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聊天世界中的欲望表达
在网络空间的欲望表达形式中,最喜闻乐见的网络交流就数网络聊天了,它是目前非常上手的一种娱乐形式,主体借助大大小小的网站聊天工具和五花八门的聊天室进行着欲望的交流。目前中文聊天网站以QQ网站的容量最大,聊天工具以QQ、POPO最为通用,网络聊天工具除了聊天所用,已经是信息资源的重要传输带,因为它方便,快速,比之电子邮箱更为适用。我们这里所讲的网络聊天主要是就聊天娱乐本身而言。网络聊天借助的工具除了电脑上远端和本端的既有程序之外,为了增加聊天的交互性,也借助于视频、语音等手段使聊天场景更真实、更感性、更清晰。网络聊天其形式包括单纯的文字对话式聊法,也包括文字、图像、身体表演相配和的情境式聊法。网络聊天作为文化形式之一,已经成为后现代人的精神之需、交流之需,成为了解外边世界,了解他者,并试图与他人建立网络间主体间性的信息资源的高速通道。总而言之,网络聊天为普通大众提供了最为便捷的信息和娱乐的交通工具。
对于网络聊天这种表达欲望的方式,我们要研究的就是它究竟表达了哪些欲望?这种表达方式的意义是什么?换句话说,作为聊天的工具,网络到底有着什么样的特殊性使得聊天可以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交流不同,网络聊天世界在主体的生活中占据着怎样的位置,它有着怎样的精神价值?
网络聊天的内容,基本就是情感交流。这些情感交流的内容大多就是谈情说爱,这也是对实际生活中情感缺失的补偿,当然也是一种过剩的、剩余性的消耗。网络聊天世界同样是作为位于物质现实之外的第二现实,为主体营造着欲望消费的乌托邦王国,这是一个镜像世界,又是一种另类的镜像世界,它是类似于现实世界的类像世界,主体在界面之前享受着广场式狂欢的身体激情,并以其信息资源的快捷方式满足了集体的窥视欲望。信息高速公路的辽阔范围提供了日新月异的信息传输,比之于电视、电影、文字、图像所没有的特点,网络空间以其特有的交互性、沉浸性、仿真性为主体打造了交流空间。
借助于语言、话语、图像符号、视窗、音频、身体等多媒体工具,网络空间的聊天主体往往从一开始进入聊天室就乐不思蜀,反认他乡是故乡,网络聊天对文化的要求层次更低,所以交流起来不受条件的限制,网络空间的交流像派对一样,可以根据感觉的好差,各取所需。网络空间消解了主体的原有身份,也消解了身体作为自然性与社会性的二元对立。主体以自恋的方式在镜像世界中自由建构自身的存在。
网络界面是主体进入网络空间的第一道窗口。在网络聊天世界中,计算机屏幕、位于本端与远端之间的超时空链接所建造的视窗图景,是主体进入网络聊天世界的第二道透视窗口。主体书写于其上的文字、符号,代表表情与动作的符号、他者与自我包括所处环境的形象展示,是主体进行网络聊天的一系列手段和媒介。每个聊天室就是一个房间,每个房间有一个名字,每个房间也就是每个聊天室有几个或几百个成员,只要随意起一个网名,主体就可以在各个聊天室之间穿梭,点击即可进入。网名是主体进入聊天室的通行证。
网络聊天就是狂欢大舞台,和狂欢一样,网络聊天是技术时代的民俗文化。从文化表征来看,网络聊天室成员来自四面八方,不分男女老幼,长幼尊卑,在此狂欢的海洋中,主体都是平等的,他们共同组成一个大家庭。从民俗文化的角度来看,它属于民间文化,不具有官方文化的性质。民俗文化很大程度上是对官方精英文化和高雅文化的解辖域化,也就是对于象征界栅栏的拆除,民俗文化从其发展之初,到鼎盛繁荣时期,再到后现代时期,民俗文化一直是一种大众文化。从消费角度讲,更是一种快餐消费。网络聊天是日常交流的快餐消费的一种。不过,后现代的文化范式已经使官方文化和民俗文化的界限渐次模糊,边界不再那么泾渭分明。虽然各自依然有着自己的领地,但是民俗文化的疆域在不断延伸,从物理空间延伸到非物理空间,从非物理空间延伸到物理空间,网络聊天是拓扑学意义上的空间的扩张主义,民俗文化在空间的扩张上是后现代社会使之然也。
网络空间形成的文化村落相对于麦克卢汉所说的“地球村”而言,也是村落,是虚拟的村落。网络聊天室将我们从现象之维视听到的镜面狂欢,看做是无限广袤的现实世界的幻象。这种幻象跟现实生活中的狂欢相比,从形式上讲是象征的,仿佛是一种架空的、镂空的东西,但若亲身经历那样的场景,从内容上讲,它又是真实地存在的,只是存在于网络空间的仿像世界中。
网络狂欢跟地面狂欢相较的另一个特点就是速度,这是其他狂欢形式无法比拟的。在人工拟造的第二现实之中,主体本然地超越了现实时空所固有的束缚,对自我进行随心所欲的编织。在键盘的敲击之下进入聊天室的主体,可以随意地进行化名改变,变更的是化名,而非肉体,肉体是恒定的,而化名则是可以随心所欲变更的,它只是表示身份符号的一个能指。在身体的播撒与分延中,主体的欲望“可以随时随地并且在一瞬间得到满足,如果它等待,那不是因为其他东西让他等待,享乐似乎不再推迟,当人们马上就能享乐时,他们何苦抱着渺茫的希望去追求极为可怜,极不确定的成功呢?”[51]换句话说,网络空间的狂欢是快速的消费过程。主体不必去细嚼慢咽,也没必要去细细品味,哪怕是囫囵吞枣地咽下去也无所谓。它是假面化装舞会,是身体的跳跃,在指间跳舞,并且可选择的余地很大。
在欲望的时空中,身体是动态的,手指的跳跃、键盘的跳跃就是身体的跳跃,而且身体与欲望空间的众多他者形成的是积极的信息反馈活动,是双向建构的过程,是看与被看的关系。在不受象征界法则的干扰之下,主体完整地成为自我欲望的所有者。无论是将自己的形象展示于视窗之中,还是隐藏在镜面背后,鲜活生动的文字、语言、图像游戏,都不再是拉康所言的镜子之前的主体简单地举手投足以兹确证自我身份的戏仿,而是主体本身就生活于其中的、与镜面前自我相一致的同一体存在,身体整个的活动历程不是象征法则指导下的自然身体与社会身体的对立性存在,而是消泯了制约性的主要以自然性身体为本位的存在。
主体在自我表演和与他人共舞式的狂欢之中不但完成了自身的享乐满足,而且也替代性地满足了他者的欲望。具体说来,他人在窥视之中满足了自身的欲望。现实生活中欲望的缺失以激情表演的形式得以弥补。灵魂居于肉体之上的前身体时代所体现的精神之美,阿波罗日神精神所体现出的“高贵的单纯”和“伟大的静穆”,或者灵魂与肉体合而为一的状态在尼采为激情、性欲而呐喊时,他所反感的灵魂也同上帝一样被人杀死。狄俄尼索斯式的酒神精神将肉体从灵魂的禁锢中解放出来,撕下了它伪美的面具,也彻底弃绝了理性的光辉。当初孤芳自赏的尼采式激情如今却变为具有宇宙性质的速度型大众狂欢。
这种狂欢完全抛弃了象征世界中父亲的法则,主体沉浸在想象界的狂喜和实在界的混沌之中。肉体的复写与镜面文本构成一个间性的心像世界。作为身份证式的化名所体现的理想自我与他者凝视之下的自我理想在此合而为一。主体既是欲望的消费者也是欲望的客体,一身二任焉。主体既生产欲望又消费欲望,无论是生产还是消费,主体都成为自我的法则或自我的主人,在虚拟的时空情境下,交互性地经历着现实世界中被父亲法则压抑下去的欲望无意识。这种处于无意识领域的欲望,尽管在网络空间中以需要的心态、形态出现,但却是对现实世界欲望缺失的弥补。网络空间的这种弥补策略或弥补机制是剩余物的形式,现实世界是想象性质的,基本的表达方式相对于本体来说都是剩余,拟创的第二现实本来就是无中生有,技术的合成,所以更是剩余的剩余。
不过,网络空间为主体之深层焦虑和全方位的机体之需创设了条件。虚拟的网络空间为里比多、表演欲、自我确证欲提供了欲望客体失而复得的替代性场所。但是,主体如果沉浸在网上乐不知返,就会将替代物当作非替代的全部之物,模糊了现实世界与表象世界的差异,将极为表层的审美幻觉当作全部生活,将网络空间内爆在日常生活之间。要知道,存在于网络空间的欲望消费仅仅只能弥补现实生活中一部分欲望之不足,并且还是虚拟性地满足的。所以网络聊天的功用在于:通过聊天,焦虑得到缓解,网络聊天不用戴上假面具讨生活,不似现实交流中的那么多禁忌,所以对身体是一种放松和净化,也是移情功用的体现,通过交流的扩展,以及一般交流的不设防,网络聊天以对话的形式达到人机互动和人际互动。所以说,网络空间相当于精神分析室,给主体无意识以奔流的空间,从这点来说,主体之所以着迷于网络空间,乃是一种精神之需。
网络空间的欲望消费不存在于历史之中,不属于历史真实的向度,因为时间虽然一致,但空间却不实存。这样的欲望属于剩余欲望,是主体自己为自己所创造的剩余空间。这个剩余空间是主体在现实生活中断奶之后营养补充的空间。需要的持续满足和爱的无限缺失是进入象征世界的必然结果,随着欲望及欲望表达的不断丰富,象征界法则对欲望有序化、合理化的实现,起了很大的调控作用。欲望并不能在实际生活中得到无限制地满足,否则,就会导致欲望的无序化和失控,影响个人和社会的和谐稳态持久发展,也影响了他人的发展。而且,有些欲望的满足并不见得就适合于每一个人,有些欲望也因此并不是现实地,而是想象性地满足,网络空间是众多媒介或表达方式之一种。因此,网络空间实际为主体提供了一种非常便利的交流途径。
基于此,可知网络空间中主体进行的是自由自愿的活动,这是此种表达方式比之其他的表达方式的另一个显著特点,主体是欣然前往的。网络空间的想象性快感不应该以违背现实生活中伦理道德法则为基准,也就是说,它不应该作为干预现实生活的触须,不应辐射到现实生活中去。网络空间在正常状态下,与主体形成的是格式塔世界,这个世界是紧扣理想自我形成的,是自律自主性的,身体基本是自恋性的表演,同时也是他恋的出场。
网络聊天是五花八门的,至今依然是一个褒贬不一的话题,甚至它能否作为文化研究的项目都是存有争议的。这首先是来自于网络聊天空间的不纯净,色情淫秽网站的泛滥,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犯罪交易,犯罪活动的现象禁而不止,法律规章制度的有待完善等等。所以单从此方面看,虽然象征界法则作为一种软性原则在网络空间中暂时缺位,带来了一定的好处,但是,从整体来看,网络空间应当设立自己的游戏规则,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从长远来看,也应当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规则,这是网络空间的负面效应所引发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