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轺私记》中的议会记述

一、《英轺私记》中的议会记述

光绪二年至四年(1876—1878年),刘锡鸿先后充任驻英副使和驻德公使。在驻节欧洲期间,他先后实地考察英、德两国的议会情况。在《英轺私记》中,论及英国议会文化所使用的议会术语有议政院、议院、会堂等。议会相关术语则有上议院,上议政院;下议院,下议政院等。其内容主要涉及英国议会开会情形、两院制、议员的数额及其来源、英国议会的运作程序以及地方市议员和市参议员的选举等。

第一,英国议会开会情形。刘锡鸿对英国的政治体制充满好奇,在呈递国书的第二天即光绪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877年2月8日),他就急忙去观看了英国“开会堂”的情形。他详细记述了开会缘由、入场仪式、会堂陈设、官胄服饰、君主仪仗以及宣读诏书的情景,虽无刻意渲染,但重视之意不言自明。“每新岁后,国主诹吉亲临议政院,集臣工士庶,询问政事得失,谕众公议;并刊示上年度支出入之数,俾共核算,名曰开会堂。今岁,会堂期为西历二月初八日,即中国之十二月二十六日,呈递国书之次日也。”[60]“是日士女填塞衢道。候观君驾。巡捕弹压,皂帽云连,沿途房店,亦有悬红彩者。会堂门外,红衣兵挟枪排队立。使车至,则两手举枪为礼。入其门,护军官皆兜鍪,被服金花红短衣。登其堂,堂上设御几。距几数武,陈红锦榻其下,世爵贵臣,位于庭中央。女眷之尤贵者,左右夹之。右之上,为各国使臣坐次。楼上以处庶僚及其妻及随使官员。我中国参赞黎君、随员刘君,固布坐于左楼上方也。”[61]

第二,英国的两院制和议员的数额及其来源。刘锡鸿观察和了解到:英国议院分上、下两院。上院议员499名,主要由“英伦所命之官爵”和苏格兰、爱尔兰世爵组成;下院议员652名,均为地方绅士,多由富人充当,“为英国最要之选”,是按照比例,根据地方人口数额选举产生的。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多由下院提出,再交上院核定。下院的权力大于上院。君主只有虚名,没有实际政治权力,也不干预议会工作,但举国上下皆拥戴之。“上议政院有四百九十九座:国戚五、大教士二……公二十一、侯九、伯一百一十三、子二十四、必什二十四(必什亦教士)、男二百五十七,此皆英伦所命官爵。加以苏葛兰世爵十六、阿尔兰世爵二十八,合而为四百九十九座。无坐次于议政院者,会议不与……”[62]“下议院绅士,为英国最要之选,号令政事,每由此起,而后上议院核定之。亦有倡议自上,而交议于下者。然必下情胥协,乃可见诸施行。绅主之,官成之,国主肩其虚名而已。城乡镇埠,各按地段分立绅士一、二人。凡其利病之当兴除,曲直之当申辨,随时以布诸同院而上陈之。绅士由众公举富人充当,惟房产在其地较多者之意所向。盖利害尤切身也。英伦五十三部、一百九十八城、三大书院(学塾也,绅士以曾入塾者充当),有议院绅四百八十九人。苏葛兰三十三部、二十二城、四书院,有议院绅六十人。阿尔兰三十二部、三十一城、一书院,有议绅一百零三人。合必利敦而论(英伦只一岛之名耳,合三岛总名为必利敦),共六百五十二人。苏、阿两岛之绅,比英伦为少者,以户口固逊耳。”[63]“城乡镇埠,各举议政院绅一、二人,随时以民情达诸官。远商于外者,于伦敦立总商会,亦以议院绅主之,为上下枢纽。民之所欲,官或不以为便,则据事理相诘驳,必至众情胥洽,然后见诸施行:是谓无隔阂之情。”[64]

上文中提及的“国主”,是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1837—1901年在位)。与郭嵩焘较为关注英国议会与政党的关系不同,刘锡鸿关注更多的是其议员的选举及其来源。需要指出的是,1867年英国第二次议会改革,进一步动摇了贵族对下院选举的控制,打破了贵族在议会中一统天下的局面,提高了工业资产阶级在议会中的地位。1872年,英国将口头选举方式改为秘密投票方式,在相当程度上减少了议员选举舞弊现象。但是,在大选中候选人拉选票、宴请和贿赂事件依然普遍存在。1880年之前,至少在部分选区里,越来越多的选民愿意用选票换钱。[65]这种现象直到1883年《选举舞弊和非法行为禁令》颁布方有较大改观。对议员选举中的这种弊端,刘锡鸿显然没有关注到。

第三,英国议会议政的运作程序。刘锡鸿发现:英国议院议政时秩序井然、分工明确、“从容有制”。“每岁自开会堂之日始,爵绅皆集伦敦,至七月乃散。其未散也,日赴议院商榷一切。惟彼教礼拜六、七两日不往。旅此数月来,闻其彻夜辩论者数矣:廿九日见阿师伯立,嘱其遇有议事,知会往观。三十日四点钟,阿氏躬亲来接,登楼觇之;各国使及诸事外人,多有诣此作壁上观者。凡集议之先,绅士有所诘于官,则赴院挂号,声明所诘事目,该官吏预筹答词,届时俱至。设几案堂中央,司事三人执笔摊纸,正坐以记言。各官就案旁坐,诸绅以次列坐。斯毕格特立于上,按挂号序次,传呼其人出诘。有所诘答辩论者,皆起立向众言之,词毕复位,然后他人启齿,毋许儳言忿争。不如法,则斯毕格扶出之。论相错而得失不能决,则分左右袒,以人多者为胜,施行其言。斯毕格,犹所谓主议之人,通晓律例,娴熟议院故事者也。是日在坐数百人,以杂事致诘者凡数起,然后及土、俄两国事。会堂首事哈丁敦意主不与闻,陆兵总管哈尔狄则咈之。两人言论甚繁,皆逾半时而后竟。当其言之未竟,无急于骋辩者,可谓从容有制矣。”[66](https://www.daowen.com)

第四,英国地方市议员和市参议员的选举。刘锡鸿注意到:地方议员“非富民不得与选,皆不食薪俸”,既“无贪黩之忧”,又“无贿属之弊”,这样可以收到“以民治民,事归公议”的成效。“英制,酌城乡大小,各设看司勒百数十员(伦敦则二百零六员),奥德门数员或十数员(伦敦则二十六员),以美亚一员统之。看司勒犹中国所谓里长也,奥德门犹所谓党正也。美亚犹所谓乡大夫也。奥德门分辖地段,看司勒又各按奥德门所分之地段而分理焉。由绅商士民产业多在其地者公议举充,非富民不得与选,皆不食薪俸。凡所辖地段,教养之政,词讼之事,以及工程兴作,商贾贸易,奥德门均得举治,上诸美亚。岁收煤、酒、牛、羊市之税,以为经费(其他赋税,家部征收)。”[67]“凡举充奥德门,必于曾任看司勒一年以上者;举充美亚,必于曾任奥德门七年以上者。美亚定限一年更替;贤能者或留一年,然不数数覩。退位,则仍复奥德门之职。每岁十月,即新美亚接替之期,仪仗、扈从甚都。……以其有地方之责,故崇重之,此制与汉之三老,明之里老略同。然其所举者富民,举之者亦富民,官不复参与其事。惟所举者富,故无贪黩之忧;惟举之者富,故无贿属之弊。惟官不与其事,故无仰承俯注之难。以民治民,事归公议。有不获,则合绅耆之众以图之;有不当,则绅耆商诸美亚而改之。”[68]

显然,这里所提及的是英国的地方自治制度。地方自治是通向民主政治的根本之途。英国地方自治历史悠久,早在9世纪撒克逊王国时期即已开始。“光荣革命”后,地方自治范式在国家体制中不断扩张。英国历史学家缪尔曾将英国中世纪的等级会议发展为国民议会的原因归结于四点,其中之一即为地方自治。日本法学大家美浓部达吉也一再提及地方自治对于英、美两国议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重要作用。[69]刘锡鸿虽然将其与“汉之三老,明之里老”相比附,但他对地方自治的关注显示了其识见亦有过人之处。

第五,英国议会制的利弊。在刘锡鸿看来,英国议会制大致有三个优点:议员各出所见,辩论时政,务求适理当事;财政出入,每年公示于众;宰相进退,在于民心之得失。“凡开会堂,官绅士庶各出所见,以议时政,辩论之久,常自昼达夜,自夜达旦,务适于理、当于事而后已。”[70]“每年度支出入,刊列细数,普示绅民,稍有虚滥,则人共诘驳之,此不惟见其公也……众耳众目,故人不敢欺;公用公销,故人不忍欺。以通国之财,治通国之事,而无所沾润。于上不足,则众分任之,苛敛又将谁怨?”[71]“英国宰相之进退,视乎百姓之否臧。而众官之进退,又视乎宰相之进退。”[72]刘锡鸿认为,英国议会制亦有其缺点,“进必群进,退必群退,故常相倾轧,有一利必有一弊”。

此外,刘锡鸿在驻德期间对其议会文化亦有一定程度的观察。在《日耳曼纪事》中,他记述了德国议会的两院制、议员选举等。“德国议政院布国上下议政院之制,与英伦无殊。上议院首领为伯爵初司多尔伯世非尼士罗达,下议院首领为世爵贝宁生。自威良模称帝后,又设有德意志议政院二。上院曰邦达司拉士,则列国会议之堂也,首领为毕司马克。下院曰来世斯德士,则诸绅会议之堂也,首领为福根倍克,次为申克芬斯多文波克,又次为初何恩罗合冷恩波克。布国会堂开于西历每岁十一月朔,散于十二月杪。德意志会堂开于正月朔,散于二月杪。其下议院绅士,皆定有额数。布国会堂之绅,按各城乡民数,约十万人中公举一人。德意志会堂之绅,则布鲁斯属十七人,白阳属六人,索吉孙属、越儿敦伯尔时属皆四人,巴顿属、乞辛属皆三人,克林播时舍邻属二人,其余各国所属皆一人。议事之日,一点钟齐集,六点钟暂退,至夜九点钟复集,一点钟乃散。”[73]

上文记述的是德意志帝国霍亨索伦王朝时期的议会情形。其时,德国皇帝为威廉一世(1871—1888年在位,即上文中的“威良模”)。德意志帝国由22个邦和三个自由市组成。德意志帝国实行两院制,分为上院帝国议会(Reichstag)和下院联邦参议院(Bundesrat)。上文中的“上院邦达司拉士”即是下院联邦参议院。联邦参议院由各邦代表58人组成,帝国议会根据普选权直接选出。联邦参议院真正掌握国家权力。其首领“毕司马克”即著名的铁血宰相奥托·冯·俾斯麦。需要指出的是,此时的德国虽然实行了议会制,但是民主政治尚未在国家政权机构中建立起来,依然是一个用议会装点门面的军事专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