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福成使西日记中所论及的法国议会文化
在论及法国议会文化时,他所使用的对应术语有:议院。其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国议院与政党政治。薛福成注意到:法国民俗“负气好争,往往嚣然不靖”;政治上党派林立,内阁更迭频繁;议会多数轮流组阁;内阁总理由总统任命;内阁总理多有政治风范等。《出使日记续刻》光绪十八年二月十八日记曰:
法国有左右中三党,而三党之中,所分小党甚多。又有君党民党之别。其人皆负气好争,往往嚣然不靖。凡宰相所行之政,议院中是之者少,非之者多,则宰相必自告退。宰相退,而其所举之各部大臣莫不告退。由伯理玺天德(笔者注:总统)另举一人为宰相。其被举者,必先自审其党友之中,可为各部尚书者若干人。若尚阙而不备,则必力辞不敢居位,而伯理玺天德又别举焉。法自庚午年改易民政,二十二年之中,已易相二十七次。其人虽多喜事,而强横之势稍逊于前者,亦实由此。夫宰相不能行其意则吿退,颇有不得其职则去之意。一相退,则众大臣牵连而退,一相进,则众大臣汇茹而进,亦稍有中国古风。然一国中之有才德声望,众所愿推为宰相者,不过数人,可屈指而计。既进不难骤退,既退亦常复进。[11]
在这里,“法自庚午年改易民政”,是指普法战争法国战败后,法兰西第二帝国垮台,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建立,专制帝制从此在法国终结,民主共和制逐渐稳固下来。
第二,法国议员的选举、任期及议院与总统的职能。薛福成意识到,法国的政体是“民政”,与“君民共主”的英国有所不同,如议员的任期、上议院议员的产生方式,总统的任期、权限和职责等。因此,他较为详细地叙述了存在差别的情况。《出使日记续刻》光绪十八年八月初五日记曰:
法自改为民政,国之大权,归两议院;奉行条例之权,归总统。议员岀于公举,一社公举一人;如一社过十万家外,则再计其人如近十万之数,准多举一员。上议院员约三百人。内有四分之一,永远不换。此三百人亦系考试而得,如有乞退乞假则补之;四分之三由各府议员推升,以九年为限满。……总统七年期满。上下议院公举另代,或留一次亦可。国之政务得失,其责任不归总统而归议院。总统之责,在议院议定后画押,并管理水陆军务而已。然有用兵之事,亦非议院议定不可;而选择宰相及各部大臣之权,则归于总统。[12](https://www.daowen.com)
这段记述的历史事实是:1871年8月31日,法国国民议会宣布自己为制宪议会,“有权行使制宪权力”;同时通过一项史称“里维法”的法律。这个法律规定,行政首脑是法兰西共和国总统,他在国民议会的监督之下,颁布由国民议会制定的法律,保证与监督法律的施行,他有任命与撤销部长的权力,但部长会议和部长们对议会负责。1873年,延长总统的任期至7年。1875年,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组成国民议会,议会两院皆由选举产生,参议员为300名,其中75名由国民议会“以名单投票”的方式选出,225名则由各省与殖民地选出。由国民议会选出的参议员为“终身任职”,由各省与殖民地选出的参议员任期9年,后者每3年改选其中的1/3。[13]由上可见,薛福成的记述与当时法国议会事实基本吻合。
此外,薛福成还注意到如下两点:一是西方诸国的议院是用来“通君民之情”的;上、下议院之间,上、下议院与君权、相权之间是相互制约平衡的。《出使日记续刻》光绪十八年二月十八日记曰:
泰西诸大国,俄罗斯而外,无不有议院,实沿罗马之遗制也。其所由来,数千年矣。议院者,所以通君民之情也。凡议政事,以协民心为本。大约下议院之权与上议院相维制;上下议院之权,与君权相权相维制。[14]
二是西方诸国议员大都家道殷实。议员大都将议员资格视作“扬名成业之具,而非为养身肥家计”;议员重视声誉,贪墨者少等。《出使日记续刻》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三日记曰:
西洋各国,议院员绅,由民推选。大抵皆取器识明练、才辩锋生者,而尤以家道殷实为第一要义,群谓之‘体面人’。盖西洋风气与中国不同,虽或以工商致富,或席其先世之遗业,而仍多读书谈艺、研求时务之人;亦有家业既丰,无所事事,乃求选为议员以摅其蕴蓄者,甚或散财要结民心,默干时誉以求中选。议员俸金初不甚丰,而膺此任者之意,本不在此,盖视此为扬名成业之具,而非为养身肥家计也。议员中资深望重者,可举为宰相及各部尚书,或为伯理玺天德;或有稍玷其声誉者,则终身无再选之望。故近来欧洲之官,以贪墨著者尚少。余谓中西用人之法,截然不同。中国以寒士为重,故一参以富商而其弊立见;外洋以厚赀为重,故明注在富人而其弊亦寡,数千百年来之风气使然也,而顾有互相菲薄者,何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