书记官四人,议员三百九十余人,分为五局。[54]
戴鸿慈还对下议院的议政、议员及其职权范围有所记述,他写道:
观下议院。此院距上院不远,规模略旧,地颇黑暗,以木材构筑,宏丽视上院逊甚。观议堂,议长中坐,议员三百人环向之,余并与上院同。楼上观者座分为各阑,有外交官席,有眷属席,有女宾席,有报馆席,有亲王席,条理秩然,可以为法。别有憩室、饭室、书楼、阅报室、电话所、邮政所、办公所。书楼甚高,以白石筑之,颇为伟观。下院议长、副议长各一人,书记官八人。议员额凡五百八人,年满二十一岁,由各选举会选举之,任期为五年,分为九局及委员会四。按义国任命大臣之权,操诸国王之手。而大臣之不职者,得由下议院控诉之,而由上议院以裁判之。欧洲诸国,政制相维,其法至善,胥此道也。[55]
在这里,戴鸿慈关注到,意大利议员选举情况鲜明地体现了君主立宪制的特色。上院为贵族院,议员由国王在符合年龄、资历或纳税标准中选任,其任期和人数亦由国王决定。下议院议员则由各选举会选举,任期5年,公民年满21岁即有被选举资格。此外,大臣虽由国王任命,但议会下院有弹劾大臣之权,上院则有裁判之权。
综上可知,戴鸿慈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记载对上述诸国议院的考察情形的:一是议院的结构组成;二是议员资格、人数、任职年限、选举方法。三是议院议事规程。值得注意的是,在述及议员选举时,他运用了“公民权”“公民资格”等新概念。此外,在考察多国议院后,戴鸿慈发现欧洲各国采取权力制衡的原则,将立法、行政、司法分开,即“三权分立”,他认为这种办法是最好的,即所谓“欧洲各国,政制相维,其法至善”[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