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里的性别歧视[1]

汉字里的性别歧视 [1]

作者按:本文是1994年为四川省新闻出版局主办的《读者报》所写的通俗文字,原文没有注解。这次整理,加上了脚注,用以注明出处、校订讹误。

男人最初对女人是顶礼膜拜的。大约随着母权社会的过去,父权社会的来临,男人们竟然都“变心”了,“反了”。造出字来,也对女性充满了歧视。

很多贬义词,在汉字里都用“女”作偏旁,仿佛女人生来便是祸水、邪恶的化身。如两个女人是“奻”(读“暖”)[2],意指争吵,例如争风吃醋。《易经》上就说过:“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3]意思是,两个女人凑到一块儿,必定要钩心斗角。三个女人,那就更了不得,是“姦”,意指自私邪僻。[4]传说造字的那位先生名叫仓颉,不知这位仁兄有几个老婆,又受过女人多大的气,竟然对女性表现出这等的仇视,以至于近乎心理变态了。

还有许多汉字,都表现出深刻的性别歧视。例如,“妒”的意思是妒妇[5],今所谓“醋坛子”;“佞”的意思是谄谀[6],今所谓“长舌妇”;“妨”的意思是危害,“妄”的意思是虚妄悖乱。“嫌”指猜忌,“婪”指贪得无厌。“娆”本指苛刻[7],“姗”则指诽谤[8]。今天的“娘”字,原来却是烦挠的意思。[9]总之,尽可能往女性身上抹黑,以便显示男人的清白。难怪历代祸国殃民的昏君,都把责任一概推到女人身上。周幽王自己昏庸误国,人们却把账记在褒姒头上。唐玄宗本人荒废朝政,以致狼烟四起、落荒而逃,人们却要求他赐死杨玉环。

此外还有一些汉字,原来不是现今的写法。例如偷人、偷鸡摸狗的“偷”,原来就写作“媮”,意指狡黠,而非偷摸。[10]又如好吃懒做的“懒”,原来则写作“[11];卖淫嫖娼的“淫”,原来即写作“婬”,意指荡妇私奔[12],跟“奸”字意思差不多。[13]不过今天“奸淫”这个词通常指男性的不合法性行为,而当初“奸”和“婬”则是专指女性的。当年卓文君经不住司马相如的引诱,跟他私奔成都,今天的人是津津乐道的,犹如喝“文君酒”一样爽口;但在当时,这位卓女士的行为是属于“奸淫”之列的。也不知为什么,这些带“女”字旁的字后来又改变了写法。这或许是男人们偶然良心发现、幡然悔悟了吧?

女性在被强加了以上种种劣迹的同时,又被加以种种“美德”。例如“安”字,从字形看,就是一个女子安心待在家里。[14]女人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则“安”,否则不得安宁。这种观念,现代职业妇女是要嗤之以鼻的。又如“委”字,本义是“女”弯腰割“禾”[15],引申为屈从随顺、委曲求全○10,所

○10《说文解字》:“委:委随也。”《玉篇·女部》:“委:委属也。”以,女子向某人献出其贞操叫作“委身于人”。“如”字也是随顺驯服的意思,是说“女”应该听男人之“口”。[16]尤其是“妥”字,那上面竟是一只“爪”,即男人(父亲、丈夫)的手,意思不外乎是说女人应当听凭男人摆布,这样才能够“妥”。[17]

由此看来,咱们今天的文字改革,也该改一改汉字里的性别歧视吧?

【注释】

[1]原载《读者报》1994年3月4日。

[2]“奻”字当读阳平。《说文解字》:“奻:讼也。从二女。”

[3]《周易·睽彖传》。

[4]《说文解字》:“姦:私也。从三女。”《玉篇·女部》:“姦:姦邪也。”

[5]《说文解字》:“妒:妇妒夫也。”《玉篇·女部》:“妒:争色也。”

[6]《韩诗外传》卷四、《广韵·径韵》:“佞,谄也。”

[7]《说文解字》:“娆:苛也。一曰:扰,戏弄也。”

[8]《说文解字》:“姗:诽也。”《集韵·寒韵》:“姗:诽谤也。”

[9]“娘”古作“孃”。《说文解字》:“孃:烦挠也。”

[10]《说文解字》没有“偷”字,但上古已有这个字,意为“苟且”,大约汉代以后才有“偷窃”的意思。而“媮”,《说文解字》释为“巧黠”。段玉裁注:“偷盗字当作此媮。”疑古字当作“揄”,本义意谓牵引;此字后来读“逾”,当属语音演变。

[11]“懒”是“”的后起俗体字,故《玉篇·心部》说:“懒:俗字。”《说文解字》:“:懈也,怠也。一曰:卧也。”

[12]《说文解字》:“婬:私逸也。”《广韵·侵韵》:“婬:婬荡。”《慧琳音义》卷四十四注引《文字集略》:“婬,谓男女野合也。”

[13]《说文解字》:“奸:犯淫也。”

[14]《说文解字》:“安:静也。从女在宀下。”

[15]有的甲骨学家认为,“委”字里的“禾”是画的枯萎的死禾,所以“委”是“萎”的古字。但这种说法似乎不能解释“委”字里的“女”字。

[16]《说文解字》:“如:从随也。”

[17]《说文解字》没有“妥”字。甲骨文、金文中的“妥”字,左边是“爪”即手,右边是“女”。这是驯服女人以求安妥的意思,大致与“安”同义。