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极”判断下的议会认知

二、“用极”判断下的议会认知

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906年1月16日),载泽考察团抵达日本神户。与戴端考察团不同,载泽考察团是正式考察日本的。除觐见天皇、呈递国书等礼节性访问外,载泽考察团在日方的安排下,先后考察了上、下议院、地方行政机关和各类公私学校等,同时,与政府各大臣、伊藤博文、大隈重信等维新元老进行了会谈。日本政府还特派大藏省主计局局长荒井贺太郎讲解日本财政,法学专家、法律大学校长穗积八束为中国考察团详细讲解日本宪法。其中,对载泽考察团影响最大的应当是伊藤博文对宪法的讲解。伊藤博文阐述道,中国变法自强,必以立宪为先。因中国与日本同为君主国,因此立宪似宜采用日本政体。立宪后,主权必集中于君主,不可旁落于臣民。君主立宪制与君主专制的最根本的区别在于立宪国的法律不是由君主一人所定,而是要经议会议决;法律公布后,“无一人不受治于法律之下”。实际上,载泽最为关心的是立宪后君主的权力问题。他从伊藤博文的口中得知,立宪后君主依然拥有任命官吏权,统帅权,宣战、讲和、定约之权,赏罚之权等。立宪后,行政若不洽众望,归责于政府,而不是君主。此外,载泽还关注到日本议院的职能权限及其与天皇之间的关系等。总之,载泽对日本的君主立宪政体有着较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载泽考察团抵达英国前,英国政府有些怀疑考察是专尚虚文。为了消除列邦的轻视之心,中国驻英大臣汪大燮专门聘请政治名家埃喜来给考察团进行分类讲座。一般是第一天讲解,第二天实地考察,见闻互证,较易领会。从埃喜来的讲解中,载泽了解到,英国的君权实际是名义上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责任内阁制等情况。同时,载泽还关注到,英国上、下议院的组织构成;下院权重,可决夺庶政;议院的议政规程和政党组阁以及议员的人数、选举和任期等。载泽考察团先后考察了英国内务部、地方政治部(地方自治部)、学部、农部、户部、藩部(殖民部)、伦敦工部局、监狱、议院、法堂(法院)、警察法堂(警察局)、银行、造币局、海军部、兵营、官立小学堂,以及大英博物馆、英国美术馆等组织机构。

(一)“事以分而易举,权以合而易行”

载泽在《考察政治日记》中写下了对英国宪政的总体看法。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记曰:

大抵英国政治立法操之议会,行政责之大臣,宪法典掌之司法。君主裁成于上,以总核之。其兴革诸政,大都由上下两议院议妥,而后经枢密院呈其君主签押施行。故一事之兴,必经众人之讨论,无虑耳目不周;一事之行,必由君主之决成,无虑事权之不一。事以分而易举,权以合而易行。所由百官承流于下,而有集思广益之休;君主垂拱于上,而有暇豫优游之乐。若夫外交军政,关于立国之要图,枢府间有特别之权,衡以相机宜之缓急,此行政之规模也。[103]

由此可见,载泽对“三权分立”有相当程度的了解:议会制定法律,大臣负责行政,司法掌握宪典,君主裁核之。政事之兴革,都要经过议院众人讨论,议定后由政府呈君主画押。这样,既收百官集思广益之效,又有君主垂拱优游之乐。当然,关于外交军政,政府还有特别之权,以相机处理。这就是典型的责任内阁制和“虚君”政治。同时,载泽还较为敏锐地觉察到,“至其一国精神之所在,虽在海陆军之强盛,商业之经营,而其特色,实在地方自治之完善”[104]。他认为,英国地方自治制度,“以地方之人,行地方之事”,“以地方之财,供地方之用”,“厚民生而培民俗,深合周孔之遗制,实为内政之本原。惟其设官分职,颇有复杂拘执之处,自非中国政体所宜,弃短用长,尚须抉择”。[105]

在法国,除宪法讲座外,载泽考察团聆听了关于内务部、财政部、殖民部、司法部、警察局、教育部、陆军部、海军部、地方自治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建制和规章制度的讲座,并先后一一考察了这些部门。法国曾被德国所败,国势衰颓,但仅用三十余年的时间,复臻强盛,可与英国、德国并驾齐驱。这种变化实际根植于其政治原理。载泽认为,法国“虽有民主之称,统治之权实与帝国相似,条规整齐完密,精神尤固结流通”[106],其政治法律实由罗马遗传而来。法国宪法和政治制度虽数十年屡经变革,而其理法条理分明,“所变者官家之局,其不变者立法之精”[107]。他还注意到,法国虽然立法、司法、行政三权相互独立,但实际上又相互维系,不会造成畸重畸轻的弊端。英、法两国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人民先有自治的能力,然后中央政府总揽其纲;二是政府实有总制之权,而后人民得以参政议政。因此,对于广土众民的国家而言,以大权集一为宜。

在比利时,载泽考察团对其宪政情况也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和记录。载泽认为,比利时行政之体多取法国。其立国之要,在于奖励农、工、商三业。他记述道,比利时也是君主立宪国,宪法由议院公决。一切治民之权和民众之权均由国王核定,按照宪法施行。执政大臣和地方行政长官由国民选举,议会对其有制约作用。政府应尊重国民权利,保卫地方治安。地方事务,凡事必由多数人公论。

综上可知,通过对日、英、法、比四国政治的考察,载泽意识到:同样是君主立宪国,日本、英国、比利时是有所不同的。立宪后,日本天皇还是拥有很大的权力,即所谓“总揽统治权”。英国国王是“垂拱于上”,对议院议决的法律和政事,无不批行,体现了“虚君”政治的特色。比利时的政体多取法国,君主依然有较大的权力。至于实行民主共和制的法国,从立宪角度而言为民主立宪国,其政治法律实由罗马遗传而来。载泽认为,英、法政体不同之处还在于,“一则人民先有自治之力,而后政府握其纲;一则政府实有总制之权,而后人民贡其议”[108]。也就是说,相对君主立宪的英国而言,法国政府实权较大,其原因在于英国地方自治之完善。通过政法名家的讲解和亲身的实地考察,载泽对上述四国的议院及其地位作用有了相当的认识。这种认识不仅体现在对日、英、法、比四国议院的历史沿革和议政规程、议员的人数、选举和任期以及议院、政府和最高统治者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和记述上,而且体现在其对宪法、地方自治、三权分立、君主立宪政体和民主共和政体及其区别有着一定程度的理解和把握上。

(二)中西差异之根源在于“用中”和“用极”

要正确把握载泽《考察政治日记》中的西方议会,还必须探求他对中西文化的认识以及他的思维方式和认识方式。载泽认为,造成当前中西国势差异的深层根源在于: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是“用中”,西方文化的基本精神是“用极”。“用中”者,注重伦理道德修养,“于物力留其有余”。“用极”者,则即物穷理,“不至其极不止”。此二者皆有弊端:“用中”者易致贫弱,“用极”者,“消积亦相为比例”,盛衰无常,“兴替之间,不容旋踵”。

若夫国势之异,在我曰用中,在彼曰用极。……用中者,于道德勉其不足,于物力留其有余。三代之治,率循罔倍。此中国四千余年,礼明俗美,绳绳勿替,为东西人所陈述者也。古之圣人,非不知以政术开民智,以机械利民用,时会未至,不欲先天而泄其秘,尽人而竭其才,取物而尽其藏耳。[109]

“用极”之义,朱子补《大学》第五章曰,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欧美列邦,往往萃十数国学者之研,穷数十百年之推嬗,以发明一名一物,成立一政一艺,不至其极不止,其强大由此。今其国诚日新,而岁骋然趋重于极端者,其消积亦相为比例。六七强国,莫不殚国之力与财于海陆兵备。一旦祸机触发,胜者勃焉,败者忽焉,兴替之间,不容旋踵。[110]

(三)“天道好还,无往不复”

载泽不仅分别予以中西文化“用中”“用极”的价值判断,而且其历史循环论的观念亦较为浓厚。

而天运右旋,自东徂西,相为错综。伊古文明之治肇始中土,厥后自印度而西,希腊、罗马为欧洲先导,法、奥、英、德更雄互长,今美已骎骎代兴,日本亦相因崛起。天道好还,无往不复。神皋区夏,振奋之机,会不在远。[111]

在这里,载泽认为,古代文明之治肇端于中国,然后经印度传播到西方。因此,对西方的地方自治制度,他予以“厚民生而培民俗,深合周孔之遗制”的评价就不足为怪了。他根据“天道好还,无往不复”的循环理论,断定中国振兴之机为时不远。

载泽认为,中国的伦理纲常亘古通今,中外而一,可与世界共存毁。中国目前应当变易的是法制、政教、兵农、商工等,不可变易的是伦理道德。

昔舜命司徒修五教,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斯道也,亘古今通,中外而一,揆谓与世界共存毁可也。交通日近,名理日精,世界渐跻于大同,必有定行同伦之制者,可百世俟圣人而不惑也。[112]

夫法制、政教、兵农、商工,当因时损益,舍短取长,此可得而变易者也;伦常道德,当修我所固有,不可得而变易者也。[113]

由此可见,载泽坚守传统伦理之本位。他没有意识到当法制、政教、兵农、商工因时损益之际,伦理纲常亦必然随之而有所变迁。

综上可知,通过对日、英、法、比四国政治的考察,载泽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和把握到“三权分立”、议会和君主立宪政体等西方政治制度的内涵。但是他坚守传统伦理之本位和历史循环论,对西方文化的基本精神予以“用极”的价值判断,又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他对西方议会的深入认识。特别是他所坚守的并认为不可变易的宗法伦理纲常,与资产阶级的宪法、议会是根本抵触的,因为资产阶级的宪法、议会是自由、民主、平等精神的集中体现,虽然在西方诸国其体现的程度有一定差异,但是其根本精神是一致的。

(四)仿行西方宪政,有三大利

载泽考察西方议会和宪政,有特定的现实功利目的。正如他归国后给慈禧太后的《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所言:

立宪之利有最重要者三端。一曰皇位永固。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任,由大臣代负之。即偶有行政失宜,或议会与之反对,或经议院弹劾,不过行政各大臣辞职,别立一新政府而已。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大利一。一曰外患渐轻。今日外人之侮我,虽由我国势之弱,亦由我政体之殊,故谓为专制,谓为半开化,而不以同等之国相待。一旦改行宪政,则鄙我者转而敬我,将变其侵略之政策为平和之邦交。大利二。一曰内乱可弭。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则曰政体专务压制,官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今改行宪政,则世界所称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极轨,彼虽欲造言,而无词可借,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拿,自然冰消瓦解。大利三。[114]

由上可知,载泽认为,中国如仿行西方宪政,将有“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三大利。在这份奏折中,载泽还极言立宪后君主之权力,借以消除慈禧太后的顾虑。

凡国之内政外交,军备财政,尝罚黜陟,生杀予夺,以及操纵议会,君主皆有权以统治之。论其君权之完全严密,而无有丝毫下移,盖有过于中国者矣。[115]

作为清宗室的镇国公载泽,在日本考察期间极为关心皇权的损益,在密折中力证立宪无损君权,并将“皇位永固”列于“三大利”之首,可谓用心良苦。他吁请清政府效法日本施行宪政亦在情理之中,不仅因为在政体上中国与维新前的日本相近,更重要的是因为相对而言,同样是君主立宪国,日本天皇拥有的权力要远远大于英国国王,这样也较容易为清政府所接受。这种以巩固皇权为主的现实的功利目的,必然会影响载泽对西方议会本质的考察和认识,虽然就总体而言他对西方议会的认识远远超越了志刚、张德彝等的水平。

综上可知,20世纪初的清政府正处在岌岌可危的境地,载振、戴鸿慈和载泽出于扶危救亡之目的,对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细致的考察,并在推动清政府立宪改革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虽然载振、戴鸿慈和载泽对西方的“三权分立”“宪法”以及“议会”等的认识有着这样那样的差别,但是他们在坚决维护皇权和宗法伦理纲常方面并无二致。因此,他们虽然受到时代风潮的影响,对西方“宪法”“自由”“平等”和“民主”等有所关注,但是对这些作为西方议会民主制度基石的基本概念或多或少、有意无意地进行了曲解或“误读”,从而在相当程度上消解了其异质性和独特价值。

无论是在西方考察议会,还是向朝廷上奏折,载振、戴鸿慈和载泽都将“皇权永固”“无损于君上之权柄”的考虑放在首位,这样就导致了他们对宪政、议会制度的误解和对人民应有权力的漠视。如载泽认为,实行立宪政体的国家,宪法都明文规定君主神圣不可侵犯,而宪法是万世不易之法,是神圣的,因此君主便神圣不可侵犯了。这显然是将“宪法的规定”作为君主神圣性的来源。在载振、戴鸿慈、载泽等人的眼中,立宪之国的君主不仅总揽政治大权,而且不用对重大行政失误担负责任,也就不会损害自身的政治威信,还可以收到“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的政治效果。

其实,宪法是专门调整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法律,它以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为目的,以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政府的组织、结构、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为主要内容。在宪政意义上,公民与政府的关系是这样的:公民为保障其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权利,同意建立政府并同意接受其统治;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它在社会生活中充当的只是守夜人的角色。因此,所谓宪政意味着有限政府,意味着对无限权力的根本否定,“即指政府的合法权威只能存在于一个法律所严格限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渗透、干预到个人和社会的独立自由空间中。它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把公共权力纳入法律的严格控制之下”[116]。我们不难看出,有限政府和人民权利的保障等宪政原则,在戴鸿慈、载泽等考察大臣的视野里是不清晰的。此外,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宪政是民主政治的稳定形态,但它与一般意义的民主政治不能等同。纯粹的民主政治不一定是体现宪政的民主政治,但宪政必定是反映民主政治的宪政。如宪政的作用之一就是限制多数决定规则(民主),这种限制就是为了防止民主侵害个人自由。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在宪政与民主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和不断的平衡,从而确保宪政与民主之共存”[117]

总而言之,载振、戴鸿慈和载泽是怀着摆脱民族危机、实现国家富强的焦灼心理来考察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由于他们始终将在当时的危局下如何巩固皇权,维护清政府统治放在首位,“因此对西方宪政制度的考察中偏重于致富强原因层面的探究,漠视人民的权利,而对宪政制度本身的结构体系及其构成要素的有机联系缺乏必要的研究,更没有就如何将西方宪政制度与本国传统政治制度融合接轨做深入的思索”[118]。因此,在立宪已成为时代潮流,革命情绪高涨的情势下,他们认知中的宪政和议会依然不过是用来挽扶清政府将倾之大厦的必需工具而已。

【注释】

[1]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四),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602页。

[2]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莫理循书信集》,刘桂梁等译,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441页。

[3]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莫理循书信集》,刘桂梁等译,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434页。

[4]许宁宁:《近代中日关系的演变与“中华民族”意识的确立》,《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2期。

[5]斯科克波:《国家与社会革命》,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346页。

[6]白文刚:《清末新政时期的意识形态控制》,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

[7]唐文治:《茹经先生自编年谱正续编》,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47页。

[8]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339-340页。

[9]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340-341页。

[10]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341-342页。

[11]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387-389页。

[12]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154-155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7页。

[14]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155-157页。

[15]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160-161页。

[16]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166-167页。

[17]程汉大:《英国政治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288页。

[18]程汉大:《英国政治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291页。

[19]程汉大:《英国政治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243页。

[20]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187-188页。

[21]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213-215页。

[22]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210-212页。

[23]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215页。

[24]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25]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

[26]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7页。

[27]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47页。

[28]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

[29]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32页。

[30]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74页。

[31]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365-366页。

[32]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369页。

[33]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76页。

[34]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台北: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22页。

[35]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页。

[36]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371页。

[37]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2页。

[38]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2-3页。

[39]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3页。

[40]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4页。

[41]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5页。

[42]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4-5页。

[43]载振、唐文治:《英轺日记》,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第407页。(https://www.daowen.com)

[44]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第1页。

[45]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55页。

[46]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79页。

[47]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84页。

[48]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84页。

[49]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87页。

[50]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97页。

[51]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457页。

[52]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472页。

[53]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490页。

[54]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07页。

[55]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07页。

[56]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07页。

[57]汪康年:《汪穰卿笔记》,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59页。

[58]沃丘仲子:《近代名人小传》,中国书店1988年版,第128页。

[59]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53页。

[60]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58页。

[61]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81页。

[62]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44页。

[63]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71页。

[64]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52页。

[65]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98页。

[66]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407页。

[67]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485页。

[68]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485页。

[69]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10页。

[70]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9页。

[71]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10页。

[72]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296-297页。

[73]范进学:《论宪政的概念》,《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74]马西尼:《现代汉语词汇的形成———十九世纪汉语外来词研究》,黄河清译,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版,第230页。

[75]特弗利德·赫费:《经济公民、国家公民和世界公民———全球化时代中的政治伦理学》,沈国琴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48页。

[7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76页。

[77]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30页。

[78]俞勇嫔:《戴鸿慈与清末宪政运动的开端》,《历史教学》2005年第11期。

[79]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314页。

[80]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75-576页。

[81]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76页。

[82]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77页。

[83]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79-580页。

[84]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79页。

[85]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97页。

[86]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96页。

[87]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98页。

[88]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11页。

[89]程汉大:《英国政治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244页。

[90]程汉大:《英国政治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245页。

[91]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11页。

[92]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13页。

[93]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11-612页。

[94]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36页。

[95]冯天瑜:《新语探源:中西日文化互动与近代汉字术语生成》,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67-368页。

[96]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34页。

[97]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34页。

[98]夏野:《试论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国家议会的地位与作用》,《湘潭师范学院学报》1991年第5期。

[99]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72页。

[100]斟癸:《新名词释义》,《浙江潮》第二期(1903年3月18日)。

[101]金观涛、刘青峰:《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2008年版,第130-131页。

[102]金观涛、刘青峰:《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2008年版,第83页。

[103]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29-630页。

[104]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30页。

[105]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30页。

[106]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57页。

[107]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57页。

[108]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657页。

[109]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64-565页。

[110]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65页。

[111]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64页。

[112]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65页。

[113]载泽:《考察政治日记》(合印本),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566页。

[114]中国史学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8-29页。

[115]中国史学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8页。

[116]赵丽娜:《宪政内涵及其构建途径分析》,郑州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

[117]刘军宁:《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50页。

[118]罗建文、夏新华:《论清末出洋考察宪政》,《华中法律评论》(第1辑,第1卷),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