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语诗歌语言的音乐性——新诗音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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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按:这篇长文写于1980年夏秋季,即笔者23岁时,当时我在成都大学中文系的学习即将结束。此文后来一直放在那里,未刊。时隔三十多年,今天看来,这篇文章还是有其意义的:旧体诗词的格律被打破以后,汉语诗歌的音乐性传统如何在新诗中重新得到发扬?这远不仅仅是关乎诗歌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关乎汉语的问题,而且是关乎民族文化传统的现代转化问题。如果我们今天已经不能“原教旨主义”式地照搬中国古代文化的某些具体形式,那么,我们的民族文化传统精神如何才能得到弘扬?本文对汉语诗歌的音乐性及其在现代新诗中的体现形式的探索,可以说是为这方面的探索提供了一个具体例证。现在把它整理出来,一仍其旧,以存原貌;只是加上了全文的副标题“新诗音律研究”及各节的小标题。
 
  标题是“论汉语诗歌语言的音乐性”,其实,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诗歌的“格律”问题,更准确点儿来说,就是“音律”问题。[2]我希望本文的内容能表明这并不是概念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